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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751-202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6751-2022

中文名称: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粉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round granulated electirc furnace phosphorous slag powderused for cement and concret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12-30

实施日期:2023-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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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854733

相关标签: 用于 水泥 混凝土 粒化 电炉 磷渣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材料>>91.100.10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中标分类号:建材>>建材产品>>Q12水泥混合材与外加剂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26751-2011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2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颜碧兰、王昕、廖太昌、刘晨、张金山、陈悦、谢江胜、孙晋博、于毅、郭文康、陈伟、李秋、申永利、邓敦毅、梁坤跃、梁国安、卢冠楠、肖向荣、魏莹、张志福、苗强、雷建、崔素萍、王剑峰、郑旭、杜勇、庞英会、郝瑞军、杜跃文、沈凯华、徐传昶、周磊、刘琦、王桦、毕亚丽等

起草单位:武汉理工大学、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大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4)

提出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91.100.10
CCS Q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751—2022
代替GB/T26751-201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粉Ground granulated electirc furnace phosphorous slag powderusedforcementandconcrete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7-01实施
GB/T26751—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6751—201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粉》,与GB/T26751—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更改了粒化电炉磷渣粉的定义(见3.1,2011年版的3.1);b)
删除了组成中掺加石膏的规定,并更改了磷渣粉中三氧化硫含量指标要求(见第4章和表1,2011年版的4.2和表1);
更改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规定(见7.2和7.4,2011年版的7.2和7.3);c)
更改了判定规则(见7.32011年版的7.4);更改了检测报告的要求(见7.5,2011年版的7.4.4);更改了仲裁检验机构的规定(见7.6.2和7.6.3,2011年版的7.5.2和7.5.3);f)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8.1,2011年版的9.1)。更改了活性指数检测用比对水泥的要求(见A.2.1,2011年版的A.2.1)。h)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武汉理工大学、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大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丰满大坝重建工程建设局、中交路桥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海盐沈荡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广西公路检测有限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冶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金隅水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深圳大学、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葛洲坝新疆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曲卓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上海张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济宁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建设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昆明理工大学、湖南大学、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峻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杉银同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舟山市毅正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建设集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颜碧兰、王主昕、廖太昌、刘晨、张金山、陈悦、谢江胜、孙普博、于毅、郭文康、陈伟、李秋、申永利、邓敦毅、梁坤跃、梁国安、卢冠楠、肖向荣、魏莹、张志福、苗强、雷建、崔素萍、王剑峰、郑旭、杜勇、庞英会、郝瑞军、杜跃文、沈凯华、徐传昶、周磊、刘琦、王桦、毕亚丽、刘家兴、韩玉、杨波、周紫晨、李楠、叶小琴、周永祥、黄亚宁、沈鑫、王永超、丁小波、张祖华、杜伟、尹智勇、熊志刚、秦春山、万朝栋、I
GB/T26751—2022
赵军、沈惠明、覃萧、林喜华、刘晓勇、廖娟、王克东、陈华东、曹兰英、刘加海、张卫伟、黄裕兵、马立俊、葛全伟、江斌、宋璟毅、夏举佩、乔欢欢、翟萌、李朴忠、丁忠、王晓夫、刘宜全、朱学军、马学宁、李兵兵。本文件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1范围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粉GB/T26751—2022
本文件规定了粒化电炉磷渣粉的组成与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于用作水泥混合材料和混凝土掺合料的粒化电炉磷渣粉(以下简称“磷渣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通用硅酸盐水泥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GB/T208
GB/T2419
GB6566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6645
GB/T8074
GB/T9774
GB/T12573
GB/T17671
GB/T18046-
GB/T26748
JC/T1088
:术语和定义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水泥包装袋
水泥取样方法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2017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水泥助磨剂
粒化电炉磷渣化学分析方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粒化电炉磷渣粉
ground granulated electric furnace phosphorous slag powder粒化电炉磷渣经粉磨制成的一定细度的粉体组成与材料
粒化电炉磷渣
符合GB/T6645的规定。
2助磨剂
符合GB/T26748的规定,且掺量不应超过磷渣粉总质量的0.5%。1
GB/T26751—2022
技术要求
磷渣粉应符合表1中技术指标要求表1
比表面积/(m\/kg)
活性指数/%
流动度比/%
密度/(g/cm)
五氧化二磷含量/%
碱含量[w(Na2O)+0.658w(K.O)](质量分数)/%
三氧化硫含量(质量分数)/%
氯离子(质量分数)/%
烧失量(质量分数)/%
含水量(质量分数)/%
玻璃体含量(质量分数)/%
放射性
试验方法
比表面积
按GB/T8074的规定进行。
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
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按GB/T208的规定进行。
磷渣粉技术指标
五氧化二磷、碱含量、三氧化硫、氯离子、烧失量按JC/T1088的规定进行。
含水量
按GB/T18046—2017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技术指标
≥350
IR≤1.0且I≤1.0
5玻璃体含量
按GB/T18046一2017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6.7放射性
按GB6566的规定进行。
7检验规则
7.1编号及取样
7.1.1编号
GB/T26751—2022
磷渣粉出厂前按级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1个取样单位。磷渣粉出厂编号,按磷渣粉单线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60×10+t以上,不超过2000t为一编号;30×10+t~60×10+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10×10+t~30×10*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10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当散装运输工具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该编号数量可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7.1.2取样
取样按GB/T12573的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质量至少20kg。试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5kg磷渣粉样品7.2检验
7.2.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主要包括密度、比表面积、7d和28d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三氧化硫含量、五氧化二磷含量、碱含量。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的全部技术要求。生产者正常生产时应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一原燃料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一新产品试制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一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7.3判定规则
7.3.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的检测结果符合第5章相关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品。如果检测结果中任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则为不合格品。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检验结果符合第5章全部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品,检测结果中任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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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合格品。
7.4出厂要求
经确认磷渣粉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出厂时生产者应向买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的有关材料。
5检测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执行标准、代号、级别、出厂编号、出厂检验结果、助磨剂品种与掺量以及合同纳定的其他技术要求。当用户有需求时,生产厂应在磷渣粉发出之日起7d内寄发除28d活性指数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d活性指数应在磷渣粉发出之日起32d内补报7.6交货与验收
7.6.1交货时磷渣粉产品质量可以抽取实物样品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磷渣粉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7.6.2当以抽取实物样品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10kg,缩分为2等份。1份由卖方保存40d,1份由买方按本文件规定的出厂项目及相关方法进行检验。在40d内,买方检验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文件要求,且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7.6.3当以生产厂同编号磷渣粉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磷渣粉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3个月在3个月内,买方对磷渣粉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签封的试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8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8.1包装
磷渣粉可以袋装或散装。包装形式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袋装磷渣粉每袋净含量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100%。磷渣粉包装袋应符合GB/T9774有关规定8.2标志
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本文件编号、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类别与代号、级别、包装日期和出厂编号。散装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8.3运输与贮存
磷渣粉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应受潮和混入杂物。4
A.1方法概要
附录A
(规范性)
磷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检测方法GB/T26751—2022
通过对比检测掺加磷渣粉前后水泥胶砂抗压强度和胶砂流动度,评价磷渣粉品质活性。A.2样品
A.2.1对比水泥
符合GB175要求的42.5等级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且3d抗压强度应在25MPa~35MPa之间,7d抗压强度在35MPa~45MPa之间,28d抗压强度在50MPa~60MPa之间,比表面积在350m/kg~400m/kg之间.S0含量在2.3%~2.8%之间,碱含量w(Naz0)十0.658w(K,0)为0.5%~0.9%。
当买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应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并应选用符合上述要求的42.5等级硅酸盐水泥作为对比水泥。A.2.2试验样品
试验样品由对比水泥和磷渣粉按质量比7:3比例混合组成。试验方法
A.3.1水泥胶砂配比
对比水泥和试验样品水泥胶砂配比见表A.1。表A.1
水泥胶砂配比
胶砂种类
对比水泥胶砂
试验样品水泥胶砂
试体成型与养护
对比水泥/g
按GB/T17671要求进行。
A.3.3活性指数
磷渣粉/g
中国ISO标准砂/g
水/mL
按GB/T17671方法检测对比水泥和试验样品的水泥7d和28d胶砂抗压强度,并按式(A.1)计算活性指数,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A=
式中:
磷渣粉活性指数;
试验样品水泥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A.1)
GB/T26751—2022
R。———对比水泥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A.3.4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流动度比
按GB/T2419方法检测对比水泥和试验样品的水泥胶砂流动度,并按式(A.2)计算流动度比,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
×100%
式中:
—磷渣粉流动度比;
一试验样品水泥胶砂流动度,单位为毫米(mm):L
Lm—对比水泥胶砂流动度,单位为毫米(mm)。6
...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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