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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2320-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2320-2023

中文名称:能源互联网规划技术导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Technical directives for planning of energy interne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3-17

实施日期:2023-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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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能源 互联网 规划 技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输电网和配电网>>29.240.01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中标分类号:能源、核技术>>能源>>F10能源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孟晓丽、刘伟、赵明欣、侯义明、韦涛、苏剑、张伟、魏玲、刘洪、崔艳妍、张晨、白浩、陈文君、袁文广、韩新阳、惠慧、陈海、闫涛、刘苑红、朱守真、雷金勇、王承民、李吉峰、陈万喜、李桂鑫、孙鹏飞、刘洋、杨白洁、高兴凯、迟福建、李立生、郑伟、檀晓林、周恒俊、唐宝锋等

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北京智中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积成能源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等

归口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提出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能源互联网规划的通用要求、能源需求与供给预测、能量平衡、能源互联网架构、能源互联网规划建设、多元互动、技术经济分析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能源互联网规划设计与建设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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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240.01
CCS F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2320—2023
能源互联网规划技术导则
Technical directives for planning of energy internet2023-03-17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10-01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通用要求
5能源需求与供给预测
5.1一般要求
能源需求预测
5.3能源供给预测
6能量平衡
一般要求
能量总量平衡
能量动态平衡
7能源互联网架构
总体架构
物理架构
信息架构
7.4通信网架构
8能源互联网规划建设
8.1一般要求
8.2规划建设要求
9多元互动
一般要求
9.2多能互补
9.3源网荷储协调
10技术经济分析
10.1计算分析要求….
10.2技术经济评估
参考文献
GB/T42320—2023
GB/T42320—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丁.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北京智中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积成能源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雄安新区供电公司、上海迈能创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全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晓丽、刘伟、赵明欣、侯义明、韦涛、苏剑、张伟、魏玲、刘洪、崔艳妍、张晨、白浩、陈文君、袁文广、韩新阳、惠慧、陈海、闫涛、刘苑红、朱守真、雷金勇、王承民、李吉峰、陈万喜、李桂鑫孙鹏飞、刘洋、杨白洁、高兴凯、迟福建、李立生、郑伟、檀晓林、周恒俊、唐宝锋、宁永龙、严骆错、徐大可、刘姝嫔、丁保迪、白婕、许彦平、李蕊、王昕萌、李慧娜、李鹏丽。m
1范围
能源互联网规划技术导则
GB/T42320—2023
本文件规定了能源互联网规划的通用要求、能源需求与供给预测、能量平衡、能源互联网架构、能源互联网规划建设、多元互动、技术经济分析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能源互联网规划设计与建设的有关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237
制冷系统及热泵安全与环境要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
GB/T222391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4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29550
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
GB3875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T51074城市供热规划规范
GB/T51098
3城镇燃气规划规范
CJJ/T34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
DL/T5729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能源互联网energy internet
以电能为核心,集成热、冷、燃气等能源,综合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深度融合能源系统与信息通信系统,协调多能源的生产、传输、分配、存储、转换、消费及交易,具备高效、清洁、低碳、安全特征的开放式能源互联网络
注1:区域能源互联网(regionalenergyinternet,REl)是在一定范围内,面向微能源网及其他用户端,以电、气、热、冷等多种能源耦合互联形成的区域综合供能网络,是能源互联网的形式之一,起“承上启下”的功能。注2:城市能源互联网(urbanenergy internet,UEI)是以电为中心的城市各类能源互联互通、综合利用、优化共享的城市综合供能网络。
注3:园区能源互联网(parkenergyinternet,PEI>是包含多类型可再生能源,集冷热电联供系统、电/冷/热储能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等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系统。[来源:GB/Z41237—2022,3.1.1]1
GB/T42320—2023
多能互补multi-energycomplement合理利用本地能源资源,采取多种能源相互补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用能方式:
来源:GB/Z41237—2022.3.1.4]3.3
能源利用效率energyutilization efficiency有效利用的能量与实际消耗能量的比率。L来源:GB/Z412372022,3.1.6
energysupplyquality;ESQ
供能质量
供给用户端的能量品质的优劣程度注:电能质量计算供电设备的正常工作电压、电流的各种指标偏离规定范围的程度;燃气质冠计算用户燃气高位发热量、总硫含盘等与指标偏离规定范围的程度;暖/冷/汽质量由供暖/冷质量计算用户末端温度偏差;供汽质量计算用户蒸汽入口的压力偏差和温度偏差。[来源:GB/Z41237--2022,3.4.4]3.5
供能可靠性energysupplyreliability;ESR供能系统满足用户对电、冷、热、气等连续用能要求的能力,由供能可靠率来表示。注1:供电可靠率=(1一统计期间用户平均停电时间/统计期间时间)×100%注2:供气可靠率二(1一统计期间燃气管网故障时间/统计期间时间)×100%注3:供暖/冷/汽可靠率=(1一统计期间故障时间/统计期间小时数)×100%注4:供能可靠率三min(供电可靠率,供气可靠率,供热/冷可靠率)[来源GB/Z41237—2022,3.4.5]4通用要求
4.1能源互联网是以电能为核心、融合多种能源的智慧能源系统,通过深度融合应用先进信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与先进能源技术,支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优化和多元主体灵活便捷接人。
4.2能源互联网规划应根据地区资源票赋和能源供需特点,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通过多种能源优化配置、协调互补和高效利用,实现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能源综合利用率与用户供能质量的目标。4.3能源互联网规划应坚持系统规划理念,遵循“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电热冷气多能互补、能源信息深度融合”的原则,围绕能源生产、转换、传输、存储等关键环节开展全局优化,结合物理架构、信息架构、通信架构等关键层面开展整体设计,统筹协调各规划要素的内部组成、空间布局与时序安排,实现能源整体利用效率最优,
4.4重要城市和灾害多发地区应开展能源供应关键设施的防灾建设,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提升区域能源互联网的防灾抗灾与应急保障能力。4.5能源互联网规划技术经济评估应坚持“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基本原则。定量评价应依据能源互联网合理假定中的数据信息进行量化的精确评价,定性评价应对能源互联网开展全方位的评价。
4.6能源互联网规划应纳人地方国土空间规划,合理预留电、热、气等多类型能源的设施走廊用地:能源互联网设施应与城乡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规划,设施布局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2
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能源需求与供给预测
5.1一般要求
GB/T42320-2023
5.1.1能源需求和供给预测是能源互联网规划设计的基础,包括电、热、冷、气等能源需求量和供给量预测,以及区域内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太阳能、风能、核能、地热能、沼气、潮汐等各类能源发展预测。
5.1.2应根据区域特点、社会发展阶段和用户类型确定负荷发展特性曲线,并以此作为规划的依据。5.1.3能源需求和供给预测的基础数据应包括经济社会和自然气候数据、上级能源互联网规划对本规划区的预测结果、历史年用能负荷和供给量数据等,包括年、月、日等时间尺度的历史数据。能源互联网规划应积累和采用规范的能源需求量和供给量历史系列数据作为预测依据。5.1.4能源需求和供给预测应采用多种方法,经综合分析后给出需求与供给预测结果的高、中、低三种方案,并提出推荐方案。
5.1.5能源需求和供给预测应确定能源需求和供给的总量预测结果,宜开展分品类、分区预测。近期预测结巢应逐年列出,中期和远期可列出规划末期结果。5.1.6应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数据的调查与收集.工作,政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等主体应相互配合,提升需求预测的准确性。
5.1.7应根据规划区能源资源条件、用能求以及多品类能源之间的互补关系,综合计算后得到预测结果。
5.2能源需求预测
5.2.1能源需求预测应分析用卢用能方式变化、负荷特性变化、不同能源间的耦合关系与相互影响,以及电动汽车、储能、煤改气、煤改电等新型能源要素对能源需求的影响,综合计算后得到预测结果。5.2.2电力需求预测应包含电量预测和电力预测。电力需求预测需考虑经济发展、产业布局、技术进步、政策机制和人口规模等因素,预测分析方式按照DL/T5729执行。5.2.3热/冷需求预测应包含工业、民用热/冷负荷预测及近、远期规划发展热负荷预测,预测分析方式可按GB/T51074执行。
5.2.4燃气需求预测应包含燃气化率、用气量和用气结构等内容,应结合气源状况、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确定,预测分析方式按照GB/T51098执行。5.2.5常用的能源需求预测方法可包括弹性系数法、单耗法、负荷密度法、趋势外推法、部门分析法、人均需求量法、回归分析法、时间序列法、灰色模型法、神经网络法等。5.2.6可根据规划区需求预测的数据基础和实际需要,综合选用三种及以上适宜的方法进行预测,并相互校核。
5.2.7对于新增大用户负荷比重较大的地区,可采用点负荷增长与区域负荷自然增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预测。
5.2.8对于具备条件的地区,应结合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分析规划水平年客地块的土地利用特征和发展规律,分别预测各地块能源需求量,再参考用能特性曲线合并得到区域总能源需求量,最后通过与采用其他方法预测得到的区域总能源需求量相互校核,确定规划区域总能源需求量的推荐方案。5.3能源供给预测
5.3.1能源供给预测应对规划区内能源供给的类型、结构和总量进行预测。5.3.2应对规划区内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核能、生物质等能源资源的理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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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并发总量、技术可并发量和经济可开发量进行预测:5.3.3应对规划区内各能源资源的供电、供热/冷、供气等进行预测。5.3.4可再生能源装机预测应根据规划区内可再生能源的资源票赋选择适当的位置和容量:5.3.5可再生能源发电预测可采用持续性方法、物理方法、统计学习方法和多分量组合方法,应充分利用气象技术、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预测精度。5.3.6常用的能源供给预测方法包括能源储量分析法、趋势外推法、能源系统分析法等。6能量平衡
6.1一般要求
6.1.1应结合地区能源资源条件、能源资源需求、能源资源价格、政策、环保等因素,以满足能源互联网可靠供能为目标,以经济性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制定相应的能源平衡策略。6.1.2应依据能源平衡策略确定规划水平年各类能源设施容量和规模。6.1.3应统筹兼顾能量总量平衡和能量动态平衡,能量总量平衡的实现依赖可再生能源和非再生能源之间开发利用全周期的优化协调,能量动态平衡的实现依赖电、热、冷、气等能源系统短周期的优化协调。
能量平衡需考虑需求侧用能的调节能力,实现能源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总量平衡和动态平衡。6.2能量总量平衡
6.2.1能量总量平衡应根据规划区域明确能源总量平衡范围和平衡目标,并符合下列要求:a)平衡范围应与能源互联网规划范围一致,明确资源总量平衡边界;b)平衡目标应符合能源互联网规划的能源平衡战略:并需考虑地区资源条件、地区资源结构发展、经济、环保等要求。
6.2.2能量总量平衡应区分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的生产和需求,综合反映整个能源系统全流程各环节的供需关系。
6.2.3应将区域内的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计量单位的能量,以相同度量单位进行总量平衡。6.2.4能源互联网的规划容量应根据规划区域内能源需求总量、能源需求特性及变化趋势,保留适当裕度后确定。
6.2.5应分区、分层开展规划区域的能量总量平衡,结合现有电、热、冷、气的供能水平,整合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设施等及电气化交通,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应根据预测的能源供给和需求分布情况,与规划的能源供给类型、容量和现有能源设施规模进行平衡,确定不同分区不同层级所需的容量。
6.3能量动态平衡
6.3.1能量动态平衡应满足不同场景下各类用户的能量需求,基本负荷宜在电、热、冷、气各子系统内部实现平衡,峰谷负荷可通过储能与互补互济手段在区域内部或跨区之间统筹平衡。6.3.2宜优先利用风、光、生物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同时考虑可再生能源的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特点,留有适当容量的储能、可调控负荷等灵活性资源。6.3.3应采用科学合理的用能方式,保证能量动态转换和利用的效率。6.3.4应在动态供给与需求的基础上,确定能源互联网各环节的能量生产、输配和需求。6.3.5应结合能源互联网运行的可靠性、经济性和灵活性需求,根据能源互联网规划目标选择最优能量动态平衡方案。
7能源互联网架构
7.1总体架构
7.1.1能源互联网架构包括物理架构、信息架构、通信架构三层体系。GB/T42320—2023
7.1.2物理架构是承载能源互联网能源流的物质基础,应涵盖能源生产、转换、传输、储存和消费;信息架构是承载能源互联网信息流的神经中枢,应涵盖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控制等;通信网架构是承载能源互联网信息传输的通信网络基础。7.2物理架构
7.2.1能源互联网的物理架构应以电、热、冷、气等能源输配网络为核心,将不同形式的能源供给侧系统,通过转换及交易,与工业园区、商业楼宇、居民小区等能源需求侧系统互联,提供安全、可靠、优质、清洁、便捷的综合能源服务。
7.2.2能源互联网的物理设备是实现能量流、信息流互动与融合的基础,按其功能可分为能源一次设备和能源信息二次设备。
7.2.3能源一次设备应包括能源生产、输配网络、能源转换设备设施、存储设备设施、接人装置、控制设备等实现能量的生产、流动或交换的设备。7.2.4能源信息二次设备应包括传感终端、数据采集装置、通信系统设备等实现能量控制与信息采集、传输和交互的设备。
7.2.5能源互联网的物理架构应根据横向多能互补、纵向源网荷储协调的功能目标,明确多种能源的互联互通模式与源网荷储的协调优化模式。7.3信息架构
7.3.1能源互联网的信息架构可分为信息资源与能源服务两部分。7.3.2能源互联网信息资源可通过传感、计量和其他测控装置获得能量流参数、设备运行状态、用户需求、环境等信息,包括实时、累计和历史的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并运用云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实现对能源设备的全息监视、全面分析,同时提供数据服务。7.3.3能源互联网能源服务可运用信息资源层的数据资源实现能源的调度运行、运维检修、市场交易、金融和其他衍生或增值服务。
7.3.4能源互联网的信息系统规划应满足调度运行、运维检修、市场交易、金融及其他衍生或增值服务等不同业务的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支持分阶段实施。7.3.5能源互联网应采取必要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信息安全防护等级划分应符合GB17859和GB/T22240中的规定,并应符合GB/T22239中规定的相应等级保护要求。7.4通信网架构
7.4.1通信网架构应满足能源互联网各种业务对信息交互的需求,在有效兼容现有通信网络结构的基础上保留技术发展的适应性。
7.4.2能源互联网规划需同步考虑通信网络规划,根据业务需要明确通信通道建设、通信设备配置、建设时序与投资等通信网建设内容。7.4.3能源互联网通信网可分为骨干网和接人网。骨干网可采用同步数字体系(SDH)、波分复用(WDM)、光传送网(OTN)等通信方式。接入网应根据成本、通信时延、通信距离、带宽、节点容量、抗扰性等要求合理选择,可采用有线或无线通信,可采用现场总线、紫蜂协议(ZigBee)、电力线载波、远距离无线电(LoRa)、窄带物联网(NB-IoT)、微功率无线、4G/5G等通信方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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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能源互联网规划建设
8.1一般要求
8.1.1能源互联网按照区域规模可分为园区能源互联网、区域能源互联网和跨区域能源互联网三类建设层级。
8.1.2园区能源互联网可适用于能源需求较为多样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学校、医院、大型商业体,工业园区、城市片区等区域,由本地或局部的能源供给侧、输配侧和需求侧的参与主体根据意愿和交易形成互联网络,主要面向单一的园区运营商或用户,可实现内部能源供需平衡与独立运行。8.1.3区域能源互联网可适用于不同规模的城市、县城及农村等区域,由区域能源骨网架、多个园区能源互联网及其他分散的能源用户互联构成,通过实现区域内的能源互补与负荷互动,可提升区域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与供能可靠性。8.1.4跨区域能源互联网可适用于跨城市、全国性以及全球性互联特征的大规模区域,由多个区域能源互联网通过跨区能源骨干网架互联构成,通过实现能源跨区域时空互济,可实现更大范围的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
8.2规划建设要求
8.2.1能源互联网规划应开展电、热、冷、气等多类型能源梯次利用,统筹能源生产、转换、传输、存储等要素,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保障用户供能质量。按照规划流程,能源互联网规划建设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应基于能源需求预测与能量平衡分析结果,合理确定各类能源的供给结构与规模配置:a
应根据用能负荷分布统一规划供电网络、供热/冷管网、供气网络等能源网络,优化布局能源站点与客类能源设备;
c)在能源网络规划的基础上,还需统筹考虑全年典型场景下的能量供需情况,遵循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能效优化的原则,优化配置各类储能系统,合理选择能源互补互济手段,保障充足的灵活性资源:bZxz.net
d)宜建设能源管控与交易平台,支撑源网荷储各参与对象间的协调互动、能源交换与交易结算。8.2.2园区能源互联网规划应满足园区内源、网、荷、储等各环节间的协调互动,兼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的耦合互补特性,并需考虑各种运行方式的要求。8.2.3园区能源互联网应有明确的供能范围与区域边界,并根据系统运行和管理需求,在边界处设置开关、管道接口和计量装置。
8.2.4区域能源互联网应构建可靠灵活的能源骨干网络,支撑园区能源互联网的能源供应与互济。区域能源网络规划需充分考虑路径协调、节约占地以及各类管网之间的安全距离:满足供能可靠、运行灵活、操作检修方便和便于过渡与扩建等技术要求。8.2.5区域供电网络的网架结构、设备选型及二次系统规划应符合GB38755、DL/T5729的相关规定。
8.2.6区域供热/冷管网规划需综合考虑负荷分布、热/冷源位置、道路条件及近中远期建设需要等因素,并应符合CJ/T34的相关规定。8.2.7区域供气网络规划需考虑与热力管网、供电网络的协同供能,并应符合GB50028中的相关规定。
8.2.8区域能源互联网应充分发挥电能转换便捷、灵活控制的优势,依托区域供电网络实现能量的快速调配、传输和转换,满足区域范围内不同类型能源的需求响应与互补互济要求。8.2.9跨区域能源互联网规划应遵循安全可靠、低碳高效的原则:统筹优化跨区范围内的能源互补互6
济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协调规划各级能源骨干网架。9多元互动
9.1一般要求
GB/T42320—2023
9.1.1能源互联网规划时需综合考虑横向多能互补与纵向源网荷储协调,以促进全系统能源的协调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
9.1.2能源互联网规划需统筹考虑园区、区域、跨区域能源互联网各层级内部及层级之间的能源互补,根据不同能源品位、终端能源需求,实现多种能源的优化转化和交易。9.1.3能源互联网应根据能源配置、需求响应、储能等因素,合理安排调控策略,实现源网荷储协调互动与能源供需优化平衡。
9.2多能互补
9.2.1多能互补既可以是不同种类能源的互补利用,也可以是同一种类能源不同形式的互补利用。9.2.2多能互补的能源网络,宜以单一或综合指标为目标,采取协调控制和运行手段,维持系统的能源平衡和稳定的能源供应。
9.2.3能源互联网规划应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条件、环境要求、用能需求、应用场景及经济性等因素,坚持高效利用、因地制宜、源荷协同、绿色低碳、多方共赢的原则,合理选择多能互补的类型和方式。9.2.4园区能源互联网应根据终端用户电、热、冷、气等多种用能需求,统筹开发、互补利用各类能源,通过综合能源站等能源转换单元,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9.2.5园区能源互联网内部的能源互补设计需考虑园区能源互联网内不同能源耦合转化对园区能源互联网的影响。
9.2.6园区能源互联网之间、园区能源互联网与区域能源互联网之间的能源互补设计,需考虑园区能源互联网间不同能源耦合转化对园区能源互联网的影响和上级区域能源互联网的能源容量对园区能源互联网接入的影响。
9.2.7区域能源互联网之间的能源互补设计需考虑区域能源互联网间不同能源耦合转化对区域能源互联网的影响。
9.2.8区域能源互联网和跨区域能源互联网需考虑区域内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天然气等大型综合能源基地资源组合优势,以可再生能源消纳为主,实现多种能源互补。9.3源网荷储协调
9.3.1能源互联网源网荷储协调可按照园区能源互联网、区域能源互联网、跨区域能源互联网三类层级,遵循“本地优先,本地与全局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实现层级内部与跨层级整体的协调平衡。9.3.2能源互联网应根据系统对灵活调节资源的需求确定各类储能的发展规模与设施布局,实现储能与源、网、荷的协调规划,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高效消纳。9.3.3能源互联网规划应统筹优化需求响应资源的布局和配置。需求响应包括同类型能源的负荷切除、负荷平移、负荷增加以及不同类型能源之间的负荷转化。需求响应的载体为用户侧可调控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可调负荷、储能、可控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等。9.3.4各级能源互联网可独立开展内部多能源需求响应,也可作为多能负荷聚合商参与外部的多能源负荷需求响应
9.3.5能源互联网中具备响应能力的多能负荷用户,可独立或通过多能负荷聚合商参与需求响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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