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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2679-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2679-2023

中文名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Resource uti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wastes—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biomass resourc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5-23

实施日期:2023-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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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农业 废弃物 利用 资源 综合利用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01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6页

标准价格:5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德、杨丽、赵林萍、霍家佳、李艳丽、蔡建波、梁尧、蔡珉敏、任兰天、贾向春、徐丽红、杜晓丹、叶雪珠、张振文、常智慧、敖其尔、张吉斌、白金顺、李涛、张棋、李兆君、张晓芳、乔志刚、廖斌斌、王舒、纪传侠、高东峰、张净瑞、马明军

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华中农业大学、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等

归口单位: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15)

提出单位: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15)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确立了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总则,规定了秸秆收储运、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及原料化利用的要求;规定了畜禽粪污收贮运、堆肥利用、低温厌氧利用、能源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垫料化利用、昆虫转化利用及全量还田利用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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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020.01
CCS Z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2679—2023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
Resource uti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wastes-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biomass resources2023-05-23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9-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秸秆资源化利用
收储运
肥料化利用
饲料化利用
基料化利用
能源化利用
原料化利用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收贮运
堆肥利用
低温厌氧全利用
能源化利用
基料化利用
垫料化利用
昆虫转化利用
全量还田利用·
附录A(资料性)秸秆资源化利用流程图附录B(资料性)
附录C(资料性)
管道最大设计充满度及管道在管道设计充满度下的设计流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艺流程
GB/T42679—2023
GB/T42679—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华中农业大学、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湖北省十堰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福建省致青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安徽丰原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盛发环保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德、杨丽、赵林萍、霍家佳、李艳丽、蔡建波、梁尧、蔡敏、任兰天、贾向春、徐丽红、杜晓丹、叶雪珠、张振文、常智慧、敖其尔、张吉斌、白金顺、李涛、张棋、李兆君、张晓芳、乔志刚、廖斌斌、王舒、纪传侠、高东峰、张净瑞、马明军。1范围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
GB/T42679—2023
本文件确立了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总则,规定了秸秆收储运、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及原料化利用的要求;规定了畜禽粪污收贮运、堆肥利用、低温厌氧利用、能源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垫料化利用、昆虫转化利用及全量还田利用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455
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
GB18596
GB20287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农用微生物菌剂
GB/T21723
GB/T23471
GB/T23472
GB/T24508
GB/T27622
GB/T29500
GB/T36195
GB50762
CJJ/T54
麦(稻)秸秆刨花板
浸渍纸层压秸秆复合地板
浸渍胶膜纸饰面秸秆板
木塑地板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建筑模板用木塑复合板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秸秆发电厂设计规范
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
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
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
NY/T90
NY/T499
NY/T500
NY/T525
NY/T741
NY/T742
农村户用沼气发酵工艺规程
旋耕机作业质量
秸秆粉碎还田机
作业质量
有机肥料
深松、粑茬机械作业质量
铧式犁作业质量
NY/T1109
NY/T1220.6
NY/T1221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第6部分:安全使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1
GB/T42679—2023
NY/T1222
NY/T1444
NY/T1878
NY/T1882
NY/T1935
NY/T2142
NY/T2372
NY/T2373
NY/T2374
NY/T2375
NY/T2771
NY/T3020
NY/T3041
NY/T3442
NY/T3618
3术语和定义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微生物饲料添加剂技术通则
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
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成型设备技术条件食用菌栽培基质质量安全要求
秸秆沼气工程工艺设计规范
秸秆沼气工程运行管理规范
秸秆沼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沼气工程沼液沼渣后处理技术规范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
农村秸秆青贮氨化设施建设标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通则
生物炭基肥料
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生物炭基有机肥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agriculturalbiomasswaste
农业生物质废弃物
农业种植和养殖过程中废弃的有机物质注: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等。3.2
秸秆炭化
strawcarbonization
秸秆在无氧或限氧条件下,经热裂解得到稳定含碳固体产物一一秸秆生物质炭的过程。3.3
粪污全量还田
field application of excrement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尿液和污水集中收集,全部进入氧化塘贮存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料施入农由进行利用的过程。
4总则
4.1充分挖掘生物质资源的利用潜力,强化源头减量和管控,减少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的产生4.2遵循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宜将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按照生态承载容量,合理布局和推广生态种养殖模式。可培育构建“种植业一秸秆一畜禽养殖一粪便一沼肥还田”“养殖业一畜禽粪便一沼渣/沼液一种植业”等循环利用模式。4.3遵循因地制宜、规划布局的原则。宜根据各地资源赋、环境承载力、产业基础、主体功能定位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局,实现秸秆及畜禽粪污的就地就近利用,提高农业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效率。
4.4遵循农业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农业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宜优先考虑与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相结合,优先考虑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方式,在满足种植业与养殖业需求的基础上,拓展能源化、原料化等利用途径。
GB/T42679—2023
4.5遵循分类利用、合理利用的原则。根据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的来源和特点进行分类,并选择适当的技术和方式合理利用。
4.6遵循当季利用、尽早利用的原则,以减少农业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成本和环境危害。4.7坚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智能设备的原则,推动技术集成与创新,加快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机械化和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4.8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提供有序引导、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引导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广泛参与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4.9加强对种养殖经营主体进行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监管,制定科学可行的农业生物质废弃物资源统计和核算方法,定期评价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5秸秆资源化利用
5.1收储运
5.1.1应建立能满足区域内秸秆收储运需求的县、乡(镇)、村三级秸秆收储运体系,配备必要的人员队伍和设施设备。
5.1.2宜利用机械化手段开展秸秆收储运。收集时应避免带人泥土、沙粒等杂质,运输和储存时应防潮、通风。
5.1.3秸秆收储运全程应注重消防安全和环境安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5.1.4秸秆收储运技术应按照NY/T3020的规定执行。5.2
肥料化利用
5.2.1秸秆直接还田
应根据区域生产条件与特点,因地制宜选择秸秆还田方式,秸秆可直接还田或粉碎后还田。5.2.1.1.1
5.2.1.1.2在土壤肥力较低的地块,宜增加氮肥施用量,以满足秸秆腐解对氮素的需求。5.2.1.1.3应加强秸秆还田地块的病虫害监测,做好病虫害防控,场地及设施设备
5.2.1.2.1
作业田块应适合机械化操作。
5.2.1.2.2
应根据秸秆还田方式配备相应的农业机械5.2.1.3
工艺流程
秸杆直接还田工艺流程见附录A中的图A.1。5.2.1.4技术要求
5.2.1.4.1
秸秆粉碎
当作物秸秆含水量适宜时,采用带有秸秆粉碎还田装置的收获机或专用秸秆粉碎还田机进行秸秆粉碎,作业质量应符合NY/T500的要求。5.2.1.4.2覆盖还田
秸秆量较少、均匀覆盖地表后对后茬作物播种质量无明显影响的地块,可采用均匀覆盖方式。秸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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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较大、均匀覆盖地表后严重阻碍后茬作物播种的地块,宜通过秸秆归行处理,采用秸秆条带覆盖方式。5.2.1.4.3翻埋还田
采用铧式犁对土壤进行翻耕作业,将覆盖于地表的秸秆翻埋人土。机械作业深度根据农艺要求确定,作业质量应符合NY/T742的要求。5.2.1.4.4旋混还田
采用旋耕机对土壤进行旋耕作业,将覆盖于地表的秸秆旋混入土。机械作业深度根据农艺要求确定,作业质量应符合NY/T499的要求。5.2.1.4.5粑混还田
采用粑地机对土壤进行粑地作业,将覆盖于地表的秸秆耙混人土。机械作业深度根据农艺要求确定,作业质量应符合NY/T741的要求。5.2.2秸秆腐熟堆肥
5.2.2.1通则
宜使用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作物秸秆,秸秆应无杂质、无霉变、无病害。5.2.2.1.1
秸秆腐熟堆肥所用微生物菌剂应符合GB20287的规定。5.2.2.1.2
场地及设施设备
5.2.2.2.1
堆肥场地的选址和布局应符合GB/T36195的要求,堆肥场地应十净、卫生、保温、防雨、防渗。
5.2.2.2.2应根据堆肥工艺配置秸秆预处理设备、发酵设备及相应的通风、排水等设备。5.2.2.3
工艺流程
秸杆腐熟堆肥工艺流程见图A.2。5.2.2.4
技术要求
5.2.2.4.1
秸秆预处理
秸秆长度粉碎至10cm以下,测定秸秆和辅料的碳氮含量,调节堆肥物料的碳氮比(C/N)至25:1,混合物料中每吨添加2kg腐熟菌剂,水分调节至55%~65%。5.2.2.4.2翻堆控制
翻堆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条垛式翻堆:垛宽大于2m、垛高大于1.5m,每3d~5d翻堆1次,含水率为55%~65%;a)
槽式翻堆:槽高1m~1.5m,槽宽大于2m,长度不限,槽底可加装通气管,定时强制通风,每b)
3d~5d翻堆1次,含水率为55%~65%;静态发酵翻堆:利用放置在堆肥中的塑料管进行间歇性喷水和曝气,使堆体内部氧气浓度始终c
大于5%,含水率为55%~65%。
5.2.2.4.3温度监测和控制
应每天定时进行温度监测,堆肥过程中温度应满足GB7959的要求。4
5.2.2.4.4通风供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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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采用翻堆和搅拌或通过在堆肥底部实施管道强制通风供氧,发酵过程中应具备较好的通风条件,空气中排放物应符合GB/T36195的规定。5.2.2.5质量要求
腐熟后的堆肥成品应混合均匀,颜色为褐色或黑褐色,呈粉状或疏松的团粒结构,手感松软,无霉变和结块,无臭味,不招引蚊蝇;堆肥产品的有害生物和污染物限量值应符合NY/T525的规定5.2.3秸秆炭化
5.2.3.1通则
5.2.3.1.1宜选择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秸秆,秸秆应清洁、无污染。5.2.3.1.2秸秆炭化后,秸秆生物质炭可用作土壤调理剂直接施用于土壤,也可用于生产秸秆生物质炭基肥和秸秆生物质炭基有机肥料。5.2.3.1.3秸秆生物质炭用作土壤调理剂施用时不宜与铵态氮肥同时施用,可酌情减少磷肥和钾肥的施用,施入土壤后应及时翻耕。场地及设施设备
5.2.3.2.1应配备秸秆处理车间、秸秆炭化车间,以及秸秆生物质炭冷却、包装车间。5.2.3.2.2可因地制宜选择炭化池、立式或转窑式等秸秆炭化设备及包装设备,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
3工艺流程
秸杆炭化工艺流程见图A.3。
技术要求
5.2.3.4.1秸秆预处理
秸秆预处理要求如下:
事先晾晒或风干,其含水率宜小于10%;a)
使用粉碎机对秸秆进行粉碎,粉碎后的秸秆长度宜小于2cm。5.2.3.4.2炭化过程
秸秆炭化过程要求如下:
连续式生产应使用传送带上料,传送带的运转速率应根据炭化设备的出炭率确定;a)
秸秆炭化最高温度应控制在350℃850℃,以450℃~650℃为宜;b)
炭化结束后,批次式生产设备应充分降温冷却后再对秸秆生物质炭进行分装,连续式生产设备c)
可通过喷水降低秸秆生物质炭的温度质量要求
秸秆生物质炭或其生物炭基肥料要求如下:作为土壤改良剂施用时,秸秆生物质炭的含水率应小于30%,长度应小于2mm,并应根据实a)
际情况调整生物质炭的用量和施用方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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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生产秸秆生物质炭基肥料时,应符合NY/T3041的规定:c)用于生产秸秆生物质炭基有机肥料时,应符合NY/T3618的规定5.3饲料化利用
5.3.1通则
秸秆饲料化技术包括压块、氨化、青(黄)贮、微贮等饲料用秸秆可选择除棉秆之外的小麦秸秆、玉米秸秆、水稻秸秆及其他农作物秸秆,秸秆应无5.3.1.2
杂质、无霉变、无病害。
:秸秆饲料化所用水应符合HJ568的规定,微生物添加剂应符合NY/T1444的规定。5.3.1.3
5.3.1.4告
制作场地应干净、卫生。
配备的设施设备应能满足相应技术的需要。秸秆压块
设施设备
应配备刚切、输送、除尘、压块、冷却等机械设备5.3.2.2
工艺流程
秸杆压块工艺流程见图A.4。
技术要求
秸秆压块技术要求如下:
选取水分含量不超过20%的秸秆原料:b)
去除泥土、杂草等杂质,用刚切粉碎机切碎,用输送机将切碎的秸秆均匀地输送到除尘机内除尘;
视需要添加必要的营养物质,利用压块机进行压块;d)
用冷风机将饲料冷却,摊放晾晒。5.3.2.4
质量要求
秸秆压块饲料应色泽一致、无发酵、无霉变、无结块、无异味。5.3.3秸秆氨化
设施设备
秸秆氨化方式主要包括窖(池)式、堆垛式、袋式,其设施设备要求如下:a)
氨化窖(池)建设应按照NY/T2771的规定执行;b)
堆垛式氨化应选择地势较高、干燥、平整、排水良好的场所,并用塑料薄膜铺底,塑料薄膜应符合GB/T4455中聚乙烯普通棚膜的规定;c)
氨化袋应选择无毒、抗老化、气密性好的聚乙烯薄膜制作,袋宽和袋高宜为1m~2m,塑料薄膜应符合GB/T4455中聚乙烯普通棚膜的规定;d)
配备刚切、装填、压实等必要的机械设备。5.3.3.2
工艺流程
秸杆氨化工艺流程见图A.5。
5.3.3.3技术要求
秸秆氨化技术要求如下。
GB/T42679—2023
选取无霉变、无污染的新鲜秸秆,去除杂质,视柔软程度刚切成长1cm~3cm的短秸。a)
逐层均匀喷洒添加水和氨化剂,选择氨水、尿素或碳铵作为氨化剂,视需要配合粗纤维降解菌b)
剂、矿物质使用。水和氨化剂添加要求如下:1)用氨水作为氨化剂,适宜添加量为8%,秸秆含水量宜调节至约30%,并混合均匀;2)
用尿素、碳铵作为氨化剂,适宜添加量为4%~5%,秸秆含水率宜调节至40%~50%,并混合均匀。
将秸秆分层填装(堆垛或裹包),逐层压实,密封30d以上,温度过低时可适当延长密封时间。c)
质量要求
开窑(垛或包)后窑(垛或包)内不冒气,温度不升高,秸秆氨化饲料颜色应呈棕色或深黄色、质地柔软,不扎手,放氨后有糊香味。5.3.4秸秆青(黄)
设施设备
秸秆青(黄贮方式主要包括窖(池)式、裹包式、罐式,其设施设备要求如下:秸秆青(黄)贮窖(池)建设应按照NY/T2771的规定执行;a)
裹包青(黄)贮宜选用聚乙烯薄膜,膜厚度应不低于0.025mm,性质稳定,抗老化性能和阻隔紫外线性能好;
青(黄)贮罐应带有聚乙烯或聚丙烯标志(PE或PP)、无色无味、表面光洁,罐口为宽口,盖子为螺旋式,以减少氧气渗入罐内部:d)
配备揉切、装填、压实等必要的机械设备。5.3.4.2
工艺流程
秸杆青(黄)贮工艺流程见图A.6。5.3.4.3
技术要求
秸秆青(黄)技术要求如下:
青贮选取适时收获、干净、无霉变、植株持绿性好的秸秆,黄贮选择刚刚收割或收割后的青黄或a)
黄干秸秆;
b)去除杂质,揉切成丝状、块状的小段,调节含水率至60%~70%;根据需要选择使用尿素、谷物粉、微生物添加剂等作为青(黄)贮饲料的添加剂或辅料,并充分c
混合均匀:
分层填装(裹包)、压实,密封发酵30d以上,温度过低时可适当延长密封时间。5.3.4.4
质量要求
秸秆青(黄)贮饲料颜色应接近原料本色,青贮颜色青绿、黄绿,黄贮呈金黄色。质地湿润、松散,茎叶、茬保持原状,具有芳香微酸味。5.3.5秸秆微购
5.3.5.1设施设备
秸秆微贮方式主要包括窖(池)式、裹包式、袋式,其设施设备要求应符合5.3.4.1的规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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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
秸杆微贮工艺流程见图A.7。
5.3.5.3技术要求
选取干净、无霉变的秸秆,去除杂质,揉切至长2cm~5cm,根据规定的使用方法均匀添加适量菌剂,同时调节含水率至40%~75%,迅速、均匀填装(裹包)与压实,密封不少于21d,温度过低时应适当延长密封时间。
5.3.5.4质量要求
秸秆微贮饲料应呈黄褐色,具有醇香和果香气味,并有弱酸味,手感松散、柔软湿润。5.4基料化利用
5.4.1通则
5.4.1.1宜选用常见的农作物秸秆(水稻、小麦、玉米、花生、木薯、甘蔗、大豆等作物秸秆)为主料并搭配一定成分的辅料(谷壳、麦麸、糖、尿素、石膏等),经发酵等过程制备食用菌栽培基料或农作物育苗基料。5.4.1.2秸秆原料应无杂质、无霉变、无病害。栽培基质质量安全应符合NY/T1935的要求。5.4.1.3基料化所用辅料、生产用水应符合NY/T1935的要求5.4.2食用菌栽培基料
场地及设施设备
5.4.2.1.1
食用菌栽培基料生产场地应符合NY/T2375的要求。应配备切粉碎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5.4.2.1.2
工艺流程
食用菌栽培基料制备工艺流程见图A.8。5.4.2.3
技术要求
栽培基料的制备
5.4.2.3.1
农作物秸秆搭配辅料,调节C/N至20:1~40:1。栽培基料的制备应符合NY/T1935的要求。5.4.2.3.2生料栽培基料
将秸秆切成长5cm10cm或依自然状况。培养料含水量宜在60%~65%。拌料后闷料30min~60min后分装备用,不宜久堆。5.4.2.3.3熟料栽培基料
原料含水率不大于14%,长度不大于8mm,使用前应经过4h~6h预湿。搅拌均匀,灭菌消毒。5.4.2.3.4发酵料栽培基料
将秸秆等原料搅拌均匀,建堆发酵。发酵过程中严防雨水淋湿,并进行适当的翻堆。翻堆时使料堆内外交换,再建堆,散热降温;不同种类食用菌的培养料发酵要求有一定差异,可相应调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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