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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293-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B/T 20293-2014

中文名称:核电厂厂址选择基本程序

标准类别:能源标准(N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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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核电厂 选择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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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NB/T 20293-2014.Procedure of nuclear power plant siting.
1范围
NB/T 20293规定了核电厂厂址选择工作的阶段划分、工作范围、调查内容、评价准则和技术要求。
NB/T 20293适用于核电厂厂址选择,其它核设施选址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249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
GB 18306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
NB/T 20033核电厂 初少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NB/T 20034核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HAF 101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
HAD 101/01核电厂厂 址选择 中的地震问题
HAD 101/02核电厂厂址选择 的大气弥散问题
HAD 101/03核电厂厂 址选择 及评价的人口分布问题
HAD 101/04核电厂厂 址选择 的外部人为事件
HAD 101/05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放射性物质水力弥散问题
HAD 101/06核电厂厂址选择与水文地质的关系
HAD 101/07核电厂厂 址查勘
HAD 101/08滨河核电厂厂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厂址site area
具有确定的边界,在核电厂有效控制下的区域。
3.2多堆厂址multi-reactor site
具有两个以上反应堆且各反应堆之间的距离小于5 km的厂址。
3.3厂址选择siting
为核电厂选择合适厂址的过程,包括厂址适宜性及相关设计基准的评价。
3.4可能厂址potential sites
在厂址选择区域内,经过厂址初步调查工作提出的具备建厂可能性的厂址。
3.5候选厂址candidate sites
经过对可能厂址的现场踏勘和厂址条件的初步研究筛选出的厂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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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7.120.99
备案号:46478-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20293-2014
EJ/T1127-2001
核电厂厂址选择基本程序
Procedure of nuclear power plant siting2014-06-29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4-11-01实施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厂址选择的基本因素与准则
5.1广址选择应考虑的基本因素
5.2通用准则
5.3安全可靠性评价准则
5.4环境相容性评价准则
5.5技术可行性评价准则
5.6经济合理性评价准则,
6厂址选择的准备工作
6.1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厂址准备工作6.2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厂址准备工作7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
7.1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程序7.2厂址适宜性综合分析与评价
7.3厂址普选
7.4初步可行性研究
8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
8.1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程序
8.2所需的专题调查与勘察试验
8.3推荐厂址的适宜性分析评价
8.4可行性研究的结论,
NB/T20293-——2014
NB/T20293-—2014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EJ/T1127—2001《核电厂厂址选择基本程序》,与EJ/T1127--2001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定义进行了修订(见第2章、第3章):厂址选择准则和评价标准按照国家核安全法规和导则的有效版进行了修订,同时参考了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导则系列的相关要求(见第5章、第7章、第8章):厂址选择工作的阶段划分由原标准规定的厂址查勘阶段和厂址评价阶段,修订为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见4.3):对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程序、厂址调查与试验研究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见第7章、第8章):
册除了原标准规范性附录A、附录B和资料性附录C。本标准由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建军、毛亚蔚、吴德成、路清、陈立伟、吕志锋、朱好。EJ/T1127一2001于2001年11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1范围
核电厂厂址选择基本程序
NB/T20293—2014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厂址选择工作的阶段划分、工作范围,调查内容、评价准则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厂址选择,其它核设施选址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月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GB6249
GB18306
NB/T20033
NB/T20034
HAF101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核动力
镜辐身
中国地震动
力峰值力
核电厂
步可行情
核电厂
HAD101/01
HAD101/02
HAD101/03
HAD101/04
HAD101/05
HAD101/06
HAD101/07
HAD101/08
HAD101/09
HAD101/10
HAD 10/11
HAD101/12
HAF-J0067
NEPA-RGI
3术语和定义
核电/
核电厂
核电厂
核电厂
防护规
速度区划图
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行性研生
记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选择安全
址选择
址选择
的地震问题
气弥散问题
址选择及评价的人口分布间题
址选择的外部人为事件
址选择中的放时性物质水力弥散间题址选择
址查勘
滨河核电
滨海核电
核电厂
与水文地质的关系
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
址设计基准洪水的确定
址选择的极端气象事件
核电厂设计基准热带气旋
核电厂的地基安全问题
核电厂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核电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厂址sitearea
具有确定的边界,在核电厂有效控制下的区域。3.2
多堆厂址
tmulti-reactor site
HiiKAoNiKAca
NB/T20293-—2014
具有两个以上反应堆且各反应堆之间的距离小于5km的厂址。3.3
厂址选择siting
为核电厂选择合适厂址的过程,包括厂址适宜性及相关设计基准的评价。3.4
可能厂址potential sites
在厂址选择区域内,经过厂址初步调查工作提出的具备建厂可能性的厂址。3.5
候选厂址candidatesites
经过对可能厂址的现场踏勘和厂址条件的初步研究筛选出的厂址。3.6
优先候选厂址preferredcandidatesite经过对候选厂址的综合比较和优劣排序,提出的厂址。3.7
推荐厂址proposed site
经过审定后的优先候选厂址。
选址假想事故postulated sitingaccident适用于核电厂选址阶段,作为确定厂址非居住区、规划限制区边界依据的假想事故。3.9
环境相容environmentadmissible核电厂建设、运营、退役过程中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相容,核电厂不同阶段活动的环境影响均应保持在资源与环境要素的承载范围内。3.10
环境敏感区environmentalsensitivearea具有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及脆弱区以及社会关注区特征的区域。3.11
非居住区exclusionarea
反应堆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区域,该区域内没有常住居民,由核电厂的营运单位对这一区域行使有效控制。在非居住区内与核电厂无关的活动,只要不影响核电厂正常运行和危及居民健康与安全是允许的。3.12
规划限制区 planning restricted area由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的与非居住区直接相邻的区域。规划限制区内应限制人口的大规模机械增长,对该区域内的新建和扩建项目应加以引导或限制,以保证核电厂运行安全和事故应急状态下采取适当防护措施的可行性。
4总则
4.1核电厂厂址选择工作应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应遵循安全可靠性、环境相容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本评价准则,以确保所选定的厂址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4.2核电厂厂址选择应按拟建核电厂的建设目标提出厂址选择任务书。厂址选择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HiiKAoNiKAca
建设目的(商业发电或商用兼顾科研示范等):拟建地区(规定选址的区域范围):负荷中心(主要是向哪些城镇或地区供电):建设规模(拟建机组数量及厂址规划容量):机型选择:
建造模式(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建设进度(计划的开工日期与建成时间):其它有关要求。
NB/T20293—2014
4.3核电厂厂址选择应按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两阶段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前期厂址普选,以及针对在厂址普选基础上提山的侠选厂址开展的初步可行性调本与评价: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厂址(推荐厂址)进行更详细的调森与评价,以最终确认厂址。对经初步可行性研究审定后的优先候选厂厂址选择各阶段的主要工件内容利要求如下:a)厂址普选应利用已有资料
址的优劣进行综合比较
通过室内分析和现场踏勘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可能厂址,并对可能厂筛选山建广条件较好的候选厂址:初步可行性研究应针对
一址的安全
因素,对各候选
址利备选厂
选出优先候选
,在现有
环境、技术及
及必要的专题调查基础上初步排除厂址颠覆性济方面的可行性和优劣进行综合比选与评价,筛提出推荐厂址
并经过审定后
址按照核安全法规、
导则以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从安全、环境、c)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推荐厂
技术和经济各方面排除厂址顺覆性因素,并进行综合论证,其中包括涉及厂址可接受性和工程
价,以确认厂址的适宜性和确定相设计基准的各项专题调查与评
关的设计基准。
超厂址规划容量的扩建工程应开可行性研究工作。
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厂址规划容量内的扩建丨程
4.4核电厂厂址选择的过程应包括厂址选择的准备工作、进行区域分析以选择可能地区可直接开展
图上选点以
选择可能厂址,筛选可能广址以提出候选厂址:比较候选厂址优劣以获得优先候选广址,以及验证和评价推荐厂址的适宜性,以最终确定厂核电厂厂址选择工作基本程序见图1。5厂址选择的基本因素与准则
5.1厂址选择应考虑的基本因素
核电厂厂址选择应考虑以下基木因素a)安全可靠性因素:主要为厂址所在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影响核电厂安全的外部事件,包括地震、地质、水文、气象等外部自然事件和爆焊,飞机体毁等外部人为事件:b)环境相容性因素:包括人口分布、士地与水体利用,白然保护区等厂址环境特征,可能影响释放出的放射性物质向人体和环境转移的扩散途径,以及与实施应急计划可行性及个人和群体风险评价有关的厂址特征:bzxZ.net
技术可行性因素:包括与厂址安全防护和环境相容相关的技术措施,以及用地条件、电网接入条件、取排水条件、交通运输等与选址相关因素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因素:包括与安全可靠性、环境相容性以及技术可行性相关的主要技术措施投资费d
用,以及对核电厂建设经济效益与投入成本相关的厂址因素。3
iiiKANiKAca
NB/T20293-2014
被否定的地区
被否定的地点
被筛选掉的可能厂址
被比选掉的候选厂址
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
国家主管部门
通过审查
编写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国家核安全/环境评价
主管部门审评报告
厂址选择任务书
工作准备
区域分析
可能地区
图上选点
可能厂址
现场踏勘/厂址资料收集
厂址初步筛选
候选厂址
编写厂址普选报告
提出2个或2个以上候选厂址
针对各候选厂址开展专题研究与调查工作比较和排列候选厂址优劣
编写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提出优先候选厂址和备选厂址
优选厂址审定(初可研报告审查)通过审查推荐厂址
针对推荐厂址开展专题研究和专项调查工作验证推荐厂址是否适宜
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厂址审定(可研报告审查)
+厂址确定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国家主管部门项目核准
厂址选择工作结束
图1核电厂厂址选择基本程序略图未通过审查
重新选址
备选厂址
未通过审查
重新选址
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
iiiKAoNiKAca
5.2通用准则
NB/T20293—2014
5.2.1核电厂选址应考虑与安全可靠性、环境相容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相关的全部厂址特征,并予以综合评价。
5.2.2应调查和评价可能影响核电厂安全的外部事件,特别是那些低概率严重事件,并且要考虑可能存在的组合效应与次生灾害,确定其危险性。5.2.3应评价对厂址安全和环境相容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在核电厂寿期内可能发生的演变情况,特别是伴随地区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在核电厂整个寿期内跟踪和监测这些因素。5.2.4应调查正常运行状态和事故工况下,放射性释放对公众和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途径以及相关的厂址与环境特征,其中包括大气弥散、水体你做以及厂址所在区域的人口分布、饮食习惯、生活习性、土地和水体的利用等,并在核电广寿期内对其进行监测。5.2.5应结合厂址周围人口分布、地形与地貌特征、交通与通讯条件厂址附近区域设施的状况与预期发展等因素,论证实施场外应急计划的可行性。5.2.6应进行公众参与相关的调查,对选址及核电厂建设的社会效应(及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评估,评价当地社会对核电建设的可5.2.7应调查和研究厂址地区的经济发展、能源建设、电网条件,水源条件、交通运输条件、场地条件和环境容量等厂址非安全方面的适宜性,以综合评价核电厂址的技术可行性。5.2.8应调查和估算与所选厂址特征有关的工程量和建设投资成本经济合理性。
5.3安全可靠性评价准则
并通过厂址比较兑明所选厂址的5.3.1应充分调查研究与厂址可接受性和设计基准有关的可能影响核电厂安全的所有厂址特征,包括外部白然事件和外部人为事件。5.3.2对厂址所在区域内可能的自然现象和人为状况与活动,应依据其对核电厂安全运行影响的显著以确定那些需要进行潜在危险性调查的重要自然现象或人为状况与活动。性进行鉴别和评价,
5.3.3应考虑土地利用方面预期的显著变化,如现存设施和人为活动的扩展,或者高风险设施的建设。5.3.4应收集厂址所在区域内重要自然事件的发生及其严重性的史前,人为状况与活动,并分析其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历史和仪器记录的信息,以及
5.3.5应采用适当的方法确定与主要外部自然和人为事件有关的危险性并应论证该方法能够反映当前的技术水平,且与厂址区域特征一致。5.3.6确定主要外部自然和人为事件有关危险性的方法相对应的区域范用应足够大,以包络可能对评价结果有影响的所有特征和地区。5.3.7应将对核电厂有安全影响的重要的自然和人为事件衣示为适当的参数,以能够用于推导和计算与核电厂有关的危险性。
5.3.8在确定上述各种相关的危险性时,应使用厂址特定的资料。在无法获得此类资料时,可采用与厂址所在区域具有充分相关性的其它区域的资料。通常可根据适当的和可接受的模拟技术或类似区域得到的资料用于补充厂址特定资料。5.4环境相容性评价准则
iiKAoNiKAca
NB/T20293-—2014
5.4.1在确定核电厂运行状态和事故工况(包括可能需要实施应急措施的事故工况)下对区域潜在放射性影响的厂址评价中,应结合核电厂的设计及其安全特性,对预计的或潜在的放射性物质释放做出适当的评估。一旦核电厂设计及其安全特性确定后,应确认这些评估。5.4.2应评价和确定核电厂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可能影响公众和环境的直接与间接途径。在此评价中,应考虑特定的区域和厂址特征,尤其要关注放射性核素的累积和迁移。5.4.3应结合核电厂厂址和设计两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以确保放射性释放对公众和环境的辐射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5.4.4,核电厂的设计应能够补偿其对区域所造成的任何不可接受的影响,否则应认为该厂址是不适宜的。
5.4.5应对推荐厂址所在区域内目前和可预期未来的人口特征与分布情况进行调查。这一调查应包括对该区域目前和未来土地和水体利用的评价,并且应考虑可能影响到放射性释放物对个人和群体产生潜在后果的任何特征。
5.4.6在人口分布及其特征方面,厂址和核电厂的组合效应应满足下列要求:a核电厂在运行状态下对居民的辐射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在任何情况下都符合国家的规定:任何厂址的所有核动力堆向环境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对公众中任何个人造成的有效剂量,每年应小于0.25mSv的剂量约束值:在事故工况下(包括可能需要实施应急措施的事故工况),对厂址所在区域居民的辐射风险应b)
符合GB6249等国家规定。
5.4.7应在推荐厂址周围设置规划限制区和非居住区。在建立规划限制区时要考虑对公众的潜在辐射后果和实施应急计划的可行性,以及任何可能妨碍应急计划实施的外部事件或现象的影响。在核电厂开始建造之前,应确认在厂址规划限制区内不存在妨碍实施应急计划的不可克服的困难。规划限制区边界离反应堆的半径距离不应小于5km,非居住区边界离反应堆的半径距离不应小于500m。5.4.8应考虑核电厂与厂址所在区域的城市或工业发展的现状与规划、土地利用的现状与规划、水域环境功能区划以及水体利用的现状和规划之间的相容性,应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
5.4.9厂址应尽量选择在人口密度相对低、离大城市相对较远的地区。规划限制区范围内不应有1万人以上集中居住的乡镇,厂址平径10km范围内不应有10方人以上的城镇。5.4.10在发生选址假想事故时,考虑保守大气弥散条件,非居住区边界上的任何个人在事故发生后的任意2h内通过烟云浸没外照射和吸入内照射途径所接受的有效剂量不应大于0.25Sv;规划限制区边界上的任何个人在事故的整个持续期间内(可取30d)通过上述两条照射途径所接受的有效剂量不应大于0.25Sv。在事故的整个持续期间内,厂址半径80km范围内公众群体通过上述两条照射途径接受的集体有效剂量应小于2×10*.人·Sv。5.5技术可行性评价准则
5.5.1对于可能影响厂址安全可靠性和环境相容性的厂址特征,在需要采取工程防护或缓解措施的情况下,应充分考虑采取工程措施的技术可行性。5.5.2应评价与厂址的用地、电网、水源、交通运输等非安全厂址特征有关的各项技术方案的可行性。5.5.3如果所选择的厂址考虑采取工程措施以后,在技术上是不可能实现的或极难实现的,则应认为该厂址是不可接受的。
5.6经济合理性评价准则
NB/T20293—2014
5.6.1核电厂选址应进行利益代价的分析与平衡,并综合评价所选厂址的经济合理性。5.6.2在进行候选厂址优劣顺序排列、优选厂址适宜性初步评价及推荐厂址适宜性评价中,均应考虑与安全可靠性、环境相容性和技术可行性相关厂址特征的经济合理性因素。5.6.3应根据侯选厂址以及推荐厂址的建厂条件,结合厂址总体规划逐一估算每一有关厂址特征所影响的工程量和投资费用。
5.6.4如果所选择的厂址,在安全可靠性,环境相容性以及技术可行性方面均可采取工程措施以满足要求,但相应的经济投入过大而影响厂址的经济合理性,则该厂址通常是不可接受的。6厂址选择的准备工作
6.1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厂址准备工作6.1.1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厂址准备工作应包括组织机构组建、厂址相关资料的收集、编制厂址选择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等工作。广址选择准备
工作程序见图2。
择准备
址选机构
拟选厂城区域各相关专业的基
础贸料和法规标准
标准及
有美妮定,初步收集厂址相关资料编制厂址选择工作大纳
业主意见反馈
电制广址选择工件
质量保证大纳
淮备工作结束
厂址选择工作开始
图2厂址选择准备工作程序
NB/T 20293—-2014
6.1.2厂址选择准备工作应建立厂址选择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应由与选址相关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通常包括核工程、电力工程、辐射防护、环境工程、总图运输、地震、岩土、水文、气象和技术经济等。组织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包括选址在内的核电厂建设工程实践经验。6.1.3在厂址选择准备工作中应编制厂址选择工作大纲,并应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a)
工作目的,说明选址目标:
工作依据,包括与选址相关的法规、标准及选址原则:厂址选择的技术条件与要求:
确定厂址选择工作的技术途径和主要工作内容:收集拟选址区域各相关专业的基础资料,并根据拟选址区域的特征和已有资料的完善程度确定本阶段需要开展的专题目录清单:明确选址报告编制的格式与内容以及相应的规范要求:根据任务书要求,制定厂址选择的工作计划:明确厂址选择的阶段成果,并提出成果清单制定选址工作的质量保证计划,包括组织机构、专题及其接口控制以及文档控制等:提出支持性文件清单。
6.1.4厂址选择的技术条件与要求应包括:拟建核电厂的建设规划,包括拟建核电厂建设规模、机型和建设进度计划等;a)
拟建核电厂的地区和厂址选择的范围:b)
厂址用地规模,依据参考核电厂初估厂址建设用地和施工、安装场地及施工生活临建用地的面积;
参照参考核电站或标准设计,说明适用的厂址条件范围,包括地震动限值、地基承载力、工程d)
水文以及气象条件等:
参照参考核电站或标准设计的主厂房区布置形式,反应堆厂房的轮廓尺寸、土0米以下的埋深、基底最大单位荷重等,绘制出厂房剖面图:拟采用的循环冷却方式及供水要求,包括直流循环或二次循环,以及在不同循环冷却方式条件f)
下所需的供水量、保证率及其它要求:g)
淡水供水条件,包括用水量和保证率要求:输电和对厂外电源的要求:包括输电容量、电压、出线回路数,厂外电源性质、供电容量、供h)
电电压、进线回路数等:
交通运输要求,包括建造期间需要运输的大件设备的名称、数量、轮廓尺寸、重量以及运行期i)
间新、乏燃料及固体废物的年运输量和可能去向。6.1.5在厂址选择准备工作中,应尽可能地收集与拟选厂址相关的基础资料,并评价其有效性。与选址相关的基础资料主要包括:
地图和(或)行政区划图:
地形图:
流域水系图、流域内的陆域和海洋水文资料及水利工程资料:交通运输资料(厂址区域范围现有的和规划的公路、铁路、航运条件):电网资料(现有的和规划的);区域地质图、地质构造图、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图以等相关资料;区域深部资料,包括地壳厚度、地球物理场以及已有工程勘察及石油勘探等资料:卫星影像:
区域地震震中分布图和地震动参数区划图:NB/T20293—2014
i)气象资料,包括反映区域气候特征和局地气象条件的资料以及区域范围内气象台站分布资料;k)厂址及区域范围内的人口分布资料,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规划人口:工业及城镇现状和规划、社会及自然环境相关资料,包括工业及城镇现状与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文化古占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生态等资料;1)水资源利用相关资料,包括饮用水自然保护区、水功能区划与水体环境功能区划等:m)建设施工方面的相关资料,包括地方建材、水电设施分布条件等:其它可能相关的资料。
6.1.6在厂址选择工作大纲中应针对厂址特征,在已有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需开展的厂址专题研究与调查,通带包括场地测量、地震、地质,水文、气象、人口与环境和人件运输等专题调查。6.1.7在厂址选择工作大纲中应根据管理要求,提出需要获取的支持性或意向性文件,包括电网、土地、用海、水资源、环保、、
文物古迹、压覆矿产、航道、航线和军事设施等。6.1.8厂址选择工作中应按照核安全注规的要求,制定厂址选择工作质量保证大纲,并保证有效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应覆盖选址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计划编制、资格认证、工作控制以及文件编制等,以保证达到工作所要求的质量
6.2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厂址准备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刘推荐厂址的可行性及与其设计基准进行评价和确认,特别是与厂址安全相关的评价活动应箱合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可行性研究阶段准备作中的组织机构组建、计划控制、勘察试验和文件编制等各项活动均应符合核电厂质量保证要求,本标准不作具体规定。7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
7.1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程序初步可行性研究价段应开展厂址普选工作和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程序见图3。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妞下a)厂址普选
1)进行区域分析以查明可能地区:进行图上选点以筛选出可能厂址:2)
通过现场踏勘以查证可能厂址:3)
对可能厂址进行综合比选提出候选厂址。4
初步可行性研究
进行专题调查、勘察与试验以进一步验证候选!址的适宜性:1)
通过对候选厂址适宜性的综合评价,比选,排列具优劣顺序以获得优先候选厂址。2)
厂址普选应编制厂址普选报告,初步可行性研究应编写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厂址普选报告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深度均应符合NB/T20033的相关要求。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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