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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145-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1145-2023

中文名称:运输用制冷机组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Mechanical transport refrigeration uni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3-17

实施日期:2023-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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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运输 制冷机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200制冷技术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3制冷设备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21145-2007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8页

标准价格:4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吴俊峰、袁荣轶、郭军伟、昝世超、张秀平、吴宵军、田健、林爱革、安金改、马晓蕾、石文星、周俊海、冯仁君、刘骏亚、谢鸿玺、宋玫峰、商允恒、曹晨、葛坦、梁平、袁旭东、董安乐、陆良宇

起草单位:郑州凯雪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开利运输冷气设备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8)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运输用制冷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列车用,以发动机驱动或电力(电动机)驱动的运输用制冷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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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27.200
cCS J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145—2023
代替GB/T21145—2007
运输用制冷机组
Mechanical transport refrigeration units2023-03-17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10-01实施
GB/T21145—202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型式和基本参数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附录A(规范性)
附录B(规范性)
制冷量试验方法·
振动试验方法
GB/T21145—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1145一2007《运输用制冷机组》,与GB/T21145一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增加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
增加了“制冷量”“压缩机驱动功率”“辅件耗电功率”和“总输人功率”的定义(见3.3~3.6);b)
更改了独立式和非独立式分类方式(见4.1.4,2007年版的4.4);c)
增加了冷藏型、冷冻冷藏型的分类方式(见4.1.6);增加了机组的基本参数和型号的规定(见4.2、4.3);e
更改了运输用制冷机组的工况参数条件,针对机组的适用温度范围分别给出了机组的名义工况条件(见4.2.3,2007年版的6.1.2);增加了启动运行、最大负荷连续运行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6.6、5.6.7、6.3.6和6.3.7);h)
增加了电驱动机组的性能系数要求(见5.6.11);i)
更改了机组电气强度试验(见6.3.11,2007年版的6.3.8.1);增加了采用可燃性制冷剂的要求(见8.1);更改了单温区机组的制冷量试验方法,增加了多温区机组的制冷量试验方法(见附录A,2007年版的附录A);
更改了机组进行相关试验时,试验工况参数的读数允差要求(见附录A的表A.1,2007年版的6.1.3的表3);
m)更改了振动测试方法(见附录B,2007年版的附录B)。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8)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凯雪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开利运输冷气设备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俊峰、袁荣轶、郭军伟、世超、张秀平、吴宵军、田健、林爱革、安金改、马晓蕾、石文星、周俊海、冯仁君、刘骏亚、谢鸿玺、宋玫峰、商允恒、曹晨、葛坦、梁平、袁旭东、董安乐、陆良宇。本文件于200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1
1范围
运输用制冷机组
GB/T21145—2023
本文件规定了运输用制冷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汽车、列车用,以发动机驱动或电力(电动机)驱动的运输用制冷机组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GB/T177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4706.1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32—201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GB5226.1
GB/T5773
GB/T6388
GB/T9237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消费品使用说明第1部分:总则
容积式制冷剂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制冷系统及热泵安全与环境要求标牌
GB/T13306
GB/T20651.1
往复式内燃机安全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JB/T4330—1999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7249
:术语和定义
制冷与空调设备
JB/T724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运输用制冷机组
mechanical transport refrigeration units种用以运输途中货物的温度控制的机械式制冷系统。注:主要包括压缩机、动力装置、风冷冷凝器组件、蒸发器组件、制冷管路及电气、控制系统等。3.2
量热计
calorimeter
由绝热性能较好的壁板围成,通过测量平衡内部温度和外部环境温度所需的热量,来测定制冷设备制冷量的试验装置。
注:内部通常有加热、通风和温度测量等设备1
GB/T21145—2023
量refrigeratingcapacity
制冷量
在规定的制冷能力试验条件下,机组从封闭的冷藏室内移出的热量。注:单位为瓦(W)。
压缩机驱动功率
compressorpower
在规定的制冷能力试验条件下,驱动压缩机所消耗的功率。注:单位为瓦(W)。
辅件耗电功率
accessoryelectricpower
在规定的制冷能力试验条件下,除压缩机外,机组其他电气设备所消耗的功率。注:单位为瓦(W)。
totalelectricpower
总输入功率
在规定的制冷能力试验条件下,机组压缩机驱动功率与辅件耗电功率之和。注:单位为瓦(W)。
性能系数
coefficientofperformance
在规定的制冷能力试验条件下,机组制冷量与总输入功率之比注:单位为瓦每瓦(W/W)。
型式和基本参数
机组按冷凝器安装位置分为:
前置式:机组的冷凝器组件安装在冷藏室的前面;a)
底置式:机组的冷凝器组件安装在冷藏室的底部;c)
顶置式:机组的冷凝器组件安装在冷藏室的顶部。机组按结构型式分为:
整体式;
分体式。
机组按驱动方式分为:
发动机驱动型;
电力(电机)驱动型。
机组按是否使用车辆动力驱动分为:a)
独立式:机组使用独立的驱动动力,不使用车辆动力:非独立式:机组使用车辆的动力驱动。b)
机组按温度控制分为:
单温区机组:机组只对厢体内的单个空间进行温度控制;多温区机组:机组对厢体内多个相互隔离的空间进行不同温度的控制。4.1.6机组按冷藏室的温度范围可分为:a)冷藏型:车辆的冷藏室中保持一4.0℃或更高温度;b)冷冻冷藏型:车辆的冷藏室中可保持一4.0℃以下温度。4.2基本参数
GB/T21145—2023
4.2.1对于电力(电机)驱动型机组,其电源按额定电压220V单相或380V/460V三相交流电,额定频率为50Hz/60Hz,或直流相关供电电源。对于发动机驱动型机组,若采用车载12V电源为机组辅件供电,辅件用电动机的端电压应为13.5V士0.3V;若采用车载24V电源为机组辅件供电,辅件用电动机的端电压应为27V士0.3V。
4.2.2机组应在制造商设计的最低、最高环境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若制造商没有标示机组的最低、最高工作温度范围,机组应能在一25℃~49℃环境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4.2.3机组的工况参数按以下规定:a)
单温区机组的工况参数见表1;
多温区机组的各温区工况参数由制造商自行确定。b)
表1运输用制冷机组的工况参数
蒸发器回风空气状态
试验条件
名义制冷工况
最大负荷连续运行
启动运行工况
低温运行工况
除霜工况
机组类型
冷藏型
冷冻冷藏型
冷藏型
冷冻冷藏型
冷藏型
冷冻冷藏型
冷藏型
冷冻冷藏型
冷藏型
冷冻冷藏型
干球温度
相对湿度
冷凝器进口空气状态
干球温度
相对湿度
机组名义工况测试时.发动机驱动型独立式机组应按制造商推荐的压缩机高转速值土50r/min进行:发动机驱动型非独立式机组应按(2400土50)r/min进行;电力(电机)驱动型机组应按铭牌上的额定电压和频率进行,若制造商标示了机组的工作范围,按制造商设计的最高温度,b若制造商标示了机组的工作范围,按制造商设计的最低温度。4.3型号
机组型号的编制可由制造商自行确定。3
GB/T21145—2023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机组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用户与制造商的协议)制造。5.2零、部件及材料要求
5.2.1机组所有零、部件和材料应分别符合各有关标准的规定,满足使用性能要求并保证安全。5.2.2机组的电气系统应具有电机短路、过载、缺相等保护以及高压、低压、逆相保护等必要的保护功能或器件。
5.2.3机组的电器元件选择及安装应符合GB5226.1的要求5.2.4机组用电线电缆的外敷绝缘层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型材料。电线电缆的载流量应满足使用要求。
机组涂装件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气泡、流痕、漏涂、底漆外露、皱纹和损伤。所用油漆应通过GB/T1771中规定的耐中性盐雾性能的试验。5.3
结构要求
5.3.1机组的排水结构应可靠,在运行中凝结水和雨水不应渗漏到厢内,机组出风口不应喷雾带水。5.3.2机组蒸发器出风口如装有风门装置,其调节阀动作应灵敏、可靠。5.4装配要求
5.4.1机组的制冷系统各部件在装配前应保持清洁、干燥。5.4.2机组内各管路、部件应定位牢固,确保在运行中不发生摩擦、撞击。各部件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以及控制元器件的安装布置应安全、牢固、整齐。电气线路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摩擦和鼠咬。5.5安全要求
5.5.1机械安全性能
5.5.1.1机组制冷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9237的规定。5.5.1.2机组使用发动机驱动时,发动机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20651.1的规定5.5.1.3机组应有防止运行参数(如温度、压力等)超过规定范围的安全保护措施或器件,保护器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灵敏可靠。
5.5.1.4机组的设计应保证在安装和使用时具有可靠的稳定性。机组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结构应确保车辆正常运行时,零部件应不受损坏,紧固件无松动,性能符合要求。5.5.1.5机组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安全标识(如接地标识、警告标识等)。5.5.2电气安全性能
电气强度
绝缘应能承受电气强度试验,在1min内,应无击穿和闪络。4
接地电阻bzxz.net
机组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超过0.12。5.6
性能要求
5.6.1密封性
独立式机组制冷系统和非独立机组部件的制冷剂泄漏量应不大于14g/a。5.6.2运转
GB/T21145—2023
机组应能正常运转、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各控制元器件的动作应正常,所有检测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
5.6.3制冷量
机组的实测制冷量应不小于名义制冷量的95%,5.6.4总输入功率
机组的实测总输人功率应不大于名义输人功率的110%。低温工况运行
机组在低温工况下应能正常运行,机组出风口不应有冰屑或水滴吹出。5.6.6启动运行
机组在启动运行试验的整个过程应能正常运行。5.6.7最大负荷连续运行
机组在最大负荷连续运行试验的整个过程应能正常运行5.6.8除霜
换热器的霜层应融化掉,除霜时间应不大于45min,且除霜时间不超过机组运行总时间的20%。除霜完成后,机组应能自动启动并按设定温度运行,机组出风口不应有冰屑或水滴吹出5.6.9噪声
噪声实测值应不大于明示值十3dB(A),且非独立式机组测量值应不超过75dB(A),独立式机组应不超过85dB(A)。
耐振动性
振动试验完成后,机组可正常运行。5.6.11
性能系数
机组名义工况的性能系数应不小于明示值以及表2和表3规定数值的95%。5
GB/T21145—2023
机组型式
独立式
非独立式
表2发动机驱动型机组名义工况性能系数的限定值工况参数
蒸发器回风温度
蒸发器回风温度
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
冷凝器进口温度
名义制冷量Q
1500≤Q<2500
2500≤Q<4500
Q≥4500
1500≤Q<2500
2500≤Q<4500
电力(电机)驱动型机组名义工况性能系数的限定值工况参数
冷凝器进口温度
6.1.1机组制冷量试验的试验装置按附录A的规定。6.1.2试验工况见4.2.3,按机组相应工况进行试验。6.1.3
仪器仪表规定如下:
试验用仪器仪表应经法定计量检验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试验用仪器仪表的型式及准确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b)
温度测量仪表
制冷剂压力测量仪表
电量测量仪表
功率测量仪表
空气压力测量仪表
转速仪表
质量测量仪表
气压测量仪表(大气压力)
时间测量仪表
噪声测量仪”
仪器仪表的型式及准确度要求
铂电阻温度计
水银玻璃温度计
热电偶
压力表、变送器
指示式
积算式
转矩转速仪
气压表、气压变送器
机械式、电子式
气压表、气压变送器
声压计
噪声测量应使用I型或I型以上的声压计。6.2试验要求
试验:
GB/T21145—2023
准确度
制冷剂温度:
测量压力的士2.0%
0.5级精度
1.0级精度
测定轴功率的土1.5%
静压差:士2.45Pa
测定转速的士1.0%
测定质量的士1.0%
大气压读数的士0.1%
测定经过时间的士0.2%
分体式机组的压缩机与蒸发器之间连接管应按以下推荐的最小长度或者设计推荐管长进行a)
底置式、顶置式安装:7.5m;
前置式安装:2.0m。
分体式机组的冷凝器与蒸发器之间连接管隔热和安装要求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试验步骤
制冷系统密封性能试验
制冷系统和部件在正常的制冷剂充灌量下,非工作状态置于环境温度为16℃~35℃的室内,用灵敏度为1×10-5Pa·m/s的检漏仪进行检验。6.3.2
运转试验
机组应在接近名义制冷工况的条件下运行,检查制冷机组的运转状况、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和可靠性,检验各控制元器件的动作是否正常。6.3.3制冷量试验
按表1规定的名义制冷工况及附录A所规定的标定型量热计法和平衡环境型量热计法两种试验方法中的一种进行试验。
6.3.4总输入功率试验
对于发动机驱动型机组,按6.3.3试验的同时,测定发动机驱动压缩机所消耗的功率和机组辅件耗GB/T21145—2023
电功率。
对于独立式发动机驱动型机组,驱动机组所消耗的总输入功率,按式(1)计算:P=Gr·qi
式中:
P发动机驱动机组所消耗的总输人功率,单位为瓦(W);G,一发动机驱动机组所消耗的燃油质量,单位为千克(kg);qr
发动机消耗燃油的低热值,单位为焦耳每千克(J/kg);稳态状态下的时间,单位为秒(s)。(1)
注:对于0#柴油,热值取3.3×107J/kg;10#柴油,热值取4.6×10\J/kg;汽油(92#、95#),热值取4.6X107J/kg。对于非独立式发动机驱动型机组,用转矩转速仪直接测定压缩机轴的输入扭矩和转速,并同时用电量测量仪表测定机组辅件耗电功率。驱动压缩机所消耗的功率,按式(2)计算:Pr=6.28N·n.·n
式中:
P,——发动机驱动压缩机所消耗的功率,单位为瓦(W);N一压缩机驱动电机扭矩,单位为牛米(N·m);..(2)
n。———压缩机的实测转速,单位为转每秒(r/s);—一传动效率,对于直联传动,取1.0;对于精密齿轮传动(每级),取0.985;对于三角皮带传动,取0.965。
对于电力(电机)驱动型机组,按6.3.3试验的同时直接测试机组总输入功率,若总输入功率无法测试,依据GB/T5773规定的方法测定压缩机驱动耗电功率,并同时用电量测量仪表测定机组辅件耗电功率。
6.3.5低温工况运行试验
机组在表1规定的低温工况连续运转4h。6.3.6启动运行试验
启动运行试验,按以下程序进行:将机组所有部件置于(38.0士1.1)℃的环境中不少于2h:a)
按表1规定的启动运行工况下开启机组连续运行1h,运行时蒸发器的进口空气温度应保持在26.5℃~38.0℃的范围内;
机组连续运行1h后停机5min,然后重新启动机组,重启时蒸发器的进口空气温度应不低于26.5℃;
机组重新启动后,应再连续运行1h,然后停机5min,并尝试第二次重启。如果设备第二次成d)
功重启,则机组通过测试要求。对于电力(电机)驱动型机组,整个启动运行试验应在机组铭牌电压的90%下进行。6.3.7最大负荷连续运行试验
按表1规定的最大负荷连续运行工况,至少连续制冷运行1h。在进行该试验时,允许机组自动限制输入功率。针对非独立机组压缩机转速最低满足1000r/min。
6.3.8除霜试验
6.3.8.1除霜试验应在完成制冷量试验之后进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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