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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3008.2-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B/T 33008.2-2018

中文名称: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标准类别:能源标准(N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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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电动汽车 充电 设备 检验 试验 规范 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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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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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NB/T 33008.2-2018.Inspection and test specifications for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equipment
Part 2: A.C.charging spot.
1范围
NB/T 33008.2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以下简称充电桩)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NB/T 33008.2适用于充电模式3下连接方式A、连接方式B、连接方式C的充电桩。
NB/T 33008.2适用于充电桩的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到货验收。
NB/T 33008.2适用于NB/T 33002-2018 规定的充电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1.1-2008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A:低温
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 高温
GB/T 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 (12h+12h循环)
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 4208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4824-2013工业、 科学和医疗(ISM) 射频设备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7251.1-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 部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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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200
备案号:68879-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33008.2—2018
代替NB/T33008.2—2013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Inspection and test specifications for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equipmentPart 2: A.C.charging spot
2018-12-25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9-05-01实施
NB/T33008.2-—2018
前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检验规则.
试验方法
NB/T3300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分为2个部分:一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一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本部分为NB/T33008的第2部分。NB/T33008.2—2018
本部分代替NB/T33008.2一2013《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与NB/T33008.2—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对“1范围”做了修改,明确了与NB/T33002一2018《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之间的关系;
一一对“4检验规则”的“到货验收”和表1做了修改,更新了试验项目表;一对“5试验方法”的“一般检查”做了修改,增加了外观检查(见5.2.1)、标志检查(见5.2.2)、基本构成检查(见5.2.3)、机械开关设备检查(见5.2.4)、防盗措施检查(见5.2.5);一对“5试验方法”的“功能试验”做了修改,增加了充电连接装置检查(见5.3.2)、锁止装置检查(见5.3.3)、计量功能试验(见5.3.6):一对“5试验方法”的“安全要求试验”做了修改,增加了输出短路保护试验(见5.4.1)、接触器粘连监测试验(见5.4.4)、接触电流试验(见5.4.5)、漏电保护试验(见5.4.6);一一对“5试验方法”的“控制导引试验”做了修改,增加了充电控制状态试验(见5.14.1)、充电连接控制时序试验(见5.14.2)、控制导引电压限值试验(见5.14.3)、保护接地连续性试验(见5.14.4)、控制导引信号异常试验(见5.14.5)、断开开关S2试验(见5.14.6)一增加了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检查(见5.5)、电缆管理及贮存检查(见5.6)、内部温升试验(见5.7)、允许温度试验(见5.8)、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试验(见5.10)、接地试验(见5.12)、待机功耗试验(见5.13)、噪声试验(见5.15)、防盐雾试验(见5.18)、防锈(防氧化)试验(见5.19)、交变湿热试验(见5.22),修改了电磁兼容试验(见5.23)。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3)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万帮德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谢永胜、朱炯、葛得辉、俞波、周丽波、李旭玲、张萱、王阳、刘向立、马彦华、黄、孙军、李建祥、刘志凯、朱彬、陈良亮、吕国伟、唐攀攀、路小俊、陈卓、张瑙璐、张伟、叶健诚、张建伟、曹智慧、万新航、王可、沈雪梅、周凌、李德胜、孙益兵、张大伟、吴可。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B/T33008.2—2013。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号,100761)。
NB/T33008.2—2018
1范围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以下简称充电桩)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充电模式3下连接方式A、连接方式B、连接方式C的充电桩。本部分适用于充电桩的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到货验收。本部分适用于NB/T33002一2018规定的充电桩。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1.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GB/T2423.1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
循环)
GB/T2423.17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824一2013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T7251.1一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16935.1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GB/T17625.2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T17625.7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75A且有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17626.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17626.3
GB/T17626.4
电磁兼容
GB/T17626.5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
GB/T17626.6
GB/T17626.11
GB/T17626.34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试验和测量技术
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主电源每相电流大于16A的设备的电压暂降、短时中电磁兼容
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8487.1—2015
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GB/T18487.2—2017
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GB/T20234.1—2015
GB/T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28569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GB/T29317-20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NB/T33008.2
2—2018
GB/T34657.1一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NB/T33002—2018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
GB/T18487.1-—2015、GB/T18487.2—2017、GB/T29317、NB/T33002—201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检验规则
4.1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和到货验收三类,4.1.1型式试验
在下列情况下,产品必须进行型式试验:a
新投产的产品(包括转厂生产的产品),应在生产鉴定前进行型式试验;当设计变更、工艺或主要元器件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应在投入生产前进行型式试验;b)bzxZ.net
停产两年以上的产品,应在再次投入生产前进行型式试验。c)
4.1.2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经过生产厂家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后,并具有证明产品合格的证明书方能出厂。
4.1.3到货验收
收货单位宜对收到的产品在使用前进行到货检验,产品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具体验收抽样方案由各收货单位自行决定。
4.2试验项目
交流充电桩试验项目如表1所示。表1交流充电桩试验项目表
一般检查
外观检查
标志检查
基本构成检查
试验项目
机械开关设备检查
防盗措施检查
功能试验
通信功能试验
型式试验
出厂检验
对应NB/T33002—2018中技术要求8.1
NB/T33008.2—2018
试验项目
充电连接装置检查
锁止装置检查
显示功能试验
输入功能试验
计量功能试验
安全要求试验
输出短路保护试验
过温保护试验
急停保护试验
接触器粘连监测试验
接触电流试验
漏电保护试验
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检查
电缆管理及贮存检查
内部温升试验
允许温度试验
电击防护试验
直接接触防护试验
开门保护试验
动力电源输入失电试验
电气间障和爬电距离试验
绝缘性能试验
绝缘电阻试验
介电强度试验
冲击耐压试验
接地试验
待机功耗试验
控制导引试验
充电控制状态试验
充电连接控制时序试验
控制导引电压限值试验
保护接地连续性试验
表1(续)
型式试验
出厂检验
对应NB/T33002—2018中技术要求6.3
6.1、7.8、7.9
试验项目
控制导引信号异常试验
断开开关S2再闭合试验
过流试验
噪声试验
机械强度试验
防护等级试验
防止固体异物进入试验
防止水进入试验
防盐雾试验
防锈(防氧化)试验
低温试验
高温试验
交变湿热试验
电磁兼容试验
抗扰度试验
发射试验
表1(续)
型式试验
注:“→”表示必检项目;“√*”表示选检项目:“一”表示不测项目。4.3合格判定
出厂检验
NB/T33008.2-2018
对应NB/T33002—2018中技术要求7.7.6
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的试验项目按照表1规定进行。被测产品对应检验类别的所有试验项目都符合要求后,才能判定此类别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5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
试验系统
充电桩试验系统主要包括单相/三相可调交流电源、车辆插座、车辆控制模拟电路、交流电压和电流测量仪器以及单相/三相交流负载等,可配置上级监控系统或运营管理系统、主控机等,如图1所示。该试验系统适用于5.3(除了5.3.6)、5.4、5.7、5.8、5.9.2、5.9.3、5.14、5.15、5.20、5.21、5.22、5.23的测试,其他测试项目的测试系统和测试用仪器详见具体章节要求。除另有规定,所有输出测试点均在车辆接口位置测试。
NB/T33008.2—2018
单相或三相
单相或三
相可调交
流电源
5.1.2试验环境条件
上级监控系
统或运营管
理系统
被测交流充电桩
检测点4
(如有)
检测点1
车辆接
主控机
车辆控
制模拟
测试仪器
图1充电桩试验系统拓扑图
单相或三
相交流
在本标准中,除环境试验条件外,其他试验均在测量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在每一项目的试验期间,试验环境条件应相对稳定,即: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45%~75%;
e)大气压力:86kPa~106kPa。
5.1.3试验电源条件
试验时供电电源条件如下:
a)频率:50Hz±0.5Hz;
交流电源电压:220V/380V,允许偏差土5%;b)
交流电源波形:正弦波,波形畸变因数不大于5%:e)
交流电源系统的不平衡度:不大于5%。d)
5.1.4试验仪器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中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应满足下列要求:所用测量仪器、仪表应通过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a
测量仪器、仪表的测量范围应覆盖被测量的测量范围;测试仪器、仪表或系统的测量不确定度应优于被测量的允许误差的1/3;测量值应在选用仪器、仪表量程的1/5以上。d)
5.1.5试验负载
推荐使用RLC式负载,或电子负载。5.2一般检查
5.2.1外观检查
NB/T33008.2—2018
目测检查充电桩(含充电连接装置)的外壳,应平整,无明显凹凸痕、划伤、变形等缺陷;表面涂镀层应均匀、不应脱落;零部件(含充电连接装置)应紧固可靠,无锈蚀、毛刺、裂纹等缺陷和损伤。5.2.2标志检查
目测检查充电桩铭牌位置和内容的正确性与完整性,铭牌内容应符合NB/T33002一2018中8.1.1的规定。目测检查充电桩的接线、接地及安全标志的正确性与完整性。通过观察并用一块浸透蒸馏水的脱脂棉在约15s内擦拭15个来回,随后用一块浸透汽油的脱脂棉在约15s内擦拭15个来回,试验期间应用约2N/cm2的压力将脱脂棉压在标志上,试验后,标志仍应易于辨认。5.2.3基本构成检查
打开充电桩盖子或门,目测检查充电桩的基本构成应包括桩体和交流充电连接装置,其中,桩体应包含主电源回路、控制单元、人机交互界面等,宜包括计量计费单元等。5.2.4机械开关设备检查
5.2.4.1开关和隔离开关
充电桩的开关和隔离开关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10.2.1的规定或具备对应的证明材料。5.2.4.2接触器
充电桩的接触器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10.2.2的规定或具备对应的证明材料。5.2.4.3断路器
充电桩的断路器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10.2.3的规定或具备对应的证明材料。5.2.4.4继电器
充电桩的继电器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10.2.4的规定或具备对应的证明材料。5.2.4.5剩余电流保护器
充电桩应单独配备剩余电流保护器,剩余电流保护器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10.3的规定或具备对应的证明材料。
5.2.5防盗措施检查
充电桩应具有防盗措施,或在产品安装说明书中有相关要求。43
NB/T33008.2—2018
5.3功能试验
5.3.1通信功能试验
具备与厂家指定的上级监控系统或运营管理系统通信功能的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桩应能按照约定的协议要求进行通信。5.3.2充电连接装置检查
充电桩所配置的充电用连接装置应具备符合GB/T20234.1—2015、GB/T20234.2—2015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者按照GB/T34657.1一2017中6.2规定的方法对供电插座(连接方式A或连接方式B)、车辆插头(连接方式C)的结构尺寸、插头空间尺寸(连接方式C)进行复核。5.3.3锁止装置检查
将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启动充电,在充电过程中,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试验:a)对于采用连接方式A或连接方式B的充电桩,当充电桩额定电流大于16A时,供电插座应安装具有位置反馈功能的电子锁止装置。b)充电连接装置完全连接并启动充电桩,检测点1或检测点4的电压值应在允许充电的范围内,确认供电接口和/或车辆接口的机械锁止有效性;通过检查电子锁反馈信号是否与实际锁止状态对应,确认充电桩电子锁止有效性:通过检查机械锁止装置是否能被打开,确认电子锁止装置对机械锁止装置的联锁效果。
当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充电桩不应允许充电。在整个充电过程中,充电桩电子锁应可靠锁止,c
不允许带电解锁且不应由人手直接操作解锁。正常充电结束后交流供电回路切断100ms内,检查电子锁不应被解锁。d)
检查电子锁装置应具备应急解锁功能。e)
5.3.4显示功能试验
将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在充电过程中,模拟待机状态、充电状态、故障或告警状态等,检查充电桩的显示信息或状态应符合NB/T33002一2018中6.5.1的规定,且显示字符清晰、完整,没有缺损,5.3.5输入功能试验
把具备输入功能的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设置充电桩充电参数,充电桩应能正确进入充电过程并执行设置操作。在充电过程中,模拟进行启停操作,充电桩应能正确启动/停止充电。5.3.6计量功能试验
对于安装有电能表的充电桩,其电能计量功能应符合GB/T28569的规定。5.4安全要求试验
5.4.1输出短路保护试验
将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在交流供电回路导通前,模拟充电桩输出短路故障,充电桩不应允许充电:在充电过程中,模拟充电桩输出短路故障,充电桩应立即切断交流输出。5.4.2过温保护试验
对于额定电流大于16A时且采用连接方式A或连接方式B的充电桩,供电插座应设置温度监控装44
NB/T33008.2—2018
置。将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模拟充电桩充电接口温度超过过温保护值的情况,充电桩应降低PWM占空比或切断交流供电回路,并发出告警提示。5.4.3急停保护试验
安装急停开关的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并设置在额定负载状态下运行,按急停开关,检查充电桩应在100ms内切断交流供电回路。
5.4.4接触器粘连监测试验
将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采用如短接输出或者触发交流接触器(或同类装置)反馈信号,模拟输出开关处于常闭状态(无法断开)或常开状态,启动充电,充电桩不应允许充电,并有告警提示。5.4.5接触电流试验
充电桩的接触电流应符合GB/T18487.1-2015中11.2的规定。5.4.6漏电保护试验
将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在充电过程中,模拟漏电超过保护阈值,充电桩应立即切断交流供电回路。5.5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检查
目测检查充电桩采用的充电模式,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5.1规定的充电模式3:连接方式应采用GB/T18487.1一2015中3.1.3规定的连接方式A、连接方式B、连接方式C中任意一种,额定电流大于32A的充电桩,应采用连接方式C。5.6电缆管理及贮存检查
对于连接方式C,充电桩应随桩配置车辆插头贮存装置,该装置可以与充电桩分离或固定在充电桩上。在未使用车辆插头时,车辆插头应存放在地面上方0.5m~1.5m处;对采用长度超过7.5m的电缆的充电桩,自由电缆长度不应超过7.5m。对于车辆插头贮存装置与充电桩分离的产品,其产品说明书应有车辆插头贮存装置安装位置的相关说明。5.7内部温升试验
参考环境空气温度为25℃,在充电桩被测部位安装测温元件,温度可用融化颗粒、变化指示器或热电偶进行测量。这些测量元件应放置到对被测定温度影响可忽略不计的地方,将盖子或门关好,将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输入额定电压,并设置在额定负载状态下运行,使各发热元件的温度逐渐升至热稳定。热稳定的定义参见GB/T2421.1一2008中4.8的规定,温升试验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充电桩各部件极限温升
部件或器件
熔断器外壳
母线连接处
铜一铜
铜糖锡一铜锡
铜镀银一铜镀银
极限温升
NB/T33008.2—2018
5.8允许温度试验
将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并在环境温度40℃和额定负载下运行,充电桩可触及部分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充电桩可触及部分的最高允许温度可触及部分
手握可接触部分
可触及但非手握部分
9电击防护试验
直接接触防护试验
可接触部分材料
金属材料
非金属材料
金属材料
非金属材料
最高允许温度
按照GB/T4208的方法进行直接接触防护试验。通过IPXXC试验试具进行试验,将试具推向充电桩外壳的任何开口,试验用力(3士0.3)N:如试具能进入一部分或全部进入,应在每一个可能的位置上活动,但挡盘不得穿入开口,且不应触及危险带电部件。5.9.2开门保护试验
对于充电桩盖子或门打开可造成带电部位露出的充电桩,在充电前,不使用工具打开充电桩盖子或门,充电桩应无法启动充电;将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并设置在额定负载状态下运行,不使用工具打开充电桩盖子或门,充电桩应切断交流供电回路,控制导引电路可保持通电。5.9.3动力电源输入失电试验
将充电桩连接试验系统,在充电过程中,模拟停止交流供电,检查充电桩应能在1s内将充电接口电压降至42.4VAC(峰值)以下。
电气间隙和肥电距离试验
用量规或游标卡尺测量充电桩规定部位的最小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中的爬电距离是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
表4电气间和爬电距离
额定绝缘电压
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
3001.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2.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级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间,以及棵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注2:印制板的电气间和爬电距离参考GB16935.1。注3:加强绝缘的爬电距离是基本绝缘的两倍。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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