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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410-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B/T 20410-2017

中文名称:核电工程纤维混凝土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能源标准(N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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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核电 工程 纤维 混凝土 技术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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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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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NB/T 20410-2017.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for nuclear power engineering fiber reinforced concrete.
1范围
NB/T 20410规定了核电工程纤维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要求。
NB/T 20410适用于核电厂核岛、常规岛、BOP工程的纤维混凝土设计与施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通用 硅酸盐水泥
GB/T 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 12670聚丙烯 (PP)树脂
GB/T 1804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9975高强化纤长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21120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 合成纤维
GB/T 23265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玄武岩短切纤维
GB 50010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
GB/T 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标准
GB/T 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2普 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19混凝 士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3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纤维混凝土fiber reinforced concrete
掺加短纤维的混凝土总称。
3.2当量直径equivalent diameter
纤维截面为非圆形时,按截面积相等原则换算成圆形截面的直径。
3.3纤维长径比aspect ratio of fiber
纤维的长度与直径或当量直径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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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27. 120. 20
备案号:57410-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 204102017
核电工程纤维混凝土技术规程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for nuclear powerengineering fiber reinforced concrete2017-02-10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7-07-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定义
基本规定
红维混凝土性能
原材料
配合比设计与试验
NB/T 204102017
NB/T20410—2017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山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木标准由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起草,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中核混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核华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维特耐新材料有限公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建国、张卫闺、赵嘉泉、杜元亮、张明皋、正晓东、王景平、王庆龙、郭慧初、林荚男、徐富东、梅向阳、邵克军、卢德华。1范围
核电工程纤维混凝士技术规程
NB/T 20410--2017
本标准规定广核电工程纤维混凝士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施二工、质量检验和验收要求。本标准适用-」核电厂核岛、常规岛、BOP工程的纤维混凝土设计与施T.。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H期的版本适用丁本文件,凡是不注H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12670聚丙烯(PP)树脂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CB/T18046
GB/T19975
高强化纤长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21120·水泥混凝上和砂浆用合成纤维GB/T23265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玄武岩短切纤维GB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T 50080
GB/T 50081
GB/T 50082
GB/T50107
普通混凝上拌合物性能试验标准普通混凝十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普通混凝上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
GB/T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JGJ/r10混凝上泵送施工技术规程普通混凝土用砂、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普通混凝士配合比设计规程
混凝十用水标准
JGJ/T193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221—2010红维混凝十应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
JIGJ270
JTGF3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而施工技术规范JT/I525一2004公路水泥混凝土纤维材料聚丙烯红维和聚闪烯晴纤维JT/T776.1一2010公路上程玄武岩短切纤维及其制品第1部分:玄武岩短切纤维CECS13纤维混凝+试验方法标准
CECS38红维混凝上结构技术规程NB/T204102017
3术语定义
下列术讲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纤维滬凝土fiber reinforced concrete掺加短纤维的混凝十总称。
当量直径equivalent diameter
纤维截面为非圆形时,按截面积相等原则换算成圆形截面的直径。3.3
纤维长径比aspectratiooffiber纤维的长度与直径或当量直径的比值。3.4
合成纤维synthetiefiber
用有机合成材料经过--定的工艺制成的纤维3.5
纤维体积率fractionof fiberbyvolume纤维体积占混凝土体积的百分比,3.6
韧性toughness
纤维混凝主保持--定抗力的塑性变形能力。常采用与力(或应力)-变形(或应变)曲线下面积有关的参数进行度量。3.7
基准配合比the benchmark mix proportion of concrete在计算配合比的基础上,在试验室进行试配和调整,并进行拌合物性能试验和硬化混凝土性能试验,试验结果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的配合比。3.8
设计配合比the design of concrete mixture ratio在基准配合比的基础十,经可行性试验后,试验结果满足设计和施1要求的配合比。3.9
推演试验deduction test
在基准配合比的坚础上,增加或减少某:种原材料的门量,其他原材料用量不变,验证原材料数量波动在·定范围内时,混凝士的性能仍能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的试验。3.10
可行性试验feasibility test
验证采用基准配合比的混凝土在实际现场条件(主要是混凝土制备设备和输送装置)下制备、输送、浇筑时:拌合物是否满足施工要求以及硬化混凝上物理力学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试验。4基本规定
4.1合成红维、玄武岩短切红维混凝士适用于非结构性裂缝控制,以及对弯曲韧性和抗冲击、抗疲势性能有一定要求的混凝十结构构件或其局部部位;玄武岩短切纤维混凝七可用下温度较高的环境:合成2
NB/T 20410—-2017
纤维混凝士不立用于环境温度离于60℃的热环境中:有辐射屏蔽要求的混凝十构件不应采用合成纤维混凝王。
4.2人体积混凝十叫采用合成红维,玄武岩短切纤维混凝士,采用合残纤维的人体积混凝十内最高温度不宜超过70℃。地下管沟、廊道宜采用合成纤维混凝士4.3钢纤维混凝十适用丁对混凝士抗拉、抗剪、抗冲切、局部受压、弯拉(抗折)强度和弯曲韧性、抗裂、抗冲击、抗疲劳、抗爆等性能要求较高的结构构件或其局部部位。4.4钢纤维混凝七不立用于GB50010规定的四、五类环境中;当有特殊需要时,应有可靠的论证,4.5钢纤维混凝上结构构件计算及构造要求应符合CECS38的规定。4.6采用纤维混凝十的结构中钢筋间距不应过密,应利于混凝土的浇筑和振捣。5纤维混凝土性能
5.1拌合物性能
5.1.1红维混凝土拌合物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不得离析、泌水或红维聚团,并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拌合物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50080的规定。5.1.2泵送纤维混凝土拌合物在满足施.T.要求的条件下,入泵落度不宜大于180mm,其可泵性应符合JGJT10的规定。
5.1.3纤维混凝+拌合物落度宜为120mm~180mm,落度经1.5h及泵送后的损失不立人丁30mm。
5.1.4纤维混凝士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满是表1的规定。纤维混凝拌合物1水溶性氣离子含量的试验方法宜符台JG270中混凝上拌合物中氯离子含量的快速测定方法的规定。
5.1.5纤维混凝七拌合物最大碱含最不应大于3kg/m。表1纤维混凝土中水溶性氨离子最大含量(钢筋混凝土)水溶性氮离子最大舍量
环境条件
十燥环境
潮湿仙不含氣离子的环境
潮湿且有氯离子的环境、盐溃上环境除冰盐等侵蚀性物质的腐蚀环境%,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百分比
钢纤维混凝
注:么武岩短切纤维混凝十氛离了含盘应满足设计要求和JGJ/T221的规定。5.2物理力学性能
合成纤维混凝十
5.2.1纤维泥凝+的强度等级应按文方体抗强度标准值确定,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按GB50010的规定采用:立方体试件立采用150mm×150mm×150mm标准尺寸,不宜采/非标尺寸试件折算。5.2.2钢纤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采用CF表示,并不应小于CF25,合成纤维、玄武岩短切纤维混凝士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丁C20
5.2.3纤维混凝上抗压强度的合格评定应符合GBT50107的规定。5.2.4纤维混凝士的轴心抗压度、压利受拉筛性模量、剪切变形模量,松比、线膨胀系数以及台成纤维混凝:t和玄武岩短切纤维混凝十的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可按GB50010的规定采用。3
NE/T 20410-2017
5.2.5纤维体积率大于0.15%的合成纤维混凝土和玄武岩短切纤维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受压和受拉弹性模量、剪切变形模量、泊松比、线膨胀系数以及合成纤维混凝十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应经试验硼定。
5.2.6钢纤维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应符合JGJ/T221-20104.2.4的规定,5.2.7红维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试验方法应符合GB/T50081的规定。5.2.8纤维混凝士的抗弯韧性、弯册韧性、抗剪强度、抗疲劳性能和抗冲击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抗弯韧性、弯曲韧性、抗剪强度的试验方法应符合JGJ/T221的规定,抗冲击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CECS13的规定,抗疲劳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GB/T50082的规定。5.3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
5.3.1红维混凝土的收缩和徐变性能应符合设让要求。纤维混凝土的收缩和徐变试验方法应符合GB/T50082 的规定。
5.3.2纤维混凝上的耐久性能应衍合设计要求。纤维混凝土耐久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GB/T50082的规定。红维混凝土的耐久性能检验评定应符合JGJ/TI93的规定。6原材料
6.1一般规定
6.1.1红维混凝上所用各种原材料不应对人体、牛物和环境造成危害,并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6.1.2纤维外观色泽应均勾、表面无污染。6.2合成纤维
6.2.1合成纤维可采用聚丙烯纤维、聚乙烯醇纤维、聚丙烯睛纤维、聚酰胺纤维或其它经过试验和技术论证符合性能要求的纤维。
6.2.2合成纤维应为无毒、耐碱材料,纤维在混凝上拌合物中和硬化的混凝十4应具有化学稳定性。6.2.3合成纤维在混凝十拌合物应易于分散,与硬化泥凝土间应具有良好的粘结性能。6.2.4合成纤维的规格宜符合表2的规定,公称长度和当量直径偏差应在生产厂所控制值的相对量的10%之内:
表2合成纤维的规格
单丝纤维
粗纤维
模裂网状纤维
公称长度
注:实际使用的合成纤维的公称长度和当量直径成经相关试验确定。6.2.5合成纤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JT/525的规定。6.2.6合成红维的工要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4
当量直径
100-1200
断裂强度
初始模量
断製他长率
耐碱性能(断裂强度保留率)
表3合成纤维的主要性能
防裂抗纤维
≥3.5×103
NB/T204102017
增韧纤维
≥5.0×103
6.2.7合成纤维的其他性能参数宜经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JGJ/T221一2010中3.2.5选用6.2.8合成纤维混凝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推合成纤维混凝土性能指标
分散性相对误差
混凝土裂缝降低系数(限毅效能等级)混凝土抗H:强度比
韧性指数(15)
防嬰抗裂纤维
-10%~ +10%
270%(一级)
≥90%
增韧纤维
注:限裂效能等级评定配合比宜按工程采用的配合比配制,基体混凝土应将纤维混凝士配合比中的纤维取消,其他组分不变。
合成纤维主要性能、合成纤维混凝土性能指标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21120的规定。6.2.92
6.2.10聚乙烯醇纤维主要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9975的规定。6.2.11合成纤维其他性能及指标应符合GB/T21120的要求。6.3玄武岩短切纤维
6.3.1玄武岩短切纤维的分类、型号、规格尺寸应符合GB/T23265的要求。6.3.2玄武岩短切纤维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根据玄武岩短切纤维泥凝土的性能要求确定。6.3.3玄武岩短切纤维外观色泽应均匀,为金褐色或深褐色,表面无污染;外观合格率不小于90%检验方法应合 JT/T776.12010中 6.12的规定。6. 3. 4武岩短切纤维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 的规定。表5玄武岩短切纤维性能指标
试验项目
断裂强度
弹性模盘
用丁混凝土的短切玄武岩纤维
防裂抗裂纤维(BF)
2.60-~2,80
增韧增强纤维(B7.)
NB/T 20410-2017
试验项目
断裂伸长率
耐热性,单丝断裂强度保留率
耐碱性能,单丝断裂强度保留率%
注:1、2、3项试验值的变异系数不得大于15%表5(续)
用于混凝土的短切玄武岩纤维
防裂抗裂纤维(13F)
6.3.5玄武岩短切纤维其它性能指标应符合GB/T23265的要求。6.4钢纤维
增韧增强纤维(BZ)
6.4.1钢纤维混凝土可采用碳钢纤维、低合金钢纤维或不锈钢纤维。钢纤维的形状可为平直形或异形异形钢纤维又可为压痕形、波形、端钩形、大头形和不规则麻面形等,6.4.2钢纤维的儿何签数及性能要求应符合JGJ/L22的规定。6.5其它原材料
6.5.1水泥应符合GB175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6.5.2纤维混凝十细骨料不应含有泥块,天然砂含泥量不大F2%,机制砂石粉含量不人丁7%6.5.3纤维混凝土最大骨料粒径应和红维长度对应,以使红纤维分布均勾口有效,最大骨料粒径不宜人于31.5mm,不宜大于钢纤维长度的2/3;喷射钢纤维混凝十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宜火丁10mmm6.5.4纤维混凝土粗骨料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10%,含泥量不宜大于0.5%6.5.5机、细骨料其它指标及性能应符合JGJ52的规定,并应采用连续级配的粗骨料及级配Ⅱ区中砂。6.5.6外加剂应符合GB8076和GB50119的规定,并不得使用含氯盐的外加剂。应采用高效复合减水剂,减水率不应小于20%。
6.5.7粉煤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等矿物掺合料应符合GB/T1596和GB/T18046的规定,6.5.8拌合用水应符合JCGJ63的规定。6.6纤维材料包装、运输和储存
6.6.1合成纤维、玄武岩短切红维宜按每立方混凝士的需川量或施工方要求定制包装,包装袋官采用水溶性材料,
6.6.2运输和储存过程应避免与化学腐蚀物品混装,并采取措施防Ⅱ:外包装损坏。6.6.3运输利储存应避免口晒雨淋,并具有防潮措施:储存场所应阴凉、干燥,并远离热源。7配合比设计与试验
7.1一般规定
7.1.1纤维混凝十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混凝十配制强度及其它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和施[\对伴合物的性能要求。7.1.2纤维混凝上设计配合比应在试配调整基准配合比的湛础上经推演试验和可行性试验后确定。6
NB/T 204102017
7.1.3混凝士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采用的原材料,原材料性能满足本标准的要求,配合比设训应以干燥肯料为基准,细骨料含水率应小于0.5%,粗骨料含水率应小于0.2%。7.1.4红维混凝十的最人水胶比应符合木标准和GB50010及GB/r50476的规定,并满是设计要求。7.1.5纤维混凝土最小胶凝材料用最应符合表6的规定,具有抗渗防裂功能的纤维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为0.45。短切公武岩短切纤维在混凝七中的使用参照合成红维泥凝十,其在混凝土中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表6纤维混凝士的最小胶凝材料用鱼最小胶凝材料用量
最大水胶比
钢纤维混凝+
合成纤维混凝土
玄武岩短切纤维混凝土
7.1.6矿物掺合料掺量应经试验确定并符合设计要求。外加剂的掺量应经试验确定。钢纤维混凝十矿物掺和料掺量不宜大丁胶凝材料用量的20%。7.1.7纤维的品种、规格宜根据纤维混凝土应用的环境和工作条件、混凝土的性能要求选择,并满足设计要求。
7.1.8红维掺量应在供方推荐掺量的基础上经试验确定掺量。7.1.9钢纤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JGJ/T221的规定。7.2配制强度的确定
纤维混凝士配制强度的确定应符合JGJ/T221的规定。7.3配合比计算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7.3.1掺加纤维前的混凝上配合比计算应符合JGJ55的规定。7.3.2纤维掺量在设计参数选择时,可用纤维体积率表达:配合比材料计算中纤维用量应按质计入。7.3.3普通钢纤维混凝士中的纤维体积率不宜小于0.35%。7.3.4合成纤维混凝主的纤维体积率范围宜符合表7规定。表7合成纤维混凝土的纤维体积率范围使用部位
普通混凝土结构
刚性防水垦面
」区路面
储水、输水混凝士结钩
使用目的
控制混凝七早期收缩裂缝
控制混凝土早期收缩裂缝
控制混凝土早期收缩裂缝
改善混凝土抗冲击,抗疲劳性能控制混凝十早期收缩裂缝
改善混凝十抗冲磨和抗冲蚀等性能体积率
0.06~0.20
0.10-~.30
0.10~0.30
0.06~0.20
注:增韧用粗纤维的体积率可大F0.5%,并不宜超过1.5%,玄武出短切纤维的体积率宜为0.3%7.4基准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7.4.1红维混凝十配舍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应符合JGJ55的规定。7.4.2纤维混凝上配合比应根书红维掺量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配NB/T20410—2017
a)对于纤维体积率为0.06%~0.10%的合成纤维混凝士,可按让算合比进行试配利调整:b)当纤维体积率大于0.10%时,可适\提高外加剂用量或胶凝材料用量,但水胶比保持不变。7.4.3在配合比试配的基础上,红维混凝十配合比应按JGJ55的规定进行混凝上强度试验许逊行配合比调整。
7.4.4调整后的纤维混凝士配合比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校正:a)纤维混凝上配合比校正系数按式(1)计算:b)调整后的配合比中每项原材料用景均应乘以校正系数():S=Pa
式中:
纤维混凝十配合比校l系数:
Pe.—纤维混凝上拌合物的表观密度实测值,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1)
Pe纤维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观密度计算值,单位为干克每立方米(kg/m2):7.4.5校正后的纤维混凝十配合比,应在满足混凝上拌合物性能要求和混凝士试配强度的基础上,对设计提出的混凝士耐久性项目进行检验和评定,符合要求的,可确定为基准配合比,7.5设计配合比确定
7.5.1推演试验
7.5.1.1至少应进行增加和减少砂率的10%,水泥用量增加和减少25kg/m的推演试验各1次。7.5.1.2推演试验结果应满足木标准及设计要求。7.5.2可行性试验
7.5.2.1JII于实际生产的每-套搅拌机组均应进行可行性试验。7.5.2.2可行性试验至少应以下项:投料顺序、搅拌时间、拌合物性能、物理力学性能、产出试验泵送试验。
7.5.2.3可行性试验用材料应为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7.5.2.4每个基准配合比应进行3次配料搅拌,同时进行拌合物性能、物理力学性能试验,但产出试验和泵送试验可为1次。
7.5.2.5泵送试验应模拟最困难的施工条件,验证纤维混凝土的可系性,泵送后混凝士。7.5.2.6产出试验结果实际体积与理论体积的差异不应大了2%,如超出,应修正理论体积。7.5.2.7可行性试验叶纤维混凝土的性能满足本标推和设让要求所,试验中使用的配合比可确定为设计配合比。
7.5.2.8可行性试验结果不满足本标准和设计要求时,应调整基准配合比后重新进行可行性试验。7.5.2.9基准配合比试验与可行性试验可同步进行。8施工
8.1一般规定
表观质量要求高或构造复杂的、施工有难度的纤维混凝士结构施工前进行模拟实验,模拟实验应编制效验方案。
8.2纤维混凝土制备
NB/T 20410—2017
8.2.1应提前测定粗、细骨料的实际含水率,根据实际含水率调整确定实际粗、细骨料用量及用水量。8.2.2原材料计量宜采月电计量仪器,使用前应确认其工作正常,每盘混凝土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原材料计量的充许偏差
原材料种类
水泥和矿物掺合料
外加剂
计量允许偏差(按质量计)
原材料种类
粗、细骨料
拌合用水
计量允许偏差(按质景计)
8.2.3红维混凝上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并宜配备纤维专用计量和投料设备:8.2.4纤维混凝十制备配合比、投料顺序、搅拌时问应执行可行性试验确定的1.艺参数,8.2.5纤维混凝上每次开盘前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a)混凝十的原材料与设计配合比所用原材料的:致性:b)出机混凝土工作性与配合比设计要求的一致性。8.3纤维混凝土运输、浇筑和养护8.3.1纤维凝土应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和工作性。运输应满足现场施工连续供应的需要8.3.2纤维混凝土拌合物搅拌完成后应在1.5h内浇筑完成。当落度损失超过本标准的规定时,不应现场掺入减水剂或加水搅拌处理。8.3.3纤维混凝十拌合物浇筑倾落的白由高度不应超过1.5m。8.3.4纤维混凝土浇筑应保证纤维分布的均匀性和结构的连续性。8.3.5纤维混凝土宜采用插入式振擒器机械振掏,振捣时间应经试验确定,在保证振捣密实的同时,应避免离析。
8.3.6纤维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应及时养护,养护宣采用覆盖保温、保湿材料或涂刷养护剂的方式,不宜采用蒸汽养护。养护时间不宣少于14d9检验
9.1纤维原材料质量检验
9.1.1在硫定纤维材料供应商和规格时,应进行全项目检验,检验项目和指标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纤维材料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应按规定批次向带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9.1.2
9.1.3红维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后,应进行进场检验,检验项目应符合下下列规定a)钢幻维检验项国应包括抗拉驱度、弯折性能、尺寸偏差和杂质含量等;b)成纤维检验项目应包括纤维抗拉强度、初始模量、断裂仲长率、耐碱性能、分散性相对误差、混凝」抗压强度比,增韧纤维还应抽检韧性指数和抗冲出次数比:c)其他原材料应按相关标准执行。9.1.4红维混凝十原材料的检验规则应符个下列规定:a)用丁同一工程的同品种利同规格的钢纤维,应按每20t为一个检验批: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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