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21431-2023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21431-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1431-2023

中文名称: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s of building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4313923

相关标签: 建筑物 雷电 防护装置 检测 技术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的防护>>91.120.40雷电防护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综合>>K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21431-201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76页

标准价格:113.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赵洋 杨震 刘丁齐 周歧斌 宋平健 袁灯平 丁海芳 谷山强 钟湘闽 王肃 陈东 杨彤 许伟 鲁强 史雅静 张大元 王宏民 程浩 曾武 杨文渊 张涛 段泽民 肖桐 陈柯 余安栋 曾阳斌 汤亮亮 朱宣竹 韦卓运 马攀 曾金全 游志远 郭凌宇 李博琛 严岩 李思良 谢文炳 高攀亮 王锐 周晓明 等

起草单位: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上海大学、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上海市避雷装置检测站有限公司、上海市岩土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施耐德万高(天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

归口单位: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8)

提出单位: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8)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分类及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定期检测周期、检测流程、检测记录、结论判定及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本文件不适用于: a) 铁路系统; b) 车辆、船舶、飞行器及离岸装置; c) 地下高压管道;与建筑物不相连的管道、电力线和通信线。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 91.120.40
CCS K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431—2023
代替GB/T21431—2015
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s of buildings2023-12-28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7-01实施
GB/T21431—202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检测分类及项目
检测要求和方法
定期检测周期·
检测流程
8检测记录、结论判定及报告
附录A(规范性)验收检测、定期检测的检测项目附录B(资料性)爆炸危险环境分区和防雷分类附录C(资料性)
附录D(规范性)
附录E(规范性)
附录F(规范性)
附录G(规范性)
常用检测仪器的主要性能和参数指标过渡电阻的测量
接地电阻的测量
土壤电阻率的测量
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与工频接地电阻的换算附录H(规范性)雷电电磁脉冲磁场的测量·附录I(规范性)
附录J(规范性)
SSD最小瞬时动作电流分断时间(t。)的测量电涌保护器(SPD)压敏电压(V)、泄漏电流(Ile)和绝缘电阻(R:)的测量附录K(规范性)
检测数值修约规则、极限数值表示和判定方法附录L(资料性)
参考文献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式样
GB/T21431—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1431一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与GB/T21431一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5年版的第1章):a)
b)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1、3.2、3.8、3.9、3.10、3.12、3.14、3.15、3.17、3.18,2015年版的3.1、3.23、3.9、3.25、3.18、3.15、3.24、3.22、3.19、3.20);删除了部分术语(见2015年版的3.2~3.7、3.10~3.14、3.16、3.17、3.21);c)
增加了部分术语(见3.3~3.6、3.11、3.13、3.16);d)
更改了检测分类及项目(见第4章,2015年版的第4章);增加了“检测要求和方法”的基本要求(见5.1);更改了作业要求、设备要求(见5.2、5.3,2015年版的5.9、5.10);增加了检测方法(见5.4);
增加了检测项目的子项名称和数量,并更改了检测项目的要求和方法(见5.5,2015年版的5.2~5.4、5.6~5.8);
更改了检测流程(见第7章,2015年版的第7章);更改了检测记录、结论判定及报告(见第8章,2015年版的第8章);增加了附录A“验收检测、定期检测的检测项目”(见附录A);m)
增加了附录D\过渡电阻的测量”(见附录D);n)
更改了附录H雷电电磁脉冲磁场的测量”(见附录H,2015年版的附录F);增加了附录I“SSD最小瞬时动作电流分断时间(t。)的测量”(见附录I):o)
增加了附录J\电涌保护器(SPD)压敏电压(Vv)、泄漏电流(Ile)和绝缘电阻(R;)的测量”(见附p)
录J);
q)增加了附录K“检测数值修约规则、极限数值表示和判定方法”(见附录K)。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8)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上海大学、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上海市避雷装置检测站有限公司、上海市岩土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施耐德万高(天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西尔立防雷检测有限公司、重庆市防雷申心、四川阿库雷斯检测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防雷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ABB低压电器有限公司、重庆莱霆防雷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托尔防雷检测有限公司、合肥航太电物理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通信信号研究所、深圳市科安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东电化电子元器件(珠海保税区)有限公司、广东省气候中心、南京宽永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中心、中山市新立防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恒科技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科天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聚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比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昊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捷宝凯雷电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天宏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高尔德集团有限1
GB/T21431—2023
公司、武汉雷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科防雷工程有限公司、中宏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洋、杨震、刘丁齐、周歧斌、宋平健、袁灯平、丁海芳、谷山强、钟湘闽、王肃、陈东、杨彤、许伟、鲁强、史雅静、张大元、王宏民、程浩、曾武、杨文渊、张涛、段泽民、肖桐、陈柯、余安栋、曾阳斌、汤亮亮、朱宣竹、韦卓运、马攀、曾金全、游志远、郭凌宇、李博琛、严岩、李思良、谢文炳、高攀亮、王锐、周晓明、施立治、郭贵雄、于月东、李斐、刘贤焕、徐达军、梁孔伟、何朝文、李根。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8年首次发布为GB/T21431—2008;——2015年第一次修订;
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www.bzxz.net
1范围
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23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物1)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分类及项目、检测要求和方法、定期检测周期、检测流程、检测记录、结论判定及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本文件不适用于:
a)铁路系统;
b)车辆、船舶、飞行器及离岸装置;c)
地下高压管道;与建筑物不相连的管道、电力线和通信线。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02.11
试验方法
低压电涌保护器(SPD)
GB/T32938—2016
第11部分:低压电源系统的电涌保护器性能要求和
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601—2010
GB50952—2013
GB51017—2014
GB55024—2022
3术语和定义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雷电防护装置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用来减小雷击建筑物造成人身伤害和物理损害的整个系统。注:LPS由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装置两部分构成。[来源:GB/T21714.1—2015,3.42,有修改]3.2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防雷装置检测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为确定雷电防护装置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检查、测量及信息综合分析处理全过程。1)本文件中的建筑物泛指建(构)筑物。1
GB/T21431—2023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system
外部LPS的组成部分,用于拦截雷击的金属部件。注:如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网或接闪线等。[来源:GB/T21714.1—2015,3.45,有修改3.4
引下线down-conductor system
外部LPS的组成部分,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来源:GB/T21714.1—2015,3.46,有修改3.5
接地装置earth-termination system外部LPS的组成部分,用于将雷电流传导并散人大地的导体。[来源:GB/T21714.1—2015,3.47,有修改3.6
磁屏蔽magnetic shield
将需要保护建筑物或其一部分包围起来的闭合金属格栅或连续型屏蔽体,用于减少电气和电子系统的失效。
注:防雷电电磁脉冲的磁屏蔽包括格栅型空间屏蔽、引进的线路屏蔽、屏蔽板网)和屏蔽室(盒)等[来源:GB/T21714.1—2015,3.52,有修改3.7
防雷等电位连接
lightning equipotentialbonding;LEB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连接导体或经电涌保护器连接到防雷装置上以减少雷电流引发的电位差。
[来源:GB50057—2010,2.0.193.8
surgeprotectiondevice;SPD
电涌保护器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泄放电涌电流的电器。注1:电涌保护器至少包含一个非线性的元件。注2:SPD具有适当的连接装置,是一个装配完整的部件。[来源:GB/T18802.11—2020,3.1.1]3.9
复合波发生器的开路电压
combination wave generator open-circuit voltage在复合波发生器连接试品端口处的开路电压。L来源:GB/T18802.11—2020,3.1.233.10
电压保护水平
voltage protection level
由于施加规定陡度的冲击电压和规定幅值及波形的冲击电流而在SPD两端之间预期出现的最大电压。
注:电压保护水平由制造商提供,并不可低于按照如下方法确定的测量限制电压:对于Ⅱ类和/或I类试验,由波前放电电压(如适用)和对应于Ⅱ类和/或I类试验中直到I.和/或Iim幅值处的残压确定;
对于Ⅲ类试验,由复合波直到Uox的测量限制电压确定。[来源:GB/T18802.11—2020,3.1.14]I类试验的冲击放电电流impulsedischargecurrentforclassItestIimE
GB/T21431—2023
流过SPD具有指定转移电荷量Q和在指定时间内具有指定比能量W/R的放电电流峰值。[来源:GB/T18802.11—2020,3.1.10]Emaximumcontinuous operatingvoltage最大持续工作电压
可连续地施加在SPD保护模式上的最大交流电压有效值或直流电压「来源:GB/T18802.11—2020.3.1.11.有修改3.13
Ⅱ类试验的标称放电电流
tnominal discharge current for class I testI
流过SPD具有8/20波形电流的峰值。[来源:GB/T18802.11—2020,3.1.9]3.14
有效电压保护水平effectivevoltageprotectionlevelUp/f
电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和外置脱离器(如果有)感应电压降△U与电涌保护器电压保护水平(U)的失量和。
注:对于限压型SPDUp/r=U.十△U;对于电压开关型SPD,U./t为△U和U,中较高值。[来源:GB/T19663—2022,5.4.23]3.15
rated impulse withstand voltage额定冲击耐受电压
由设备制造单位对设备或设备的一部分规定的冲击耐受电压,它代表了设备的绝缘耐受过电压的能力。
[来源:GB/T18802.12—2014,3.1.47,有修改3.16
低压电涌保护器专用保护装置specificprotectivedevicesforlow-voltagesurgeprotectivedevices;SSD一种用于低压电源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的外部脱离装置,能够承受被保护电涌保护器安装处的预期电涌电流,并能够分断由于电涌保护器故障而产生的工频过电流的装置,且具有工频小电流动作特点。[来源:NB/T42150—2021,3.113.17
压敏电压
varistorvoltage
在规定时间内,金属氧化物压敏电阻(MOV)通过规定电流(通常为1mA)时在其两端测得的电压。
[来源:IEC61643-3312020,3.1.2.3]3
GB/T21431—2023
泄漏电流leakagecurrent
除放电间隙外,SPD在并联接人线路后通过的微安级电流。在测试中常用0.75倍的压敏电压进行。
注:泄漏电流增量是限压型SPD劣化程度的重要参数指标4检测分类及项目
检测分类
4.1.1检测分为验收检测和定期检测。其中:a)验收检测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防雷装置投入使用前的检测;定期检测为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按规定周期进行的检测。b)
4.1.2验收检测和定期检测的检测项目及包含的检测子项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4.2
2检测项目
建筑物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如下:接闪器;
引下线;
接地装置;
磁屏蔽;
防雷等电位连接;
f)电涌保护器(SPD)。
检测要求和方法
5.1基本要求
5.1.1在对建筑物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之前,应对其进行防雷分类。建筑物防雷分类首先需参照设计文件或工文件确定;无法获取上述文件的正确、有效版本或建筑物使用现状与上述文件不一致时,防雷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物防雷分类符合GB50057一2010中第3章和4.5.1、4.5.2的规定,其中供电电压不超过a)
35kV的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含有电气与智能化系统)还应符合GB55024-2022中7.1.1的规定。
农村民居防雷分类符合GB50952一2013中第2章的规定。b)
c)古建筑防雷分级符合GB51017一2014中第3章的规定爆炸危险环境分区和防雷分类参考信息见附录B。5.1.2当建筑物存在需要防雷电电磁脉冲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时,应对其防雷区进行划分,防雷区的划分应符合GB50057—2010中6.2.1的规定。5.2作业要求
现场作业的检测人员不应少于2人,其中爆炸危险环境场所作业的检测人员不应少于3人。检测前,应先制定检测方案,就现场作业方案与受检单位做好沟通,并进行工作交底、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4
GB/T21431—2023
现场作业的环境要求和安全要求应符合GB/T32938一2016中第7章和第8章的规定。5.3设备要求
检测设备应符合GB/T32938一2016中第9章的规定,常用检测仪器的主要性能和参数指标见附录。
5.4检测方法
5.4.1检查
检查主要包括观察检查和查阅资料两种方式,其中:a)观察检查指对防雷装置的观感质量进行现场检查,输出为观察结果;查阅资料指查阅防雷装置的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记录、设计图纸、竣工图纸、产品质量文件、运b)
行维护记录或第三方报告等档案资料来获取相关信息,输出为查阅结果。5.4.2测量
依据标准和规范,使用规定的仪器,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按照相应程序对防雷装置的特性进行测试,其输出为测量数据。
5.5检测项目的要求和方法
5.5.1接闪器
5.5.1.1类型和方式
5.5.1.1.1要求:建筑物接闪器的类型和方式符合下列规定。a)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当难以装设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时,可将接闪杆、接闪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采用由接b)
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c)
符合GB50057一2010中3.0.3第2款~第4款、第9款、第10款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作为接闪器;
2)当其为多层建筑物,且周围很少有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
d)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GB50057一2010中4.3.2第1款的规定外,屋顶上永久性金属物宜作为接闪器。e)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塔),当高度小于或等于60m、罐(塔)顶壁厚不小于4mm时,或当其高度大于60m、罐(塔)顶壁厚和侧壁壁厚均不小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接地。
f)砖烟窗、钢筋混凝土烟,宜在烟上装设接闪杆或接闪环保护;当非金属烟窗无法采用单支或双支接闪杆保护时,应在烟窗口装设环形接闪带和接闪杆;金属烟窗应利用其本身作为接闪器。
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当其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时,应采用独立接g)
闪杆或架空接闪线防直击雷。
GB/T21431—2023
不应利用安装在接收无线电视广播天线杆顶上的接闪器保护建筑物。h
5.5.1.1.2数量:全数。
5.5.1.1.3方法:观察检查;当无法观察检查时应查阅资料。5.5.1.2
敷设和位置
要求:易燃材料构成的屋顶上不应直接安装接闪器。接闪器不同敷设情况下的位置符合下5.5.1.2.1
列规定。
建筑物上明敷专设的接闪网和接闪带应按GB50057一2010中附录B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当符合下列情况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30m。1)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45m。2)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60m。3)
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接闪器时,应符合5.5.1.1.1c)的规定。b)
利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时,应符合5.5.1.1.1d)的规定。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中的非金属烟窗上宜装设接闪杆或接闪环保护,多支接闪杆应连接在闭合d)
环上;当非金属烟窗无法采用单支或双支接闪杆保护时,应在烟口装设环形接闪带,并对称布置三支高出烟窗口不低于0.5m的接闪杆;金属烟应利用其本身作为接闪器。5.5.1.2.2数量:全数。
5.5.1.2.3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使用钢筋检测仪等设备检查暗敷接闪器的情况;当无法观察检查时,应查阅资料。
5.5.1.3材料和规格
5.5.1.3.1要求:接闪器的材料和规格应符合GB50057—2010中5.1.1、5.2和GB55024—2022中7.1.7第2款的规定;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塔)应符合GB50057一2010中4.3.10的规定。5.5.1.3.2数量:全数。
5.5.1.3.3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使用游标卡尺、千分尺或测厚仪等测量;当无法观察检查时,应查阅资料。
安装工艺和现状
5.5.1.4手
5.5.1.4.1要求:接闪器应与专设或自然引下线焊接或卡接器连接。专用接闪杆位置应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焊接部分防腐应完整。接闪网、带位置应正确、平正顺直、无急弯。焊接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螺栓螺母固定的应有防松零件。可燃材料构成的屋顶上安装接闪器时,接闪器的支撑架与可燃材料之间应采用隔热层隔离。利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时,板间的连接应持久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钢材、铜材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钢材与钢材的搭接长度及焊接方法符合表1的规定。a
表1防雷装置钢材焊接时的搭接长度及焊接方法焊接材料
扁钢与扁钢
圆钢与圆钢
圆钢与扁钢
搭接长度
不应小于扁钢宽度的2倍
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
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
焊接方法
两个大面不应少于3个棱边焊接
双面施焊
双面施焊
焊接材料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
表1防雷装置钢材焊接时的搭接长度及焊接方法(续)搭接长度
GB/T21431—2023
焊接方法
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并焊以由扁钢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扁钢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铜材与铜材或铜材与钢材焊接时,连接工艺采用放热焊接,熔接接头将被连接的导体完全包在接头里,且连接牢固,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且表面平滑。5.5.1.4.2
数量如下:
a)不同类型的接闪器之间:全数;相同类型的接闪器之间:不应少于连接处总数的10%,且不少于1处。b)
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使用长度测量设备测量;当无法观察检查时应查阅资料。5.5.1.4.3
5.5.1.5.1
规定。
5.5.1.5.2
要求:接闪器的截面锈蚀不应超过初始截面的1/3,且满足GB50057一2010中表5.2.1的数量:全数。
5.5.1.5.3
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使用游标卡尺、千分尺或测厚仪等测量;当无法观察检查时应查阅资料。
固定支架的垂直拉力
5.5.1.6.1要求:接闪器固定支架应能承受49N的垂直拉力(垂直于安装平面)。5.5.1.6.2
数量:不应少于固定支架总数的10%,且不少于1处。5.5.1.6.3方法:使用拉力计等设备对接闪器的固定支架施加不小于49N的垂直拉力,观察检查其是否固定可靠。
5.5.1.7固定支架的间距和高度
5.5.1.7.1要求:明敷接闪器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表2的规定。固定支架高度(安装平面至接闪带顶部)不宜小于150mm。
表2明敷接闪导体和引下线固定支架的间距布置方式
安装于水平面上的水平导体
安装于垂直面上的水平导体
安装于地面至高20m垂直面上的垂直导体安装在高于20m垂直面上的垂直导体扁形导体和绞线固定支架的间距mm
5.5.1.7.2数量:不应少于固定支架总数的10%,且不少于1处单根圆形导体固定支架的间距
5.5.1.7.3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使用长度测量设备测量;当无法观察检查时应查阅资料。5.5.1.8
网格尺寸
5.5.1.8.1要求:接闪网网格尺寸应符合表3的规定。7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