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784.5-202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8784.5-2022
中文名称:机械振动 船舶振动测量 第5部分:客船和商船适居性振动测量、评价和报告准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Mechanical vibration—Measurement of vibration on ships—Part 5:Guidelines for measurement, evaluation and reporting of vibration with regard to habitability on passenger and merchant ship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12-30
实施日期:2022-12-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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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792291
相关标签:
机械振动
船舶
振动
测量
评价
报告
准则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17.160振动、冲击和振动测量
中标分类号:机械>>机械综合>>J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郭列、马卫平、张建军、袁成清、姜金辉、饶柱石、祝华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武汉理工大学、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船舶集团第七〇四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
提出单位: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给出了为客船和商船上所有人员特别是船员而进行适居性振动测量、评价和报告的准则,将???1 Hz~?80 Hz频率范围内的通频计权振动均方根值作为船舶不同区域的评价值。本文件适用于预计航行时间为24 h及以上的客船和商船。本文件规定了在常用功能区内对测量仪器和测量规程的要求,还包含了用于船舶适居性振动评价的分析规范和指南。对可能引起晕船的船舶低频运动的评价由ISO 2631?1规定。对涉及船舶总体结构振动的内容,见ISO 20283-2。
标准内容
ICS 17.160
ccs J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8784.5—2022/ISO 20283-5:2016代替GB/T7452—2007
机械振动
船舶振动测量
第5部分:
客船和商船适居性振动测量、
评价和报告准则
Mechanical vibration-Measurement of vibration on ships-Part 5:Guidelines for measurement,evaluation and reporting of vibration withregard to habitability on passenger and merchant ships(ISO 20283-5:2016,IDT)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12-30实施
GB/T28784.5—2022/ISO20283-5:2016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通用.
3.2船员区和乘员区
4测量仪器
一般要求
功能核查
5测量部位
测量位置
测量位置和方向
6测量条件
7测量规程
8评价
可接受振动的评价值
超过振动评价值情况
9测试报告
附录A(资料性)频率计权(Wm)目www.bzxz.net
附录B(资料性)采用本文件评价船舶适居性振动的报告示例参考文献
GB/T28784.52022/ISO20283-5:2016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28784《机械振动船舶振动测量》的第5部分。GB/T2878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2部分:结构振动测量;
第3部分:船上设备安装前的振动测量:一第4部分:船舶推进装置振动的测量和评价;一第5部分:客船和商船适居性振动测量、评价和报告准则。本文件代替GB/T7452一2007《机械振动客船和商船适居性振动测量、报告和评价准则》,与GB/T7452一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增加了“船员”“乘员”等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增加了动力定位(DP)工况下振动测量的内容(见第6章);更改了适居性振动评价值,从上下两个限值改为一个最大允许值(见第8章,2007年版的第7章)。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20283-5:2016《机械振动船舶振动测量第5部分:客船和商船适居性振动测量、评价和报告准则》。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武汉理工大学、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船舶集团第七O四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列、马卫平、张建军、袁成清、姜金辉、饶柱石、祝华。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7452.1—1996,GB/T7452.2—1996,1996年首次发布;一2007年第一次修订时合并为GB/T7452一2007。I
GB/T28784.5—2022/ISO20283-5:2016引言
船舶振动会干扰工作或降低舒适性,从而引起船员和乘员的负面评价。GB/T28784《机械振动船舶振动测量》提出了量化船舶振动的测量要求,拟由五个部分构成。第1部分:一般指南。目的在于提出船舶振动测量的一般要求和指南。第2部分:结构振动测量。目的在于提出对推进装置引起的船舶结构振动进行测量、诊断性评价和报告的指南,规定相应的要求和方法。第3部分:船上设备安装前的振动测量。目的在于规定对不同类型船上设备产生的振动(该振动以结构噪声形式在船舶结构中传递)进行测量的指南、要求和规程。第4部分:船舶推进装置振动的测量和评价。目的在于给出获得船舶推进系统可靠振动数据所需要的仪器、测量和数据处理程序的指南,以及特定测量技术应用的指南。第5部分:客船和商船适居性振动测量、评价和报告准则。目的在于给出为客船和商船上所有人员特别是船员而进行适居性振动测量、评价和报告的准则。按本文件工作获得的振动数据也能用于:与船舶说明书对比:
与其他船舶对比;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相关振动规范。1范围
GB/T28784.5—2022/ISO20283-5:2016机械振动船舶振动测量第5部分:客船和商船适居性振动测量、
评价和报告准则
本文件给出了为客船和商船上所有人员特别是船员而进行适居性振动测量、评价和报告的准则,将1Hz~80Hz频率范围内的通频计权振动均方根值作为船舶不同区域的评价值。本文件适用于预计航行时间为24h及以上的客船和商船。本文件规定了在常用功能区内对测量仪器和测量规程的要求,还包含了用于船舶适居性振动评价的分析规范和指南。
对可能引起晕船的船舶低频运动的评价由ISO2631-1规定。对涉及船舶总体结构振动的内容,见ISO 20283-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 2041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监测词汇(Mechanical vibration,shockandconditionmonito-ring—Vocabulary)
注:GB/T22982010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监测词汇(IS02041:2009,IDT)ISO2631-1机械振动与冲击人体暴露于全身振动的评价第1部分:一般要求(Mechanicalvi-bration and shock-Evaluation of human exposure to whole-body vibrationPart l:General require-ments)
注:GB/T13441.1—2007机械振动与冲击人体暴露于全身振动的评价第1部分:一般要求(ISO2631-1:1997,IDT
ISO2631-2机械振动与冲击人体暴露于全身振动的评价第2部分:建筑物内的振动(1 Hz~8o Hz)[Mechanical vibration and shock-Evaluation of human exposure to whole-body vibra-tion—Part 2:Vibration in buildings(1 Hz to 80 Hz)]注:GB/T13441.22008机械振动与冲击人体暴露于全身振动的评价第2部分:建筑物内的振动(1Hz80 Hz)(ISO 2631-2:2003,IDT)
ISO8041人体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Humanresponsetovibration一Measuringinstrumentation)
注:GB/T23716—2009人体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IS08041:2005,IDT)3术语和定义
ISO20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GB/T28784.52022/ISO20283-5:20163.1通用
船员crew
负责保持船舶安全航行的所有必需功能持续运作的船上人员。3.1.2
员passenger
船上除船员(3.1.1)以外的人员。注:乘员也包括科考船上的科研人员、临时工作人员、摄制人员以及其他类似人员。3.1.3
自由航行freeroute
船舶保持稳定航速,操舵角不超过土2°。3.2船员区和乘员区
船员居住区
Kcrewaccommodationspace
供船员(3.1.1)生活、休闲和保障的区域,包括起居室、卧室、医务室、餐厅和娱乐室等舱室。注:娱乐室包括休息室、吸烟室、影音室、健身房、图书室、活动室和游戏室等。3.2.2
办公室office
开展船舶业务的区域或房间,包括甲板办公室、船舶办公室、会议室等。3.2.3
工作区workspace
主要由人工完成工作的区域,包括机修间、洗衣间、厨房和实验室等,不包括机器处所(3.2.4)。3.2.4
机器处所machineryspace
载有包括蒸汽机或内燃机、泵、空压机、锅炉、燃油装置、大型电机、加油装置、推进装置、制冷机、减摇装置、舵机、风机和空调机等机器的区域,以及通往这些区域的通道注:机器处所并不意味着长时间驻留,因此本文件对此不涉及。3.2.5
值班区duty station
船员(3.1.1)通常需要长时间(通常为4h)驻留以监控航行或机器的工作区(3.2.3)。注:主要的值班区为驾驶室和机舱集控室(ECR)。3.2.6
露天甲板休闲区open-deckrecreation space露天甲板上指定供船员(3.1.1)和乘员(3.1.2)娱乐休闲用的区域。3.2.7
客舱和公共区cabinandpublicspace主要供乘员(3.1.2)使用的区域,即乘员客舱、公共区。注:公共区包括餐厅、休息室、阅读室、游戏室、健身房和商店等。2
4测量仪器
4.1一般要求
GB/T 28784.5—2022/ISO 20283-5:2016依据本文件测量时,可以使用不同类型的测量和记录仪器,如数字、频谱或时域分析类仪器,仪器应满足ISO8041的要求。
允许使用满足ISO8041要求、频率指标超过80Hz且滤波特性满足ISO2631-2要求(其频率计权Wm见附录A)的仪器。
按照ISO8041的要求,仪器测量系统应至少每两年校准一次,并应记录最近一次的校准时间。如果需要根据本文件所述测量数据作进一步的数据分析,宜将该测量数据记录在能够永久保存的电子设备中。
4.2功能核查
在每个测量任务前后,都应通过对传感器施加机械激励来检查仪器的每个通道,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5测量部位
5.1测量位置
根据船舶类型,对船舶各类区域进行的分类、测量位置或与本条款的建议有任何差异,均应在测量前由相关方(如船厂和船东)共同商定。注:这些细节构成测量计划。
出于实际原因,建议选择合适的测量位置,以便能在测量阶段采集到足够多的样本数据。对于大的舱室,可能需要多布置一些测量位置。驾驶室、机舱集控室、餐厅和休息室通常是较大的舱室,应布置合理数量的测量位置。
为能更准确地表征船舶在适居性方面的振动特性,应在所有包含功能区的甲板上选择足够数量的测量位置。测量位置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对于表1中列出的每一类型功能区,应在预期有振动的船体剖面和区域进行测量。在船上巡a)
视或测量过程中,宜将振动较明显的地方添加到测量位置中。对于表1中列出的每一类型功能区,应至少测量一个位置。b
如果一层甲板上同一类型功能区中有多个房间或区域,则宜按表1中推荐的代表性房间样本率进行测量。
表1推荐的测量样本
功能区类型
船员居住舱室和办公室
工作区
露天甲板休闲区
船员区
推荐样本率
不低于同类区域数的30%
不低于同类区域数的20%
至少1个样本
GB/T28784.52022/ISO20283-5:2016表1推荐的测量样本(续)
功能区类型
乘员区
客舱和公共区
露天甲板休闲区
5.2测量位置和方向
推荐样本率
不低于同类区域数的10%
至少1个样本
振动传感器应尽量安装在工作区域。在工作区、驾驶室等处,传感器应放置在代表性的船员工作站位。在客舱内,传感器应放置在客舱中心或乘员长时间驻留的位置。振动传感器应正确定位并安装在地板表面,以充分拾取人体感受到的地板振动。通常,测量应至少距离舱壁1m。如果地板覆盖非刚性或弹性材料,则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安装传感器,以确保地板覆盖物表面的压力分布不会发生变化。可使用合适的三脚台座安装传感器。在测量报告中应清楚说明传感器安装在刚性和柔性材料上的详细情况。传感器方向应根据船舶的三个平动轴来确定:纵向、横向和垂向。6测量条件
在交船试验或性能试验时,应首先获取船舶振动测量数据。为了能得到一致、准确的测量数据,应满足以下测量条件:
a)船舶为直线自由航行;
b)在合同规定的正常航行工况下保持恒定的推进功率:c)在测量过程中,推进器转速设定为恒定值;d)3级或3级以下海况:
e)螺旋桨全部浸没于水中;
f)水深不小于船舶吃水的5倍;
g)所有系统(暖气、通风和空调系统HVAC、辅机、减摇装置等)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当船舶使用DP(动力定位)系统作为正常作业工况(如管道铺设、海上作业)时,应在船员居住区、办公区、工作区、驾驶室和机舱集控室进行DP工况下的附加振动测量,以确保振动不超过表2中的评价值。
在测量中应用的推进功率取决于船舶的DP能力和相关部件的设计,在不考虑亢余配置(如侧推器、推进器)的情况下,能够实现此DP功能的功率定义为100%工况。测量时,所有参与DP操作的推进器或推进器组宜同时以各自所负功率的40%左右运行。当100%工况不明确时,所有推进器或推进器组宜同时以其最大功率的40%运行。强烈建议相关方(如船厂与船东)就DP测量达成协议,并宜考虑实际的DP操作及试航时的环境条件和限制条件。
与上述测量条件的任何偏差应由相关方共同商定,并应在测量报告中予以注明。7测量规程
每一层甲板应至少选择两个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三个方向(见5.2)的振动测量,包含水平方向(横GB/T28784.5—2022/ISO20283-5:2016向和纵向)的平面振动,测量结果宜单独评价。而同一甲板的其他位置,应只测量垂向振动。所有方向的测量均应采用IS02631-2规定的频率计权(Wm)。注:附录A给出了频率计权(Wm)的1/3倍频程数值及其曲线图,且ISO8041给出了窄带分析的频率计权(Wm))。振动评价的频率范围为1Hz~80
2Hz,建议测量时间不少于2min。Hz,测量时间应不少于1min。
如果认为主要频率分量小于
每个测量结果均应为ISO2631-1规定的通频计权均方根值。适居性评价时应采用所有方向上得到的最大测量值。
8评价
8.1可接受振动的评价值
)Hz通频计权速度(mm/s)和加速度(mm/s2)均方根值,表2给出了振动评价值。根据1Hz~80
注1通频计权速度均方根值(vw)和加速度均方根值(aw)由公式(1)相关:1
表2中规定的评价值视为最大允许值。注2:对于船员区,同样的振动评价值也适用于DP工况,见第6章。表2可接受振动的评价值
功能区类型
船员区
船员居住区
工作区
办公室
驾驶室和机舱集控室
露天甲板休闲区
乘员区
客舱和公共区
露天甲板休闲区
8.2超过振动评价值情况
表3规定了有限数量的测量位置,其振动测量值可超过评价值的情况。........
评价值
125mm/s2
mm/ s?
GB/T 28784.5—2022/ISO 20283-5:2016表3适用于一层甲板上同一类型功能区内有大量测量位置。如果同一类型功能区仅测量5个~9个位置,则最多只准许有一个位置的测量值超过评价值0.5mm/s;如果单层甲板上测量位置少于5个,则不准许超过评价值。在任何情况下,驾驶室和机舱集控室的振动测量值均不准许超过评价值。表3超过振动评价值情况
一层甲板上有10个或以上测量位置的功能区类型
船员居住区
工作区
办公室
露天甲板休闲区
客舱和公共区
露天甲板休闲区
8.3拍振
船员区
乘员区
振动超标测点的
最大比例
最大允许超标值
36mm/s2
36mm/s2
拍振是由两个频率有微小差异的简谐振动产生干涉而引起的。其振动幅值呈周期性变化,变化的频率是两个振动频率之差。拍振易于识别。拍振一经发现,宜报告发生情况及至少一个明显发生位置。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和数据:对本文件的引用;
测试地点和日期;
测试单位和人员;
船舶主要特征参数:
测试过程中实际船舶状态和环境条件,包括拍振等;e)
传感器的位置和方向;
9)记录测试仪器、最后的校准日期和功能核查说明;h)测量结果。
测试报告的示例见附录B。
本文件采用的频率计权是由ISO
所示。
频率带宽号*
附录A
(资料性)
频率计权(Wm)
-2022/ISO
2631-2定义的复合频率计权(Wm),20283-5:2016
由表A.1给出,如图A.1
频率范围为1Hz~80Hz的1/3倍频程的频率计权(Wm)(使用准确的中心频率计算,
包括带限)
中心频率
标称的
准确的
加速度输入量
计权因子
速度输入量
计权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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