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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54-202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5154-2022

中文名称:镁及镁合金板、带材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Magnesium and magnesium alloys sheets and strip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3-09

实施日期:2022-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848790

相关标签: 镁合金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77.120.20镁和镁合金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1轻金属及其合金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5154-2010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华乐、马宝平、解海涛、谭劲峰、赵万花、刘涛、高新宇、杜亮、范玉仙、肖瑞雪、孙永辉、肖阳、张瑷月、刘志鹏、王家毅、林光磊、孙芯芯、任建军、曾超辉、唐国平

起草单位: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郑州轻研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捷豹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工程学院、山东银光钰源轻金属精密成型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提出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镁及镁合金板、带材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镁及镁合金板材(以下简称板材)、带材(以下简称带材)。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 77. 120. 20
CCS H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154—2022
代替GB/T
5154—2010
镁及镁合金板、带材
Magnesium and magnesium alloys sheets and strips2022-03-09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10-01实施
GB/T5154—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5154一2010《镁及镁合金板、带材》。与GB/T55154一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3章);b)
删除了Mg99.00牌号、状态、规格,增加了Mg9995、AZ61A、ZK61M、LZ91N、LA93M、LA93Z共6个牌号、状态、规格(见4.1,2010年版的3.1.1);更改了AZ31B牌号H24、O状态的规格范围(见4.1,2010年版的3.1.1);d)
增加了LZ91N、LA93M、LA93Z镁合金化学成分规定(见5.1);更改了板、带材锯切、剪切宽度和长度允许偏差的规定(见5.2.1,2010年版的3.3.1);更改了板材不平度的规定,加严了部分普通级的精度要求(见5.2.2,2010年版的3.3.2):增加了ZK61M、LZ91N、LA93M、LA93Z共4个牌号板材的力学性能(见5.3);h)
更改了外观质量规定(见5.4,2010年版的3.5);j)
更改了化学成分分析及仲裁的规定(见6.1,2010年版的4.1);更改了尺寸偏差测量方法的部分规定(见6.2,2010年版的4.2);更改了板材的室温拉伸试验方法(见6.3.1,2010年版的4.3.1);更改了检验规则中力学性能取样的部分规定(见7.4,2010年版的5.4);更改了产品标志、包装箱标志(见8.1,2010年版的6.1);更改了包装条款中的包装方式及要求(见8.2,2010年版的6.2);更改了附录A中部分牌号及状态(见附录A,2010年版的附录A)。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郑州轻研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捷豹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工程学院、山东银光钰源轻金属精密成型有限公司、福建坤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华乐、马宝平、解海涛、谭劲峰、赵万花、刘涛、高新宇、杜亮、范玉仙、肖瑞雪、孙永辉、肖阳、张瑷月、刘志鹏、王家毅、林光磊、孙芯芯、任建军、曾超辉、唐国平。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本文件于1985年首次发布,2003年第一次修订,2010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I
1范围
镁及镁合金板、带材
GB/T5154—2022
本文件规定了镁及镁合金板、带材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镁及镁合金板材(以下简称板材)、带材(以下简称带材)。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499
GB/T5153
原生镁锭
变形镁及镁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金属材料室温压缩试验方法
GB/T13748
铝及铝合金术语第1部分:产品及加工处理工艺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所有部分)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26492.3
IS020258
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加工产品缺陷第3部分:板、带缺陷镁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镁锂合金锂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Magnesiumlithium
loysDetermination of lithium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optical emission spectrometric method)3术语和定义
GB/T8005.1、GB/T26492.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分类
4.1产品分类
产品的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GB/T
5154—2022
Mg9995
LZ91N、LA93M、LA93Z
板、带材的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表1
状态”
H112、F
H18、0
H112、F
H112、F
H18、0
H24、0
H112、F
H112、T5
H112、0
旧牌号及状态对照表见附录A。
,b新、
4.2产品标记
2.00~5.00
0.80~10.00
>8.00~70.00
0. 40~2.00
>2.00~10. 0
>8.00~70.00
>0.40 ~2. 00
>2.00~8.00
>8.00~32.00
>32.00~70.00
6.30~50.00
>1.00~8.00
>8.00~70.00
>8.00~70.00
>0.80~10.00
>8.00~32.00
>32.00~70.00
>0.50~6.00
>8.00~32.00
>32.00~70.00
0.40~20.00
>20.00~70.00
尺寸规格
≤600
400~1200
400~1200
≤1000
400~1200
400~1200
≤600
≤1000
400~1200
400~1200
400~1200
≤600
400~1200
4001200
≤1000
400~1200
4001200
400~1200
60~400
400~1200
4001200
400~1200
400~1200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牌号、状态、规格的顺序表示。单位为毫米
≤1000
10003500
10003500
≤2000
10003500
10002000
≤2000
≤2000
10003500
10002000
1000~2000
≤2000
1000~2000
1000~-2000
≤2000
10003500
10003500
1000~2000
≤1200
1000~3500
≤2000
10003500
≤2000
示例1:AZ41M牌号、H112状态、厚度为30mm、宽度为1000mm、长度为1500mm的板材,标记为:板材GB/T
5154—2022
H112-30×1000×1500
示例2:AZ31B牌号、O状态、厚度为0.50mm、宽度为250mm的带材,标记为:GB/T
5154—2022AZ31B
0-0.50×250
5要求
5.1化学成分
5154—2022
牌号LZ91N、LA93M、LA93Z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要求,其他牌号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499、GB/T5153
的规定。
表2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尺寸偏差
产品厚度、宽度和长度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当需方要求单向偏差时,应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其允许偏差值为表中数值的2倍。表3板、带材的厚度、宽度和长度的尺寸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0.40~0.80
>0.80~1.00
>1.00~1.20
>1.2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00~8.00
>8.00~10.00
>10.00~12.00
>12.00~20.00
>20.00~26.00
>26.00~40.00
>40.00~60.00
>60.00~70.00
≤1000
>1000~1200
厚度充许偏差
≤800
>800~1000
宽度、长度尺寸范围
>1000~1200
宽度、长度允许偏差
>1200~2000
板材厚度
0.40~3.00
>3.00~12.50
>12.50~70.00
0.40~8.00
>8.00~12.50
>12.50~20.00
>20.00~70.00
6.30~10.00
>10.00~12.50
>12.50~25.00
>25.00~50.00
8.00~12.50
>12.50~20.00
>20.00~32.00
>32.00~70.00
0.40~0.80
>0.80~3.00
>3.00~5.00
>5.00~10.00
0.40~3.00
>3.00~10.00
8.00~12.50
>12.50~20.00
>20.00~32.00
>32.00~70.00
8.00~12.50
>12.50~20.00
>20.00~32.00
>32.00~70.00
8.00~12.50
>12.50~20.00
>20.00~32.00
>32.00~70.00wwW.bzxz.Net
板材的室温力学性能(续)
抗拉强度(Rm)
规定非比例延伸
强度(Rpo2)
规定塑性压缩
强度(Rpeo.2)
不小于
5154—2022
断后伸长率
5154—2022
外观质量
板材厚度
0.40~3.00
表5板材的室温力学性能(续)
抗拉强度(Rm)
>3.00~12.50
>12.50~20.00
2.00~12.50
>12.50~70.00
0.40~3.00
>3.00~12.50
>12.50~20.00
2.00~12.50
>12.50~32.00
>32.00~70.00
0.40~3.00
>3.00~12.50
>12.50~20.00
2.00~12.50
>12.50~32.00
>32.00~70.00
规定非比例延伸
强度(R.2)
规定塑性压缩
强度(Rpo.)
不小于
断后伸长率
5.4.1表面应清洁。不应有腐蚀、裂边、表面裂纹、分层、起皮、压折及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表面可存在不超出板材厚度允许偏差的擦伤、划伤、凹痕、印痕和修理痕迹等缺陷。5.4.2
6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
6.1.1除LZ91N、LA93M、LA93Z外其他合金板、带材的化学成分分析及仲裁按GB/T13748分)规定的方法进行。
(所有部
6.1.2LZ91N、LA93M、LA93Z合金板、带材的除Li元素外的化学成分分析及仲裁按GB/T13748有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Li元素的化学成分分析及仲裁按IS020258规定的方法进行。6.1.3板、带材的化学成分取样应符合GB/T17432的规定。
6.1.4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8170GB/T3499、GB/T
5153及表2中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所
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6.2尺寸偏差
GB/T5154—2022
6.2.1厚度用精度为0.01mm的千分尺或相同精度的测量工具进行测量,板材应在长边距板角不小于115mm.距板材边缘不小于20mm的范围内进行测量;带材应在端头中部测量其厚度,6.2.2长度及宽度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或相同精度的测量工具测量。6.2.3测量不平度时应将板材自由放在平台上,测量板与平台的间隙,一张板片有几个波浪存在时,应测量其中最大的一个波浪高度。边缘波浪可用塞尺等测量工具进行测量。6.2.4尺寸测量值不应修约。
6.3力学性能
6.3.1板材的室温拉伸试验按GB/T16865规定的方法进行。6.3.2板材的室温压缩试验按GB/T7314规定的方法进行。6.4外观质量
在自然散射光下,目视或使用测量工具检查外观质量。7检验规则
检查和验收
7.1.1板、带材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7.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或外形尺寸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要求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应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取样或协商确定。7.2组批
板、带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和规格组成,批重不限。7.3检验项目
产品的检验项目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见表6。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的试制定型鉴定;b)产品的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连续二年未进行型式检验时;
需方要求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GB/T
5154—2022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尺寸偏差
力学性能
外观质量
表6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
注:“/”表示为必检项目;“一”表示为该项目不做要求。7.4取样
产品取样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取样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尺寸偏差
力学性能
外观质量
取样规定
按GB/T17432的规定进行
逐件检验
板材厚度≤2.0mm时,按批取样,每批取样数量不少于2个;板材厚度为>2.0mm~12.50mm时,每张取横向拉伸试样1个:
板材厚度>12.5mm~14.50mm时,每张取中心层纵、横向拉伸试样(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圆形试样平行部分的直径取10.00mm)各1个:
板材厚度>14.50mm~20.00mm时,每张取中心层纵、横向拉伸试样(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圆形试样平行部分的直径取12.50mm)各1个
板材厚度>20.00mm~70.00mm时,每张取纵、横向拉伸试样(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圆形试样平行部分的直径取12.50mm)各1个,纵、横向压缩试样各1个:拉伸试样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6865的规定6)
逐件检查
7.5检验结果的判定
要求的
章条号
型式检验项目
试验方法
的章条号
化学成分不合格时,能区分熔次的判该熔次产品不合格。不能区分熔次的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5.2产品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件不合格。7.5.3力学性能有不合格项时,应从该不合格试样所在张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板材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板材不合格。7.5.4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件不合格。8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8.1标志
8.1.1产品标志
检验合格的板、带材上应有标志,其上应注明:a)牌号:
状态;
规格;
批号(板号)。
包装箱标志
每个包装箱的两端应有标志,其上应注明:a)
供方名称;
牌号;
状态;
规格;
批号和净重;
本文件编号。
8.2包装
GB/T5154—2022
板材用木箱包装,包装箱应干燥;箱内板垛上下各垫两层浸油纸;整个板垛应用塑料布或防潮纸包裹,不应使板材裸露
带材的包装依照GB/T32792
每箱中应有装箱单,其上注明:8.2.3
供方名称;
牌号;
状态;
规格和批号;
数量和净重:
本文件编号;
包装日期。
运输和贮存
的规定执行。
产品的运输物应清洁、干燥、无污染物;在运输时应进行雨雪防护,保证包装箱不被浸蚀;不应与化学活性物质、潮湿性材料及易燃物品同装一车运输;在搬运时应采取合适的装卸方式防止将包装箱(物)损坏。
8.3.2需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保管在:清洁、干燥、无腐蚀性气氛,无雨雪侵入,无化学活性物质、潮湿性材料及易燃物品的库房内。应在10日内检查产品有无腐蚀现象并组织验收。对长期存放的板材应定期进行防腐处理。
8.4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应注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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