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3518-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3518-2023
中文名称:人类工效学 家居无障碍设计导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Ergonomics—Guidelines for accessible design of hom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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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8340070
相关标签:
人类
家居
无障碍
设计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80人类工效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5人类工效学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38.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章明伟、张欣、周建、郑培、罗玲、王霞、陈新军、张东旺、周燕珉、陈辉、曾伟英、许明标、吴璐璐、王珂英、呼慧敏、冉令华、应跃跃、姜楠、蒲俊、胡妮娅、徐昊、李广龙、罗鹏、徐欢、谢红英、席军、李志业、赵向阳、贾华琴、谢梦瑶、孙明如、毛玲玲、卢春献
起草单位: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松阳县质量监督管理局、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青岛海高设计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精一家具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华越检验认证(杭州)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
提出单位: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家居无障碍设计的人类工效学原则和家居空间、设施设备及家居用品的无障碍设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成年残疾人的家居无障碍设计,老年人的家居无障碍设计参考使用。
标准内容
ICS13.180
CCSA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3518—2023
人类工效学
家居无障碍设计导则
ErgonomicsGuidelines foraccessibledesign ofhome2023-12-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7-01实施
GB/T43518—202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通用类设计
居住空间
家居用品·
扶手:
其他·
参考文献
GB/T43518—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松阳县质量监督管理局、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青岛海高设计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精一家具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华越检验认证(杭州)有限公司、浙江绿城房屋服务系统有限公司、珠海和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津旅泊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中匠福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家庭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南通尔昕未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章明伟、张欣、周建、郑培、罗玲、王霞、陈新军、张东旺、周燕珉、陈辉、曾伟英许明标、吴璐璐、王珂英、呼慧敏、再令华、应跃跃、姜楠、蒲俊、胡妮娅、徐昊、李广龙、罗鹏、徐欢、谢红英席军、李志业、赵向阳、贾华琴、谢梦瑶、孙明如、毛玲玲、卢春献。I
1范围
人类工效学
家居无障碍设计导则
GB/T43518—2023
本文件规定了家居无障碍设计的人类工效学原则和家居空间、设施设备及家居用品的无障碍设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成年残疾人的家居无障碍设计,老年人的家居无障碍设计参考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763—2012
2无障碍设计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人类工效学
ergonomics
研究人和系统中其他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并将相关理论、原则、数据和方法应用于设计来增进人类福证以及优化系统整体绩效的学科。[[来源:ISO26800:2011.2.2]3.2
居家生活的环境条件、设施设备、用品及其组合3.3
无障碍设计
accessible design
将标准设计扩展到具有某些机能缺陷的特殊人群,通过下列方法最大限度地增加易于使用产品、建筑物或服务的潜在客户的数量:设计让大多数使用者无需任何修改就能很容易使用的产品、服务和环境;让产品或服务适合不同使用者(用户适配接口);设有标准化接口,以便能与残疾人专用产品兼容。[来源:GB/T20002.2—2008.3.2,有修改]3.4
用户特征
user characteristies
可能影响易用性的用户属性。
注:用户特征包括生理、心理和社会特征,如人体尺寸、生物力学特征、视听触能力、认知能力、知识和经验、文化差异、读写能力语言、人口统计学特征(年龄和性别)等。[来源:GB/T32265.1—2015.3.20,有修改]1
GB/T43518—2023
contextofuse
使用情境
用户、目标、任务、资源和环境的组合。注1:任务是指实现目标所必需的活动。注2:环境包括物理、社会、文化、组织和技术环境。[来源:GB/T18978.112023.3.1.15有修改3.6
flowline
人们在家居空间中活动的路线和动作、行为的轨迹。3.7
心理地图
mentalmap
视力残疾人为了顺利到达目的地.熟记行走路线以及沿途标记物和线索而形成的印象路线图4通则
家居无障碍设计目标包括但不限于:通行和转移无障碍;
一信息接收无障碍,残疾人可准确、及时感知家居生活中的各类关键信息;一家居设施设备和用品的使用无障碍,残疾人可安全、舒适、高效地使用;提供必要、易用的应急设施,便于残疾人及时求助和求救;兼顾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家居生活便利性,避免造成其他共同生活成员的使用不便:无障碍设施设备与居家环境的整体协调性4.2家居无障碍设计应识别残疾人用户特征和使用情境,评估其可能对家居生活产生的影响。a)
用户特征包括但不限于:
残疾类型、等级以及由此造成的能力损失程度与后果;人体测量学特征;
生物力学特征;
视觉、听觉、触觉等感知特征;一认知特征;
生活行为习惯和偏好。
使用情境包括但不限于:
家居生活主要自标和相关活动:与家居生活主要活动相关的设施、设备、用品和信息化条件:残疾人所用辅具;
一物理环境因素,如空间、照明、温度、声音等;社会和文化环境因素,如人际交往、隐私保护、家庭状况、风俗习惯等3家居无障碍设计应遵循“以人为中心”的人类工效学设计原则,尊重残疾人的主观意愿,基于残疾4.3
人用户特征和使用情境制定满足其需求的家居无障碍解决方案,同时应最天限度地让残疾人及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参与到家居无障碍的设计,评估和实施过程中。4.4家居无障碍设计方案宜综合考虑地域、城乡和民族风俗特点,结合家庭原有基础条件、急需程度和经费条件确定具体的设计范围和内容。4.5当受实际条件限制无法满足本文件要求时,可采用临时设施、辅具等替代措施,但替代措施应确保残疾人自主行动或在他人辅助情况下的安全性。2
通用类设计
5.1墙面
5.1.1残疾人日常通行路径的墙面上应无影响其安全通行的突出物,墙面宜平整。GB/T43518—2023
5.1.2供轮椅通行的入户门,在向自身侧开启的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宜留有不小于400mm的宽度,见图1。
≥400mmbzxz.net
图1平开门门把手一侧墙面宽度
5.1.3对于视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墙、柱的阳角宜为圆弧型或切角墙面,或做软包处理,软包高度不宜低于残疾人的身高。
5.2地面与通道
5.2.1对于使用轮椅和助行器具的肢体残疾人以及视力残疾人,人户通道和室内通道宜无高差;若高差大于10mm且无法直接消除时,可因地制宜采取合适的方式实现高差的平缓过渡,保障无障碍通行当使用坡道来处理高差时,应符合GB50763一2012中3.4.4的规定。对于视力残疾人,地面与通道的无障碍改造不宜破坏其既有的心理地图。注:常见的地面高差主要来于门槛、推拉门轨道、过门右和结构高差等,较多出现在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入户门等区域。
示例1:对不便于消除的门槛或地面高差,可设置合适的倒坡脚,以便于使用轮椅和助行器具的残疾人通行,见图2。示例2:乡村住宅的人户门处,可能会出现较大的高差,一般采用固定或活动式坡道来实现高差的过渡。示例3:卫生间可设置用于干湿区间分离的硅胶类可变形挡水条,既可实现挡水,也便于使用轮椅的残疾人通行。3
GB/T43518-2023
例坡脚
图2门槛倒坡脚示意图
5.2.2室内各区域地面应坚固、平整。5.2.3室内地面应采用防滑设计,宜采用沾水后也能防滑的地面材料。如需另行配置防滑垫,不应给视力、肢体(下肢)残疾人带来额外的通行阻碍或安全风险。5.2.4对于乘坐轮椅的残疾人,室内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宜大于或等于900mm。注:室内通道包括由墙体、门、家居用品等形成的通道。5.2.5对于乘坐轮椅的残疾人,室内通道转向处应预留轮椅可顺利转换方向的空间。90°转弯处空间应满足图3中的要求:需进行180转向的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1200mm,宜大于或等于1400mm。注:电动轮椅通行所需宽度一般大于手动轮椅,对乘坐电动轮椅的残疾人,依据电动轮椅的整体尺寸、轮椅的转向性能和操控性能适当增大通道的宽度W
通道转弯处空间
1000mm
最低限值
≥1100mm
≥1000mm
>900mm
图390°转弯通道空间
门前转弯空间
推荐值
≥1200mm
≥1100mm
≥1000mm
5.3.1对于乘坐轮椅的残疾人,门的有效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宜大于或等于900mm,门的有效通行净宽测量方法见图4。
有效过行净觉
a)单开门
有效通行净宽
b)推拉门
有效通行净宽
e)子母门
图4室内门有效通行净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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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应根据残疾人行动能力、生活习惯、墙面宽度、空间大小以及空间功能选择门的类型。注:常见门的类型有平开门、推拉门、折叠门。平开门安全性能、气密性、隔音效果、耐久性等较好,但开闭操作时所需身体移动的幅度较大,乘坐轮椅者独立使用时较为不便;推拉门开闭操作所需身体移动幅度较小,乘坐轮椅者使用较为便利,但气密性、隔音效果较差,采用地轨时容易脚;折叠门开闭占据空间小,适合空间较小的卫生间、浴室等区域,但气密性、隔音效果、门扇稳定性、耐久性较差。卫生间、厨房等狭小空间的门宜考虑向外开启的可行性,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可以从外部快速打5.3.3
开门进行施救。
注:发生意外倒地时,身体可能堵住门口,狭小空间内如果门只能向内开启,则很难开门进行施救。示例:采用带定位器的可双向开启的门,当需从外部施救时,可通过调整定位器实现门的向外开启5.3.4:对于上肢能力较弱的肢体残疾人,门的开启力宜小于15N,不应大于25N,或采用自动感应、遥控、电动等方式控制门扇的开闭。5.3.5对于上肢能力较弱的肢体残疾人、使用助行器具的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宜采用末端向内侧回弯的横执杆式把手,或配置便于开门的辅助装置。对于乘坐轮椅的残疾人,门把手高度宜为800mm~900mm。
5.3.6对于双上肢残疾人,宜配置无需手动操作的智能门锁或开关门辅助装置,智能门锁应能保证残疾人在紧急情况下亦可顺利开启。示例;可为双上肢残疾人配置具备人脸识别解锁功能的智能门锁。5.4窗
5.4.1窗户卡扣或把手高度应设置在残疾人可操作的范围内或配置开关窗辅助装置。5.4.2对于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窗台应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的外观宜避免在视觉上造成较强的限制感。
注:常见安全防护设施有护栏、隐形防坠网、限位器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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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开关和插座
5.5.1墙面上安装的开关和插座,其高度应便于残疾人操作。对于乘坐轮椅的残疾人,墙面开关面板高度宜为800mm~1200mm,见图5;墙面常用插座距地高度宜为600mm1000mm,书桌、床头柜等操作台面附近的墙面插座宜高于台面100mm,见图6。注:此类设备安装高度根据残疾人自身上肢舒适可及范围来确定。L
图5开关高度
图6书桌、床头柜附近插座安装位置示意图5.5.2开关面板和插座应易于识别且便于操作,对于肢体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宜采用按键大、按键数量少、具有夜光功能的开关面板和插座。5.5.3有频繁通断电源要求的插座和排插宜带电源开关。5.6照明
5.6.1照明应使残疾人能够看清周围的路径,有助于其识别建筑元素(如人口、走廊、楼梯)、家具、家电和障碍物的位置,使其能安全、方便地在室内通行5.6.2照明应有助于残疾人完成各类家居生活任务和操作,在需要精细视觉作业的生活区域宜配置专门的作业照明,残疾人可根据其需求自行开启和调节照度。注:家居生活任务和操作包括日常生活活动、对危险的识别和感知、看清标识或其他细节元素以及听力残疾人能看清唇语或手语等。
示例:可在厨房吊柜下方、卧室和书房残疾人读书看报区域配置专门的照明灯具。5.6.3照明应使残疾人感到舒适安宁。5.6.4照明不宜引起眩光,室内各区域的光等级(UGR)值不应超过22,宜小于或等于19。注:由于眼睛内光学散射的增加,对某些类型的视力障碍(如白内障、角膜水肿和玻璃体混浊)的人来说,眩光的影响会加剧。眩光会降低视觉显示的对比度(即残疾眩光),从而导致不适和干扰任务执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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