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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239-202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7239-2022

中文名称:鲜、冻兔肉及副产品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Fresh and frozen rabbit meat and by-produc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4-15

实施日期:2022-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914064

相关标签: 副产品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10肉和肉制品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2肉类加工制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7239-2008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琳、高胜普、尤华、赵丽青、刘美玲、逄淑梅、薛秀海、王树峰、庄桂玉、张雁洁、薛在军、孙即民、刘军伟

起草单位:山东省肉类协会、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青岛海关技术中心、青岛康大食品有限公司、南德商品检测(青岛)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山东海达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16)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鲜、冻兔肉及副产品的产品种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兔经屠宰、分割后获得的鲜、冻兔肉及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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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7. 120. 10
cCs X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239—2022
代替GB/T
17239—2008
鲜、冻兔肉及副产品
Fresh and frozen rabbit meat and by-products2022-04-15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11-01实施
17239—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7239—2008《鲜、冻兔肉》,与GB/T17239—2008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8年版第3章);一增加了产品种类(见第4章);一一更改了技术要求(见第5章,2008年版第4章);一一更改了试验方法(见第6章,2008年版第5章);一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2008年版第6章);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一更改了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见第8章,2008年版第7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16)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肉类协会、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青岛海关技术中心、青岛康大食品有限公司、南德商品检测(青岛)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山东海达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琳、高胜普、尤华、赵丽青、刘美玲、逢淑梅、薛秀海、王树峰、庄桂玉、张雁洁、薛在军、孙即民、刘军伟。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98年首次发布为GB/T17239一1998;2008年第一次修订;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1范围
鲜、冻兔肉及副产品
GB/T17239—2022
本文件规定了鲜、冻兔肉及副产品的产品种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兔经屠宰、分割后获得的鲜、冻兔肉及副产品。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畜禽屠宰术语
畜禽产品包装与标识
JJF1070
术语和定义
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2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wholerabbit,withoutoffal
兔白条
经剥皮、摘除内脏、去爪、去头(或不去头),修整后的躯体。3.2
兔副产品
品rabbitby-products
可食用的兔头、内脏(心、肝、胃、肾)等产品。4产品种类
4.1带骨兔肉包括兔白条、兔前腿、兔后腿、兔排、兔骨架等,4.2去骨兔肉包括整张兔肉、腰内肌肉、普通去骨兔肉、兔腰背肉、兔肉切块、兔腩等。4.3兔副产品包括兔头、兔心、兔肝、兔胃、兔肾、免墨丸等。注:主要鲜、冻兔肉及副产品示意图见附录A。技术要求
5.1原料
活兔应健康良好,并附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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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分割方法及要求
5.2.1分割方法应符合NY/T
3470的规定。
5.2.2应去除伤斑、血瘀、浮毛和肉眼可见的其他杂质。5.3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鲜、冻兔肉及副产品感官指标项目
组织状态
5.4产品规格
鲜兔肉及副产品
肌肉呈固有的颜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副产品应具固有的色泽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部位很快恢复;免副产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
应具有产品的气味,无异味
冻兔肉及副产品(解冻后)
肌肉呈固有的颜色;脂肪呈乳白色或浅黄色;副产品应具固有的色泽
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免副产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
应具有产品的气味,无异味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兔肉及副产品规格参见附录B。
5.5净含量
以产品标签或外包装标注为准,短缺量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试验方法
组织状态、色泽、气味
将样品置于自然光或相当于自然光的感官评定室,用触觉鉴别组织状态、视觉鉴别色泽,嗅觉鉴别气味。
6.2杂质
用视觉鉴别,与鉴别组织状态、色泽、气味同时进行。注:冻兔肉应解冻后检验。
6.3净含量
按照JJF1070规定进行测定。
检验规则
7.1检验
7.1.1出厂检验
每批出厂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1. 1.1
检验项目包括标识、包装、感官、净含量(定量包装商品)。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5.3、5.5中规定的项目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产品投产时;
更换设备或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24
组批、抽样
7.2.1组批
同日生产、同一产品种类的产品为一组批。7.2.2抽样
7.2.2.1抽样数量:从同批产品中按表2随机抽取样本。表2抽样规则
批量范围/件(箱)
101~250
251~ 500
501~1000
1001~2500
样本数量/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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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2检验样品数量:按表2的要求抽取每一检验批样本数,每件(箱)抽取样品量不少于50g,总量应不少于1kg。
7.3判定
检验项目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判为合格品。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以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合格,则判为合格品;如复验结果中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则判该批次为不合格品。8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8.1标签、标志
8.1.1应符合NY/T
3383的规定。
8.1.2运输包装的标志应符合GB/T191、GB/T63888.2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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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箱内肉块应排列整齐,每箱内肉块大小应均匀,定量包装内允许有一小块补加肉,8.2.3外包装应完整、牢固、底部应封牢、箱外打包带捆扎牢固。8.3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场所,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的物品同处贮存。8.3.2鲜兔肉及副产品应在0℃~4℃的环境中贮存。8.3.3冻兔肉及副产品应在一18℃以下的环境中贮存,且冷藏库温度24h内升降幅度不应超过1℃8.4运输
鲜兔肉及副产品装运前应进行降温,在常温条件下运输时间不应超过2h,运输过程中,箱内温8.4.1
度应保持在0℃~4℃,产品中心温度应控制在4℃以下。8.4.2冻兔肉及副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箱内温度应保持在一15℃以下。4
附录A
(资料性)
鲜、冻兔肉及副产品分割示意表表A.1列出了鲜、冻兔肉及副产品名称、产品描述及产品图例。表A.1
部分鲜、冻兔肉及副产品分割示意表序号
带骨兔肉
免白条
兔前腿
免后腿
兔骨架
产品描述
经剥皮、摘除内脏、去爪、去头(或不去头),修整后的躺体
从兔白条腋下沿着肩脚骨内侧缘下刀切割下的前肢部分
沿髋骨上端垂直脊柱整体割下,再沿脊柱中线切割到耻骨联合中线,分成左右两半,并修整后获得的后肢部分
去头兔白条经去除前后腿、背最长肌和胸部肌肉后的剩余部分
去除兔排产品上的肉和脂肪获得,由胸椎、颈椎和脊柱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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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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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内肌肉
(免腰背条;
里脊)
去骨兔肉
(去除前后腿,
沿肋骨外缘剔
下肋骨和脊柱
骨的肌肉,包
括整张兔肉、
腰内肌肉、普
通去骨兔肉、
兔腰背肉、兔
肉切块和兔腩)
普通去骨
部分鲜、冻兔肉及副产品分割示意表(续)产品描述
去除前后腿,沿肋骨外缘剔下肋骨和脊柱骨的肌肉
沿耻骨前下方顺着腰椎紧贴横突取下的完整里脊肉
去除腰内肌肉的整张兔肉
去除脖肉和腹肉获得的肌肉
将免腰背肉沿脊骨中线分割后,切成块状的兔肉
免腹部及靠近免肋处的松软肌肉,为免子两侧腹部的长片状肉
产品图例
兔副产品
表A.1部分鲜、冻兔肉及副产品分割示意表(续)产品描述
沿免寰椎(耳根部第一颈椎)处割下,去皮兔头
兔睾丸
和耳后获得的完整头部。带舌的头部,由头骨、舌和连接嘴的肌肉组成
兔屠宰加工后的心脏。从体腔内摘除,去除连接心脏的脂肪,心包和主动脉兔屠宰加工后的肝脏。从体腔内摘除,切除胆囊
兔屠宰加工后的胃。从躺体体腔内摘除,去除内容物、脂肪和其他粘连组织兔屠宰加工后的肾脏。从体腔内摘除,去除覆盖的包膜
从体腔内摘除的雄性生殖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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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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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兔肉及副产品规格参见表B.1。附bZxz.net
(资料性)
兔肉及副产品规格
XL(特大)
兔前腿
兔后腿
>325 g
L(大)
部分兔肉及副产品规格
规格/g
M(中)
>130 g
276 g~325 g
1g~1500 g
70 g~120 g
70g~130g
226 g~275 g
s(小)
600g~1000g
175g~225g
xS(特小)
<175 g
参考文献
[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GB/T
第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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