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726.1-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9726.1-2020
中文名称:林业机械 便携式油锯安全要求和试验 第1部分:林用油锯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Machinery for forestry—Portable chain-saw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Part 1:Chain-saws for forest servic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4-28
实施日期:2020-04-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林业机械
便携式
油锯
安全
试验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65.060.80林业设备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农、林机械与设备>>B95营林机械与机具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8页
标准价格:4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唐恩常、丁俊峰、赖佑政、夏鸿茂、兰养琳、朱道庆、杨锋、张荣山、王振东
起草单位:浙江宇森百联工具有限公司、浙江亚特电器有限公司、浙江中马园林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1)
提出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T 19726的本部分规定了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林用油锯(以下简称林用油锯)的设计和结构方面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在已经阅读并且理解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要求、同时使用了正确的个人防护设备(PPE)、右手操作后手把、左手操作前手把、单人操作的手持式林用油锯。本部分给出了消除或减少使用林用油锯时所产生的各种危害的方法,规定了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安全操作方面的资料要求。
本部分给出了与林用油锯相关的正常使用时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误用时的所有严重危害,但不包括发动机排量在80cm3以上的林用油锯由反弹或平衡产生的危害。
注:附录A中列出了严重危害一览表。本部分仅适用于在其实施后生产的林用油锯。
标准内容
ICS_65.06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726.1—2020/ISO11681-1:2011代替GB19726.1—2013
林业机械
便携式油锯安全要求和试验
第1部分:林用油锯
Machinery for forestryPortable chain-saw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Part1:Chain-sawsforforest service(ISO 11681-1:2011,IDT)
2020-04-28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04-28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手的防护
反弹的防护
止链销
插木齿
导板罩
发动机起动装置
发动机停机开关:
油门控制
驱动链轮防护罩·
离合器
高压带电部件的防护
高温部件的防护
燃油和机油系统
废气排放
锯链润滑
锯链张紧
电磁兼容
使用信息
使用说明书:
5.2标志
标签试验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严重危害一览表
GB/T19726.1—2020/ISO11681-1:2011GB/T19726《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安全要求和试验》分为以下两个部分:第1部分:林用油锯;
第2部分:修枝油锯。
本部分为GB/T19726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19726.1一2013《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安全要求和试验第1部分:林用油锯》。与GB19726.1—2013相比主要技术内容无变化。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11681-1:2011《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安全要求和试验第1部分:林用油锯》。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一GB/T5390一2013林业及园林机械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手持操作机械噪声测定规范工程法(2级精度)(ISO22868:2011,IDT)-GB/T5395一2014林业及园林机械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手持操作机械振动测定规范手把振动(ISO22867:2011,IDT)—GB/T15706—2012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ISO12100:2010,IDT)-GB/T16855.1一2018机械安全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ISO13849-1:2015,IDT)
-GB/T16855.2—2015
2012,IDT)
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第2部分:确认(ISO13849-2:-GB/T18960—2012林业机械1
便携式油锯词汇(ISO6531:2008,IDT)GB/T20456—2012林业机械
便携式油锯被动式锯链制动器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ISO13772:2009,IDT)
GB/T21398—2008
-LY/T11662015
LY/T1167—2014
-LY/T1346—2011
-LY/T1347—1999
-LY/T1348—2015
—LY/T1578—2000
LY/T1593—2001
—LY/T2725—2016
电磁兼容性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ISO14982:1998,IDT)农林机械
林业机械1
便携式油锯护手器机械强度(ISO6534:2007,IDT)林业机械
:便携式油锯前护手器尺寸和空隙(ISO6533:2012,IDT)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平衡和最大握持力矩的测定(ISO8334:2007,林业机械油锯手把强度的测定(idtISO7915:1991)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手把最小空隙和尺寸(ISO7914:2002,IDT)便携式链锯止链销尺寸和机械强度(eqvISO10726:1992)便携式油锯发动机性能和燃油消耗(eqvISO7293:1997)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反弹试验(ISO9518:1998,MOD)便携式油锯锯链制动器性能测试方法(ISO6535:2015,IDT)-LY/T2890—2017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1)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宇森百联工具有限公司、浙江亚特电器有限公司、浙江中马园林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
GB/T19726.1—2020/IS011681-1:2011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恩常、丁俊峰、赖佑政、夏鸿茂、兰养琳、朱道庆、杨锋、张荣山、王振东。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9726.1—2005、GB19726.1—2008、GB19726.1-2013。1范围
GB/T19726.1—2020/ISO11681-1:2011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安全要求和试验第1部分:林用油锯
GB/T19726的本部分规定了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林用油锯(以下简称林用油锯)的设计和结构方面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在已经阅读并且理解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要求、同时使用了正确的个人防护设备(PPE)、右手操作后手把、左手操作前手把、单人操作的手持式林用油锯。本部分给出了消除或减少使用林用油锯时所产生的各种危害的方法,规定了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安全操作方面的资料要求。
本部分给出了与林用油锯相关的正常使用时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误用时的所有严重危害,但不包括发动机排量在80cm以上的林用油锯由反弹或平衡产生的危害。注:附录A中列出了严重危害一览表。本部分仅适用于在其实施后生产的林用油锯。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3821一2009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ISO13857:2008,IDT)ISO6531:2008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词汇(Machineryforforestry—Portablechain-saws-Vocabulary)
ISO6533油锯前护手器尺寸和空隙(Forestrymachinery一Portablechain-sawfronthand-guard--Dimensions and clearances)ISO6534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护手器机械强度(Forestrymachinery一Portable chain-sawhandguards-Mechanicalstrength)ISO6535便携式油锯锯链制动器性能(Portablechain-saws一Chainbrakeperformance)ISO7293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发动机性能和燃油消耗(Forestrymachinery一Portablechain-saws-Engineperformanceandfuelconsumption)ISO7914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手把最小空隙和尺寸(Forestrymachinery一Portablechainsaws-Minimumhandleclearanceand sizes)ISO7915林业机械油锯手把强度的测定(Forestrymachinery—Portable chain-saws—Determination of handle strength)ISO8334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平衡的测定(Forestrymachinery—Portablechain-saws—De-termination of balance and maximum holding moment)ISO 9518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反弹试验(Forestry machinery—Portable chain-saws—Kick-back test)
ISO 10726便携式链锯止链销尺寸和机械强度(Portable chain-saws一Chain catcher-Dimensions and mechanical strength)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Safetyofmachinery一GeneralISO12100:2010
GB/T19726.1—2020/ISO11681-1:2011principles for design-Risk assessment and risk reduction)ISO13772林业机械便携式油锯被动式锯链制动器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Forestrymachinery—Portablechain-saws-Non-manuallyactuated chainbrakeperformance)ISO13849-1:2006机械安全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Safetyofmachinery—Safety-related parts of control systems—Part l:General principles for design)ISO13849-2机械安全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第2部分:确认(Safetyofmachinery一Safetyrelated parts of control systems--Part 2:Validation)ISO14982:1998农林机械电磁兼容性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Agriculturalandforestrymachinery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Testmethodsandacceptancecriteria)ISO22867林业及园林机械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手持操作机械振动测定规范手把振动(Forestry and gardening machinery-Vibration test code for portable hand-held machines with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Vibration at the handles)ISO22868林业及园林机械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便携式手持操作机械噪声测定规范工程法(2级精度)[Forestryand gardeningmachinery—Noisetest code forportablehand-held machineswith in-ternalcombustionengine—Engineeringmethod(Grade2accuracy)」IEC60745-1: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Hand-heldmotor-operatedelectrictools—Safety-Partl:General requirements)3术语和定义
ISO6531和ISO12100所给出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注:图1给出了适用于本部分的林用油锯示例。10
说明:
后护手器
后手把;
油门扳机;
油门扳机锁定装置;
前手把;
前护手器;
图1林用油锯示例
插木齿;
导板罩;
-导板;
锯链;
一止链销。
4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4.1总则
GB/T19726.1—2020/ISO11681-1:2011林用油锯应符合本章的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另外,对于本部分中未提及的相关的非严重危害,设计时应按ISO12100中的规定执行。安全使用林用油锯取决于与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防滑靴及腿部、眼晴、耳朵和头部的防护用品等)相关的安全环境,以及安全工作程序(见5.1)。除非本部分中另行规定,否则安全距离应满足GB/T23821一2009中4.2.4.1与4.2.4.3的要求。4.2手把
4.2.1要求
林用油锯应具有供双手分别握持的两个手把,其结构设计应满足如下要求:确保操作者戴上防护手套时能完全握住手把;一手把的形状和表面能确保握持的可靠性;手把的尺寸和间隙应符合ISO7914的规定(见4.12.1)。手把的强度应符合ISO7915的要求。林用油锯如有手把减振系统,结构上应确保在减振系统失效的情况下操作者能通过控制停机装置使发动机停止运转(见4.11)。4.2.2检验
通过测量检验尺寸;按ISO7915的规定检验强度要求;通过检查设计结构和功能性测试来检验在减振系统损坏失效的情况下能否使林用油锯停机。4.3手的防护
4.3.1前手把的防护
4.3.1.1要求
在靠近前手把处应安装前护手器,防止操作者的手与锯链接触而受伤。前护手器的尺寸和机械强度应分别符合ISO6533和ISO6534的规定4.3.1.2检验
通过测量检验尺寸;按照ISO6534的规定检验强度要求。4.3.2后手把的防护
4.3.2.1要求
在后手把底部的右侧应设有后护手器,防止意外断链时,操作者的手被锯链伤害。后护手器的宽度应满足距手把右边缘导板所在一侧不小于30mm(见图2),且后护手器长度应满足下述要求之一(二者中选取其中使护手器长度值较大者):一自后手把握持空间前端面起向后不小于100mm(见图2);自油门扳机后部起并紧靠手把至少能并排放置3个直径为25mm的圆柱体。也可将后护手器、操纵机构作为部件在结构上来满足这一要求。3
GB/T19726.1—2020/ISO11681-1:2011后护手器的机械强度应符合ISO6534的规定。30
≥100
4.3.2.2检验
后手把防护的最小尺寸
通过测量检验尺寸;强度的检验按ISO6534的规定进行。4.4平衡
4.4.1要求
单位为毫米
发动机排量≤80cm3的林用油锯应纵向平衡,且其导板中心线与水平面的最大夹角不超过士30°。最短和最长的导板都应满足此要求。注:本条要求不适用于发动机排量在80cm2以上的林用油锯。4.4.2检验
纵向平衡夹角的检验按ISO8334的规定进行。5反弹的防护
锯链制动器
4.5.1.1要求bzxZ.net
林用油锯应安装借助前护手器即能起动的锯链制动器。锯链制动器释放力应在20N~60N之间,且其运动方向应远离操作者。平均制动时间应不大于0.12s,最大制动时间应不大于0.15s。4.5.1.2检验
锯链制动器的释放力和制动时间的检验按ISO6535的规定进行。4.5.2被动式锯链制动器
4.5.2.1要求
GB/T19726.1—2020/ISO11681-1:2011林用油锯应配置被动式锯链制动系统,当发生反弹时,使锯链制动器起作用。该系统应满足ISO13772中林用油锯的有关要求。4.5.2.2检验
被动式锯链制动系统的检验按ISO13772的规定进行。4.5.3反弹角和锯链制动角
4.5.3.1要求
对于内燃机排量不大于80cm3的林用油锯,按照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导板和锯链配置林用油锯,逐一测试并计算反弹角和锯链制动角,二者值中较小者应不超过45°注:本条要求不适用于发动机排量在80cm2以上的林用油锯。4.5.3.2检验
按照ISO9518的规定检验并计算出反弹角和锯链制动角。4.6
5止链销
4.6.1要求
林用油锯应安装有止链销,其尺寸和强度应符合ISO10726的规定,止链销应可更换。4.6.2检验
通过测量检验尺寸。按照ISO10726的规定检验强度要求。通过观察检验止链销的可更换性。4.7插木齿
4.7.1要求
林用油锯应配置插木齿(见图1)或具有可安装插木齿的结构。4.7.2检验
通过观察,检验是否安装了插木齿,或是否有安装插木齿的结构。4.8排屑
4.8.1要求
林用油锯的排屑结构应满足当林用油锯处于立位(横向切割)工况时,其木屑的排出方向指向林用油锯底平面的下方。
4.8.2检验
进行横向切割操作时,通过观察检验木屑的排出方向。5
GB/T19726.1—2020/ISO11681-1:20114.9导板罩
4.9.1要求
林用油锯应配置导板罩(见图1),其设计应满足在运输和贮存期间能始终罩在导板上。4.9.2检验
从任一方向握持林用油锯,通过观察检验导板罩是否能始终罩在导板上。4.10发动机起动装置
4.10.1要求
起动装置应是自带电池的电启动器,或为永久安装在机器上的手拉起动器。安装手拉起动器的林用油锯,应配备自动回绳装置。对电启动器,应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不同的操作方能使其动作。4.10.2检验
通过观察和功能性测试来检验发动机起动装置。4.11发动机停机开关
4.11.1要求
林用油锯应配置使发动机不借助持续的人力而能迅速停止运转的停机开关。此停机开关应安装在操作者戴防护手套且双手握持林用油锯时,右手可控制位置处。开关的颜色与背景应对比鲜明。4.11.2检验
通过操作机器来检验发动机停机开关的功能。通过观察来检验控制机构的位置及其颜色。4.12油门控制
4.12.1尺寸
4.12.1.1要求
油门扳机的位置应确保戴防护手套握持林用油锯后手把时能勾动和松开扳机,其尺寸应满足ISO7914的要求,详见4.2.1。
通过测量检验油门扳机的位置及尺寸。4.12.2操作
4.12.2.1要求
林用油锯应安装有油门扳机。当油门扳机松开时,应能自动复位到怠速状态。依靠油门扳机锁定装置的自动锁定,油门扳机应能保持在急速状态。注:当油门锁用于辅助起动时,勾动及释放油门扳机前,油门锁将保持发动机转速高于急速(见4.12.3)。6
GB/T19726.1—2020/ISO11681-1:2011发动机起动过程结束以后,只有在油门扳机锁定装置解除锁定状态后,勾动油门扳机才能使发动机转速升高到锯链开始运动的状态。当操作者释放油门锁,且发动机回到怠速状态后,就视为发动机的起动过程结束。为了减少切割部件的意外运动,油门控制结构的设计应保证油门扳机锁定装置接合时,即使对后手把加力,发动机的转速也不会升高到离合器接合、锯链开始运动的状态。4.12.2.2检验
通过操作机器来检验油门扳机和油门扳机锁定装置的功能。在油门扳机最不利的方向上,对林用油锯的后手把施加相当于林用油锯重量(不包括锯切部件且燃油箱和润滑油箱不加油时)三倍的力,来检验油门控制机构的设计。
4.12.3油门锁
4.12.3.1要求
如果有用于辅助起动的油门锁,且其啮合会导致起动过程中锯链的运动,则该油门锁的锁定功能应靠手动设定,且当勾动油门扳机时应能自动解除锁定状态。油门的锁定装置应该安装在手把握持部位以外,且至少需要两个独立的动作才能起动油门锁。手把握持部位定义为距油门扳机后部向前25mm和向后75mm的范围,见图3。施加在油门扳机上用于释放油门锁的力应不超过25N。单位为毫米
说明:
1—后手把;
2—油门扳机;
3—后手把与油门扳机的交点;
4—握持部位。
图3握持部位
4.12.3.2检验
操作机器,通过观察和测量来检验油门锁的功能。在油门扳机后部向前5mm士1mm处测量沿扳机的运动方向(垂直于扳机旋转半径)在1s内释放油门锁的力。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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