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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661-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8661-2020

中文名称: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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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电动汽车 电池 管理系统 技术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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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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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38661-2020.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for electric vehicles.
1范围
GB/T 38661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池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GB/T 38661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镍氢动力蓄电池的管理系统,其他类型动力蓄电池的管理系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365电工术语电 磁兼容
GB/T 17626.4-201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8384.3-2015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GB/T 18655-2018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9596-2017电 动汽车术语
GB/T 19951道路车辆电气/电子部件对静电放电抗扰性的试验方法
GB/T 21437.2-2008道路车辆由传导 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
GB/T 21437.3-2012道路车辆由传导 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第 3部分:除电源线外的导线通过容性和感性耦合的电瞬态发射
GB/T 27930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28046.1-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 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T 28046.2-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 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2部分:电气负荷
GB/T 28046.3-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 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机械负荷
GB/T 28046.4-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 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气候负荷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43.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661—2020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for electric vehicles2020-03-3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10-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GB/T38661—2020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向一二三股份公司、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安徽力高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东软容驰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维戈、王芳、黄彧、陆春、彭文、范君、张言茹、马芳平、段艳晓、鲍伟、樊彬、倪大军、杨刘倩、徐国昌、盛大双、朱运征、凌和平、许立超、阮旭松、秦学、林辉、张宝东、张骞慧、王清、HiiKaeeiKAca
刘震、赵凯。
1范围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GB/T38661—2020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池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镍氢动力蓄电池的管理系统,其他类型动力蓄电池的管理系统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4365电工术语电磁兼容
GB/T17626.4—201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8384.3—2015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GB/T18655一2018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9596—2017
电动汽车术语
GB/T19951道路车辆电气/电子部件对静电放电抗扰性的试验方法GB/T21437.2一2008道路车辆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
GB/T21437.32012道路车辆
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第3部分:除电源线外的导线通过容性和感性耦合的电瞬态发射GB/T27930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28046.1—2011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1部分:一般规定GB/T28046.2—2011
GB/T28046.3—2011
GB/T28046.4—2011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2部分:电气负荷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机械负荷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气候负荷道路车辆
GB/T33014.2
电气/电子部件对窄带辐射电磁能的抗扰性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波暗室法
GB/T33014.4道路车辆电气/电子部件对窄带辐射电磁能的抗扰性试验方法长第4部分:大
电流注入(BCI)法
IS011452-8:2015道路车辆窄带辐射电磁能量产生的电干扰的部件试验方法第8部分:磁场抗扰生(Roadvehicles-Componenttestmethodsforelectricaldisturbancesfromnarrowbandradia-ted electromagnetic energyPart 8:Immunity to magnetic fields)3术语和定义
GB/T4365、GB/T19596一2017、GB/T28046.1一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GB/T38661—2020
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19596一2017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3.1
蓄电池电子部件batteryelectronics采集或者同时监测蓄电池单体或模块的电和热数据的电子装置,必要时可以包括用于蓄电池单体均衡的电子部件。
注:蓄电池电子部件可以包括单体控制器。单体电池间的均衡可以由蓄电池电子部件控制,或者通过蓄电池控制单元控制。
GB/T195962017.定义3.3.2.1.5
蓄电池控制单元
batterycontrolunit
控制、管理、检测或计算蓄电池系统的电和热相关的参数,并提供蓄电池系统和其他车辆控制器通讯的电子装置
[GB/T19596—2017.定义3.3.2.1.4]]3.3
蓄电池管理系统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监视蓄电池的状态(温度、电压、荷电状态等),可以为蓄电池提供通信、安全、电芯均衡及管理控制,并提供与应用设备通信接口的系统。[GB/T19596—2017.定义3.3.2.1.10]3.4
ratedcapacity
在提定杀件下测得的并由制选南中明的电池容其查额定容量
[GB/T19596—2017.定义3.3.3.4.2]available capacity
可用容量
在规定条件下,从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中释放的容量值。[GB/T19596—2017,定义3.3.3.A.5]荷电状态
state of charge
当前蓄电池中按照规定放电条件可以释放的容量占可用容量的百分比【GB/T19596-2017.定义3.3.3.2.5功率状态
stateofpower
当前蓄电池中按照规定充放电条件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输入或输出的最大功率。4缩略语和符号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CU:蓄电池控制单元(BatteryControlUnit)BMS:蓄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ManagementSystem)FS:满量程(FullScale)
注:FS指电池管理系统最大可测量值的绝对值SOC: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2
SOP:功率状态(StateofPower)4.2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Ci:1h率额定容量(Ah)。
Ii:1h率放电电流(A),其数值等于额定容量值5技术要求
使用环境www.bzxz.net
5.1.1工作温度
GB/T38661—2020
20℃~65℃或者由整车厂和制造商按照GB/T28046.4—2011的规定,根据电池管理系统安装位置协商确定,
5.1.2购存温度
一40℃~85℃或者由整车厂和制造商按照GB/T28046.4—2011的规定,根据电池管理系统安装Aca
位置协商确定。
5.1.3工作湿度
5%~95%或者由整车厂和制造商按照GB/T28046.44—2011的规定,根据电池管理系统安装位置Kaee
协商确定。
5.2供电电压
供电电压范围见表1或者由整车广和制造商协商确定。表1供电电压
标称电压/V
5.3基本功能要求
最小T作电压Usmimn
供电电压/V
最大T.作电压Usomnx
5.3.1电池管理系统应能监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蓄电池相关的数据,应包括电池系统总电压、电池单体电压或电芯组电压、电池模块电压(镍氢电池)、电池系统电流,蓄电池包内部温度等参数。5.3.2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故障诊断、故障信息记录以及故障处理的功能,如故障码上报、实时警示和故障保护等
5.3.3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对电池管理系统主要功能进行初步筛查和识别,对严重影响使用和安全的功能异常给出预警。5.3.4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与车辆的其他控制器信息交互的功能。5.3.5具有充电过程控制和管理功能的电池管理系统应能与车载充电机或者非车载充电机进行实时通信,与非车载充电机的通信协议应符合GB/T27930的要求3
GB/T38661—2020
5.3.6具有绝缘电阻值检测功能的电池管理系统应实现对蓄电池系统绝缘电阻的监控。5.3.7具有充放电高压互锁监控功能的电池管理系统应实现对蓄电池系统充放电高压互锁的监控。5.3.8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防止电池系统过充电、过放电、过流、过温的保护功能5.3.9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SOC估算功能,宜具有SOP估算和均衡功能5.4
状态参数测量精度
5.4.1总电压
总电压检测精度应满足土1%FS。5.4.2总电流
5.4.2.1对于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总电流检测精度应满足土2%FS5.4.2.2对于镍氢动力蓄电池,总电流检测精度应满足土3%FS。5.4.3单体(电芯组)电压
5.4.3.1对于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电芯组)电压检测精度应满足士0.5%FS,且最大误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10mV。
5.4.3.2对于镍氢动力蓄电池,单体(电芯组)电压或者模块电压检测精度应满足土1%FS5.4.4温度
5.4.4.1对于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在一20℃~65℃(包含一20℃和65℃)范围内温度检测精度应满足土2℃,在一40℃~一20℃以及65℃~125℃(或电池管理系统标定的最高测量温度)范围内,温度检测精度应满足士3℃。
5.4.4.2对于镍氢动力蓄电池,在一20℃~65℃(包含一20℃和65℃)范围内温度检测精度应满足士3℃,在一40℃~-20℃以及65℃125℃(或电池管理系统标定的最高测量温度)范围内,温度检测精度应满足士5℃。
5.4.5绝缘电阻
具有绝缘电阻值检测功能的电池管理系统,电池总电压(标称)400V(含)以上,绝缘电阻检测相对误差应为一20%~+20%;电池总电压(标称)400V以下,绝缘电阻检测相对误差应为一30%~+30%。绝缘电阻小于或等于50kQ时,检测精度应满足土10kα2注:如电池管理系统在低绝缘状态下仅具备绝缘报警功能,可不进行绝缘电阻精度测试,SOC估算
对于纯电动汽车、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SOC估算的累积误差应不大于5%
对于不可外接充电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管理系统SOC估算的累积误差应不大于15%,镍氢动力电池管理系统SOC估算的累积误差应不大于20%。5.6电池故障诊断
电池管理系统对于电池系统进行故障诊断的基本项目和可扩展项目分别见表2和表3。表2中所列的故障诊断项目是基本要求。根据整车功能设计和电池系统的具体需要,电池管理系统的具体诊断内容可以不限于表2和表3所列项目序号
电池系统故障诊断基本项目
故障状态
电池温度大于温度设定值1
单体(电芯组)电压大于电压设定值1单体(电芯组电压小于电压设定值2单体(电芯组)一致性偏差大于设定条件充电电流(功率)大于最大充电电流(功率)值放电电流(功率)大于最大放电电流(功率)值GB/T38661—2020
电池管理系统的故障诊断项目
电池温度高
单体(电芯组)电压高
单体(电芯组)电压低
单体(电芯组)一致性偏差大
充电电流(功率)大
放电电流(功率)大
电压、电流、温度的设定值由整车厂和制造商协商确定,并且不应超过电池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工作限值。制造商可以自行规定故障项目的具体名称、故障等级划分以及相关故障条件的设定值6
可扩展的故障诊断项目
故障状态
绝缘电阻小于绝缘电阻设定值
电池温度小于温度设定值2
SOC值大于SOC设定值1
SOC值小于SOC设定值2
SOC值发生不连续变化
总电压小于总电压设定值1(与放电电流、温度等参数有关)总电压大于总电压设定值2(与充电电流、温度等参数有关)外部通信异常
内部通信异常
电池系统内部温度差大于温度差设定值高压回路异常
绝缘性能
绝缘电阻
电池管理系统的故障诊断项目
绝缘薄弱
电池温度低
SOC高
SOC低
SOC跳变
总电压低
总电压高
外部通信故障
内部通信故障
电池系统温差大
高压互锁故障
电池管理系统按6.5.1进行绝缘电阻试验,电池管理系统不工作时与动力电池相连的带电部件和其供电电源的端子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0MQ;电池管理系统工作时与动力电池相连的带电部件和其供电电源的端子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满足以下要求:在动力电池最大工作电压下,直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2/V.交流电路应不小于5002/V。注:电池管理系统不工作指电池管理系统电源关闭5.7.2
耐电压
电池管理系统按6.5.2进行耐电压试验,漏电流限值由整车厂和制造商协商确定。在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或闪络等破坏性放电现象。GB/T38661—2020
5.8电气适应性能
5.8.1直流供电电压
电池管理系统按6.6.1进行试验,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A级。5.8.2过电压
电池管理系统按6.6.2进行试验,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C级5.8.3叠加交流电压
电池管理系统按6.6.3进行试验.标称电压为12V系统测试严酷等级2.24V系统测试严酷等级为3,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A级。5.8.4供电电压缓降和缓升
电池管理系统按6.6.4进行试验,在供电电压范围内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A级.在供电电压范围外,功能状态至少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C级。5.8.5供电电压瞬态变化
电池管理系统按6.6.5进行试验,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C级5.8.6反向电压
电池管理系统按6.6.6进行试验,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C级5.8.7短路保护
电池管理系统按6.6.7进行试验,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C级。5.9环境适应性能
5.9.1正弦振动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经受6.7.1规定的振动试验,在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且满足5.4状态参数测量精度的要求,并通过目检不应有零部件脱落。5.9.2随机振动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经受6.7.2规定的振动试验,在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且满足5.4状态参数测量精度的要求,并通过目检不应有零部件脱落。5.9.3机械冲击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经受6.7.3规定的冲击试验,在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且满足5.4状态参数测量精度的要求,并通过目检不应有零部件脱落。5.9.4低温性能
5.9.4.1电池管理系统按6.7.4.1进行低温存试验,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C级5.9.4.2
电池管理系统按6.7.4.2进行低温运行试验,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A级6
5.9.5高温性能
GB/T38661—2020
5.9.5.1电池管理系统按6.7.5.1进行高温贮存试验,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C级5.9.5.2电池管理系统按6.7.5.2进行高温运行试验,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A级。5.9.6温度梯度
电池管理系统按6.7.6进行温度梯度试验,以5℃温度梯度从20℃降到一20℃,然后以5℃温度梯度从一20℃升到65℃,在一20℃至65℃间的每个温度点.功能状态都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A级。
5.9.7温度循环
电池管理系统按6.7.7进行规定变化率的温度循环试验,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A级。5.9.8耐盐雾
电池管理系统按6.7.8进行耐盐雾试验,不得有盐水进入壳体,在GB/T28046.1一2011规定的工作模式3.2下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A级。对于完全放置在乘员舱、行李舱或货舱的测试对象可不进行耐盐雾试验。对于安装在电池舱内部的受试对象,如果舱体防护等级达到IP67,可不进行耐盐雾试验。
5.9.9湿热循环
电池管理系统按6.7.9进行湿热循环试验,功能状态应达到附录A中规定的A级。iiKae
5.10电磁兼容性能
5.10.1传导骚扰
电池管理系统按6.8.2进行试验,如整车厂和制造商无特殊规定,传导骚扰限值应符合GB/T18655-2018规定的等级3要求。
5.10.2辐射骚扰
电池管理系统按6.8.3进行试验,如整车厂和制造商无特殊规定,辐射骚扰限值应符合GB/T186552018规定的等级3要求。
5.10.3电源线瞬态传导抗扰度
电池管理系统按6.8.4进行试验,如整车厂和制造商无特殊规定,试验结果功能状态要求见表4。表4电池管理系统电源线瞬态传导抗扰度性能要求试验脉冲
系统功能状态
5.10.4信号线/控制线瞬态传导抗扰度2b
电池管理系统按6.8.5进行试验,如整车厂和制造商无特殊规定,试验结果功能状态应为附录A中规定的A级。
GB/T386612020
5电快速瞬态脉冲群抗扰度
电池管理系统按6.8.6进行试验,如整车厂和制造商无特殊规定,试验结果功能状态应为附录A中规定的C级。
辐射抗扰度
电池管理系统按6.8.7进行试验.如整车厂和制造商无特殊规定,试验结果功能状态应为附录A中规定的A级。
5.10.7静电放电
电池管理系统按6.8.8进行试验,如整车厂和制造商无特殊规定,试验结果功能状态应为附录A中规定的A级。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环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温度为室温25℃5℃、相对湿度为15%~90%、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的环境中进行。
6.1.2试验用仪表
所有测试仪表、设备应具有足够的精度和稳定度,其精度应高于被测指标精度一个数量级或误差小于被测参数充许误差的1/3。
测试过程中若使用电池模拟系统,则模拟仪表、设备需满足以下条件:a)
单体电压模拟设备稳压精度小于1mV,工频纹波电压小于0.5mV;总电压模拟设备稳压精度小于0.1%,工频纹波系数小于0.05%;b)
总电流信号源采样精度0.2%,响应时间小于20ms。6.2
2状态参数测量精度
6.2.1一般规定
6.2.1.1将电池系统按正常工作要求装配、连接或者通过模拟系统(模拟系统的纹波系数、精度和稳定度等指标应达到不影响试验结果的相应等级)提供电池管理系统需要监测的电气信号,正确安装布置检测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度、绝缘电阻,接通电池管理系统工作电源6.2.1.2将电池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单体或电芯组电压采集通道不少于一个独立电源供电的采样单元,温度采集通道数不少于2个)与检测设备检测的对应数据进行比较,6.2.1.3除另有规定外,试验温度均指受试对象电池管理系统所处温度。6.2.1.4使用电池系统测试时.如电池系统无法满足测试设定值要求,可由整车厂和制造商协商确定测试点,差异性内容需在试验报告中说明6.2.2总电压
在-20℃士2℃、25℃土2℃和65℃土2℃(或由整车厂和制造商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协商确定)下,分别检测电池系统满量程总电压50%、75%、100%的电压值,将电池管理系统采集数据与检测设备8
监测数据进行比较。
6.2.3总电流
GB/T38661—2020
在一20℃土2℃、25℃土2℃和65℃土2℃(或由整车厂和制造商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协商确定)下,分别检测电池系统满量程总电流0%、土50%、土100%的电流值,将电池管理系统采集数据与检测设备监测数据进行对比。
6.2.4单体(电芯组)电压
6.2.4.1对于锂离子电池,在-20℃土2℃、25℃土2℃和65℃土2℃(或由整车厂和制造商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协商确定)下,分别检测1.5V、3V、4.5V单体电压(通道数不少于三个独立电源供电的采样单元),将电池管理系统采集数据与检测设备监测数据进行比较6.2.4.2对于镍氢电池,在一20℃土2℃、25℃土2℃和65℃土2℃(或由整车厂和制造商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协商确定)下,分别检测模块电压nX1.0V、nX1.2V、nX1.6V(n为模块内单体串联支数,其中通道数不少于一个独立电源供电的采样单元),将电池管理系统采集数据与检测设备监测数据进行比较。
6.2.5温度
在-20℃士2℃、25℃土2℃和65℃士2℃(或由整车厂和制造商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协商确定)下,将电池管理系统测温装置探头与检测设备传感器探头同时置于一40℃、0℃、25℃、40℃、125℃(或电池管理系统标定的最高测量温度)下测量温度值,将电池管理系统采集数据与检测设备监测数据Kaee
进行比较。
6.2.6绝缘电阻
在50%、75%、100%满量程电压下,将电池总正对地及总负对地分别接人绝缘电阻阵列,按照80Q/V、100α/V、300α/V、5002/X和2k2/V分别控制绝缘电阻阵列为不同电阻阻值,将电池管理系统采集数据与绝缘电阻阵列实际电阻值进行比较6.3SOC估算精度
本标准中SOC估算精度测试包括SOC累积误差试验和SOC误差修正速度试验.SOC累积误差试验按照附录B进行,SOC误差修正速度试验可以参照附录C进行。由电池老化或其他因素造成的SOC估算误差测试由整车厂和制造商协商进行。6.4电池故障诊断
通过模拟系统,建立满足表2所列故障项目的触发条件,记录相应故障项目及其触发条件。根据制造商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于其他故障诊断项目进行功能确认。6.5绝缘性能
6.5.1绝缘电阻
6.5.1.1在与动力电池相连的带电部件和其供电电源的端子之间按照表5施加直流电压,持续时间60s。
6.5.1.2在完成6.7.9湿热循环试验后,在室温中放置0.5h,在与动力电池相连的带电部件和其供电电源的端子之间按照表5施加直流电压,持续时间60s。GB/T38661—2020
6.5.1.3在测量时若受试对象的绝缘监测功能会对测试结果产生影响,应将绝缘监测功能关闭或者将绝缘电阻监测单元从受试对象中断开。表5绝缘电阻试验电压
电池系统额定电压U/V
U≤60
60300U≤950
6.5.2耐电压
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V
在完成6.7.9湿热循环试验后,在室温中放置0.5h,采用整车厂规定的试验电压(整车厂应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试验电压可以保证安全)进行测试;如果整车厂没有明确耐电压要求,则按如下要求施加GB/T18384.3—2015中7.3.3.3.2规定的交流试验电压(50Hz~60Hz),持续时间60s。在带有电绝缘的端子间;
在带有电绝缘的端子和带有电传导面的壳体间;在塑料外壳情况下,在端子和包裹外壳的电极间也可以施加直流试验电压,等效直流试验电压是交流电压值的.41倍6.6电气适应性能
6.6.1直流供电电压
按照GB/T28046.2—2011中4.2的规定进行直流供电电压试验。6.6.2过电压
按照GB/T28046.2—2011中4.3的规定进行过电压试验。6.6.3叠加交流电压
按照GB/T28046.2—2011中4.4的规定进行叠加交流电压试验。6.6.4供电电压缓降和缓升
按照GB/T28046.2—2011中4.5的规定进行供电电压缓降和缓升试验6.6.5供电电压瞬态变化
按照GB/T28046.2—2011中4.6的规定进行供电电压瞬态变化试验。6.6.6反向电压
按照GB/T28046.2—2011中4.7的规定进行反向电压试验。6.6.7短路保护
按照GB/T28046.2—2011中4.10.2的规定进行短路保护试验。6.7环境适应性能
6.7.1正弦振动
按照GB/T28046.3一2011的规定进行正弦振动试验,试验方法和试验等级由整车厂和制造商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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