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205-202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2205-2022
中文名称:黑蒜质量通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eneral principle of black garlic qualit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12-30
实施日期:2023-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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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260069
相关标签:
质量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67.040食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11粮食加工与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24.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乔旭光、李宁阳、卢晓明、郑振佳、王晋、郭新光、张黎明、陈春雷、曹梦辉、李双雷、孔大永、吴荣聪、邱志常、孟祥岭、马龙传、姜雪、张延杰、李建军、高鹏
起草单位:山东农业大学、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黎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天鸿果蔬股份有限公司、金乡县宏万年食品有限公司、济宁市天合食品有限公司、育生(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康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乡县大蒜科技研究中心等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4)
提出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4)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黑蒜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黑蒜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标准内容
ICS67.040
CCS X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2205—2022
黑蒜质量通则
Generalprincipleofblackgarlicqualits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7-01实施
GB/T42205—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质量相关技术要求,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文件。
本文件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4)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农业大学、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黎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天鸿果蔬股份有限公司、金乡县宏方年食品有限公司、济宁市天合食品有限公司、育生(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康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乡县大蒜科技研究中心、中山市食品学会、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乔旭光、李宁阳、卢晓明、郑振佳、王晋、郭新光、张黎明、陈春雷、曹梦辉、李双雷、孔大永、吴荣聪、邱志常、孟祥岭、马龙传、姜雪、张延杰、李建军、高鹏。I
1范围
黑蒜质量通则
GB/T42205—2022
本文件规定了黑蒜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黑蒜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12456
NY/T1791
3术语和定义
大蒜等级规格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blackgarlic
鲜蒜经预处理、高温熟化、干燥等工序精制而成的黑色产品。产品分类
黑蒜按产品形态分为两类
黑蒜头:独头黑蒜、多瓣黑蒜。黑蒜米:独头黑蒜米、多瓣黑蒜米。5技术要求
原材料要求
原材料应符合NY/T1791的要求。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GB/T42205—2022
滋味、气味
理化指标
感官要求
黑蒜头
蒜头完整,无分裂、无发霉,不粘手蒜皮呈灰褐色或白色,蒜瓣色泽呈均匀一致的黑色黑蒜米
蒜瓣完整、无发霉,不粘手
蒜瓣色泽呈均匀一致黑色
具有本品固有的甜酸味道,无大蒜特殊刺激性辛辣味及其他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应符合表2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水分/%
氨基酸态氨/%
还原糖/%
总酸/%
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独头黑蒜(蒜米)
多瓣黑蒜(蒜米)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用不锈钢刀将样品横切,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6.2
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bZxz.net
氨基酸态氮
按GB5009.235规定的方法测定。还原糖
按GB5009.7规定的方法测定,
按GB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
检验规则
7.1批次
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其相应的规则确定产品的批次。7.2
2抽样量
从每批产品中按质量的万分之一的比例随机抽取样品7.3
出厂检验
GB/T42205—2022
产品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文件规定的方法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3.2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7.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均应进行型式检验:a)
产品定型投产时;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原料发生变化时;
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差异较大时:国家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7.5.2
检验项目如出现不合格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1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符合本文件。3包装、运输、购存
8.1.1包装应符合GB/T191规定。8.1.2
包装可采用定量包装或称量(称重)销售包装两种形式。8.2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应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等污染性货物混运。8.2.2
运输中应防止挤压、碰撞、日晒、雨淋、冻结。8.3购存
8.3.1产品应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室内,不应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3.2
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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