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42962-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Z 42962-2023
中文名称:产业帮扶 猪产业项目运营管理指南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Industrial assistance—Guidance on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pig industry projec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8-06
实施日期:2023-08-0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676086
相关标签:
产业
项目
运营
管理
指南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100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2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安鑫、聂葆龙、张志伟、李静、高艳军、张松山、杜开兵、孙兆洋、陈智勇、黄丽、李彦朋、孙建国、罗云、张召、韩雪峻
起草单位:北京玉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帕思诺(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乐昌市雪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仟客莱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等
归口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提出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提供了猪产业帮扶项目的项目条件、项目组织形成、项目各方职责、项目运行、项目预期收益、项目风险预防与应对、项目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指导,并给出了猪产业帮扶项目的典型案例。
本文件适用于猪产业帮扶项目的运营管理。
标准内容
ICS03.100
CCS A 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42962—2023
产业帮扶
猪产业项目运营管理指南
Industrial assistanceGuidance on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pig industry project2023-08-06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8-06实施
GB/Z42962—202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项目条件
项目组织形式
项目各方职责
项目运行
项目预期收益
项目风险预防与应对
项目评价与改进
猪产业帮扶典型案例·
附录A(资料性)
参考文献·
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猪产业帮扶项目典型案例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GB/Z42962—2023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玉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帕思诺(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乐昌市雪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仟客莱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重庆市六九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祥欣畜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安鑫、聂葆龙、张志伟、李静、高艳军、张松山、杜开兵、孙兆洋、陈智勇、黄丽、李彦朋、孙建国、罗云、张召、韩雪峻GB/Z42962—2023
我国是全球第一大生猪产出国,猪肉也是我国居民的第一大肉类消费品,猪产业发展前景广阔。猪产业能够有效利用项目运营地的资源优势,增加农户收人,因此,猪产业可作为产业帮扶的有效途径之实践证明,以生猪养殖为载体,通过帮扶组织、帮扶实施主体和帮扶对象三方共同参与,建立健全猪产业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能够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为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标准化助推产业帮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猪产业帮扶模式,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1范围
产业帮扶猪产业项目运营管理指南GB/Z42962—2023
本文件提供了猪产业帮扶项目的项目条件、项目组织形成、项目各方职责、项目运行、项目预期收益、项目风险预防与应对、项目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指导,并给出了猪产业帮扶项目的典型案例。本文件适用于猪产业帮扶项目的运营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3381
NY/T5030
3术语和定义
生猪无害化处理操作规范
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项目条件
4.1自然条件
产业发展区域(市、县、乡镇)有可供猪饲用的牧草或粮食,宜有闲置的土地、荒坡山地、林下草地等供猪养殖,土壤、水源、空气等无污染,无自然灾害频发4.2
政策条件
4.2.1宜有发展猪产业的规划和扶持政策,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4.2.2宜有猪产业帮扶项目配套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政策。4.2.3宜有猪养殖、配种、疾病预防及治疗、屠宰、加工等工作的教育培训扶持政策4.2.4宜有养猪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治理等技术应用的鼓励政策。4.3
选址及设施设备条件
4.3.1猪产业项目运营地点符合当地整体发展规划,避开生活饮用水源上游、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断层、陷落、塌方及地下泥沼等易发生自然灾害地带。4.3.2养猪场宜选择地势高且干燥、地下水位低、坡度平缓、空气流通的地理位置,宜具备生猪调运和产品运输的交通条件。不宜选择气流交换强烈的地方,养殖场周边无粉尘污染源、无矿石、化工、农药等重污染企业。
4.3.3养猪场宜进行区域划分,宜有猪健康状态监测设备及消毒设备,防止疫病传播,4.3.4养猪场宜配置与规模配套的食物投放设备、净水和饮水设备,以及温度控制设备、清洁设备、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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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物处理等相关辅助设备。
4.4人员条件
4.4.1帮扶对象认可猪产业,有劳动能力完成猪养殖等相关操作。4.4.2能够接受必要的猪养殖的技术指导和培训。4.5其他条件
宜有一定的养猪基础,有利于猪产业帮扶项目的落地。4.5.2
宜有养猪能手、养猪带头人等技术骨干进行实地指导,有利于猪产业帮扶项目的实施4.5.3
宜组建养猪专业合作社,有利于猪产业帮扶项目的推进4.5.4宜有猪饲料、屠宰、加工、贸易等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的生态集群,有利于猪产业帮扶项目的高质量发展。
5项目组织形式
猪产业帮扶项目宜采用“帮扶组织十帮扶实施主体十帮扶对象”的组织形式,其中:a)帮扶组织是政府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b)帮扶主体是养猪企业、合作社等市场组织;c)
帮扶对象是参加猪产业帮扶项目的养殖户。6项目各方职责
帮扶组织职责
6.1.1摸底调研
帮扶组织可通过实地走访、村民座谈、专家研讨等方式调研当地情况,调查内容包括饲养的猪种、饲草饲料、养猪方式、饲养数量等,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研讨项目运营的组织形式,分析预期效益和产业风险。
6.1.2制定规划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猪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目标,规划产业布局,明确组织实施猪产业帮扶的项目推进方案,提出保障措施和制定相关扶持政策。6.1.3政策资金保障
帮扶组织在政策资金保障宜包含但不限于:a)
对帮扶实施主体在组织管理建设、人员培训、产业加工、销售、品牌建设及质量安全监测等方面依法给予政策保障;
b)对帮扶对象通过采购技术服务,实物补贴猪仔和猪饲料等方式给予保障;c)帮扶组织通过与保险公司对接,按比例补贴养猪保险保费。6.1.4制定监督评价机制
帮扶组织宜设立猪产业帮扶专项小组,协调、督促和检查项目落实和实施情况,督察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考核项目各参与方的主体责任,查看帮扶政策是否惠及帮扶对象。2
6.2帮扶实施主体职责
6.2.1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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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可行的帮扶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养猪所需生产设施设备的规格和数量,技术培训方式,培训的对象、内容、时间,产品收购、销售计划及合同、风险防控等。6.2.2推进项目实施
利用帮扶政策,实现项目落地。前期及时组织采购仔猪、种猪及养殖所需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中期组织帮扶对象规范生产及质量控制,提供猪繁育和疾病防治的技术服务,后期开展产品收购、市场开拓等方面工作,
6.3帮扶对象职责
6.3.1参与养猪场的建设与管理
配合帮扶实施主体建设养猪场,并参与养猪场的日常管理工作。6.3.2认真学习和按规程操作
6.3.2.1积极主动接受帮扶指导,认真学习掌握猪养殖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6.3.2.2主动按规程和时间节点完成养猪的日常操作,定时定量完成饲草饲料的投喂,猪舍的消毒与清洁,及时清理猪粪,做好通风、透光等工作。6.3.2.3观察猪群健康状况并做好数据记录,发现病情及时汇报。6.3.2.4配合帮扶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实施7项目运行bzxZ.net
前期筹备
7.1.1在确定开展猪产业帮扶项目工作前,帮扶组织确定本地区是否适合发展猪养殖产业,发展猪养殖产业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聘请专家协同制定猪养殖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帮扶实施主体。
7.1.2帮扶实施主体根据帮扶项目内容和自身能力组建帮扶实施队伍,采购猪仔和养猪所需的生产设备,建设种猪繁育猪舍,配备繁育用的取暖及其他设施7.1.3帮扶对象接受帮扶政策和前期技术培训,使帮扶对象对猪养殖技术、预期收益及自身参与能力等有初步了解。
7.2项目合同
帮扶项目签订协议
帮扶组织、帮扶实施主体及帮扶对象等各参与主体,共同签订帮扶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a)明确帮扶资金出资比例;
明确养猪用物资的到位时间和给付方式及各种财产物资的权利归属;b)
明确技术服务的内容、次数、方式、时间范围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d)
明确产品购销主体、购销价格依据及购销方式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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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考核方式方法、时间节点及考核标准。7.2.2产品购销合同
帮扶实施主体与对接的帮扶对象就产品的购销事宜,以合同(协议)的形式达成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条款,其具体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购销价格依据(设定保护价)、交货方式、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追责条件等。
7.3养殖
7.3.1在整个猪养殖生产周期中,帮扶实施主体聘请技术人员对帮扶对象开展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线上授课、人户现场指导、老带新互助及发放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7.3.2帮扶实施主体提供优良种猪,对帮扶对象进行饲养管理、疾病防疫、产品生产等方面的指导与技术服务。
7.3.3帮扶对象在养猪过程中按饲喂操作规程执行,及时监控猪的生长情况,饲养过程中的兽药使用宜按照NY/T5030,发现问题及时向帮扶实施主体反映7.4收购
帮扶实施主体按购销合同(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对帮扶对象养殖的猪达到出栏体重及时进行收购,在约定时间之内完成验收和支付货款7.5项目监督
7.5.1帮扶组织对帮扶实施主体在物资采购、技术服务、产品购销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7.5.2帮扶实施主体详细了解帮扶对象养猪过程,监督并控制产品质量。7.6项目总结
在猪产业帮扶项目运行过程中总结各方履行职责的情况,发现帮扶性政策在执行中的问题.优化项目运营方法。
8项目预期收益
帮扶实施主体的收益
帮扶实施主体通过养猪产业帮扶项目,减少成本支出,提升自身盈利能力,同时增加当地税收,改善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条件。
8.2帮扶对象的收益
帮扶对象通过养猪获得劳务或出售产品的收益,以及通过土地托管、参股等方式获得资产性收益。9项目风险预防与应对
经营风险
规范养猪并做好猪舍的卫生消毒。在生猪养殖过程中按时接种疫苗,购买养猪保险。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我国动物防疫相关规定执行,病害生猪宜按照NY/T3381处理。4
9.2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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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建集约化生养猪场时,选址条件和环保要求宜进行前瞻性规划,确保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9.3市场风险
因猪价的周期性波动,宜监测生猪交易价格等相关数据,通过以销定产、减少库存,提高猪场的整体效益。在风险可控范围内,聘请专业机构利用生猪期货市场做好风险对冲。10
项目评价与改进
10.1按照所签订的帮扶项目实施协议,帮扶组织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帮扶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及帮扶主体的收益和帮扶对象的收益。10.2项目由当地帮扶组织负责监督检查和验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并按合同规定拨付相应扶持资金。考核可采用现场检查、专家评审及对帮扶对象走访等方式。猪产业帮扶典型案例
猪产业帮扶项目的典型案例见附录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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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项目基本情况
附录A
(资料性)
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猪产业帮扶项目典型案例喀左县,全称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地处辽宁省西部,辽、冀、蒙交界地带。喀左县人少地多,自然景观优美,无重工业污染,注重环境保护,适合运营猪产业帮扶项目。按照“政府十龙头企业十合作社十农户”的模式运营猪产业帮扶项目,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2项目帮扶措施
A.2.1政策扶持
喀左县对饲养香猪的村、合作社、养殖户均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县政府对村建设猪场、修建道路和配套相关设施予以支持,为一定规模的合作社提供生猪繁育和种猪补贴,给予养殖户30%的购买仔猪资金补贴或无息帮扶贷款。
2技术服务
喀左县聘请养殖专家开展以养殖和疾病防治等生产关键技术为主的集中培训班,创建了养殖示范基地供学习和参观,拍摄饲养香猪的技术视频发放给当地散养户,并为养殖户配备了专门的香猪饲养技术员。
A.2.3养猪保险
为了增加养殖户抵御项目运营风险的能力,喀左县帮扶组织专门为香猪养殖户购买养殖保险。A.3
项目管理措施
猪产业帮扶项目由县帮扶组织负责协调、对接、实施方案制定等,建立专用账户进行结算以保障项目运营资金的安全,公司负责技术培训、种猪培育和存猪提供,合作社利用政策性资金统一采购物资发放给养殖户,养殖户按照统一标准养殖,达到一定养殖周期后,公司在村委会协助下按照帮扶协议统回收。喀左县通过香猪养殖运营,养殖户收人显著提升。6
GB7959—2012
GB13078—2017
参考文献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饲料卫生标准
GB/T16551—2020
GB/T17824.1—2022
GB/T17996—1999
GB18596—2001
猪诊断技术
规模猪场建设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2149—
规模猪场清洁生产技术规范
GB/T39235—2020
猪营养需要量
猪饲养标准
NY/T65—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版)GB/Z4296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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