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310-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B/T 20310-2014
中文名称:压水堆核电厂最终热阱构筑物设计要求
标准类别:能源标准(N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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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压水堆
核电厂
最终
构筑物
设计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NB/T 20310-2014.Design requirements for structures of ultimate heat sink for pressurized water reactor nuclear power plants.
1范围
NB/T 20310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最终热阱构筑物的一-般设计要求,以确保最终热阱构筑物能够安全可靠、有效地执行其预定的功能。
NB/T 20310适用于600 MWe及1000 MWe级二化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最终热阱构筑物设计。对于三代能动压水堆核电厂亦可作为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H期的引用文件,共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H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10- 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建筑抗震设计 规范
GB 50265-2010 泵 站设计规范
GB 50267核电厂 抗震设计规范
GB/T 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 设计规范
GB/J87工业 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DL 5077水工建筑物载荷设计规范
DI./T5195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JTJ213海港水 文规范
HAD 102/01核电厂 设计总的安全原则
HAD 102/05与核电厂 设计有关的外部人为事件
3最终热阱构筑物的功能
最终热阱系统的功能是在正常运行、预计运行事件或机组启动和停堆以及事故工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接纳反应堆余热、乏燃料衰变热及其它部件的释热等全部热负荷,并将其安全地排放到水体或大气中。
最终热阱构筑物的功能应保证最终热阱系统功能的实现。
标准内容
ICS27.120.20
备案号:46495-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203102014
压水堆核电厂最终热阱构筑物设计要求Design requirements for structures of ultimate heat sink for pressurized waterreactornuclearpowerplants
2014-06-29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4-11-01实施
1范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最终热阱构筑物的功能
设计总体要求
设计日标
最终热阱型式选择
4.3最终热阱容量确定
构筑物分级
5工艺设计要求
取水构筑物。
泵房及管廊
排水构筑物
冷却塔
贮水池
冷却水池
6结构设计要求
一般规定
材料,
6.3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6.4地基与基础
6.5耐久性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H它排水构筑物
NB/T203102014
NB/T203102014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东海、管永涛、王晓东、彭超、李京、侯树强。II
1范围
压水堆核电广最终热研构筑物设计要求NB/T20310-2014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最终热构筑物的一般设计要求,以确保最终热阱构筑物能够安全,可靠、有效地执行其预定的功能。本标准适用于600MWe及1000MWe级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厂最终热阱构筑物设计。对于三代能动压水堆核电厂亦可作为参考。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GB5001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5—2010泵站设计规范
GB50267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GB/T50476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
DL5077
水工建筑物载荷设计规范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DL/T5195
3海港水文规范
JTJ213
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
JTS154-1
核电厂厂房设计荷载规范
NB/T20105
NB/T20012
压水堆核电厂核安全有关的混凝王结构设计要求SL1912008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279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HAD 102/01
HAD102/05
核电厂设计总的安全原则
与核电厂设计有关的外部人为事件3最终热阱构筑物的功能
最终热阱系统的功能是在正带运行、预计运行事件或机组启动和停堆以及事故工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接纳反应堆余热,乏燃料衰变热及其它部件的释热等全部热负荷,并将其安全地排放到水体或大气中。最终热研构筑物的功能应保证最终热研系统功能的实现。设计总体要求
HiiKANniKAca
NB/T203102014
4.1设计目标
为了保证实现最终热阱系统的主要设计目标,要求最终热阱构筑物具有以下特点:a)
可靠性:
在假设始发事件所需范围内的可运行性:b)
可用性:
d)简单性。
2最终热阱型式选择
最终热阱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最终热阱的型式可以选择大气、水体或人气和水体的组合,无论选择何种型式,最终热阱均应a)
保证在正常运行、预计运行件或机组启动和停堆以及事故工况下,即使所有其它的排热手段已经丧失或不足以排山热量时,总是能够接受堆芯所排出余热。当采用水体作为最终热阱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供水量:
2)水位;
水源的类型(江河湖海或人工水库):3
最终热阱的补给水源:
为反应堆在运行状态、事故工况或停堆条件下提供适宜温度冷却水必要流量的能力。当采用大气作为最终热阱时,应考虑下列因素:空气干球温度:
空气湿球温度:
(3)水质:
(4)风速。
最终热的选择,应考患可用源的相对可靠性和容量。b)
最终热阱的选择,应考虑可用介质的品质和推荐的最终热阱温度的预期极端变化的情况。c
在选择最终热及其直接有关的输热系统的类型时,应考厂址所处的特定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在确定最终热阱及其直接有关的输热系统的类型时,应规定设计基准环境参数,包括直流式水冷系统的最终热阱水温和干式冷却塔的空气干球温度:对湿式冷却塔和冷却池,以及其它利用蒸发冷却的输热系统,包括空气的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需要时应包括其它参数如(河泥含量和化学杂质)、风速和保温因子等。在最终热阱及其直接有关的输热系统的设计中考患的环境参数应与厂址的特定条件和具体系f
统相适应。最终热阱设计中外部事件的有关建议和要求见HAD102/01和HAD102/05。4.3最终热阱容量确定
最终热容量的确定应考患:
最终热阱应有能力接受核电厂在正常运行、预计运行事件或机组启动和停堆以及事故工况下产a
生的热量。
最终热阱应有能力按照核电厂热负荷排出的速率,在所要求的时间内接纳这些热量。b)
当确定最终热阱及其直接有关的输热系统所需要的输热能力时,应准确确定各种热源和它们随时间变化的特征,以保证冷却剂的温度维持在规定的限值内。应考虑下列各种热负荷:1)堆芯衰变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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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乏燃料衰变热:
梵存热:
安企重要物项的放热:
其它与事战故有关的热源。
NB/T203102014
在确定堆芯衰变热负荷时,应假定燃料已在功率运行下经受一段时期的辑照而产生出最人的衰d
变热负荷。应根据试验数据并考虑由丁不确定性而引起的适当裕量,米确定裂变产物和元索的衰变热释放速率。
由乏燃料产生的总热负荷和放热率应根据任一时候能存在厂内的乏燃料元件的最人数量进行计算:应采用具体燃料的衰变热山线,即对不同的燃料元件分别用各白适当的停堆后时间,或者对所有燃料元价用一个保守的,总平均停堆质时间在选择最终热阱时应考虑在各白运行状态利设计基准事故1况下应运行的辅助系统(该辅助系统服务依赖丁最终热阱)的能动部件(如泵利电机)和其它发热装置等释放的热负荷。各单项热负荷随时问的变化特性应当叠加起米,以确定释热速率的峰值,它将作为确定输热系统能力的依据。在进行这项计算时,可考虑核电厂内的一些热阱,如堆芯结构,一回路和:回路系统,安全壳构筑物,抑压水池、之燃料存池和输热介质等的临时烂热能力。h)
手故况可能造成额外的热源,例如燃料包充的金属一水反应,或由安全壳内其它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的热量。如果这种可能的金属一水反应造成的额外热源常显著,则应定量地给山这热源与时间的关系,开把它归入确定容量的准则中。D
从安全方面考虑,与最终热研直接有关的输热系统的定量分析将取决下列内系:1)最人释热率:
2)环境设计参数水或牢气的温度,相对湿度):3)
冷知利的供应
对于有限容量的最终热阱,直按有关的输热系统的选择应根据保持最终热阱水量这需要米确j
定,从而可使要求补水投入使用的时间得以延迟。如果要求补水的时间较短,那么应对采用的补水措施进行更严格的论证。
对于没有随时能与用之不尽的天然水体或人气接通的厂址,应验证随时可用的水源有足够的容k)
量,在水池或水库被重新灌满以前的这段时期内能接受所有热负荷,其最小的可接受容量为30d,除通过保守的分析证明可以采用更短的时间。4.4构筑物分级
构筑物分级应考虑:
最终热阱构筑物的安全分级,须首先确定属于安全重要物项的所有构筑物,根据其安全功能和安全平要性进行分级,它们的设计、建造和维修应使其质适和可靠性与这种分级相适应。划分最终热阱构筑物安全平要性的方法应工要基丁确定论方法,适当时辅以概率论方法租工程b
判断,并应考虑如下因素:
1)该物项要执行安全功能:
2)米能执行其功能的后果:
需要该物项执行某一安全功能的可能性3
假设始发事件后需要该物项投入运行的时刻或持续运行的时间。4)
c)与重要厂用水系统有关的最终热建构筑物分级见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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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203102014
取水头部
取水隧洞
取水明渠
压力输水管廊
溢流堰
排水管道
机械通风冷却塔
(厂内)
冷却塔进、回水管廊
冷却塔补水管道
楚水池
(厂内)
冷却水池
(厂内)
其它(与安全无关的
构筑物)
注1:NA-不适用。
与重要厂用水系统有关的最终热阱建构筑物分级安全等级
注2:NC-指非核安全级。
抗震类别
适用规范
NB/T20012、GB50267
NB/T20012、GB50267
NB/T20012、GB50267
NB/T20012、GB50267
NB/T20012、GB50267
NB/T20012、GB50267
NB/T20012、GB50267
NB/T20012.GB50267
NB/T20012、GB50267
注3:将具有安全功能的厂房和构筑物分为安全有关级(以LS标示)。注4:T-抗震1类。
注5:Q1-要求遵照HAF003和核安全导则中适用的全部要求。注6:*-需根据使用情况进行安全分析,进而矶定抗震类别和质保等级。注7:**-需根据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安全分析,进而确定安全等级和适用规范。5
工艺设计要求
取水构筑物
一般规定
取水构筑物的一般规定如下:
质保等级
应根据工程规划的不同阶段、研究任务、研究方法和工程水域概况,相应地提出对基础资料的要求,其要求应注意与同一工程其它研究工作的资料要求相协调,并对基础资料的合理性、代表性进行分析,为保证试验研究成果质量提供可靠的基础。根据数值模拟和物理模型试验的不同要求,分别对资料的内容提出要求:取水构筑物一般包括取水头部、取水隧洞、取水暗管、取水明渠、岸边水泵房等,有时也设置闸门井和格栅间,需根据具体厂址和取水方式确定采用哪些构筑物形式的组合:取水构筑物执行安全功能时设计水位应采用设计基准洪水位以及设计基准低水位:取水管渠设计流速的确定,要综合考虑防冲淤、防生物附着、防冰等因素,以及水流的卷吸效应对水域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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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203102014
取水陪管、塔式取水构筑物利多点式取水构筑物均应考虑设置检修设施,必要时应有清淤和清e
理海生物的措施:
岸边水泵房士0.00m层标高应按设计基准洪水位DBF设计,并有防浪措施。当出现设计基准洪水位时,能保证重要厂用水取用和设备正常运行:当出现设计基准低水位时需保证取水陪管流没进水,并考虑进水时产生的漏斗效应。取水暗管g
内底标高高丁自然海床不宜小于1.0m,取水头部内底标高应根据泥沙淤积及运动情况确定取水陪管、塔式取水构筑物及多点式取水构筑物的设计波浪重现期采用100a:h)
取水赔管、塔式取水构筑物和多点式取水构筑物均应采取抑制海生物生长的措施:i
确定取水构筑物的取水设计低水位时均应考虑结冰及漂浮物因素的影响。5.1.2
取水明渠
取水明渠一般由两侧的防波堤(导流堤或护岸)及取水渠道组成,防波堤(导流堤或护岸)的结构型式应根据建设所在地的水文、地质及施工条件等确定。取水明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a)取水明渠设计流速的确定,要综合考虑防冲淤、防冰等因素,以及水流的卷吸效应对海域环境的影响。
b)取水明渠口门处设计平均水位时的流速,宜不人于口门外海域人、中、小潮垂向平均流速,并不宜超过取水口门附近海区沉积物的平均起动流速。取水明渠在设计平均水位时流速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渠道的冲淤平衡及清淤作业的需要,正常运行工况下渠道内水头损失满足核电厂经济运行的要求。
c)取水明渠口门朝向,应避开常浪向、强浪向,与取水明渠相连的取水泵房外前池,应具有良好的水流状态,在100a一遇高潮位与50a一遇波浪组合1.况下,水面波浪波动(短周期)幅度(Hs)不宜超过0.5m。
d)取水明渠口门及明渠内底标高应按照设计基准低水位进行设计,并留有足够的备淤深度;取水明渠的备淤深度应根据淤积量、平均淤强及清淤要求确定,不应小丁0.4m。e)
取水明渠的口门应设置拦污设施,并结合口门水域外部环境考虑设置拦船设施。严寒地区有结冰和流冰的情况时,明渠口门的布置应尽可能避免流冰进入取水明渠,必要时取g
水明渠口门应设置拦冰设施,以避免海冰堵塞危及重要厂用水取水安全。取水明渠防波堤如仅承担导流及拦沙作用,经论证其破坏不会影响重要厂用水取水安全及不承h)
担防洪功能,取水明渠防波堤为非核安全级(NC)构筑物。取水明渠防波堤如承担厂区防洪重要功能,或经论证后其破坏会影响重要厂用水取水安全,取水明渠防波堤为安全有关(LS)构筑物。在设计基准洪水位及相应台风浪作用下,以防波堤和护岸主体稳定和不丧失总体防浪功能为原则,允许个别护面块体位移或滚落:允许提顶胸墙少位移:允许堤项路面和后坡局部损坏。胸墙位移和局部损坏等情况均应通过不规则波物理模型试验验证。
明渠导流堤结构设计应按JTS154-1和JTJ213的规定执行。5.1.3取水头部
重要厂用水取水头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a)重要厂用水取水头部按照形式一般分为塔式取水头部、多点式取水头部利岸边式取水头部:b)重要厂用水取水头部为LS级构筑物。如重要厂用水取水头部与循环水取水头部共用,经论证其破坏不会影响重要厂用水取水安全,其安全等级为NC级,抗震设计遵照国家相关抗震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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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203102014
重要厂用水取水头部的位置和型式应根据水源特点、温排水影响、地形和地质条件以及工程施工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地质不稳定地区,应避免设置重要厂用水取水头部:地形不稳定地区应考虑地形的冲淤变化幅度:重要厂用水取水头部的设置应考虑检修维护的可实施性;d)
重要厂用水取水头部设计高水位采用设计基准洪水位,设计低水位采用设计基准低水位:在设e
计基准低水位工况下,应考虑波浪的影响,确保重要厂用水取水水量充足可靠:重要厂用水取水头部应尽可能避免流冰影响,也可将取水头部布置尽量低以避免海冰堵塞危及重要厂用水取水安全。
5.1.4取水隧洞
取水隧洞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暗管、隧洞的设计流速应考虑防止海生物的附若和泥沙的淤积,无压暗涵、隧洞的最小流速不a)
宜小于2.0m/s;有压隧洞的最小流速不宜小于2.5m/s,条件允许时可适当提高;进、出口布置,应根据核电站总体布置要求和地形地质条件,使水流顺畅且进流均匀、出流平b
稳,满足使用功能和运行安全的要求,并应考虑闸门,拦污清淤设备的设置及对外交通,有利于防淤、防冲和防污等:进、出口布置应充分考虑水工隧洞的布置:在地形地质条件较复杂地区,应通过技术经济论证,选择最佳布置方案:不配备满足用水量要求的相应蓄水设施的重要厂用水系统取水隧洞为安全级隧洞:)
洞线布置的要求可按DL/T5195和SL279的有关规定执行。d
5.2泵房及管廊
一般规定
重要厂用水泵房和管廊是核电厂的重要子项,其设计原则和基准应满足下列规定:对丁直流冷却系统,泵房选址宜尽量靠近取水构筑物,但要兼顾与核岛厂房的距离,以使输水a)
管廊尽量短。
泵房的设计规模应根据重要厂用水系统流量、取水保证率、供水保证率等因素确定,并应考虑b)
上游水头损失的影响。
泵房的平面形状应根据取水方式、设备条件、施工方法、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和检修要求,通c)
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若重要厂用水泵房与其它系统泵房合建,泵房应按系统是否执行安全功能分别确定设计水位:d)
1)对于执行非安全功能部分,其设计水位为:(1)设计平均水位:当地平均海平面:(2)设计高水位:百年一遇高潮位:(3)设计低水位:百年一遇低潮位。2)对于执行安全功能部分,其设计水位为设计基准洪水位(DBF)和设计基准低水位(DBL)。对于滨海(河)厂址,重要厂用水泵房厂房的±0.00m标高宜与核岛厂房保持一致以防止外部水流:在设计基准洪水位时,应保证旋转滤网冲洗水及其排水管路和滤网的测量仪表仍可正常运行,应确保旋转滤网驱动电机和格栅除污机电机免受DBF洪水没。f
泵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足机电设备布置、安装、运行和检修要求:2)满足结构布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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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满足通风、采暖和采光要求,并符合防潮、防火、防噪声、节能、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等技术规定:
满足内外交通运输要求:
注意建筑造型,做到布置合理、适用美观,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5)
泵房各层层高应根据水泵机组、电气设备、起吊装置、安装运行和检修等因素确定。6)
g)泵房若设有前池,前池布置应满足水流顺畅、流速均匀、池内不得产生涡流的要求:前池内的平均水流速度宜小于0.6m/s;宜采用正向进水方式,扩散角宜选用2040,底坡不得陡于1:4:侧向进水的前池宜设分水导流设施,可以通过模型试验验证。泵房前池应具有良好的水流状态,在设计高水位与50a一遇波浪组合1况下,水面波浪波动幅度不宜超过0.5m。h)
泵房进水流道的布置形式,应结合水文条件、取水量、取水方式,设备选型等因索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为保证进水流道的水流条件,进水流道上应采取“三防”措施:防漂浮物、防泥沙、防冰凌进水流道内的过流部件应设计成近似流线型,不宜出现水流方向突变、水流迅速扩散过渡、随坡以及任何导致水流不对称分配的设计。泵房进水流道流没深度应考结冰,风浪及热水回流等因素对设计基准低水位的影响。双流道双向泵房进水流道内宜设置导流锥、隔板等,必要时应进行装置模型试验。m)
泵房内若有吸水井,应保证井内水流顺畅、流速均匀、不产生涡流,且便于施工和维护。n)
泵房设计应考忠泥沙淤积,冰冻等影响。当风浪对水泵安全运行有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消浪措施。
海水泵房应采用耐海水腐蚀的建筑材料,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腐措施。输送海水的钢管应进行专门的保护。
重要广用水管廊内敷设重要厂用水管道及附件,消防水管道及附件、电缆。管廊断面应根据内p
部数设管道和电缆数基规格确定,力求经济合理。采用海水作为冷却水的核电厂,应根据冷却方式,构筑物形式、厂址海域生物种类等因素经技q
术经济比较,采取投加化学药品、涂层保护等方法防止海生物附着。5.2.2设计要求
重要厂用水泵房和管廊的详细设计和布置要满足下列要求:a)泵房内进水流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流道型线平顺,各断面面积沿程变化应均匀合理:出口断面处的流速和压力分布应比较均勾:2)
进口断面处流速宜取0.8m/s~1.0m/s:3)
在各种7况下,流道内不应产生涡带4)
进口宜设置检查孔,检查孔孔径不宜小于0.7m;5)
应方便施
水流过格机的流速应根据水中漂浮物数量,有无冰絮、进水水流流态和流速、取水量人小等条b)
件确定,宜采用0.4m/s0.8m/s。水流过滤网的流速应根据水的脏污程度和滤网形式等条件确定,过平板滤网的流速一般采用c)
0.3m/s~0.5m/s,当为冷却塔循环供水系统时可采用0.5m/s~0.6m/s;过旋转滤网的流速宜采H0.6m/s~1.0m/sg
水泵吸水管允许流速宜采用1.0m/s~2.0m/s,出水管充许流速宜采用1.5m/s~3.0m/s。在不d)
影响吸水安全和经济运行的条件下,管内流速可适当提高。泵房内水泵机组的布置和通道宽度,应满足设备安装、运行和操作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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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机组基础间净距不宜小于1.0m,叶轮直径较大的立式水泵机组间净距不应小于1.51)
m,并应满足进水流道的布置要求:2)
机组突出部分与墙壁净距不宜小于1.2m:主要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m:
配电箱前面通道宽度,低压配电不宜小1.5m。当采用在配电箱后面检修时,后面距墙4)
的净距不宜小于1.0m。
水泵安装高度应根据泵型、机组台数和当地白然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但应满足不同工况下必D
需汽蚀余量的要求,重要厂用水泵宜按NPSHa(可用汽蚀余量)=(1.3~1.5)NPSHr(必需汽蚀余量)确定。水泵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吸水口的流没深度应满足水泵运行的要求。g)
求房起重设备应根据需吊运的最重部件确定。起重量不大于3宜选用手动或电动葫芦:起重量大于3t宜选用电动单梁或双梁起重机。泵房为多层时,楼板应设吊物孔,其位置应在起吊设备的工作范围内。吊物孔尺寸应按需起吊最大部件外形尺寸每边放大0.2m以上。泵房应设置设备检修场地以及检修平台等设施,场地尺寸应满足检修一套最大设备时周围有不小于0.8m通道的要求。
泵房设备通道应按最大设备或部件能顺利通行考虑。当考汽车进入泵房时,应满足汽车进出宽度和高度的要求。
泵房应设置冲洗泵和排水泵:
泵房宜采用集中控制,并应安装必要的就地操作按钮及表计。系房内应设有控制盘房间、电话间、通风采暖或空调设施、照明设施及检修用插座,还要考m)
事故照明。泵房内的通信设备应设有直通主控室的电话。n)
泵房的噪声控制应符合GB/J87的规定。管廊应设置在土壤最大冰冻线以下,且应注意与其它管,沟和基础之问的相互影响。管廊应设必要的便于设备安装、检修的通道或开口。5.3排水构筑物
5.3.1一般规定
排水构筑物主要包括溢流堰和排水管道,其他排水构筑物相关信息可参考附录A。与安全有关的排水建构筑物,应根据重要厂用水系统的设置,结合核电厂总体规划及厂址自然条件,合理地选择排水构筑物的型式,减少占地面积,尽可能选择重力流排放,减少排水管沟的长度,满足核电厂安全要求,有利于工程施工、运行管理和项目扩建。5.3.2设计要求
排水构筑物的设计要求如下: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溢流堰标高设置,应根据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经水力计算后确定。a
溢流堰的容量设置,应保证在设计基准水位时导致的雍水不引起安全相关厂房水流。b
最终热的排水管道排至循环水系统虹吸井溢流堰后。排水管道的设计流量按式(1)计算:Q-Av...
式中:
0—设计流量(m/s)
A—管道断面面积(m2)
流速(m/s)
在恒定流条件下,排水管道的流速按式(2计算:V-R
式中:
流速(m/s)
R—水力半径(m)
—水力坡降
粗糙系数
注:各种管道的机趟系数,详见GB50014,根据海生物影响程度可适度放大。NB/T203102014
排水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金属管道为10.0m/s,非金属管道为5.0m/s,非金属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经过试验验证可适当提高。排水管道的最小设计流速:在满流时为0.75m/s。排水管道的最小设计坡度:塑料管为0.002,其它管道为0.003。管顶最小授上深度,应根据管材强度、外部荷载、土壤冰冻深度和土壤性质等条件确定,宜为:人行道下0.6m,车行道下0.7m。排水管道多为重力流的无压管道,排水管道材质宜采用球墨铸铁管、预应力混凝上管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RAM)。
管道的施工方法,应根据管道所处士层性质、管径、地下水位,附近地下和地上建筑物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开挖、项管或盾构施工等。5.4冷却塔
设计基准
对于循环冷却方式的系统,用于向重要厂用水冷却塔补水的取水口和取水泵房,应按保证率为99%的低水位设计。
设计要求
内陆核电厂重要厂用水系统宜采用湿式循环冷却方式。冷却塔在厂区总平面规划中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靠近核岛布置:
应考虑冷却塔的飘滴、雾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冷却塔之间或冷却塔与其它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冷却塔的通风要求,并应满足管,沟、道路、建筑物的防火和防爆要求,以及冷却塔和其它建筑物的施工和检修场地要求。冷却塔之间的距离还应考虑飞机撞击的影响:应选择地形、地质条件较好,地基处理简单的场地:d)
单侧进风的机械通风冷却塔的进风面宜面向季主导风向:双侧进风的冷却塔的进风面宜平行夏季主导风向。
机械通风冷却塔的设计
机械通风冷却塔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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