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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3461-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3461-2023

中文名称:监管链 通用术语和模型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Chain of custody—General terminology and model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监管 通用 术语 模型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03.100.01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综合

中标分类号:综合>>经济、文化>>A10商业、贸易、合同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SO 22095:2020,IDT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6页

标准价格:5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钱恒、杨扬、吴菁、朱本行、范云露、王玎、史玉良、王秋月、梁栋、刘乐华、李帆、郭凯、范德军、孟若普、蔡鸿星、奚青、张宇祺、于洋、陶瑛、吕宏伟、邵炜、李辉、刘国森、孔凡玉、李晓莹、李建星、闫中敏、滕茂宾、赵清怡

起草单位: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深圳中科智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至诚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大学、浙江恒升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创想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弘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7)

提出单位: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7)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通过提供以下内容定义了监管链的框架: ——监管链设计、实施和管理的一致通用方法; ——统一术语; ——不同监管链模型的一般要求; ——关于使用已定义的监管链模型的一般指导,包括每种监管链模型在不同情况下适用的初步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材料和产品。本文件不适用于服务作为最终产出的情况。 本文件适用于供应链中全部各环节的所有组织,特定监管链标准的制定者参考使用。 本文件能提高有关材料或产品的具体声明的透明度,从而支持这些声明的可靠性,但不适合单独用于提出或验证此类声明。 本文件本身无法支持有关组织的材料或产品声明。为防止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终端客户,监管链系统的存在本身并没有规定生产材料或产品的特征或条件。本文件包含有关此问题的要求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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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03.100.01
CCS A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3461—2023/ISO22095:2020监管链
通用术语和模型
Chain of custodyGeneral terminology and models(ISO22095:2020IDT)
2023-12-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7-01实施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监管链设计相关术语
供应链相关术语
监管链模型相关术语
角色和职责相关术语
合格评定相关术语
可追溯性相关术语
监管链设计
角色和职责
监管链模型的性质
监管链模型
原则和要求
合理应用监管链模型
非混合监管链模型
混合监管链模型
证书声明模型
6对监管链中各参与组织的一般要求,6.1
实施的一般要求
最高管理者职责
工作能力
性能评估和处理不合格项
文件信息
换算系数
库存平衡
投诉程序
GB/T43461—2023/ISO22095:2020X
GB/T43461—2023/ISO22095:20206.12交流
附录A(资料性)可追溯性和监管链.
附录B(资料性)
使用监管链模型的示例·
附录C(规范性)
参考文献
总量平衡模型的实施
GB/T43461-2023/IS022095:2020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22095:2020《监管链通用术语和模型》。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7)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深圳中科智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至诚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大学、浙江恒升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创想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弘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易靓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鸿泰信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润澄标准化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钱恒、杨扬、吴菁、朱本行、范云露、王、史玉良、王秋月、梁栋、刘乐华、李帆、郭凯、范德军、孟若普、蔡鸿星、奚青、张宇祺、于洋、陶瑛、吕宏伟、邵炜、李辉、刘国森、孔凡玉、李晓莹、李建星、闫中敏、藤滕茂宾、赵清怡。GB/T43461—2023/ISO22095:2020引言
了解输入材料、产品部件、产品产出及其生产条件的来源变得越来越重要。制造商希望证明产品是否符合健康、安全、环境、社会和质量相关方面的要求,而消费者或其他最终用户也希望确认是否能信任这些产品声明。目前,监管链实施的主要驱动因素是政府政策、消费者和企业需求。对于活跃在监管链中的公司(如制造商、贸易商、物流和运输服务提供商及零售商)以及投资此类公司的组织(如金融机构、政府),它们则需要透明度来掌握和管理风险,以确保产品过程质量并促进实施可靠的监管链系统监管链系统已成为许多不同行业应用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其认证涉及食品安全、可持续农业、林业、水产养殖或渔业、社会规范、制造业、建筑业和矿产开采等。监管链系统促使产品、生产特性等信息在监管链中的各种组织之间实现共享,如材料和配料供应商、加工商、承包商、运输公司、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回收机构、政府组织、最终客户、消费者或其他用户。尽管这些监管链系统在使用范围上,在和行业及产品需求有关的术语使用上存在差异,同时在语义和表述上也可能存在分歧,但它们却面对着相同的挑战,并基于相同范围的监管链模型。监管链系统和定义的激增造成了不必要的混乱、复杂性和不一致性。它还降低了信息(如相关产品声明)的可信度,增加了监管链中组织的成本。特别对较小的公司和发展中国家而言,这些复杂性和由此产生的成本可能会提高市场准人的门槛。
本文件旨在提供不同监管链模型的明确定义以及相应的要求,这些要求独立于行业、材料、产品及具体解决的问题,适用于在供应链中全部环节运作的所有组织。监管链模型也称为监管链方法或监管链概念,在本文件中,术语“监管链模型”用于描述在特定监管链系统中用于控制输入和输出以及相关信息的方法。
1范围
GB/T43461—2023/IS022095:2020监管链
通用术语和模型
本文件通过提供以下内容定义了监管链的框架:监管链设计、实施和管理的一致通用方法;统一术语;
一不同监管链模型的一般要求;一关于使用已定义的监管链模型的一般指导,包括每种监管链模型在不同情况下适用的初步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材料和产品。本文件不适用于服务作为最终产出的情况。本文件适用于供应链中全部各环节的所有组织,特定监管链标准的制定者参考使用。本文件能提高有关材料或产品的具体声明的透明度,从而支持这些声明的可靠性,但不适合单独用于提出或验证此类声明。
本文件本身无法支持有关组织的材料或产品声明。为防止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终端客户,监管链系统的存在本身并没有规定生产材料或产品的特征或条件。本文件包含有关此问题的要求和指南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监管链设计相关术语
监管链chainofcustody
在相关供应链(3.2.1)中的每一个步骤中,传输、监视和控制输人(3.2.2)和输出(3.2.3)的过程。3.1.2
tchainof custodysystem
监管链系统
一组旨在实施监管链(3.1.1)的措施,包括这些措施的文件记录。注1:监管链系统的目的是提供具有一组规定特性(3.2.5)的给定材料或产品的可信度。注2:与材料或产品相关的信息在整个或部分供应链(3.2.1)中被传输、监视和控制3.1.3
chain of custody model
监管链模型
用于控制特定监管链系统(3.1.2)中的输人(3.2.2)和输出(3.2.3)以及相关信息的方法注1:监管链模型通常旨在保存一组规定特性(3.2.5)。注2:监管链模型相关术语见3.3,关键属性见表1。GB/T43461—2023/ISO22095:20202供应链相关术语
供应链
Esupply chain
材料或产品从来源(3.2.8)到生产和分配过程中所涉及的一系列过程或活动。注:供应链通常由一系列不同的组织组成。3.2.2
输入 input
进人组织或其一部分的材料或产品,注1:输入可用于供应链(3.2.1)的任何阶段,注2:输入可包括重复使用和回收的材料或产品。注3:输入将具有相关信息。
「来源:ISO14044:2006十A1:2017.3.21.有修改3.2.3
output
离开组织或其一部分的材料或产品。注1:输出能在供应链(3.2.1)的任何阶段产生。注2:输出可能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产品。注3:输出将具有相关信息。
[来源:ISO14044:2006+A1:2017,3.25,有修改3.2.4
characteristic
可区分的特征。
[来源:ISO9000:2015,3.10.1,有修改3.2.5
规定特性
specifiedcharacteristic
监管链所维护的一组产品特性(3.2.6)和/或生产特性(3.2.7)。3.2.6
产品特性
product characteristic
可用于区分材料或产品的特征。注:产品特性是定性的或定量的。3.2.7
生产特性
productioncharacteristic
可用于区分供应链(3.2.1)中一个或多个生产过程的特征。注1:生产特性有时会产生产品特性(3.2.6)。例如木材的研磨,用于纸浆生产的木材的化学处理以及低温烹饪的食物。通常不产生产品特性的生产特性的例子包括根据特定规范的生产,例如材料的可持续生产。注2:生产特性包括运输和储存的类型。3.2.8
source
具有规定特性(3.2.5)的材料或产品所在地的特定原发者注:发起人通常是特定供应商,但也能是具有规定特性的特定制造商或特定处理人。3.2.9
场所site
具有地理边界的位置,在该位置上进行组织控制下的规定活动示例1:场所也许位于一个地理区域内,但不必连续。例如,一条道路能将作为一个单独场所运行的两个地理区域2
分隔开。
示例2:活动可能包括材料提取、生产、制造、回收、储存、贸易和/或运输3.2.10
process
GB/T43461—2023/IS022095:2020利用输人(3.2.2)实现预期输出(3.2.3)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活动。注:过程能包括服务。
[来源:ISO9000:2015,3.4.1,有修改]3.3监管链模型相关术语
来源单一模型identitypreservedmodel其材料或产品源自单一来源(3.2.8),其规定特性(3.2.5)在整个供应链(3.2.1)中得以保持的监管链模型(3.1.3)。
来源分离模型segregatedmodel
其一种材料或产品的规定特性(3.2.5)从初始输人(3.2.2)到最终输出(3.2.3)得以保持的监管链模型(3.1.3)。
注1:在输人中添加具有不同特性和/或等级的材料是不被允许的。注2:通常,在来源分离模型下,多个来源的材料构成监管链3.3.3
型controlled blendingmodel
受控混合模型
具有一组规定特性(3.2.5的材料或产品,根据特定标准与不具有该组特性的材料或产品混合,从而在最终输出(3.2.3)中产生已知比例的规定特性的监管链模型(3.1.3)。注:此监管链模型也称为“单一比例方法”。3.3.4
massbalancemodel
总量平衡模型
具有一组规定特性(3.2.5)的材料或产品根据确定的标准与不具有该组特性的材料或产品混合的监管链模型(3.1.3)。
注:具有规定特性的输人(3.2.2)的比例可能只与平均初始比例匹配,并且通常会因不同的输出而不同3.3.5
book and claim model
证书声明模型
管理记录流未必与整个供应链(3.2.1)中的材料或产品的实物流记录相关的监管链模型(3.1.3)。注1:该监管链模型也称为“证书贸易模型”或“信用贸易”。注2:通常用于不能或很难将认证/指定材料与非认证/指定材料分开的情况,如电力供应中的绿色信用交易。3.4角色和职责相关术语
组织organization
对责任、权限和关系做出安排并有明确目标,由人与设施结合而成的实体或团体。注:一个组织可能包含多个(生产/地理位置)场所来源:GB/T36000一2015,3.22,有修改3.4.2
最高管理者
首topmanagement
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的一个人或一组人。[来源:GB/T19000—2016,3.1.1]GB/T43461—2023/ISO22095:20203.4.3
要求制定者
requirementssetter
为特定监管链制定要求的个人或组织。3.5合格评定相关术语
各conformity
满足要求。
[来源:GB/T19000—2016,3.6.11]3.5.2
conformity assessment
合格评定
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实。
注:合格评定能作为第一方(3.5.3)、第二方(3.5.4)或第三方(3.5.5)活动来执行,[来源:ISO/IEC17000:2020,4.1,有修改]3.5.3
first-party conformity assessment activity第一方合格评定活动
由合格评定对象的提供方或合格评定对象自身的人员或组织实施的合格评定(3.5.2)活动。[来源:ISO/IEC17000:2020,4.3,有修改]3.5.4
第二方合格评定活动
second-party conformity assessment activity由对合格评定对象具有使用方利益的人员或组织实施的合格评定(3.5.2)活动。[来源:ISO/IEC17000:2020,4.4,有修改]3.5.5
third-party conformityassessmentactivity第三方合格评定活动
由独立于合格评定对象的提供方,并且与该对象没有使用方利益的人员或组织实施的合格评定(3.5.2)活动。
[来源:ISO/IEC17000:2020,4.5,有修改]3.5.6
审核audit
获取与合格评定对象有关的信息并进行客观评价,以确定规定要求的满足程度的过程。[来源:ISO/IEC17000:2020,6.4,有修改3.5.7
检查inspection
对合格评定对象的审查,并确定其与具体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其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
[来源:ISO/IEC17000:2020,6.3,有修改]3.5.8
验证verification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注1:验证所需的客观证据能是检验结果或其他形式确定的结果,如:变换方法进行计算或文件评审注2:为验证所进行的活动有时被称为鉴定过程。注3:“已验证”一词用于表明相应的状态[来源:GB/T19000—2016,3.8.12,有修改3.5.9
认证certification
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来源:ISO/IEC17000:2020,7.6]3.5.10
声明claim
表明材料或产品规定特性(3.2.5)的信息。3.6可追溯性相关术语Www.bzxZ.net
可追溯性traceability
追溯客体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能力。[来源:GB/T19000—2016,3.6.13]3.6.2
追溯系统
traceabilitysystem
GB/T43461—2023/ISO22095:2020可通过访问文件信息的方式,在所考虑的材料或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获取与其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信息的手动或电子系统。
注:宜从最广泛的意义上理解“生命周期”,例如包括原材料提取、农业生产、最终处置、重复利用或回收利用,以及与产品制造和使用相关的所有其他阶段。4监管链设计
4.1通则
尽管可追溯性和监管链的概念经常被认为是可互换的,但并不相同。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见附录A。
监管链系统包括一系列措施,保障在相关供应链中所有权或控制权从一个组织转移到另一个组织时对材料和产品的监管责任。监管链通常涉及多个组织。本文件提供了监管链系统的框架和基本要求。由于应用领域、所处理的材料或产品,产品特性或具体声明的不同,可能需要对监管链提出更多、更具体的要求。使用本文件时,组织应检查和评估这种需求。
本文件通过提供通用术语和监管链模型,能提高有关材料或产品的具体声明的透明度,从而支持这些声明的可靠性。但是,为防止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终端用户,组织不应单独使用本文件来说明符合监管链的要求。因为监管链系统本身并不能说明产品的特性或生产条件,因此也不能保障材料或产品生产的特性或条件。此外,不应开展任何与材料或产品相关的仅与符合本文件有关的宣传,尤其是针对消费者和其他终端用户的宣传
如果需要对组织的材料或产品的监管要求提出声明而不是对监管链本身提出要求,应提供更多证据,证明符合规定特性。
当材料或产品声明获得带有监管链规则的认证,例如第三方评估或认证,并且组织旨在将该声明用于其材料或产品时,应遵循该认证制度的规则,除非该制度允许使用本文件作为替代。4.2角色和职责
实施任何监管链模型都需要识别监管链中的参与者(如组织)、位置(包括场所)、输人、输出和相关信息。了解哪些组织在供应链中发挥作用,有时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很重要。在任何监管链系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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