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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970-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3970-2009

中文名称:卤蛋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Pot-roast egg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9-06-12

实施日期:2009-12-01

作废日期:202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53950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20家禽和蛋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综合>>X02经济管理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23970-2022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24.0

出版日期:2009-1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9-06-12

起草人:严国圣、郭鸿华、梁向群、黄国春

起草单位:福建省红太阳精品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归口单位: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商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卤蛋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67.1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970-2009
2009-06-12发布
Pot-roast egg
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花管理委员会
人民共
国家标
GB/T23970200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
2009年8月第一版
印张0.5
字数8千字
2009年8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8503
如有印装差错
定价14.002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本标准由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GB/T23970--2009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红太阳精品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国圣、郭鸿华、梁向群、黄国春。1范围
GB/T23970~2009
本标准规定了蛋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白砂糖(GB317—2006,CodexStan2121999.NEQ
GB2717
GB2721
GB2748
GB2749
GB2760
酱油卫生标准
食用盐卫生标准
鲜蛋卫生标准
蛋制品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6
GB/T5009.3
GB/T 5009.11
GB/T 5009.12
GB/T5009.1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链头食品商业尤菌的检验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T5009.17食品中总及有机汞的测定GB7718
GB1488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pot-roastegg
以生鲜禽蛋为原料,经清洗、煮制、去壳、卤制、包装、杀菌、冷却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蛋制品。4技术要求
4.1原辅料
4.1.1原料蛋:应符合GB2748及国家相应的产品标准的的规定。4.1.2酱油:应符合GB2717的规定。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
GB/T23970—2009
4.1.4食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4.1.5其他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滋气味
组织形态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规定。
水分/%
4.4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bzxZ.net
无机砷/(mg/kg)
铅(Pb)/(mg/kg)
锌(Zn)/(mg/kg)
总乘(以Hg计)/(mg/kg)
微生物
4.5食品添加剂
蛋白浅棕色至深褐色,蛋黄呈黄褐色至棕褐色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气味,无异味蛋粒基本完整,肉质结实,有弹性,有韧性无可见外来杂质
表2理化指标
卫生指标
符合GB2749的规定
符合GB2749的规定
符合GB2749的规定
符合GB2749的规定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4.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6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试验方法
6.1感官要求
按目测、口尝、鼻嗅、手摸的方法测定。6.2水分
按GB/T5009.3规定的方法检验。2
6.3卫生指标
6.3.1无机砷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检验。6.3.2铅
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检验。6.3.3锌
按GB/T5009.14规定的方法检验。6.3.4总汞
按GB/T5009.17规定的方法检验。6.3.5微生物
按GB/T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6.4净含量
按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7检验规则
7.1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包装规格,以一个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7.2出厂检验
7.2.1产品需经生产厂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2.2出厂检验项目:标签、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微生物。GB/T23970—2009
7.2.3抽样:同一批次成品中随机抽样,最低不少于8袋(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不少于240g,等量分成检验试样和备检样。
7.3型式检验
7.3.1每半年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亦进行型式检验:产品试制鉴定投产时;
更改关键工艺及原料产地时;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要求。7.3.3抽样:从经出厂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袋,随机抽取18袋,样品等量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7.4判定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使用备检样品对不合格项目复检(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复检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产品预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8.2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T191的规定。8.3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食品包装卫生要求。8.4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
GB/T23970—2009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1-38503
GB/T23970-2009
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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