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925-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2925-2023
中文名称: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信息披露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Internet finance—Online consumer lending—Information disclosur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8-06
实施日期:2023-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209201
相关标签:
互联网
金融
个人
网络
信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060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中标分类号:综合>>经济、文化>>A11金融、保险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何红滢、沈一飞、杨彬、岳丹、陈勇、苏莉、郭笑雨、阳硕、孙晶、王莉、管正刚、孙天立、李秀梅、何刚、彭艳华、李盈、赵珉婧、彭晋、陆碧波、朱白帆、李贵玲、杨旭辉、顼伟华、王亚杭、胡晓治、卢瑶、廖文娟、陈沛瑶、黄健斌、谈天、江宇帆、崔新新、杜琳、庞金峰、孙胜君等
起草单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淇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0)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个人网络消费信贷业务中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范围及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境内依法设立从事个人网络消费信贷业务的从业机构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信息披露,也适用于对特定客户的特有信息披露。
标准内容
ICS03.060
CCSA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國
GB/T42925—2023
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信息披露
InternetfinanceOnlineconsumerlendingInformationdisclosure2023-08-06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12-01实施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信息披露范围
信息披露内容
6.1总体要求
6.2从业机构信息披露内容
6.3业务信息披露内容
附录A(规范性)
附录 B(规范性)
参考文献
从业机构信息
业务信息
GB/T42925—2023
GB/T42925—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O)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淇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乐信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小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融三六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互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互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红滢、沈一飞、杨彬、岳丹、陈勇、苏莉、郭笑雨、阳硕、孙晶、王莉、管正刚、孙天立、李秀梅、何刚、彭艳华、李盈、赵珉婧、彭晋、陆碧波、朱白帆、李贵玲、杨旭辉、项伟华、王亚杭、胡晓治、卢瑶、廖文娟、陈沛瑶、黄健斌、谈天、江宇帆、崔新新、杜琳、庞金峰、孙胜君、韩雪、李健、于圆、崔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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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个人网络消费信贷基于大数据风控、流程线上化等特点和优势,在提高信贷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该领域也存在从业机构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到位等问题,由此引发的各类纠纷屡见不鲜。一些机构以夸大或模糊的宣传方式诱导消费者作出错误判断,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信息披露是实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重要方式,是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针对个人网络消费信贷相关领域的信息披露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规范业务发展、加强消费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个人网络消费信贷领域信息披露暂时缺乏有关细节性要求,导致不同从业机构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度、方式等不一致,使得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而难以作出准确判断。本文件结合个人网络消费信贷领域涉及的管理要求和行业实际情况,对从业机构信息披露行为提出具体要求,可以为从业机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提供标准借鉴,为消费者充分获取从业机构信息和相关业务信息提供参考,从而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促进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规范健康发展。IV
1范围
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信息披露
本文件规定了个人网络消费信贷业务中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范围及内容。GB/T42925—2023
本文件适用于境内依法设立从事个人网络消费信贷业务的从业机构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信息披露,也适用于对特定客户的特有信息披露。示例1: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均为典型的从事个人网络消费信贷业务的从业机构。
示例2:个人网络消费信贷借款人是典型的特定客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onlineconsumerlending
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以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为渠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提供个人消费相关的信贷服务的行为。注:信贷服务是指从业机构提供的基于信用的资金出借服务。3.2
合作机构cooperativeinstitutions在个人网络消费信贷业务中,与从业机构在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清收等方面开展合作的各类机构。示例: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信息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机构均为典型的合作机构。4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信息披露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a)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拖延披露。b)以客观事实,或有事实为基础的客观判断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c)用语准确、精练、严谨、通俗易懂。d)使用有利于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对利率、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注意事项、风险提示、纠纷解决等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使用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字体、字号、颜色、符号、标识等显著方式进行披露。根据产品或服务的复杂程度及风险等级,对其中关键的专业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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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进行解释说明,并以适当方式向消费者确认其已接收完整信息。e)采用的中文文本和外文文本内容保持一致。两种文本产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信息披露范围
从业机构信息披露范围包括:
一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信息披露一面向个人网络消费信贷借款人的特有信息披露。本文件中未经特别说明的信息披露范围为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信息披露。6信息披露内容
6.1总体要求
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从业机构信息(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和业务信息(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从业机构应在其官方网站及提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服务的其他互联网渠道显著位置设置信息披露专栏,展示信息披露内容,同时也应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渠道、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相关渠道上进行披露,各渠道披露信息内容应保持一致。注:其他互联网渠道包括从业机构移动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微博等社交媒体及从业机构授权开展信息披露的其他互联网平台。
信息披露的数据信息应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应为人民币“元”,保留两位以上
小数数量单位应为“个”“人”;比例统计单位应为“%”;日期格式应为“y-mm-dd”;电话格式应为区
号-电话号码”或“手机号”。
6.2从业机构信息披露内容
6.2.1从业机构概况信息
从业机构概况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其中a)项至9)项为从业机构应披露的信息,h)项和i)项为从业机构宜披露的信息:全称及简称(如有);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牌照;
客服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名单;营业执照。
注1:经营牌照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业务所依据的许可(备案),以及许可(备案)颁发(登记)单位、时间及有效期。
注2:客服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指从业机构设立的专用客户服务电话、在线客户服务渠道、投诉电话以及邮箱、传真等联系方式。
2从业机构网站信息
从业机构网站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2
官方网站地址;
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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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应用软件、社交媒体账号等其他提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相关服务的渠道(如有);d)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信息。
注: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测评认证机构、测评认证结果与有效期。6.3业务信息披露内容
6.3.1产品申请
从业机构产品申请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a)产品信息。产品名称、类型、用途、服务模式及业务流程,是否要求借款人购买其他产品或服务。对该产品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注1:若在产品方面与合作机构合作的,从业机构向借款人披露合作机构信息、合作内容及其他与借款人经济利益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按照适当性原则充分揭示合作业务风险,避免借款人产生品牌混同。若产品为从业机构与合作机构联合出资,从业机构向借款人披露各出资方的基本信息和出资比例。b)
申请条件。
贷款合同或服务协议等其他约定。对其中涉及借款人经济利益的关键条款和潜在重大不利条款应采用显著方式提醒,并使借款人能够理解。d)服务价格及计费标准。应以显著方式向借款人提示产品的利率及费用标准、计结息(费)方式、免息还款期、还款方式、最低还款额、提前还款违约金、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附加费用的详细说明和收取标准等信息,及其他与借款人利益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确保借款人知悉并确认同意。其中,对于利率及费用标准,应以显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正文处使用加粗字体、放大字号、加着重号、加边框等方式)向借款人展示贷款年化利率和年化综合资金成本,不得仅在角落,或以脚注、小字体等方式刻意弱化年化利率和年化综合资金成本显示。注2:贷款年化综合资金成本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其中,贷款成本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若采用分期偿还本金方式,则以每期还款后剩余本金计算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o
用户隐私条款。应以显著方式向借款人提示需要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要素,个人信息要素的收集方法、使用范围、保护和存储方式,以及是否会向第三方机构提供借款人个人信息。)账户安全知识和风险提示。风险提示应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借款人资金安全的风险提示。从业机构与合作机构合作开展产品营销宣传时,应要求合作机构以显著方式披露从业机构名称或相关标识,避免造成从业机构与合作机构的品牌混同。6.3.2客户服务
从业机构客户服务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a)信息通知。向借款人通知借贷信息和账户变动的方式。b)账单披露。应定期向借款人披露借贷信息和服务费用,或向借款人提供借贷信息和服务费用查询渠道。
信用额度操作。在调整信用额度或信用额度计算方式时,应按照贷款合同或服务协议约定的c)
时间和方式通知借款人。
利率及费用调整。在调整利率及费用标准时,应按照贷款合同或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d)
通知借款人。
差错处理及不当行为纠正。应包括但不限于计息(费)错误、未经借款人授权的使用等差错处e)
理的响应时间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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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运营
从业机构业务运营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其中a)项和b)项为从业机构应披露的信息,c)项为从业机构宜披露的信息。a)信用信息报送情况。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合法提供金融征信服务的机构接入和报送有关情况,以显著方式提示借款人会被记录逾期或违约等失信行为并报送相关机构的触发条件催收管理情况。催收主体、催收方式及催收行为规范等信息。b)
累计放贷规模、在贷余额、逾期情况。0
从业机构信息内容如表A,1所示。附录A
(规范性)
从业机构信息
表A.1从业机构信息内容
信息内容
全称及简称(如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成立时间
从业机构概况
经营牌照
客服电话及其
他联系方式
实际控制人与
持股5%以上的
股东名单“
营业执照“
具体要求
包括从业机构中文名称及简称,外文名称及缩写(如有),应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信息保持一致
从业机构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从业机构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住所
从业机构实际经营的住所
从业机构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成立日期
从业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业务所依据的许可(备案),以及许可(备案)颁发(登记)单位、时间及有效期
专用客户服务电话、在线客户服务渠道、投诉电话以及邮箱、传真等联系方式实际控制人或股东为机构的,应包含机构中文名称及简称,外文名称及缩写(如有),持有从业机构股权比例,机构全称应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信息保持一致;实际控制人或股东为个人的,应包含姓名、性别、职务、持有从业机构股权比例等基本情况;实际控制人应穿透至最后的自然人、国资控股企业或集体企业、上市公司、受国外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境外机构
从业机构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GB/T 42925—2023
参考示例
北京× ×××有限公司(×
×) ,Beijing×× Co. LTD
×××××元
×x省x市×x区/县×>
路××街道××号
××省 × ×市 × ×区/县 × ×路××街道××号
××××年××月××日
×××××许可(备案),×
×××年××月××日,有效期至××××年××月××
日,×××机构颁发(登记)
电话:区号-电话号码;
传真:区号-电话号码;
邮箱:用户名@邮箱域名
北京××××有限公司(××),Beijing××Co.LTD,持股比
例××%;
×××,男,职务××××,持股
比例××%
以图片形式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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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官方网站地址
相应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信息
移动应用软件
从业机构
网站信息
社交媒体账号
等其他提供个
人消费信贷业
务相关服务的
渠道(如有)
信息安全测评
认证信息
1从业机构信息内容(续)
具体要求
若有多个域名,应列出主域名
从业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业务的网站所获得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移动应用软件名称及下载链接。其他社交媒体账号,列出全部
包括但不限于测评认证机构、测评认证结果与有效期
注:表中标记·的信息内容为宜披露的信息内容。6
参考示例
http(s)://万维网.主机名.一级域名.二级域名
许可证××××××号
××应用,下载地址:××。
方微博:××
×××××认证,有效期至
××××年××月××
×××机构测评认证
附录B
(规范性)
业务信息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业务信息具体内容如表B.1所示。表B.1个人网络消费信贷业务信息信息内容
产品信息
申请条件
贷款合同或服
务协议等其他
产品申请
服务价格及计
费标准
用户隐私条款
账户安全知识
和风险提示
具体要求
产品名称、类型、用途、服务模式及业务流程,是否要求借款人购买其他产品或服务;对该产品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若在产品方面与合作机构合作的,应向借款人披露合作机构信息、合作内容及其他与借款人经济利益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按照适当性原则充分揭示合作业务风险,避免借款人产生品牌混同;若产品为从业机构与合作机构联合出资,还应向借款人披露各出资方的基本信息和出资比例
指从业机构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条件提供在线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对其中涉及借款人经济利益的关键条款和潜在重大不利条款应采用显著方式提醒,并使借款人能够理解
以显著方式向借款人提示产品的利率及费用标准、计结息(费)方式、免息还款期、还款方式、最低还款额、提前还款违约金、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附加费用的详细说明和收取标准等信息,及其他与借款人利益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确保借款人知悉并确认同意以显著方式提示借款人需要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要素,个人信息要素的收集方法、使用范围、保护和存储方式,以及是否向第三方机构提供借款人个人信息
风险提示包括不限于针对借款人资金安全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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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示例
x×贷,装修贷,借款用途为房
屋装修,首付××%,其他款项
分期支付,与××x合作,需购
买××保险服务。与×××共
同出资,从业机构出资比例
为××%,×××出资比例
为××%
××周岁以上,身份证明,资产凭证
合同、协议、约定的电子版
年化利率×%,单利,自免息还
款日到期后,每日欠款金额×日利率;免息还款期为借款后
的××日内;服务费×元,担保费×元,年化综合资金成本
×%逾期××天后计算违约
金,违约金=欠款金额×费率
收集的个人信息要素(姓名、证
件号码、电话等);采取×××收集方式,仅限于×××使用,采取×××方式加强信息保护;可能向××类型的第三方机构提
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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