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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3245-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3245-2023

中文名称: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数据交换与共享指南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mart community infrastructures—Guidelines on data exchange and sharing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9-07

实施日期:2023-09-0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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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智慧 城市 基础设施 数据交换 共享 指南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20环境经济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2页

标准价格:54.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万碧玉、阎毛毛、姜栋、陈慧文、张晓彤、王芙蓉、杨锋、聂明、朱光兴、安小米、刘运胜、王岩、马蓉、倪晓宇、郑开峰、李玲玲、倪喜军、黄俏音、曾昱、万兴权、朱金富、陈宇艺、胡松涛、任思澔、朱騊俊、陈正伟、豆培、张东方、章建兵、刘玉昊、袁义华、杜青峰、陈建定等

起草单位:中城智慧(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城市(合肥)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中城数字城市促进中心、贵州省第二测绘院等

归口单位: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67)

提出单位: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67)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为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和运营主体提供了用于数据交换与共享原则和框架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城市的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城市可依据自身特点和条件,采取合适的方法实施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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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020.20
CCS 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3245—2023/ISO37156:2020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数据交换与共享指南
Smartcommunityinfrastructures-Guidelinesondataexchangeand sharing(1S037156:2020Smartcommunityinfrastructures-Guidelines on data exchange and sharing for smartcommunity infrastructures,IDT)2023-09-07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9-07实施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3.2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数据
3.3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4数据交换与共享的原则
4.1概述
5数据交换与共享的类型和模型
数据类型
基础设施数据概念模型
数据字典和数据目录
数据谱系
数据交换与共享的机遇
优化基础设施服务
促进商业发展
助力国土空间规划
实施主动维护
促进环境保护
提高安全保障
7数据交换与共享的安全
数据安全策略
安全策略和原则
安全风险评估.
8数据隐私·
隐私指南和活动
GB/T43245—2023/ISO37156:202010
GB/T43245—2023/IS037156:20208.3
隐私策略和管理·
数据角色和职责:
数据角色…
数据来源
问责制·
新商业模式
合作模式的标准框架
附录AbzxZ.net
(资料性)案例研究
基于“天地图·南京”的城市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新模式的跨行业数据交换与共享(东京丸口地区)A.2
A.3北京通万能虚拟卡应用与安全管理平台参考文献
一城市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14
GB/T432452023/IS037156:2020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37156:2020《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指南》。
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为与现有标准协调,将标准名称改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指南》;在“术语和定义”部分,修改了部分术语的注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7)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城智慧(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城市(合肥)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中城数字城市促进中心、贵州省第二测绘院、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慧制科技有限公司、国电投全来电绿能充锋科技有限公司、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晟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犀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中铁电化(西安)通号设备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城市大脑有限公司、杭州润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天润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希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浦江三思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垂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工商大学、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智车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价格研究所)、广东建科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城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豪尔赛智慧城域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拓安信物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都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轨道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富润成照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九华勘查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宝略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山西云时代智慧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铁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万碧玉、阎毛毛、姜栋、陈慧文、张晓彤、王芙蓉、杨锋、聂明、朱光兴、安小米、刘运胜、王岩、马蓉、倪晓宇、郑开峰、李玲玲、倪喜军、黄俏音、曾昱、万兴权、朱金富、陈宇艺、胡松涛、任思溉、朱俊、陈正伟、豆培、张东方、章建兵、刘玉昊、袁义华、杜青峰、陈建定、饶威、孙玉婷、徐艳红、山
GB/T43245-2023/IS037156:2020梅洁、韩伟、孙洪磊、罗瑞峰、彭桂林、杨远松、史炳强、李宁丽、郭洪占、朱敬、吴掠榄、王建宇、吴瑜燕、黄婕、康永君、马传琦、葛秀欣、方长建、付丽荣、薛巍、王有道、申永生、王国良、张峻涛、凌从礼、张锦明、陈修和、黄炎、姜玉稀、丁峰、黄大响、于富东、侯超、叶涛、匙凯、魏亮、裴以军、谭东林、苏守一、刘宇、卫慧、敖贵勇、蒋明、韩彬、张少林、林崇责、钟宇君、管世玉、张航、谢志强、厉光志、戴聪棋、王挺、罗再谦、刘森、高婷婷、邱山林、孙玉霞、张富国、王艳慧、王浩铭、周东波、马金满、周烨、韩晓光、韩德志、张号军、韩刚、张楠、何华贵、詹益鸿、周爱农、王楚为、刘利峰、韩伟、刘齐辉、白宝军、陈日飙、吴敦、赵娜、李太胜、肃、主碧军、黄晨光。I
GB/T43245-2023/IS037156:2020城市是人类经济活动和区域生产的基本单位,是人类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结晶。城市基础设施可以为城市居民生活提供便利,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也依赖着不同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科学有效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可以改善人居环境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高城市运行效率。高效的管理,可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不善则会导致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城市资源不足、城市生命线系统薄弱等问题,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数据是城市基础设施有效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基础设施数据由不同的组织或部门管理,跨部门的城市基础设施间存在信息孤岛现象,这对高效、便捷的管理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加强数据共享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标准化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将有利于跨部门、跨组织和跨城市的业务协作,能有效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进一步夯实城市数据管理的基础,优化成果产出,让城市更加安全、美好和宜居。本文件主要聚焦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可为政府、企业、组织和个人共享城市基础设施数据提供参考。本文件有助于实信息化基础,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利用,使城市更加智慧。本文件提供了一套城市基础设施数据治理方法,给出了遵循隐私与安全原则的城市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统一框架。本文件目的是:一给出合理的参考依据,让我们可以获得精细化、高效、便捷、生态环保和安全的基础设施;一为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的交换、监督、共享和维护提供适宜的措施。1范围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GB/T43245—2023/ISO37156:2020数据交换与共享指南
本文件为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和运营主体提供了用于数据交换与共享原则和框架的指南。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城市的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城市可依据自身特点和条件,采取合适的方法实施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注1:根据ISO37100的定义,本文件中的智慧概念聚焦数据交换与共享。注2:附录A为城市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提供了应用案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37153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评估与改进的成熟度模型(SmartcommunityinfrastructuresMaturitymodel forassessmentandimprovement)ISO37155-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集成和运行框架第1部分:考虑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相关方面相互作用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的建议(Frameworkforintegrationandoperationofsmartcommunity infrastructurs-Part l:Recommendations for considering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from interactions in smart community infrastructures from relevant aspects through the life cycle)ISO/IEC30182智慧城市概念模型建立数据互操作性模型的指南(Smartcityconceptmodel一Guidance for establishing a model for data interoperability)BSIPAS183:2017智慧城市构建共享数据与信息服务决策框架的指南(Smartcities一Guideto establishing a decision-making framework for sharing data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社区community
被授命特定责任、活动和关系的人组成的群体。注1:在本文件中,城市处于同一地理区域之内。注2:本文件对于community,如无特殊说明,理解为“城市”。[来源:GB/T40758——2021,3.2.2,有修改]3.1.2
城市基础设施communityinfrastructure支持城市(3.1.1)运行和活动的设施、设备和服务的系统。1
GB/T43245—2023/ISO37156:2020注:此类城市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水、交通、废弃物和信息通信技术(ICT)。[来源:GB/T40758—2021,3.6.1,有修改]3.1.3
organization
为实现目标,在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组人。注1: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体经营者、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合股经营的公司、公益机构、社团,或上述单位中的一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有法人资格,是公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注2:本文件中,组织的概念指城市内负责实施管理体系的实体/机构,如:地方政府。城市确定一个组织并委托其实施本文件。
[来源:GB/T40758—2021,3.2.3,有修改]3.1.4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smartcommunityinfrastructure在设计、运行和维护方面具有高技术能力的城市基础设施(3.1.2),用以促进城市和社区(3.1.1)的韧性和可持续发展。
[来源:GB/T407582021,3.6.2,有修改】3.1.5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数据
smart community infrastructure data来源于各种智慧城市基础设施(3.1.4),由其产生、获取、收集或管理的数据(3.2.3)。3.2
2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数据
可用性
availability
根据授权实体的要求可访问和可适用的特性。[来源:ISO/IEC27000:20183.73.2.2
真实性
authenticity
《实体》真实的特性。
数据data
以一种适合于交流、解释或处理的形式化方式重新解释信息。注:数据可以通过人工或自动的方式进行处理。[来源:ISO/IEC2382:2015,2121272,有修改]3.2.4
完整性integrity
准确和完备的特性。
[来源:ISO/IEC27000:2018,3.36]3.2.5
元数据
metadata
界定和描述其他数据的数据(3.2.3)。[来源:ISO/IEC27050.1:2016,3.19]3.2.6
referencedata
参考数据
领域和城市(3.1.1)标准化的数据(3.2.3)对象,用于界定一套允许值用于构成其他数据对象。2
[来源:ISO5127:2017,3.1.10.19]3.2.7
可靠性reliability
与预期行为和结果一致的特性。来源:ISO/IEC27000:2018,3.553.2.8
共享数据shareddata
GB/T43245—2023/ISO371562020可以在现有软件宜用程序以及在不同软件宜用程序之间被利用,或可被异步或同步执行的数据(3.2.3)。
[来源:ISO/IEC2382:2015,2122341,有修改]3.2.9
专题数据thematicdata
在数据框架内被视作对支持城市服务条款以及城市中四个级别的洞察力至关重要的数据模式,[来源:BSIPAS183:2017,2.10]3.2.10
数据谱系dataspectrum
基于对数据封闭、共享或开放的考虑,对数据资产进行的利用区分。[来源:BSIPAS183:2017,2.4]
3.3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3.3.1
数据获取
dataaccess
查找、使用或检索数据(3.2.3)的权利、机会和方法。[来源:IS015489.1:2016,3.1,有修改,原始词汇是“获取”3.3.2
数据生成者
datacreator
为城市或城市服务进行数据(3.2.3)生成、获取、收集或转化的组织(3.1.3)。[来源:BSIPAS183:2017,7.2.2,有修改]3.3.3
dataowner
数据所有者
与城市服务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数据的指定管理者。[来源:BSIPAS183:2017,7.2.3,有修改]3.3.4
datapublisher
数据发布者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发布的组织(3.1.3)。[来源:BSIPAS183:20177.2.5,有修改]3.3.5
数据交换dataexchange
数据(3.2.3)的获取、传输和归档。[来源:ISO/TS13399.5:2014,3.7,有修改]3.3.6
数据共享datasharing
提供可共享、可交换和可扩展数据(3.2.3)以赋能城市基础设施(3.1.2)的活动。3
GB/T43245—2023/ISO37156:20203.3.7
风险risk
不确定性的影响。
注1:影响与预期的偏离(正向的或反向的)。注2:不确定性是对事态及其结果或可能性的相关信息、理解或知识缺乏的状态(即使是部分的)。注3:风险通常被表征为事态发生的可能性(ISOGuide73:2009,3.5.1.3)和其后果(ISOGuide73:2009,3.6.1.3)或其组合。
注4:风险通常被表征为事态的后果(包括情形的变化)和相关的发生可能性(ISOGuide73;2009,3.6.1.1)的组合。[来源:GB/T40758一2021,3.4.12,有修改4数据交换与共享的原则
4.1概述
本文件给出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应用数据交换与共享的多种可能性。城市对数据输出和使用的期望值往往非常高。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数据交换与共享输出的范围和有效性方面存在许多不同的限制条件,例如数据的可靠性、可用性、质量、复杂关系以及对时态数据的解释。智慧城市宜根据城市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结果及其影响设定合理的期望值。4.2原则
使用本文件时,考虑以下原则。a)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宜能够交换与共享。b)为了确保交换与共享有效进行,宜保证数据质量以便在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服务中或多个组织中使用。
数据所有者有责任和义务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得以实现。c)
数据创建者宜维护城市基础设施交换与共享数据的完整性。d)
e)宜持续保护城市基础设施数据的安全性与隐私性。数据宜采用空间方法来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对象的定位和管控。f
数据宜具备时态信息来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因任何原因发生的变化,比如社会的、环境的、文化g)
的、战略的和政策的变化。时态数据便于在需要时进行及时干预,并支持追踪城市基础设施的变化,从而实现智慧管理和效率提升。h)宜采用系统的方法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通过一套机制识别出每个数据属性,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互操作性。
城市作为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的管理者,宜确保共享与交换活动是在公平公正、负责任的i)
方式下进行,以确保各方得到平等对待。5数据交换与共享的类型和模型
5.1概述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服务包括能源、水、交通、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废弃物处理。本文件所述数据是指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支撑基础设施的建设环境相关的数据。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复杂性,以及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信息服务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评估宜以数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为基础。数据资源的使用宜符合ISO37155-1规定的物理和运营条件以及相互作用。
GB/T43245—2023/ISO37156:2020数据交换与共享发生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不同应用服务和系统之间。不同类型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可使用不同的数据类型和功能。智慧城市和社区基础设施的数据框架将数据分为元数据、参考数据或专题数据。数据框架详细描述了当前城市数据资产如何从现有的孤岛式服务过渡到数据全生命周期互通使用的形态。数据资产集合与ISO/IEC30182定义的数据概念有关,并运用了城市数据谱系范围内公开、共享和非开放数据的分类。
5.2数据类型
5.2.1元数据
元数据用于定义数据属性信息,用于验证交换与共享数据的来源和有效性。例如,为市民提供城市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关数据。5.2.2参考数据
参考数据用于交换或共享的数据界定一套允许值的任何数据。例如,可用于多种目的的特定位置的气温读数或特定街道视频片段。5.2.3专题数据
以为市民提供服务为导向,城市专题数据包括城市已创建、已处理和管理的数据集和历史数据。例如,特定街道的公交拥堵或特定地下水管道的电力频率波动和压力分布。专题数据宜考虑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多个子系统集成特点,例如根据ISO37155-1考虑基础设施服务之间的相互作用。数据交换与共享主要在元数据、参考数据和专题数据之间进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的数据类型见5.3。
5.3基础设施数据概念模型
城市基础设施服务宜提供和收集数据,以实现交换与共享。数据的采集有望通过应用程序接口(API)支持的智能电表等技术接口实现自动化。表1~表3列出了ISO/IEC30182中定义的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的智慧城市概念模型(SCCM)的元素。可收集的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可划分为某物的特征、某物的消耗、某物的移动、某物的存在、某物的生产、某物的状态、某物的供应和某物的使用,具体见表1。5.3描述了SCCM收集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可能的情况。
表1使用SCCM概念收集的城市基础设施数据示例可收集的数据
某物的特征
某物的消耗
某物的移动
某物的存在
某物的生产
基础设施
交通网络
街道照明
运输网络
废弃物管理
可再生能源发电厂
数据接口
交通网络数据API
智慧电表
车辆GPS
垃圾箱传感器
智慧电网
数据示例
建筑用途
道路、桥梁或隧道的结构和
设计信息
每小时消耗的能量(kW·h)
旅程目的地
空/满
每小时能量负荷(MW·h)
主要概念
(SCCM*)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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