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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000.205-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7000.205-2023

中文名称:灯具 第2-5部分:特殊要求 投光灯具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Luminaires—Part 2-5:Particular requirements—Floodlights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6-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灯具 特殊要求 投光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29.140电灯及有关装置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气照明>>K72一般灯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7000.7-2005

采标情况:IEC 60598-2-5:201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倪济宇、黄建明、陈玉嫦、杨加碧、肖秋霞、宋卫荣、殷金兴、马晔、施晓红

起草单位: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晨辉光宝科技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天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清城品盛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4)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投光灯具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投光灯具。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29.140
cCS K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7000.205—2023
代替GB7000.7—2005
第2-5部分:特殊要求
投光灯具
LuminairesPart 2-5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Floodlights(IEC60598-2-5:2015,M0D)
2023-12-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6-0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灯具分类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接地规定
接线端子
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防触电保护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防尘和防水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5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需要重新试验的更严酷或关键要求的修改条款清单附录A(资料性)
图1计算正方形边缘上的颗粒数
GB/T7000.205—2023
GB/T 7000.205—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7000的第2-5部分。GB(/T)700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7000.1一2023);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GB/T7000.201一2023);灯具
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人式灯具(GB/T7000.202一2023);第2-3部分:特殊要求
一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GB7000.203—2013);可移式通用灯具(GB/T7000.204—2023);第2-5部分:特殊要求
投光灯具(GB/T7000.205—2023);灯具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GB7000.6一2008);手提灯(GB/T7000.208—2023);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GB/T7000.19一2005);灯具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GB7000.4一2007);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GB/T7000.211—2023);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GB/T7000.212—2023);第2-13部分:特殊要求
地面嵌人式灯具(GB/T7000.213—2023);第2-14部分:特殊要求
(GB7000.214—2015);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GB/T7000.217—2023);
第2-18部分:特殊要求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第2-21部分:特殊要求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第2-23部分:特殊要求
2023);
使用冷阴极管形放电灯(霓虹灯)和类似设备的灯具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GB/T7000.218—2023);灯串(GB/T7000.220—2023);灯带(GB/T7000.221—2023);应急照明灯具(GB/T7000.222—2023);特低电压(ELV)光源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GB/T7000.223-灯具第2-24部分:特殊要求限制表面温度灯具(GB/T7000.224—2023);灯具第2-25部分:特殊要求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GB7000.225一2008)。本文件代替GB7000.7一2005《投光灯具安全要求》,与GB7000.7一200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5年版的第1章):a
更改了安装说明书应包括的内容,规定应有灯具最大安装高度的信息(见第5章,2005年版的b)
第5章);
更改了对成形玻璃罩和高强度玻璃罩的要求(见6.8,2005年版的6.8);c)
d)更改了玻璃表面温度的要求(见第12章,2005年版的第12章)。本文件修改采用IEC60598-2-5:2015《灯具第2-5部分:特殊要求投光灯具》。本文件与IEC60598-2-5:2015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更改了第1章范围,以符合我国标准编写要求;Ⅲ
GB/T7000.205—2023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7000.1替换了IEC60598-1,以便于系列标准的应用,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晨辉光宝科技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天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清城品盛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倪济宇、黄建明、陈玉嫦、杨加碧、肖秋霞、宋卫荣、殷金兴、马晔、施晓红。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97年首次发布为GB7000.7一1997,2005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标准编号调整为GB/T7000.205—2023。IV
GB(/T)7000《灯具》拟由以下部分构成。GB/T7000.205—2023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
一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目的在于规定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固定式通用灯具的要求。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人式灯具。目的在于规定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嵌入式灯具的要求。
一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的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道路、街路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的灯具的要求,以及隧道照明和在正常地面以上总高度最低为2.5m的柱式合成灯具的要求。第2-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目的在于规定除手提灯以外,用于室内和/或室外(例如庭院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可移式通用灯具的要求。第2-5部分:特殊要求投光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投光灯具的要求。
一第2-8部分:特殊要求手提灯。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电光源的手提灯和类似的可移式灯具的要求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儿童用可移式灯具。目的在于规定儿童用可移式灯具的安全要求其使用的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或单端荧光灯。一第2-11部分:特殊要求水族箱灯具。目的在于规定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使用电光源的家用水族箱灯具的特殊要求。第2-12部分:特殊要求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250V50/60Hz的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的要求。第2-13部分:特殊要求地面嵌入式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地面嵌入式灯具的要求。
第2-14部分:特殊要求使用冷阴极管形放电灯(霓虹灯)和类似设备的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在大于1000V但不超过10000V的空载额定输出电压下工作、使用冷阴极管形放电灯和类似设备的灯具的要求。第2-17部分:特殊要求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在室外和室内使用的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用灯具(包括聚光和泛光投射)的要求。第2-18部分:特殊要求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目的在于规定在水中使用或与水接触的固定式灯具的安全要求。
一第2-20部分:特殊要求灯串。目的在于规定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用于室内或室外的,装有串联、并联或串/并联组合连接光源的灯串的安全要求一第2-21部分:特殊要求灯带。目的在于规定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用于室内或室外的、装有不可替换的串联或并联以及串并联光源组合的灯带(密封灯串)的安全要求。一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目的在于规定应急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使用电光源的应急照明灯具的要求
GB/T 7000.205—2023
第2-23部分:特殊要求特低电压(ELV)光源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目的在于规定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在普通室内使用的特低电压(ELV)光源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的要求一第2-24部分:特殊要求限制表面温度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的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用在因热效应、材料燃烧或劣化的风险而需要限制灯具外表面温度的场所的灯具要求。
一第2-25部分:特殊要求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以钨丝灯、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在诊所内进行内科治疗、检查以及在医院和康复大楼内进行医疗护理用的灯具的安全要求。本文件在引用GB/T7000.1的任一条款时规定了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和各项试验的试验顺序,并规定了必要的补充要求
1范围
GB/T7000.205—2023
灯具第2-5部分:特殊要求手
投光灯具
本文件规定了投光灯具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投光灯具。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7000.1一2023,IEC60598-1:2020,MOD)IEC60068-2-75环境试验第2-75部分:试验试验Eh:锤击试验(EnvironmentaltestingPart2-75:TestsTestEh:Hammertests)注:GB/T2423.55—2023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h:锤击试验(IEC60068-2-75:2014,IDT)IEC62262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代码)[Degreesof protectionprovidedby enclosure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against external mechanical impacts (IK code)注:GB/T20138—2023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代码)(IEC62262:2021,IDT)3术语和定义
第1部分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投光照明floodlighting
为了照度显著高于其周围环境,通常由投光器发出一个面或一个物体的照明。注:能用颜色来实现受照物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的照明差别。3.2
投光灯具floodlight
用作投光照明的灯具。
注:投光灯具既能单用于室外或用于室内,也能同时用于两者。4灯具分类
灯具应根据第1部分第2章的规定进行分类。应用第1部分第0章的规定。在第1部分各个相应章节内规定的试验应按照本文件列出的顺序进行。需要重新试验的更严酷或关键要求的条款清单见附录A。1)本文件中提及的“第1部分”指GB/T7000.11
GB/T 7000.205—2023
5标记
应用第1部分第3章的规定。此外,如果适用的话,在随灯具一起提供的说明书中应提供下列信息:
a)工作位置,如果不能任意放置b)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投光灯具的重量和外形尺寸;
投光灯具最大投影面积;
室内和/或室外使用的限制;
最大安装高度,如果≤5m,与选择的防止玻璃碎粒跌落的方法和固定装置的数量相关。6结构
应用第1部分第4章和以下6.1~6.8的规定6.1用于室外的投光灯具应至少为IPX3的防水等级。6.2所使用的灯座座架和灯支架,在投光灯具的整个寿命期内应经得起正常的使用。它们应能装人和固定尺寸公差在国家标准或IEC标准规定范围内的灯,并应将灯固定在灯具中控光装置的设计位置上。
6.3当规定了灯的可选尺寸或者光中心位置时,应明确调节方式,并能牢固地保持在所选定的位置上。6.4折射器、反射器或其他控光元件应具有适当标记或结构,使其在安装和替换时相对于光源只能保持在正确的位置上。
6.5将投光灯具装于其支架上的方式,应与投光灯具的重量相适宜。用于室外地面上方的投光灯具,其连接部份应能经受在投光灯具投影面上150km/h风速而没有过度的偏转。
无论在使用还是维修期间,承受投光灯具和内部附件重量的固定机构应提供适宜的方式,以防止振动造成的投光灯具任何部件的变位。安装高度达到或超过3m的投光灯具,其部件未用至少两个装置(例如:两个螺钉或两个强度足够的类似方式)固定的,应有附加保护,当一个固定装置失效时可避免这些部件坠落并危害人、动物和周围环境。进行下述试验的投光灯具旋转连接点,不在本段要求的范围内,合格性由目测检验,对用于室外地面上方的投光灯具还应由下述附加试验来检验。将正视时投光灯具的最大投影面水平放置,并且以制造商推荐的方法固定。对用于室外地面上方的投光灯具,用沙袋作为恒定均匀分布的负载,加在投光灯具上并保持10min,沙袋的重量要在投光灯具投影面积上产生2.4kN/m2。然后,投光灯具在垂直平面内绕连接点旋转180°重复上述试验
试验期间连接点不应损坏或移位,并在本条的两个试验后,不应有超过1°的永久变形。6.6当提供角度调节装置时,在完成角度调节后,应有定位锁紧措施。6.7用于室外的投光灯具应耐得住正常使用情况下可能产生的振动。6.8为了降低碎玻璃引起的伤害风险,满足下述与灯具预期安装高度相关的要求当灯具低于5m安装时,对玻璃罩没有附加的要求。当灯具高于5m安装时,玻璃罩应:a)由能碎成小块的玻璃制成;或b)由抗高冲击强度的玻璃制成;或c)采用一旦破裂能挡住玻璃碎片的保护方法(例如:网罩、薄膜覆盖层)。2
合格性检验:
对于a),依据6.8.1进行试验和检查;对于b),依据6.8.2进行试验和检查;对于c),进行目视检查。
灯具制造商应向实验室声称所使用的防护方法。6.8.1使用能碎成小块的玻璃的保护灯具和玻璃罩不需要在试验前进行预处理。GB/T7000.205—2023
对平板玻璃,将玻璃构件整个面积地支承起来,以保证玻璃碎裂时碎粒(片)不会散射开来,并防止碎粒(片)移动。从一条玻璃长边的中点朝玻璃中心30mm处,用中心冲头打碎玻璃。注1:中心冲头是带有一个尖端的钢制工具。对成型玻璃,玻璃构件应在所有的表面得到支承(试验方法的例子是可使用诸如沙子或土壤之类的材料)。用作支承表面的材料的厚度应大于30mm。为了避免碎粒(片)的任何移动,玻璃面应被一层黏性膜完全覆盖。用中心冲头在玻璃罩(从内表面或外表面)的中心冲击玻璃。碎裂的5min之内,在玻璃边界以内50mm边长的正方形中数碎粒(片)的数量,该正方形大致位于最粗大碎粒区域的中心。
合格性:如果在50mm边长的正方形内碎粒(片)数量大于40,则认为玻璃通过此试验。比玻璃全厚度小的玻璃碎粒(片)不计在内。如玻璃较小,尺寸不够50mm×50mm的区域时,应达到的碎粒(片)数按比例减少。碎粒(片)的所有尺寸都应小于50mm。在计算50mm的正方形内的碎粒(片)的总数时,应是正方形中间的碎粒(片)数加上那些边缘处的碎粒(片)数。对于正方形边缘处的碎粒(片),宜计人穿越两条相邻边的所有碎粒(片),忽略穿越另外两条边的所有碎粒(片)数(见图1)。可能的情况下,测量区域不应在距玻璃的边、孔或加工处30mm的范围内,也不宜在冲击点周围50mm的圆圈内。50mm
标引序号说明:
计人的颗粒(与选定的两条邻边AB/BC交叉);—不计人的颗粒(与选定的两条邻边AB/BC不交叉)。o
图1计算正方形边缘上的颗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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