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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354-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4354-2023

中文名称: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Common map symbols for the public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5-23

实施日期:2023-05-2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73396938

相关标签: 公共 地理信息 通用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40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测绘>>A75测绘综合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24354-2009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84页【胶订-大印张】

标准价格:20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殷红梅、黄洁、刘纪平、段敏燕、高武俊、芦仲进、刘东琴、安真臻、毛曦、艾廷华、范毅、宫晋平、罗安、黄丽娜

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中国地图出版社有限公司、武汉大学

归口单位: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0)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分类、符号样式、符号使用及符号扩充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地理信息的地图表达。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07.040
CCS A 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354—2023
代替GB/T24354—2009
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
Common map symbols for the public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2023-05-23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5-23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符号分类
符号样式
符号使用
符号定位
符号定向
符号尺寸
符号色彩
名称注记
7符号扩充
扩充方法
7.2扩充示例
附录A(规范性)
附录B(规范性)
附录C(规范性)
附录D(规范性)
附录E(规范性)
附录F(规范性)
附录G(规范性)
附录H(规范性)
附录I(资料性)
参考文献
基础设施图形符号
城乡公用设施图形符号
文化设施与机构图形符号
自然景观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图形符号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设施与机构图形符号社会服务和管理设施与机构图形符号基础地理要素图形符号
地图注记
符号扩充示例
GB/T24354—2023
GB/T24354—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可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4354—2009《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与GB/T24354—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术语,将“公共场所与服务机构”术语分解为“公共设施a)
与场所”“服务机构”两个术语,增加了“符号分类”术语(见第3章,2009年版的第2章);扩充了公共地理信息符号的类别与数量(见附录A~附录G,2009年版的附录A);b)
增加了“符号定向”的规定(见6.2),删除了“图例编排”的规定(见2009年版的5.6)。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0)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中国地图出版社有限公司、武汉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殷红梅、黄洁、刘纪平、段敏燕、高武俊、芦仲进、刘东琴、安真臻、毛曦、艾廷华、范毅、宫晋平、罗安、黄丽娜。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9年首次发布为GB/T24354—2009;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
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
GB/T24354—2023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分类、符号样式、符号使用及符号扩充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地理信息的地图表达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publicgeographicalinformation公共地理信息
涉及公共设施与场所、服务机构等专题地理信息,以及相关的基础地理信息。3.2
facilities andplaces for thepublic service公共设施与场所
公众或组织从事生产、生活、发展和娱乐等活动直接需要的基础性、经济性、社会性、公共安全性服务的公用建筑物、处所和设施的总称。注1:基础性,如水、电、气、交通与通信基础设施等。注2:经济性,如科技推广、咨询服务、金融机构等。注3:社会性,如公共教育、医疗、福利、环境保护等。注4:公共安全性,如治安、消防等。3.3
服务机构
serviceorganizations
提供服务、行使管理与经营职能的单位或组织。3.4
地图符号
mapsymbol
地图中各种图形、记号和文字的总称。由形状、尺寸、定位点、文字、色彩等因素构成。注1:地图符号是体现地图内容科学性、系统性的视觉形象体系,具有简洁、抽象和艺术的基本特征。注2:地图符号强调符号空间定位,注重通过符号之间的联系来表达空间实体间相互关系,它与以行为引导为主要功能的图形标志、图形符号存在本质区别。[来源:GB/T16820—2009,4.35]3.5
通用地图符号
common map symbol
用于表达公共地理信息,且易于公众理解和识别的地图符号。3.6
symbolclassification
符号分类
图形符号所表示对象的分类
[来源:GB/T16901.2—2013,3.6.21
GB/T24354—2023
4符号分类
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按门类分类组织,包括基础设施、城乡公用设施、文化设施与机构、自然景观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设施与机构、社会服务和管理设施与机构以及基础地理要素、地图注记。
5符号样式
公共地理信息图形符号样式:
基础设施图形符号的样式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城乡公用设施图形符号的样式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b)
文化设施与机构图形符号的样式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自然景观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图形符号的样式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d)
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设施与机构图形符号的样式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社会服务和管理设施与机构图形符号的样式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基础地理要素图形符号的样式应符合附录G的规定;地图注记的样式应符合附录H的规定。符号使用
符号定位
6.1.1点状符号
点状符号为不依比例符号,符号定位应符合下列要求:a)
符号图形中有一个点的,该点为符号定位点;b)
圆形、正方形、长方形等几何图形符号,定位点在其几何图形中心;c)
宽底符号,定位点在其底线中心;d)
底部为直角的符号,定位点在其直角的顶点;e)
儿种图形组成的符号,定位点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下方无底线的符号,定位点在其下方两端点连线的中心点;带有向下示意方向的符号,定位点在其下部顶点;h)
其他符号定位点在其符号的中心点。6.1.2
线状符号
线状符号为半依比例符号,符号定位应符合下列要求:a)
以中轴线为对称的符号以其中轴线定位,如交通线、行政界线:b)
不以中轴线为对称的符号以其底边中线定位,如运河、缆车道。6.1.3面状符号
面状符号为依比例符号,采用范围线定位,内置图案及色彩表达属性,内部符号的大小和疏密可随表达区域大小、形状微调,但其样式、方向、组合方式不宜改变2
6.2符号定向
6.2.1点状符号
点状符号标识特定方向意义时,符号定向应符合下列要求:GB/T24354—2023
部分点状符号定向与河流相关,如桥梁、水坝、瀑布等符号与河流符号垂直相交,标示水渠或河a)
流方向类符号与水流方向一致;部分点状符号定向与道路相关,如关隘符号多与穿越山的交通线、境界线共用符号中线,且b
与山脊线垂直:
部分点状符号定向与地势相关,如泉水符号尾部应指向地势低处,窑洞符号顶部应指向地势高处;
同类型多个点状符号排列时,应注意其走向与相关地物的关系,如珊瑚礁符号应环绕其相应的海岸线或暗礁范围线。
6.2.2线状符号
线状符号标识运动方向时,符号定向应符合下列要求:通过箭头表示运动方向时,箭头应与其表达对象的运动方向一致,如应急避难通道:a)
通过线形粗细表示运动方向时,其线形粗细应与其等级、运动方向保持一致,如河流符号上游细下游粗,主干粗、支流细,支流与主干汇合处支流线宽不大于主干线宽。6.2.3面状符号
由点符号、线符号或其组合的面状符号,在其面域配置中需标识方向意义时符号需定向,如海岸沿线各类浅滩,其点状符号配置方向应与海岸线平行。6.3符号尺寸
同类不同级公共地理信息符号,依其重要性由大到小、由粗到细分级设定;符号尺寸相同时,通过不同色彩进行对比区分。
-般情况下,模拟地图符号最小实点直径0.2mm,最小圈形直径0.6mm,最细边线0.1mm;电子地图符号屏幕显示最小尺寸16×16个像素(其中最小实心圆5×5个像素),最细边线2个像素。6.4符号色彩
6.4.1色彩模式
模拟地图采用青品黄黑(CMYK)的色彩模式,按百分比记数:电子地图采用红绿蓝(RGB)色彩模式,按色阶(256色阶)记数。
6.4.2色彩选择
符号色彩应遵从习惯性和象征性用色原则,通常,水系类蓝色、地形地貌类棕色、植被类绿色、行政境界线黑色(灰色)或蓝色:电子地图当其屏幕背景采用黑色时,主题要素使用亮度较高的浅色系。同类公共地理信息符号宜使用相同色相,通过饱和度、亮度变化反映信息的不同级别。电子地图可采用固定或非固定设色方式,如随面状区域显示比例的增大,可增加符号面色RGB值来降低色彩饱和度。6.4.3色彩对比
不同符号的色彩应在视觉上保持一定的对比度。主题信息符号色彩宜突出,地理背景信息宜弱化GB/T24354—2023
置于视觉第二平面。对于面域色上叠加的图形符号,依据底色调整其图形符号色彩,保持视觉分辨率。6.5名称注记
6.5.1注记定位
注记表达公共地理信息对应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名称注记定位应符合下列要求:a)
点状要素名称注记以点状符号为定位点,可按左右、上下、斜向8个方向排布位置:b))
线状要素名称注记以线状符号为定位线,注记排布在线状符号同一侧;面状要素名称注记应排布于面状区域范围内,当区域较小或形状狭长难以放置时,注记可参照c
点状或线状要素名称定位;
d)注记与符号、注记与注记间不得相互压盖6.5.2字体选择
字体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库选择:使用字形美观、字体丰富的字库;a)
b)字体选择:同一类别或等级的符号使用同一字库的相同字体;c)不同文种字体衔接:中文文字、西文文字、阿拉伯数字间字体协调美观。6.5.3字体变形
体变形应符合下列要求:
a)字体左斜:以文字左下角为基点,将字体向左倾斜15,主要用于水系注记;b)字体右算:以文字左下角为基点,沿左边线将字体向上倾斜15°,主要用于山脉注记;c)字体压扁:字体上下缩小比例25%,主要用于面状区域注记及部分街道注记;d)字体变长:字体左右缩小比例25%,主要用于山峰、交通线路及部分街道注记6.5.4字间距
字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散列式注记:字间距根据要素的范围或长度确定,面积、长度大则字间距相对较大,原则上不得a)
超过5个字大的间隔,较长的线状要素名称每隔15cm~20cm重复注记名称;b)整列式注记:通常采用标准字间距20%,当注记过密时可采用零间距。6.5.5注记排布
注记排布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平字列:注记中心连线平行上下图廓(或纬线),自左向右排布:b
垂直字列:注记中心连线垂直上下图廓(或平行经线),自上向下排布;雁形字列:注记中心连线斜交上下图,夹角小于45°时,自左向右排布,大于45°时自上向下排c)
布,字向垂直上下图廓(或纬线);主要用于山岭、山脉、部分行政区域及街道注记的排布;d)
屈曲字列:注记皇曲线形、沿线性标注对象同侧排布,排列方向参见雁形学列;主要用于水系注记的排布。
6.5.6注记样式
公共地理信息要素名称注记的字体、色彩应符合附录H的规定。4
符号扩充
扩充方法
尺寸扩充
扩充定量分级符号,宜通过调整符号尺寸予以表达,7.1.2色彩扩充
扩充定性分级符号,宜通过调整符号色彩予以表达。7.1.3
图形扩充
依据扩充符号的特征,选择下列图形扩充方法:新增符号,依据对象特征设计新符号,注意与现有相关符号样式相协调;a)
GB/T24354—2023
派生符号,基于上级类的符号样式,通过改变符号外轮廓形状,或改变符号局部图形,或调整符b)
号的尺寸、色彩等方式派生;
变换符号,对现有符号进行正反相(阴相、阳相)变换、上下或左右镜像实现符号变换。7.1.4注记扩充
同类不同级公共地理信息要素名称注记宜通过字体、色彩、背景等扩充。7.2
扩充示例
符号扩充示例见附录I。
GB/T24354—2023
附录A
(规范性)
基础设施图形符号免费标准bzxz.net
表A.1规定了基础设施的图形符号样式,并给出了参考效果示例。表A.1
基础设施图形符号
A.1.1.1.1
A.1.1.1.1.1
A.1.1.1.1.2
A.1.1.1.1.3
A.1.1.1.2
A.1.1.1.2.1
A.1.1.1.2.2
A.1.1.1.2.3
A.1.1.1.2.4
A.1.1.2.1
符号名称
交通基础设施
Transportation infrastructure铁路设施
Railway facilities
铁路线路
Railwayline
高速铁路
High-speed railway
高速铁路主通道
Main high-speed railway
区域高速铁路连接线
Regional high-speed railway
城际高速铁路(城际客运专线)Intercity high-speed railway(Special intercity passengerrailway)
普速铁路
Ordinary-speed railway
区际铁路
Inter-regional railway
国际(对外)铁路
Inter-national railway
扶贫与区域开发铁路
Railway for poverty alleviation andregional development
货运铁路专线
Special freight railway
铁路车站
Railway station and terminal客运火车站
Passenger railway station
符号样式
参考效果
A.1.1.2.1.1
A.1.1.2.1.2
A.1.1.2.1.3
A.1.1.2.2
A.1.2.1.1
A.1.2.1.1.1
A.1.2.1.1.2
A.1.2.1.2
A.1.2.1.2.1
A.1.2.1.2.2
A.1.2.1.2.3
A.1.2.1.3
A.1.2.1.4
A.1.2.1.5
A.1.2.1.6
铁路枢纽站
符号名称
Railwayhub
铁路起站
Railway terminal
铁路经停站
Railway station
货运火车站(场)
Freight railway station
公路设施
Highway facilities
公路线路
Highway/Road routes
高速公路
Expressway
国家高速公路
National expressway
地方高速公路
Provincial expressway
National highway
干线国道
National trunk highway
支线国道
National branch highway
口岸国道(公路)
National frontier highway
Provincial highway
Countyhighway
Township road
Village road
基础设施图形符号(续)
符号样式
区133
GB/T24354—2023
参考效果
区133
GB/T24354—2023
A.1.2.1.7
A.1.2.2.1
A.1.2.2.1.1
A.1.2.2.1.2
A.1.2.2.2
A.1.2.2.3
A.1.2.2.4
A.1.2.2.5
A.1.2.2.5.1
A.1.2.2.5.2
A.1.2.2.5.3
A.1.2.2.6
A.1.3.1.1
A.1.3.1.1.1
其他道路
Other road
符号名称
公路附属设施
基础设施图形符号(续)
符号样式
Highway Service facilities
公路服务区
Highway service area
高速公路服务区
Expressway service area
普通国道服务区
National highway service area收费站
Toll station/gate
加油站
Petrol station
加气站
Natural gas station
充电站(桩)
Charge station(pile)
充电站
Charge station
充换电站
Chargeand replace station
充电桩
Chargepile
公路养护站
Highway/Road maintenance station水运设施
Waterway facilities
航运线路
Navigable track
海上航线
Navigable ocean track
邮轮航线
Passenger route
参考效果
店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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