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787-1989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50绳
中标分类号:纺织>>纺织制品>>W58线、带、绳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8, 字数:16000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1990-07-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李永椿、惠吟秋、周相枢
起草单位:上海纺织标准计量所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三股聚酯复丝绳索的主要特性及其标志。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11.8~6990ktex之间,参考直径为4~96mm的这类绳索。 GB/T 11787-1989 三股聚酯复丝绳索 GB/T11787-198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三股聚酯复丝绳索
Three-strand polyester multitilament ropes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1141—1975《三股聚酯复丝绳索》。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股聚酯复丝绳索的主要特性及其标志。GB/T 11787 -- 89
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 11. 8~6 990 ktex 之间,参考直径为 4~96 mm 的这类绳索。2引用标准Www.bzxZ.net
纺织名词术语(纺织材料、纺织产品通用部分)GB3291
GB4146纺织名词术语(化纤部分)GB6530绳索试验用的取样和调湿3标志
绳索应有以下标志:
“绳索”,
参考直径(相当于绳索在零张力时测得的近似直径毫米数);品种(组成材料的名称):
一股数;
一绳索类型,
引用本标准,
标志举例:
一根参考直径为30 mm(线密度为682ktex)的三股聚酯复丝绳索的标志如下:绳索,30聚酯,3股,A型,GB/T117874
绳素类型
绳索分为三种类型:
三股搓搭绳,无绳芯:
四股搓拾绳,有绳芯,
八股编绞绳,无绳芯,
三股酯复丝绳索属于A型
三股绳(A 型)的形态图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11-06批准1990-07-01实施
5特性与允许偏差
5.1主要特性
GB/T11787—89
三股聚酯复丝绳索的主要特性,应如下表所示。三股聚酯复丝绳索的主要特性
参考直径
公称值
线密度
注:其他等级品由买卖双方议定。92
允许偏差
测定线密度所用的参考张力
公称值
允许偏差
最低断裂强力
优等品
70 700
104000
123000
GB/T11787—89
绳索线密度与断裂强力的测定可按附录A(补充件)或附录B(参考件)所述的步骤进行。5.2其他特性
其他特性涉及绳索组成材料、结构与捻距应与附录C(参考件)相符,或由买卖双方根据需要,按提供的样品协议规定。
6标记
绳索应采用一根容易识别的蓝色纱或扁丝放入绳索内,以标明该聚酯绳索的材料、性质和来源与本标准相符合。该标记在使用中任凭灰尘或液体渗色、污染,应能保持可以识别。6.1绳索参考直径<12mm:
一根蓝色纱或扁丝应编入一绳股内。6.2绳索参考直径≥12mm:
一根至少3mm宽,印有引用本标准与生产厂标志的蓝色扁丝应编入一绳股内。二个连续标记之间的最大距离为 1 m。7标签
每卷绳索应附有标签,标明下列内容:组成材料;
一生产厂标记;
一参考直径;
交货长度;
一引用本标准及其等级。
8包装与交货长度
8.1绳索应卷绕整齐,并用化学纤维绳索捆扎牢固,绳索的包装应适宜于储运中不受损伤。当绳索以毛重交货时,包装材料的质量不得超过绳素毛重的1.5%。8.2交货长度
除非另有规定,交货长度应是零张力下测得的长度。正常交货长度为100m,200m或220m。绳索交货长度的允许偏差为:
绳索参考直径≤14mm时为±5%,绳索参考直径>14 mm时为士3%。其条件为相应于交货长度的绳索总重量不小于线密度最低值与理论交货长度的乘积。其他长度可根据特殊要求,由买卖双方予以协议规定。93
A1原理
GB/T11787-89
附录,A
绳索线密度与断裂强力的试验方法(补充件)
A1.1线密度是以试样的总重量除以其参考张力下的长度来计算的。A1.2由张力增加至断裂点时来测定断裂强力。A2设备
A2.1天平:具有适当的量程,测量质量时的精确度应为1%。A2.2拉伸强力试验机:具有适当的量程,其移动件可作等速牵引,测定断裂强力的精确度为1%。可采用下列不同类型的夹具:
楔形夹具,
穿眼法缆柱;
鼓盘式夹具。
A3取样
试验前的取样,应按GB6530所规定的要求进行。为取得精确的测量结果,在将试样从绳索卷装取下之前,应将试样的两端绕扎,然后在尽可能靠近绕扎的尾端切断。
若有关方面无其他协议,试样在装上试验机后,应有足够的长度,按A5的规定(图A1、图A2和图A3),有效长度最少要达到表A1所示的数值。表A1有效长度
绳索类型
化学纤维绳索的参考直径≥10 mm化学纤维绳索的参考直径>10mm
天然纤维绳素
A4初始测量
试验机类型
各种类型
楔形夹具或鼓盘式夹具
其他类型
试验所需的最小有效长度
将适当长度的试样在不加张力条件下平放在一平面上,使其伸直,测量其长度,该长度以Lo表示(单位:m),精确到1%。
对称于试样的中点作两点标记,相距至少0.5m。这两点间的距离以表示。测定试样的质量,该质量以m表示(单位:g),精确到0.05%。A5试样在试验机上的安装
A5.1根据夹具所用类型(楔型夹具、鼓盘式夹具或穿眼法缆柱),将试样在两夹具间固定,试样的有效长度 Lu必须与表 A1 注明的相一致。有效长度L,应在零张力条件下测量,对于三种主要类型夹具都需要将试样保持伸直。按图A1和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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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3表示的方法进行试验时,应注意在试验前不使试样解抢或解编而造成散股L
装在楔形夹具间的试样
注:试样的限制标记“r\应与夹具钳口对齐。图A2两缆柱间试样的穿眼镶接
注:①限制标记\r\应离开镶接的最末端算起,为 150 mm②采用穿眼法缆柱夹具试验时,在镶接前应保证环眼内部有250~300mm的长度,对于化学纤维绳索,镶接谢应理成形。
图A3装在鼓盘上的试样(鼓盘式夹具)注:限制标记“r\应处于绳索脱离鼓盘式夹具处。A5.2标记“”标示了试样装在试验机上的一段试验段,在进行断裂试验时,绳素通常要求在这一部分发生断裂。
A6“标记间的新距离
对试样加以测定线密度所用的参考张力,测量在初始测量时在试样上所作的两标记间的新距离(参见图A2)。该距离表示为lz,对于参考直径≤10 mm(最小有效长度为400mm)的化学纤维绳索试样,l2值可这样测得,先将绳索试样平放在一平面上,按A4的规定作初始标记,其间距不小于0.50m,然后采用将重锤吊于滑轮上的方法施加规定的张力,便可测量12值。断裂强力的测定
通过试验机移动件的作用增加张力,直至绳索断裂。A7.1试验速度
试验机移动件的牵引速率应恒定。在速率以毫米每分表示时,其数值应取试样有效长度数值的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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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内。对所有的化学纤维绳索来说,移动件牵引速率不得超过250mm/min。A7.2断裂
为了确定测试结果是否代表绳索的真实强力,注意断裂强力与试样断裂的位置。由夹具造成的试样损伤会严重影响试验结果,因此在施加负荷之前按A5的方法安装试样,并且在试样上作好标记。断裂应发生在试样的两个标记间,如果断裂点发生在标记外且断裂强力低于规定值,但记录负荷却不小于规定断裂强力的90%,那么该试样的拉伸强力还可视为与规定的相符合,否则该次试验作废,应重新进行试验。
作为试验结果而列入报告的断裂强力值必须是试验过程中真实记录到的值。A8试验结果的表示
A8.1线密度(每米净质量)
线密度(即每米净质量)Pi,可由式(A1)得出:P,
式中:m-
试样质量,g;
Li—参考张力下试样的长度,m。Li可由式(A2)计算。
Li× Lo
式中:lo按A4测得的标记间的初始距离;l2-—按A6测得的参考张力下标记间的距离,Lo—按A4测得的试样初始总长。线密度取所有供试验用的试样的平均值,结果以每米克数或干特克斯为单位。A8.2断裂强力
(Ai)
·(A2)
用十牛顿(daN)表示每个试验结果,不取平均值而其最低值,并说明断裂是否发生在标记之间。A9: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试验结果;
引用了本标准;
详细的试验条件(所用试验机类型、试验速度),如果使用附录B(参考件)所述方法应加以说在计算结果中所用的各数值;
本标推中未包括的任何操作细节,以及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因素。附录B
测定高断裂强力的特殊步骤
(参考件)
B1经有关方面议定,用同-种材料和同线密度的绳纱制成的三股绳,其断裂强力大于30000daN时,可用下述方法通过测定绳索内绳纱的断裂强力来换算三股绳的强力,但以绳索在其他各方面均已符合规定要求为先决条件。
B2为了得到试验所需的绳纱,需将足够长度的绳索退捻并避免单根绳索组分(如绳纱、绳股)绕本身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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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向的任何旋转。测试的绳纱根数等于绳索参考直径(mm)数值的一半,对三股绳索,试验15根绳纱,其中3根应从股芯中抽取。
B3所选择的绳纱应具有足够的长度,以提供250 mm的最小有效长度 L。B4将试样依次装在试验机上,在此过程中,必须注意避免试验前绳纱的退捻、B5在绳纱断裂试验中,强力试验机的移动件的牵引速率以毫米每分计,其数值等于以毫米计的试样长度。绳索的断裂强力(F.)可根据抽取的绳纱所测得的强力平均值来计算确定,其算式如下:F,F,XnXr
式中:F,-—绳纱平均强力,daN;一绳索中绳纱总数;
一计算系数(见表B1)。
参考直径,mm
聚酯绳索的计算系数
计算系数
B6若绳索断裂强力值是由计算得出,则在试验报告、商业文件中以及与买方洽谈时应予以说明。附录C
三股聚酶复丝绳囊的组成材料、结构、距与处理(参考件)
C1组成绳索的酯纤维密度约为1.38kg/dm,纤维内二氧化钛的含量不大于 0.05%,绳索应由新原料制成。
C2三股绳属于A型,除特别规定外,其结构特征为无绳芯,绳股以\z”向加捻制成,这些绳股本身为“S\。绳索在参考张力(与测定线密度时所用张力相同)下的最大拾距为绳索直径的3.5倍。C3绳索和绳股应连续而无捻接。绳索各绳股所含绳纱数应相同,当绳股含有股芯时,则绳索各绳股所含的股芯复丝数也应相同。对于绳索参考直径为36及36mm以上的绳索,则每股中绳纱数允许有微小的差异,其差异为股内绳纱数平均值的士2.5%,C4绳索应保证结构稳定性。通常以自然状态供货,即不予没溃或涂层处理。在买方要求下,绳索可以涂层或浸溃处理以得到特殊的性能。涂层或浸溃物质的特性,应由生产厂说明,对绳索所作的处理不应降低绳索的断裂强力。除非买卖双方协议同意,绳索涂层或漫溃后所增加的质量应不超过绳索在自然状态时质量的5%。
附加说明:
GB/T11787—89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纺织部标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大学负责起草,由上海纺织标准计量研究所、上海线带公司、上海缆绳厂协作起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永椿、惠吟秋、周相枢。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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