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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442.13-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B/T 20442.13-2017

中文名称: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13部分:应急计划

标准类别:能源标准(N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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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核电厂 定期 安全 审查 指南 应急 计划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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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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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NB/T 20442.13-2017.Guideline of periodic safety review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Part 13: Emergency plan.
1范围
NB/T 20442.13规定了核电厂应急计划要素定期安全审查的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及过程。
NB/T 20442.13适用于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中应急计划要素的审查.本部分规定的内容以压水堆为例,其他堆型核电厂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80 (所有部分)核电厂 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3术语和定义
GB/T 1768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应急计划emergency plan
一份经过审批的文件, 它全面描述了该文件的编制与实施单位应急响应功能、组织、设施和设备,以及和外部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和相互支持关系,该文件有专门的执行程序加以补充。
3.2执行程序implementing procedures
根据应急计划编写且能够为应急工作人员执行应急计划提供全面、具体的指南和培训方法的程序。
4总则
4.1审查目的
应急计划的审查目的是通过对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审查,确认场内应急计划的有效性、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是否有足够的应急人员、设施和设备以应对紧急状态。核电厂应急响应措施是否与地方和国家的应急体系充分相协调,所安排并开展的培训、演习、演练和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等措施是否可有效维持其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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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7.120.99
备案号:59623—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20442.13—2017
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
第13部分:应急计划
Guideline of periodic safetyreview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Part13:Emergencyplan
2017-04-01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7-10-01实施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审查范围和内容
审查输入
审查方法
8审查记录和报告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应急计划要素审查流程图
NB/T20442.132017
NB/T20442.132017
NB/T20442《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分为15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安全性能:
第3部分:程序;
第4部分:辐射环境影响;
第5部分:概率安全分析:
第6部分: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实际状态第7部分:经验反馈:
第8部分:老化;
第9部分:确定论安全分析;
第10部分:人因:
第11部分:设备合格鉴定:
第12部分:设计:
第13部分:应急计划;
第14部分:灾害分析;
第15部分: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本部分为NB/T20442的第1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部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士朋、李琪、张冬辉、樊敏江、赵锋、翟良、朱荣旭、施江、郑国纲、杜风雷、印舒蔚。
NB/T20442.132017
核电厂运行的安全审查有常规安全审查和专项安全审查,它们是安全验证的主要手段。常规安全审查包括对核电厂硬件和程序的修改、安全重要事件、运行经验、核电厂运行管理、人员资格等的审查。专项安全审查是在核电厂发生安全上的重大事件之后进行的审查。一般来说,常规安全审查和专项安全审查不是综合性的,不一定总是考虑安全标准和运行实践的改进、核电厂老化和修改的积累效应、运行经验反馈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了全面掌握核电厂的实际安全情况,确定应该进行的合理可行的修改,使核电厂保持高的安全性,定期安全审查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定期安全审查以规定的时间间隔对运行核电厂的安全性进行系统性的再评价,以应对老化、修改、运行经验、技术更新和厂址方面的积累效应,目的是确保核电厂在整个使用寿期内具有高的安全水平。定期安全审查是对常规安全审查和专项安全审查的补充。我国核安全监管部门在HAF103一2004中第10章规定了在核动力厂整个运行寿期内考虑到运行经验和从所有相关来源得到的新的重要安全信息,营运单位应根据管理要求对核动力厂进行系统的安全重新评价”,并且规定这种评价\必须采用定期安全审查的方式。2006年,我国核安全监管部门发布了HAD103/11。按照HAD103/11的要求,运行核电厂应开展14个要素的定期安全审查工作。HAF103和HAD103/11虽提出了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目的、管理流程和审查要点,但并未对如何具体开展各个要素的审查工作给出具体规定。为此,需要在HAF103和HAD103/11已有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系列标准NB/T20442,用以指导定期安全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III
1范围
NB/T20442.13—2017
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13部分:应急计划NB/T20442的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应急计划要素定期安全审查的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及过程。本部分适用于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中应急计划要素的审查。本部分规定的内容以压水堆为例,其他堆型核电厂可参照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7680(所有部分)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3术语和定义
GB/T1768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应急计划 emergencyplan
份经过审批的文件,它全面描述了该文件的编制与实施单位应急响应功能、组织、设施和设备,以及和外部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和相互支持关系,该文件有专门的执行程序加以补充。3.2
执行程序implementingprocedures根据应急计划编写且能够为应急工作人员执行应急计划提供全面、具体的指南和培训方法的程序。4总则
4.1审查目的
应急计划的审查目的是通过对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审查,确认场内应急计划的有效性、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是否有足够的应急人员、设施和设备以应对紧急状态。核电厂应急响应措施是否与地方和国家的应急体系充分相协调,所安排并开展的培训、演习、演练和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等措施是否可有效维持其应急响应能力。4.2.审查要点
应急计划要素的审查要点包括:缓解事故后果的研究;
b)厂址特征及周边环境、人口变化:应急组织和应急响应策略;
应急计划和应急执行程序:
NB/T20442.132017
应急响应能力的维持(应急培训和演习等):主控制室、辅助控制室、应急控制中心、技术支持中心、运行支持中心等主要应急设施,以及相关辅助应急设施:
应急通信:
应急监测设施、设备的响应;
场内、外应急组织和支援机构的协调和配合:应急计划和执行程序定期审查的规定:应急时的保卫方案。
5·审查范围和内容
5.1审查范围
应急计划定期安全审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核事故应急法规、标准变化及适用性分析审查:a)
b)应急计划和执行程序审查:
c)应急响应能力维持审查。
审查内容
核事故应急法规、标准变化及适用性分析:审查周期内我国核事故应急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及变化:a)
国际上核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最新要求及良好实践:b)
核电厂的适用性分析。
场内应急计划和执行程序:
应急组织;
b)厂址特征及周边环境、人口变化:缓解事故后果的研究:
应急计划区设置:
应急设施和设备:
应急计划和执行程序定期审查的规定:应急通信:
应急行动水平:
操作干预水平:
应急防护行动:
应急支持软件:
场内、外有关机构之间的配合。D
应急响应能力维持:
应急培训和演习;
应急值守及岗位核查;
应急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记录:应急响应期间记录:
应急时的保卫方案。
6审查输入
6.1基准文件
NB/T20442.132017
基准文件包括定期安全审查大纲确定的核事故应急相关的法规、导则、标准、技术文件等。6.2核电厂文件和记录
核电厂文件和记录包括(不限于):a)核电厂场内应急计划及修订记录:b)核电厂应急执行程序及修订记录;c)核电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FSAR):d)应急事故运行规程:
e)严重事故管理导则;
应急辅助决策支持软件和平台的设计文件及运行效能记录:f)
应急监测系统设计和运行文件:g)
主控制室、辅助控制室、应急控制中心、技术支持中心、运行支持中心等主要应急设施的设计h)
文件:
场内应急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及改进记录;年度应急总结报告:
k)场内应急演练、综合应急演习记录及总结报告:D)应急培训记录:
m)应急组织状态总结报告:
n)应急计划同行评估报告:
0)应急计划监督报告。
6.3经验反馈
经验反馈包括:
a)核电厂外部经验反馈;
b)国内、外核电厂的定期安全审查成果。6.4其他安全要素的审查反馈
应急计划要素与设计、确定论安全分析、概率论安全分析、灾害分析、安全性能、程序要素存在接口。其他安全要素的审查反馈是其审查中发现的与应急计划有关的偏差项。7审查方法
7.1核事故应急法规、标准变化及适用性分析具体审查步骤如下:
a)收集我国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相关的法规、导则、标准、技术文件等基准文件;b)收集国际上关于核电厂应急准备和响应方面最新的要求和良好实践:c)梳理并明确本次应急计划审查中适用的具体要求。7.2应急计划和执行程序
NB/T20442.132017
具体审查步骤如下:
a)检查应急计划和执行程序修订记录,检查其符合应急计划和应急执行程序定期审查规定的情况,总结核电厂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持续改进情况;b)针对场内应急计划,结合应急执行程序,分析其与我国现行有效法规、标准、导则和技术文件要求的相符程度,重点对基准文件变化产生的新要求和最新实践进行符合性审查:c)审查场内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间内容的一致性及可操作性;d)根据审查结果,结合国内外良好实践,提出改进建议。7.3应急响应能力维持
具体审查步骤如下:
a)审查历年应急培训计划和实施记录,确认是否满足应急计划、应急执行程序及其他管理程序的要求:
b)审查历年应急演习计划和实施记录,确认是否满足应急计划和应急执行程序的要求;c)审查主要应急设施的设计文件和改进记录、应急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记录、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确认其是否满足应急响应的要求;d)审查应急培训考核记录和应急演习记录、总结和改进行动,确认应急指挥人员和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应急响应组织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应急设施设备的有效性:审查现有的应急通信系统设计、应急监测方案、应急保卫方案等,确认其有效性:e)
根据审查结果,结合国内外经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f)
7.4审查流程
应急计划要素的审查流程参见附录A。8审查记录和报告
在应急计划要素审查过程中,对于支撑审查结论的必要依据,应形成书面的记录。审查结果应形成相应的书面报告。审查报告应以事实依据、分析计算结果及相应的审查记录为基础。报告和记录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进行编制,并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国内外经验反馈的收集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应急计划要素审查流程图
核电厂应急相关文件和记录的
收集与分析
实施审查
与基准文件和良好实
践的相符性
确认核电厂应急准备
和响应工作的充分性
编写审查报告
应急计划要素审查流程图
NB/T20442.132017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相关的法
规、导则、标准、技术文件等
基准文件的收集与分析
结合国内外良好实践,提出
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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