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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167-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4167-2024

中文名称: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large cargo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发布日期:2024-06-29

实施日期:2025-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190571

相关标签: 货运 无人机 系统 通用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49.020航空器与航天器综合

中标分类号:航空、航天>>航空器及其附件>>V35航空器及其附件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38.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吕飞 王洛 舒兆鑫 宁宇 舒振杰 胡远根 吉飞 郁健萍 王久元 胡应东 杨志敏 郭利明 张艳慧 唐瑭 徐冬 李梓衡 符文星 代瑛 孙军旗 张泽京 蔡权 贾佳

起草单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西北工业大学、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低空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35)

提出单位: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35)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的一般要求、子系统要求及试验验证。 本文件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50kg 的货运无人机系统的设计、实施与验证,其他类型无人机系统参照执行。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49.020
CCSV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4167—2024
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large cargo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2024-06-29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5-0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组成·
无人机系统一般要求
环境适应性
电磁兼容
可靠性
维修性:
安全性
保障性
测试性
使用寿命·
标准件
互换性·
外部颜色
标记和标牌·
无人机要求
气动布局
总体布置·bzxz.net
重量重心
飞行性能
操纵性与稳定性
结构强度
动力装置
飞行控制与管理
电气系统
起落架控制系统
燃油系统
液压系统
GB/T44167—2024
GB/T44167—2024
货运系统要求,
总体要求·
传输装置
导向装置·
限动锁紧装置
系留装置·
装卸装置·
空投装置·
8链路系统要求·
功能与组成·
性能·
信息安保
地面站要求,
功能·
任务规划与监控·
链路监控:
飞行监控·
数据记录·
保障与维修设备要求
保障与维修体制·
航线级保障与维修设备·
基地级保障与维修设备
11试验验证
11.1试验目的·
试验内容:
验证方法: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定起草。
GB/T44167—2024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5)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西北工业大学、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低空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飞、王洛、舒兆鑫、宁宇、舒振杰、胡远根、吉飞、郁健萍、王久元、胡应东、杨志敏、郭利明、张艳慧、唐塘、徐冬、李梓衡、符文星、代瑛、孙军旗、张泽京、蔡权、贾佳。Ⅲ
1范围
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的一般要求、子系统要求及试验验证。GB/T44167—2024
本文件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50kg的货运无人机系统的设计、实施与验证,其他类型无人机系统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140
GB/T35018
航空货运集装单元技术要求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GB/T38152
2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
HB7223
飞机空运集装板通用规范
:术语和定义
GB/T35018与GB/T3815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货运系统
cargosystem
用于将货物运进、运出无人机货舱,并能在预定位置固定货物的装置。注:通常分为集装货运系统和散装货运系统。1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组成
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系统”)一般由无人机平台(以下简称“无人机”)、货运系统、链路系统、地面站及保障与维修设备组成。注:无人机系统的无人机、货运系统、链路系统、地面站及保障与维修设备统称为子系统。5无人机系统一般要求
环境适应性
5.1.1高温低温
无人机系统应能在用户或相关标准规定的大气环境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和贮存。一般满足以下要求:
飞行环境温度:-40℃~50℃;
地面环境温度:一40℃~55℃;1
GB/T44167—2024
c)贮存环境温度:一55℃~65℃。5.1.2抗风
无人机应能在用户规定的风力范围内正常工作。起降阶段的最大抗正侧风能力一般不小于10m/s。
5.1.3防雨雪
无人机系统应能在用户或相关标准规定的降雨量、降雪量范围内正常工作5.1.4湿热、盐雾及霉菌
无人机系统应能在用户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湿热、盐雾和霉菌环境内正常工作。5.1.5砂尘
无人机系统应能在用户或相关标准规定的砂尘环境范围内正常工作,5.1.6加速度、冲击和振动
无人机系统应能在用户或相关标准规定的加速度、冲击和振动范围内正常工作。5.2电磁兼容
无人机系统的电磁兼容性应保证自兼容,同时与其外部的电磁环境也应保持兼容。5.3可靠性
无人机系统的可靠性应满足以下要求:a)确定并达到合理的可靠性要求,保持无人机系统的可靠性水平;b)可靠性指标包括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平均严重故障间隔时间(MTBCF)等5.4维修性
无人机系统的维修性应满足以下要求:a)确定并达到规定的维修性要求,减少维修人员及保障资源要求;b)维修性指标包括平均修复时间(MTTR)、发动机拆装时间等。5.5安全性
无人机系统的安全性应满足以下要求:确保无人机系统全寿命周期内,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a
安全性指标包括每飞行小时平均失效概率等;b)
对于具有空投功能的无人机,货物投放过程中重心和操稳特性的变化满足其安全飞行要求5.6保障性
无人机系统的保障性应满足以下要求:保障资源满足使用完好性要求;a)
保障性指标包括保障性设计参数、保障资源参数等2
5.7测试性
无人机系统的测试性应满足以下要求:具备及时、准确确定系统状态,并隔离其内部故障的能力;a)
测试性指标包括故障检测率(FDR)、故障隔离率(FIR)等。b)
使用寿命
无人机有寿件的使用寿命指标以飞行小时和日历持续年限给出。5.9
9材料
材料选择满足以下要求:
GB/T44167—2024
按现行标准选用材料,所选材料的强度、刚度、抗疲劳性、物理化学性能及电性能等满足用户a)
或相关标准的要求,当选用非标准材料时,应经过鉴定证明其性能满足用户或相关标准的要求;
材料的选用需考虑到维修中的互换、备料和代料:优先选择成本低、工艺简便、贮存及使用期长、维护操作简单及易于修理的材料,5.10
标准件
标准件选择满足以下要求:
应按照现行标准选用标准件,标准件(含紧固件)的类型、尺寸规格、器件尽量少,优先在相关a)
标准限定的范围内选用;
所有螺栓、螺钉、螺母连接应满足连接强度要求,并具有防松措施。b)
5.11互换性
无人机及货运系统宜实现功能互换和物理互换5.12
接口包括电气接口、机械接口、数据通信接口和人机接口,应满足用户或相关标准的要求5.13外部颜色
外观涂装应满足用户或相关标准的要求。5.14标记和标牌
标记和标牌应满足以下要求:
用户或相关标准要求;
在货舱内部设置装载区域、装载规定等标记、标牌。无人机要求
气动布局
气动布局应满足以下要求:
保证无人机具有良好的空气动力特性;a)
GB/T44167—2024
保证功能、结构和工艺的协调性总体布置
总体布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保证各系统有效工作;
使重心位置处于能安全稳定飞行的范围。6.3重量重心
重量重心指标一般包括:
最大起飞重量;
最大着陆重量;
空机重量(含货运系统);
最大燃油重量;
最大载重;
重心及其变化范围。
飞行性能
飞行性能指标一般包括:
起飞滑跑距离;
起飞距离;
着陆滑跑距离;
着陆距离;
最大爬升率;
最小平飞速度;
最大使用速度
最大使用高度;
航程;
航时。
6.5操纵性与稳定性
操纵性与稳定性应满足货运或空投的使用要求。6.6
结构强度
6.6.1结构
结构设计除满足常规飞机结构设计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与货运相关的要求:满足货物不同装载方案系留的要求;a)
b)满足货物装卸时对装卸通道和工作空间的要求;货舱门具有防卡滞功能。
6.6.2强度
机体结构的强度、刚度、疲劳、损伤容限与耐久性满足完整性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与货运相关的要求:
所有装载方案下的结构均不发生有害变形;结构不发生危及货物固定的有害变形;空中打开的舱门不产生有害的振动。动力装置
燃油驱动
动力装置系统性能一般包括:
功率;
耗油率;
转速;
高度速度特性;
起动性能;
重量;
寿命。
动力装置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GB/T44167—2024
发动机的安装和固定符合无人机总体设计要求,具备良好的可达性,便于检查、维修、安装和a)
拆卸;
发动机安装的承力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结构简单;发动机安装能使发动机或任何附件不产生较大的振动。进气系统
发动机进气系统满足以下要求:a)
应能防止金属零件或紧固件松脱,并防止脱落零件进入发动机;进气道的位置或防护能确保外来物吸人程度最小;必要时,考虑设计惯性粒子旁通装置;必要时,考虑防冰设计。
排气系统
发动机排气系统满足以下要求:a)
排气系统的连接和支承在热膨胀时不应损坏发动机和排气系统;排气管的安装要考虑隔热和冷却,使与其邻近的无人机结构温度在安全范围内;确保排气管喷口排气不直接喷在无人机任何部位:不应因管路封闭不严密或其他原因导致燃油或滑油落入排气管表面而造成火灾;消声装置应满足发动机性能和相关技术要求。冷却系统
发动机冷却系统应保证发动机在使用包线内正常工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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