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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220-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8220-2023

中文名称: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Public library service specification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3-17

实施日期:2023-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4180194

相关标签: 公共 图书馆 服务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信息学、出版>>01.140.20信息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经济、文化>>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28220-2011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超、马春、周玉红、金晓明、葛菁、金武刚、陈顺忠、曲蕴、樊佳怡、胡东、陈军、谢群、方家忠

起草单位: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浙江图书馆、甘肃省图书馆、长春市图书馆、广州图书馆、上海市图书馆行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89)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总则、服务资源、服务效能、服务营销、服务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提供。乡镇(街道)和社会力量设立的各类公共图书馆以及村(社区)和社会力量设立的各类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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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01.140.20
CCS A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220—2023
代替GB/T28220—2011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Public library service specifications2023-03-17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7-01实施
GB/T28220—202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服务资源
设施设备
人力资源
文献信息资源
服务效能
服务能力
服务效率
服务营销
宜传推广
馆藏揭示
导引标识
服务告示
资产公开与年报制度
服务监督与评价
监督与评价
公众满意度调查
参考文献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GB/T28220—2023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文件代替GB/T28220—2011《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与GB/T28220—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缩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呈缴本\更改为“交存出版物”,并更改了其定义(见3.6,2011年版的3.6);a)
增加了读者\的术语及定义(见3.7);b)
将“计算机\更改为\电子终端设备”,并更改了其指标值(见5.1.3.1,2011年版的5.1.3.1);将“信息节点\更改为\无线网络接人”,并更改了其表述(见5.1.3.3,2011年版的5.1.3.3);更改了“人员数量\的指标值(见5.2.3,2011年版的5.2.3);增加了“文献信息采集原则”的具体要素(见5.3.1.1.2011年版的5.3.1.1),更改了\馆藏文献信息总量\的表述和指标值(见5.3.1.2,2011年版的5.3.1.2),将“呈缴本”更改为“交存出版物”,并更改了其表述(见5.3.2,2011年版的5.3.2);增加了“自助服务\“数字服务”(见6.1.4、6.1.5),删除了“远程服务”(见2011年版的6.1.4);增加了“总分馆服务\关于县级、市级、省级公共图书馆开展总分馆服务的具体模式(见6.1.7):h)
增加了“服务响应时间”及具体要素和指标(见6.2.2),更改了“闭架文献获取时间\文献提供响应时间\参考咨询响应时间”为服务响应时间”的组成要素(见6.2.2.1、6.2.2.3、6.2.2.4,2011年版的6.2.2、6.2.7、6.2.8);j)增加了“馆藏使用量”及其具体要素和指标(见6.2.4),更改了“馆藏外借量”“人均外借量”为“馆藏使用量”的组成要素(见6.2.4.1、6.2.4.2,2011年版的6.2.4、6.2.5);更改了“电子文献使用量”为\数字资源使用量”并作为\馆藏使用量\的组成要素(见6.2.4.3,2011年版的6.2.6);增加了“阅读推广活动量”及其具体要素和指标(见6.2.5);k)
更改了“服务宣传”的表述及其相关要素的顺序(见第7章,2011年版的第7章),增加了“资产公开与年报制度”(见7.5);
更改了“服务监督与反馈的表述及相关要素的表述(见第8章,2011年版的第8章);m)
n)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9)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浙江图书馆、甘肃省图书馆、长春市图书馆、广州图书馆、上海市图书馆行业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超、马春、周玉红、金晓明、葛菁、金武刚、陈顺忠、曲蕴、樊佳怡、胡东、陈军、谢群、方家忠。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1年首次发布为GB/T28220—2011;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28220—2023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先后颁布并实施,对公共图书馆管理、服务、业务等标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GB/T28220一2011进一步修订完善。
1范围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GB/T28220—2023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总则、服务资源、服务效能、服务营销、服务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提供。乡镇(街道)和社会力量设立的各类公共图书馆以及村(社区)和社会力量设立的各类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信息与文献图书馆统计
GB/T1319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基于无障碍需求的设计与设置原则GB/T31015
GB37487
GB50763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38—2015
WH/T47
WH/T71
WH/T76
3术语和定义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图书馆数字资源统计规范
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规范
流动图书车车载装置通用技术条件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publielibrary
公共图书馆
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注:本文件中,省级馆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级公共图书馆;市级馆包含地(市、地区、盟、州)级公共图书馆;县级馆包含县(市、区、自治县、旗)级公共图书馆。3.2
公共图书馆服务
public libraryservice
公共图书馆(3.1)通过服务资源(3.3)和自身专业能力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知识、信息及相关文化活动需求的工作。
service resources
服务资源
公共图书馆(3.1)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所拥有的物力、人力、财力等各种物质要素。1
GB/T28220—2023
注:主要包含设施设备、人力资源、文献信息等3.4
服务效能
service efficiency
公共图书馆(3.1)投人的服务资源(3.3)在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图书馆服务(3.2)需求中体现的能力和效率。
servicepopulation
服务人口数
各级公共图书馆(3.1)所属行政区域的常住人口数。注:本文件中,服务人口数依据建标108—2008的规定计算。3.6
交存出版物
legaldepositpublications
为全面完整收集、保存各类文献信息,满足社会公众需求,图书馆接受出版单位免费送交的出版物3.7
reader
图书馆的服务对象。
[来源:GB/T40987.1—2021,3.26]3.8
文献提供
文献传递
documentsupply
图书馆或其他文献收藏机构根据读者(3.7)要求,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邮递等方式为本地或异地的读者(3.7)直接提供所需原本文献或复制文献的服务形式4总则
4.1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4.2公共图书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就近、便捷、可选择、温馨、安全的服务,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统筹兼顾服务资源、服务效能、服务营销、服务监督与评价。4.3公共图书馆积极发挥科技在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描技术。
公共图书馆注重与其他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联合服务,实现文献信息共建共享,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公共图书馆制定涉及各类公共安全及网络保障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防护措施,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5服务资源
设施设备
5.1.1馆舍建筑
公共图书馆设置布局应遵循普遍均等、因地制宜原则,选址应综合考虑人口数量、人口分布、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具体见《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的相关规定2
总建筑面积、阅览室用房使用面积的比例、总阅览座位数见建标108一2008。应根据GB50763的要求,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5.1.2
建筑功能总体布局
GB/T28220—2023
公共图书馆建筑功能总体布局应以读者服务为中心,与不断发展的图书馆的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布局合理、服务流线通畅。建筑应符合JG38一2015的要求,采用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态设计,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和卫生防护、清洁消毒设备。卫生应符合GB37487的要求。
少年儿童阅览区应与成人阅览区分开,宜设置单独的出入口,服务设施和安全防范设置完备,有条件的可设少儿分级阅读服务空间、母婴服务区和室外少年儿童活动场地。视障阅览室宜设在图书馆本体建筑与社会公共通道之间的平行层,并设置配套的盲道。阅览区老
年人及残疾人的专用座席应设置在管理台附近。5.1.3
电子信息设备
电子终端设备
公共图书馆应配备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信息技术电子终端设备,包括计算机、电子书阅读机、电子报刊阅读机等。公共图书馆配备的专供读者使用的电子终端设备数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有条件的图书馆可提供支持数字服务的新型软硬件设备。表1
省级馆
市级馆
县级馆
网络带宽
公共图书馆供读者用电子终端设备数量单位为台
读者用电子终端设备数量
≥200
公共图书馆应接人网络,为读者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带宽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省级馆
市级馆
县级馆
无线网络接入
互联网接口
公共图书馆网络带宽
单位为兆
局域网主干
局域网分支
公共图书馆应为读者提供互联网无线网络接人服务。读者服务区无线网覆盖范围应为100%。GB/T28220—2023
5.2人力资源
5.2.1人员要求
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读者服务工作中应平等对待所有读者,妥善保护读者的个人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读者隐私的信息。工作人员应挂牌上岗,仪表端庄,使用文明用语,热忧并务力为读者提供准确周到的服务5.2.2人员配备
公共图书馆应根据其功能、馆藏规模、馆舍面积、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口等因素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占工作人员的75%以上,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公共图书馆应配备熟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的可根据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公共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具有助理馆员等各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图书馆学专业(或图书情报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非图书馆学专业(或图书情报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应接受图书馆学专业(或图书情报专业)课程培训,并成绩合格
5.2.3人员数量
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数量应以图书馆功能、馆藏规模、馆舍面积、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口等因素为确定依据。每服务人口10000人~20000人应至少配备1名工作人员。5.2.4教育培训
公共图书馆应坚持实施针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包含保障员工接受培训教育的内容。员工年人均参与教育培训时长应不低于70学时。5.2.5志愿者队伍
公共图书馆应引人志愿者服务,构建志愿者服务常态化机制,鼓励、动员和组织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
文献信息资源
馆藏文献信息
文献信息采集原则
馆藏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a)
与日益增长的读者需求和本地区经济、文化与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与本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规划、采集方针及服务功能相匹配;纸本文献信息资源与数字文献信息资源协调建设;c)
有利于形成资源体系和特色;
有利于促进区域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有利于积淀与丰富历史文献信息、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兼顾与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相适应。5.3.1.2
馆藏文献信息总量
GB/T28220—2023
馆藏文献信息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公共图书馆应逐步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馆藏文献信息资源以物理单元数量统计,应采用GB/T13191中给出的统计方法计算。省级馆、市级馆、县级馆的入藏总量和年新增藏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入藏总量和年新增藏量等级
省级馆
市级馆
县级馆
人截总量/万册(万件)
≥300
年新增藏量/册(件/百人」
馆藏数字资源包括图书馆本地拥有的和获得一定期限使用权的数字资源。数字资源馆藏量可通过
其所占用物理存储空间的容量统计,应采用WH/T47中给出的统计方法计算。5.3.1.3
3少数民族语言文献信息
少数民族集聚地区的各级公共图书馆应承担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献信息资料的收藏和服务的职能。其他地区各级公共图书馆也应收藏与本地少数民族状况相适应的少数民族语言文献信息。5.3.2交存出版物
公共图书馆负有接受出版单位交存出版物的职能,通过系统收集和保存各类出版物,向公众提供文献信息资源服务。
5.3.3政府出版物
公共图书馆应承担当地政府出版物的征集、保存与服务职能,设置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服务效能
服务能力
服务时间
公共图书馆应有固定的开放时间,在公休日应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有开放时间。省级馆、市级馆、县级馆每周开放时间应分别不少于64h、60h、56h。有条件的图书馆可提供延时服务。各级独立建制的少年儿童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应不少于40h,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期间宜适当延长。6.1.2基本服务
公共图书馆的基本服务是保障和满足社会公众的基本文化需求的服务,包括向读者免费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和借阅,免费开放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展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及提供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5
GB/T28220—2023
6.1.3流动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通过流动站、流动图书车等形式,将图书馆基本服务向馆外延伸。流动图书车的配置应符合WH/T76的要求。
6.1.4自助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通过自助服务设施设备,提供自助办证、自助查询、自助借还等便捷服务6.1.5数字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技术手段和载体,开展线下与线上的文献信息的查询与借阅、阅读推广、参考咨询、文献提供、信息发布等服务,逐步实现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6.1.6个性化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根据自身条件,为个人、企事业机构及政府部门等提供多样化的、灵活的、有针对性的服务,努力满足少年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村和偏远地区社会公众等的特殊需求。6.1.7总分馆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因地制宜地开展和完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层面的内容。a)
在国家跨区域发展规划范畴内的城市公共图书馆应加强跨区域联动,探索开展跨区域公共图书馆服务,推动实现公共图书馆城市阅读一卡通和资源共享。省级公共图书馆应承担本省、市、县总分馆服务中的指导职能,探索构建本省数据库和信息资b)
源共享中心。
市级公共图书馆应积极探索开展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推进符合当地总分馆制的服务c
工作,实现文献资源通借通还
县级公共图书馆应基于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图书室等d)
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开展符合当地特点的总分馆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
整合阅读资源,实行总馆主导下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统一服务政策和标准,通借通还;
依托数字化和网络化技术,利用国家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和资源,打造县域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
3)加强总馆对分馆的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实现人员统一培训。6.2
服务效率
文献加工处理时间
公共图书馆应根据不同类型(如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不同来源(如购买、受赠、交换、交存等)的文献信息特点和服务要求,优化文献加工处理流程,缩短文献加工处理周期,提高文献加工处理效率。
文献加工处理时间以文献到馆至文献上架(或上线)服务的间隔时间计。其中,报纸应在到馆当天上架服务,期刊应在到馆2个工作日内上架服务,图书应分别按省级馆、市级馆、县级馆在到馆20个、15个、7个工作日内上架服务。
6.2.2服务响应时间
闭架文献获取时间
闭架文献获取时间以读者递交调阅单到读者获取文献的间隔时间计。GB/T282202023
现场闭架文献获取时间一般应不超过30min,外围书库文献获取时间应不超过2个工作日。古籍等特藏文献按相关规定执行。
馆际互借响应时间
馆际互借响应时间以收到其他图书馆文献请求至回复该图书馆的间隔时间计。境内馆际互借服务响应时间应不超过2个工作日。
文献提供响应时间
文献提供响应时间以收到读者文献请求至回复读者的间隔时间计。响应时间应不超过2个工作日,并告知读者文献获取的具体时间参考咨询响应时间
参考咨询响应时间应符合WH/T71的要求。6.2.3开架图书排架正确率
省级馆、市级馆、县级馆的开架图书排架正确率应分别不低于96%、95%、94%,具有智能定位功能的开架区域除外。
6.2.4馆藏使用量
馆藏外借量
公共图书馆应适时合理调整外借文献范围、册数、借期等流通规则,积极推广数字资源服务.促进馆藏使用量逐年增长
馆藏外借量以统计期内外借文献册数计。馆藏外借量包括电子文献外借。6.2.4.2
人均外借量
公共图书馆应分别统计有效持证读者人均外借量和服务人口数人均外借量,见公式(1)和公式(2)。A,=B/C
A,=B/D
式中:
有效持证读者人均外借量:
馆藏外借量;
—有效持证读者总数;
A2———服务人口数人均外借量;D
服务人口总数。
数字资源使用量
....(1)
公共图书馆应通过局域网、互联网等,经由电子终端设备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数字资源的访问、检索、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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