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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039.16-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B/T 20039.16-2015

中文名称: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第16部分:净化部件用排架

标准类别:能源标准(N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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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空气 气体 处理 规范 通风 空调 净化 部件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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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NB/T 20039.16-2015.Code on nuclear air and gas treatment Ventilation, air conditioning and air cleaning-Part 16: Frame for air cleaning components.
1范围
NB/T 20039.16规定了核安全相关的空气净化部件用排架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以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要求。
NB/T 20039.16适用于核设施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系统中与核安全相关的净化部件用排架的设计、制造、检查和试验。非核安全相关的净化部件用排架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4.1弹性垫圈技术条件弹簧垫圈
GB/T 706热轧型钢
GB/T 983不锈钢焊条
GB/T 3098.1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 螺钉和螺柱
GB/T 3098.2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粗牙螺纹
GB/T 3098.6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 螺钉和螺柱
GB/T 3098.10紧固件机械性能 有色金 属制造的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
GB/T 3098.15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母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核空气净化部件nuclear air cleaning component
在核空气和气体净化系统中,安装在排架上的净化部件,包括空气过滤器、碘吸附器和除雾器等。
3.2排架frame
在核空气和气体净化系统中,用于安装单台或多台核空气净化部件的钢制框架式设备,典型的排架包括排架主体、压紧机构(包括净化部件的压紧机构、排架主体的压紧机构)、支架(包括净化部件的支架、排架主体的支架)及其他辅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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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7.120.20;91.140.30
备案号:49547-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20039.16—2015
代替EJ/T1182—2005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6部分:净化部件用排架
Codeon nuclear air and gastreatmentVentilation, air conditioning and air cleaningPart16:Framefor air cleaning components2015-04-02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5-09-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材料:
检查和试验
包装、运输、贮存
质量保证
NB/T20039.16—2015
NB/T20039.16—2015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由下述四项标准组成:NB/T20038《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设计和制造通用要求》:NB/T20039《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NB/T20143《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工艺气体处理》;
NB/T20196《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试验规程》。其中NB/T20039《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分为19个部分:第1部分:通风机;
-第2部分:风阀;
第3部分:风道:
第4部分:箱体;
第5部分:空调设备:
第6部分:除雾器;
第7部分:低效空气过滤器;
第8部分:中效空气过滤器;
第9部分:高效空气过滤器;
第10部分:金属介质过滤器;
第11部分:碘吸附器(I型):
第12部分:碘吸附器(II型);第13部分:碘吸附器(IⅡI型);第14部分:其他碘吸附器:
第15部分:吸附介质;
第16部分:净化部件用排架:
第17部分:仪表和控制;
第18部分:制冷设备:
-第19部分:特殊类型的高效空气过滤器。NB/T20143《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工艺气体处理》分为下述6个部分:第1部分:氢气复合装置
第2部分:压力容器、管道、热交换器和阀门:第3部分:情性气体滞留设备:
第4部分:压缩机;
第5部分:其他放射性核素设备;-第6部分:气体采样设备。
NB/T20196《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试验规程》分为2个部分:第1部分:空气处理系统的现场试验;第2部分:气体处理系统的现场试验。本部分是NB/T20039的第16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11
NB/T20039.16—2015
本部分代替EJ/T1182—2005《核级空气净化部件安装用排架》,与EJ/T1182—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编号和名称;
一删除了附录A和附录B,将原附录的内容在第5章中进行描述:全文将“ⅡI型碘吸附器”改为“碘吸附器(Ⅱ型)”:一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调整并修改了引用的文件,全文相关的引用文件编号一并修改:一第3章术语和定义修改了“核空气净化部件”、“排架”、“排架主体”、“压紧机构”、“支架”、“密封面”的定义:一第5章设计修改了安装HEPA过滤器、碘吸附器(II型)的描述和参数,增加了安装中效过滤器、低效过滤器、碘吸附器(I型)、除雾器的排架的描述和参数;一第5章中排架均布载荷、最小截面模量的计算公式进行了更新:一第6章改为“检查和试验”并修改了其内容;第7章改为“制造”并修改了其内容:第8章改为“包装、运输和贮存”,增加了贮存要求,并修改了其内容。本部分参考了ASMEAG-1-2012《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FG卷的相关内容。本部分由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部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部分的起草单位: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红伟、苏军杰、曾心耀、王茂、李后军、李猛、吴晓博。EJ/T1182—2005于2005年4月首次发布。II
1范围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6部分:净化部件用排架
NB/T20039.16—2015
本部分规定了核安全相关的空气净化部件用排架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以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核设施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系统中与核安全相关的净化部件用排架的设计、制造、检查和试验。非核安全相关的净化部件用排架也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弹性垫圈技术条件弹簧垫圈
GB/T706热轧型钢
GB/T983不锈钢焊条
GB/T3098.1
GB/T3098.2
GB/T3098.6
GB/T3098.10
GB/T3098.15
GB/T3280
GB/T4237
GB/T5286
GB/T16938
GB/T17853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粗牙螺纹
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紧固件机械性能有色金属制造的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母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螺栓、螺钉和螺母用平垫圈总方案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通用技术条件不锈钢药芯焊丝
GB/T17939—2008核级高效空气过滤器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GB/T19804
EJ/T564核电厂物项包装、运输、装卸、接收、贮存和维护要求NB/T200382011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设计和制造通用要求NB/T20039.6—2011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第6部分:除雾器NB/T20039.7—2013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第7部分:低效空气过滤器
NB/T20039.8—2012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第8部分:中效空气过滤器
NB/T20039.162015
NB/T20039.11—2011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第11部分:碘吸附器(I型)
NB/T20039.12—2011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第12部分:碘吸附器(II型)Www.bzxZ.net
NB/T20196.1—2013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试验规程第1部分:空气处理系统的现场试验YB/T5092焊接用不锈钢丝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核空气净化部件nuclearaircleaningcomponent在核空气和气体净化系统中,安装在排架上的净化部件,包括空气过滤器、碘吸附器和除雾器等。3.2
排架frame
在核空气和气体净化系统中,用于安装单台或多台核空气净化部件的钢制框架式设备,典型的排架包括排架主体、压紧机构(包括净化部件的压紧机构、排架主体的压紧机构)、支架(包括净化部件的支架、排架主体的支架)及其他辅助机构。3.3
排架主体framebody
由型材或钣金件焊接或装配而成的框架,用于安装净化部件以及与其相关的压紧机构、支架及其他辅助机构等。
压紧机构clampingdevice
将净化部件安装到排架主体上或将排架主体安装到小室内的压紧零件的组合。3.5
支架support
排架主体或净化部件的辅助支撑和定位零件组合。3.6
密封面sealingsurface
排架上与净化部件安装时接触面的统称。4材料
4.1制造排架的材料应符合NB/T200382011第3章或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主要材料应符合GB/T706、GB/T983、GB/T3280、GB/T4237、GB/T17853、YB/T5092的要求。4.2制造排架的材料不应使用胶带、胶粘剂、填料、润滑材料、密封胶等。.5设计
5.1总体设计
5.1.1用于安装HEPA过滤器的排架2
5.1.1.1典型结构
典型的用于安装HEPA过滤器的排架如图1所示。排架主体
安装孔洞
高效过滤器
压紧机构
典型的用于安装HEPA过滤器的排架图1
5.1.1.2尺寸要求
尺寸要求包括:
NB/T20039.16—2015
过滤器支架
安装HEPA过滤器的构件宽度(A)应大于或等于100mm,且应有25mm宽符合平面度要求a)
的密封面;同时应使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的过滤器间均有50mm的距离,以保证过滤器更换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HEPA过滤器安装孔应为矩形,尺寸WxH应比相应过滤器尺寸小50mm,偏差小于或等于b)
常用的HEPA过滤器尺寸见GB/T17939—2008。c)
5.1.1.3HEPA过滤器的压紧
压紧要求包括:
过滤器的压紧机构应保证合适的正向压紧力和压紧均匀性:a)
在5.4规定的载荷作用下,排架的变形应尽可能小,且不会导致过滤器的连续密封受到影响:每一个HEPA过滤器应单独压紧并锁紧,不应少于4处等效的压紧点;根据密封形式所产生的载荷,压紧机构中任何一个零部件所承受的力不应大于其材料屈服强度的25%。图1所示的压紧机构为一种典型机构,其他经过验证的压紧机构,也可采用:过滤器压紧后,压紧机构应使密封垫产生其原始平均厚度的65%+15%的均匀压缩量。e)
5.1.1.4HEPA过滤器的支架
1)如使用电动工具或扭矩扳手在两过滤器之间操作测试探头等。3
NB/T20039.16—2015
HEPA过滤器的支架不应妨碍检查HEPA过滤器的安装及密封情况。5.1.1.5穿透性要求
用于安装HEPA过滤器的排架不应有任何穿透。5.1.2用于安装中效过滤器、低效过滤器的排架5.1.2.1典型结构
典型的用于安装中效过滤器的排架如图1所示;典型的用于安装低效过滤器的排架如图2所示。A
排架主体
低效过滤器
压紧机构
支撑销
安装孔润
典型的用于安装低效过滤器的排架5.1.2.2尺寸要求
5.1.2.2.1用于安装中效过滤器排架的尺寸要求尺寸要求包括:
安装中效过滤器的构件宽度(A)应大于或等于100mm,且应有25mm宽符合平面度要求的a
密封面:同时使得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的过滤器间均有50mm的距离,以保证过滤器更换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中效过滤器安装孔应为矩形,尺寸W×H应比相应过滤器尺寸小50mm,偏差小于或等于1.5b)
c)常用的中效过滤器的尺寸见NB/T20039.8—2012。5.1.2.2.2用于安装低效过滤器排架的尺寸要求尺寸要求包括:
安装低效过滤器的构件宽度(A)应大于或等于60mm,且应有20mm宽符合平面度要求的密封面:同时使得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的过滤器间均有20mm的距离,以保证过滤器更换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低效过滤器安装孔应为矩形,尺寸W×H应比相应过滤器尺寸小40mm;b)
常用的低效过滤器的尺寸见NB/T20039.7—2013。5.1.2.3中效过滤器、低效过滤器的压紧压紧要求包括:
NB/T20039.16—2015
a)中效过滤器、低效过滤器的压紧机构应保证合适的正向压紧力和压紧均匀性:b)每一个中效过滤器、低效过滤器不应少于4处等效的压紧点:c)每个中效过滤器应单独压紧并锁紧。5.1.2.4中效过滤器、低效过滤器的支架中效过滤器、低效过滤器的支架不应妨碍检查过滤器的安装及密封情况。5.1.2.5穿透性要求
排架上的任何穿透不应降低净化设备的整体性能。5.1.3用于安装碘吸附器(型)的排架5.1.3.1典型结构
典型的用于安装碘吸附器(型)的排架与安装HEPA过滤器的排架结构相似,如图1所示。5.1.3.2尺寸要求
尺寸要求包括:
a)安装碘吸附器(I型)的构件宽度(A)应大于或等于100mm,且应有25mm宽符合平面度要求的密封面:同时应使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的碘吸附器(I型)间均有50mm的距离,以保证碘吸附器更换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碘吸附器(I型)安装孔应为矩形,尺寸WxH应比相应碘吸附器(I型)尺寸小50mm,偏b)
差小于或等于1.5mm;
碘吸附器(I型)的尺寸见NB/T20039.11—2011。c)
5.1.3.3碘吸附器(I型)的压紧压紧要求包括:
a)碘吸附器(I型)的压紧机构应保证合适的正向压紧力和压紧均匀性:在5.4规定的载荷作用下,排架的变形应尽可能小,且不会导致碘吸附器(「型)的连续密封b)限
受到影响:
每一个碘吸附器(I型)应单独压紧并锁紧,不应少于4处等效的压紧点:根据密封形式所产生的载荷,压紧机构中任何一个零部件所承受的力不应大于其材料屈服强度d)
的25%。图1所示的压紧机构为一种典型机构,其他经过验证的压紧机构,也可采用;碘吸附器(I型)压紧后,压紧机构应使密封垫产生其原始平均厚度的65%+15%的均勾压缩e
5.1.3.4碘吸附器(I型)的支架碘吸附器(I型)的支架不应妨碍检查碘吸附器(【型)的安装及密封情况。5.1.3.5穿透性要求
除了安装试验罐所需要的穿透点外,用于安装碘吸附器(「型)的排架不应有任何穿透。安装试验罐的穿透点应有隔离措施。采样管与排架的焊接应采用密封焊焊接。5.1.4用于安装碘吸附器(IⅡI型)的排架5
NB/T20039.16—2015
5.1.4.1典型结构
典型的用于碘吸附器(ⅡI型)的排架如图3所示。B
排架主体
气流方向
(均可)
上下间距
导轨和支架
四周最小范园
安装孔润
磺吸附器(Ⅱ型)
图3典型的用于安装碘吸附器(ⅡI型)的排架5.1.4.2尺寸要求
尺寸要求包括:
安装碘吸附器(II型)的安装孔高度H为162°mm,安装孔宽度W为613mm;相邻两安装孔垂直方向间隔(A)应大于或等于100mm,水平方向间隔(B)应大于等于64mm:碘吸附器(IⅡI型)尺寸见NB/T20039.12—2011。5.1.4.3碘吸附器(Ⅱ型)的压紧压紧要求包括:
碘吸附器(Ⅱ型)的压紧机构应保证合适的正向压紧力和压紧均勾性:在5.4规定的载荷作用下,排架的变形应尽可能小,且不会导致碘吸附器(ⅡI型)的连续密封受到影响;
每一个碘吸附器(II型)应单独压紧并锁紧,不应少于4处等效的压紧点:根据密封形式所产生的载荷,压紧机构中任何一个零部件所承受的力不应大于其材料屈服强度的25%。图3所示的压紧机构为一种典型机构,其他经过验证的压紧机构,也可采用:碘吸附器(ⅡI型)压紧后,压紧机构应使密封垫产生其原始平均厚度的65%土15%的均匀压缩量。
5.1.4.4碘吸附器(Ⅱ型)的支架在安装孔的后面应设计可以承受碘吸附器(ⅡI型)重量的支架,其长度应大于或等于760mm,支架末端不能设置挡块。
5.1.4.5穿透性要求
NB/T20039.16—2015
除了安装试验罐所需要的穿透点外,用于安装碘吸附器(ⅡI型)的排架不应有任何穿透。安装试验罐的穿透点应有隔离措施。采样管与排架的焊接应采用密封焊焊接。5.1.5用于安装除雾器的排架
5.1.5.1典型结构
典型的用于安装除雾器的排架如图4所示。安装孔润
气流方向
支撑销
排水管
图4典型的用于安装除雾器的排架5.1.5.2尺寸要求
尺寸要求包括:
排架主体
除雾器
压紧机构
集水盘
安装除雾器的构件宽度(A)应大于或等于100mm,且应有25mm宽符合平面度要求的密封a
面:同时应使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的除雾器间均有50mm的距离,以保证除雾器更换时有足够的空间;
除雾器安装孔应为矩形,尺寸WxH应比相应除雾器尺寸小50mm,偏差小于或等于1.5mm:每一排除雾器的下面都应设计集水盘,都能收集一排除雾器的水,集水盘应能保证每一排除雾器在最大排水流量下不会溢出。集水盘的最小深度为25mm,并应在下游侧比除雾器至少超出100mm;
除雾器的安装高度应确保其底面不与集水盘设计水面接触:为便于排水,集水盘应有大于等于千分之三的坡度,每一个集水盘都需设计一个排水管,排水管在穿透小室壁时应设置水封;每个除雾器的除水量见NB/T20039.6—2011。f)
5.1.5.3除雾器的压紧
压紧要求包括:
a)除雾器的压紧机构应保证合适的正向压紧力和压紧均匀性;b)每一个除雾器应单独压紧并锁紧,不应少于4处等效的压紧点。7
NB/T20039.16—2015
5.1.5.4除雾器的支架
除雾器的支架不应妨碍检查除雾器的安装及密封情况。5.1.5.5穿透性要求
排架上的任何穿透不应降低整体除雾性能5.2形位公差和粗糙度
排架的形位公差和粗糙度见表1。表1排架的形位公差和粗糙度
垂直度
平面度
粗糙度
形位公差和粗糙度
安装HEPA过滤器、碘吸附器(I型)、碘吸附器(II型)的排架
每300mm间距偏差小于或等于0.4mm或在整个构件长度上小于或等于1.5mm,取二者较大值2)1)任意两个零件结合处的平面度小于或等于0.4mm;
2)安装孔洞周边最小32mm范围的密封面内小于或等于1.5mm;
3)在整个排架范围内,每150mm间距允许有±0.8mm的偏差,任意测量2400mm×2400mm范围内的平面度总的偏差小于或等于13mm。安装中效过滤器、低效过滤器、除雾器的排架每300mm间距偏差小于或等于3mm或在整个构件长度上小于或等于6mm,取二者较大值。1)任意两个零件结合处的平面度小于或等于3mm
2)任一安装孔洞周边最小32mm范围的密封面板内,平面度偏差小于或等于3mm:3)在整个排架范围内,任意测量2400mm×2400mm范圈内的平面度,平面度总的偏差小于或等于
13mm,且每150mm间距允许有±1.5mm的偏差。
1)排架上安装孔洞的中心孔距公差在0mm~3mm之间:2)外形尺寸(长、高)按GB/T19804-A级执行:3)排架正面与反面两对角线互差按GB/T19804-A级执行。密封面的密封区域内粗糙度Ra≤3.2μm,排架上净化部件密封面32mm范围内的凹坑、轧(压)痕、焊渣和其他表面缺陷应在焊完后磨光,而且磨过的区域应与周围的基材平滑的过渡。通用性要求
5.3.1在设计净化部件用排架时,排架与小室壁(或混凝土风道预留孔洞)的连接应满足结构及密封要求。
5.3.2螺纹连接所用的润滑剂或其他剂料应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且不应和所接触的材料起不利反应。在依靠摩擦力进行连接的摩擦接触面上应当无油、无涂料、无清漆、无镀锌层或其他镀膜。润滑剂应在技术规格书中规定,或者螺母选用不同于螺栓的材料制作,该材料应适合环境和强度的要求。5.4结构要求
2)首先在相邻构件长度上应按每300mm间距偏差小于或等于0.4mm进行取值,如按此方法计算出的偏差值小于或等于1.5mm,则应按小丁或等于1.5mm取,如大于1.5mm,则取较大值示例:如相邻构件长度为560mm,则垂直度取值应为小于或等于1.5mm;如相邻构件长度为1500mm,则垂直度取值应为小于或等于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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