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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337-202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4337-2022

中文名称:化学纤维 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Man-made fibre—Test method for tensile properties of staple fibr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4-15

实施日期:2022-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化学纤维 短纤维 拉伸 性能 试验 方法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纤维>>59.060.20人造纤维

中标分类号:纺织>>化学纤维>>W50化学纤维综合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4337-2008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玲玲、王丽莉、余燕玲、余庆峰、王少辉、赵建化、张文强、周燕、何蓉、李德利、吴霖、朱晓娜、李铭远、孙伟平、朱玉川、范宗芳、李彬、韩冰、张志红、张子昕、张玉柱、陈宏、潘道东、何肖、樊录斌、赵春财、俞洋、王兵、王开

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特种化纤厂、滁州兴邦聚合彩纤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化学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86)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描述了化学纤维短纤维的单根纤维拉伸性能的试验。 本文件适用于名义长度不小于20 mm的化学纤维短纤维。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 59.060.20
CCS W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337—2022
代替GB/T14337—2008
化学纤维
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Man-made fibreTest method for tensile properties of staple fibre2022-04-15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11-01实施
化学纤维
国家标准
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14337—202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www.spc.org.cn
服务热线:400-168-0010
2022年4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1-70086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GB/T14337—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4337—2008《化学纤维短纤维拉伸试验方法》,与GB/T14337—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a)
删除了“湿模量”术语和定义(见2008年版的3.1);更改了实验室用水的要求[见5.2.3,2008年版的5.3a)];c)
增加了散件实验室样品的最低取样量规定(见6.1);d)
更改了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调湿时间的规定(见6.2,2008年版的6.2);增加了部分纤维品种的单位线密度预张力规定(见6.3.1);增加了拉伸速度的规定“如供需双方同意,也可以采用其他拉伸速度”(见6.3.2);删除了名义长度小于15mm时对夹持长度的规定(见2008年版的6.3.3);更改了试验步骤,增加了纤维夹持时的要求,删除了脆性纤维的拉伸(见第7章,2008年版的第7章);
更改了断裂强度、钩接断裂强度、定伸长率强度、初始模量、模量的计算公式(见第8章,2008j)
年版的第8章);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增加了报告“采用的线密度测量方法”(见第9章);k)
删除了“单值”的定义和“方差”的计算(见2008年版的C.1和C.3)。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化学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6)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特种化纤广、滁州兴邦聚合彩纤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常州市华纺纺织仪器有限公司、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宜宾丝丽雅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威英化纤有限公司、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河南金丝路生态环境材料有限公司、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嘉通能源有限公司、赛得利(江苏)纤维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玲玲、王丽莉、余燕玲、余庆峰、王少辉、赵建化、张文强、周燕、何蓉、李德利、吴霖、朱晓娜、李铭远、孙伟平、朱玉川、范宗芳、李彬、韩冰、张志红、张子昕、张玉柱、陈宏、潘道东、何肖、樊录斌、赵春财、俞洋、王兵、王开。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1988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2008年第二次修订;一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范围
化学纤维
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本文件描述了化学纤维短纤维的单根纤维拉伸性能的试验。本文件适用于名义长度不小于20mm的化学纤维短纤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4337—202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146(所有部分)
纺织品
化学纤维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999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T14334化学纤维短纤维取样方法GB/T14335
3术语和定义
化学纤维短纤维线密度试验方法GB/T4146(所有部分)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原理
单根纤维在规定条件下,在等速伸长型拉伸仪上将纤维拉伸至断裂,从拉伸曲线或数据采集系统中得到试样的断裂强力、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定伸长强力、初始模量、模量等拉伸性能数据。5装置和材料
5.1等速伸长型单纤维拉伸仪(CRE)5.1.1拉伸仪应配备下列装置:
能指示或记录施加到试样上的张力和相应伸长值的装置;能做出拉伸曲线的装置或配有数据采集系统;b)
适当地在所需的名义隔距长度处夹持单根纤维的夹持器;c)
具有变换不同拉伸速度的装置;e)
具有用于精确校正仪器的装置。仪器应符合下述技术要求:
施加力的指示误差不超过1%;
伸长的指示误差不超过0.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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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持长度的误差不超过0.2mm;
仪器应保持等速伸长,在强力仪启动1S后,下夹持器速度与规定速度的差异不超过5%:夹持器应具有调节装置,使其在夹持纤维时给予纤维恰当的夹持力,以防止纤维滑移或轧伤;夹持器钳口与试样接触的表面可有一层衬面,使试样在夹持区域内的滑移或损伤降低到最小程度;
仲裁时应采用可调节的自动夹持器:预张力夹质量误差不超过名义值的10%。5.2其他试验工具和材料
5.2.1镊子、绒板、刷子、秒表等。5.2.2存水容器,用于在水中浸渍试样。5.2.3实验室用水符合GB/T6682的三级水,温度为(20土2)℃。5.2.4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
6试验通则
6.1取样
取样规定如下:
散件实验室样品按需取出,最低不得低于10g批量样品中实验室样品抽取按GB/T14334的规定。不要抽取在运输途中意外受潮、污染、擦伤或包装已经打开的包装件。6.2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调湿时间6.2.1预调湿
当样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需要预调湿:试样回潮率超过公定回潮率;
样品处于相对湿度高于实验室相对湿度上限的大气中;样品温度低于实验室温度5℃。
预调湿条件为在温度不超过50℃、相对湿度10%~25%条件下,至少放置30min。公定回潮率按GB/T9994规定
6.2.2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公定回潮率小于4.5%的短纤维,温度(20士2)℃,相对湿度(65士5)%。公定回潮率大于或等于4.5%的短纤维,温度(20士2)℃,相对湿度(65土3)%。6.2.3调湿时间
调湿时间按表1规定。短纤维如经过预调湿,调湿时间取上限,也可每隔30min称量,直至恒重为止。
公定回潮率或标准回潮(R。)
调湿时间(t)
试验条件
预张力
各种纤维的调湿时间表
0R。2
24.5测试钩接断裂强力以外的拉伸性能时,试样的预张力按公式(1)计算:F=P×T
式中:
预张力,单位为厘牛(cN);
P-—单位线密度预张力,单位为厘牛每分特(cN/dtex);T—试样的名义线密度,单位为分特(dtex)。测试钩接断裂强力时,试样的预张力为按公式(1)所计算结果的二倍。不同纤维品种的单位线密度预张力,按表2规定。表2单位线密度预张力
纤维品种
聚酯纤维、聚乳酸纤维、聚酰亚胺纤维、聚苯硫醚纤维锦纶、丙纶、维纶、腈纶、芳砜纶对位芳纶
间位芳纶
纤维素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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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位线密度预张力
cN/dtex
0.15±0.03
0.10±0.03
0.20±0.10
0.075±0.0375
千态:0.060±0.030
湿态:0.025±0.003
对于以上规定不适合的短纤维,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或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预张力的求取方法,见附录A。
湿态测试的预张力,通常是干态测试所用预张力的一半。6.3.2拉伸速度
按表3规定选择拉伸速度。如供需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采用其他拉伸速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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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断裂伸长率(e)
名义隔距长度
表3拉伸速度
拉伸速度/动夹持器每分钟移动的距离(以名义隔距长度的百分比表示)%
按表4规定选择名义隔距长度。如供需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采用其他名义隔距长度。表4名义隔距长度
纤维名义长度
采用10mm的隔距长度时,测量结果的精度会降低。6.3.4
试验根数
试验根数根据不同情况规定如下:a)
每个实验室样品测试50根纤维;拉伸试验名义隔距长度
除规定的试验根数,对确定为95%置信水平时,当置信区间半宽值[C(%)(算术平均值的百分率)超过允许值C*,则需按附录B规定增加试验根数。部分纤维的置信区间半宽值[C(%)的允许值C*,可参照表5表5
纤维种类
涤纶、锦纶
腈纶、丙纶
纤维素纤维
试验步骤
线密度测定
部分纤维的置信区间半宽值[C(%)]的允许值C*参照表置信区间半宽值[C(%)]的允许值C断裂强力
3%(测试5%定伸长率强力)
断裂伸长率
按GB/T14335规定,测定同一实验室样品的平均线密度或者单根试样的单纤维线密度4
7.2干态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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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用镊子从已调湿的样品中随机取出一根纤维,用符合6.3.1中预张力值的张力夹夹持纤维一端(用镊子夹取及张力夹夹持纤维时,不能接触纤维的测试部分,同时避免意外拉伸或者损伤纤维),将纤维置于仪器的上夹持器中,保证纤维沿着轴向伸长,然后关闭下夹持器进行拉伸试验。7.2.2试样测试时纤维断裂在钳口(纤维断裂时看不出断裂端)或在夹持头中滑移的数量不应超过试验根数的10%,若超过则应检查夹持器是否有异常,并予以修理或调换后重新进行试验;若不超过10%,则将纤维断裂在钳口或在夹持头中滑移的试样所得的结果剔除。7.3湿态测试
7.3.1样品无需调湿,用镊子从样品中随机取出一根纤维,将其浸入温度为(20土2)℃的符合GB/T6682的三级水中,水中加入浓度最大不超过0.1%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将试样全部浸没,浸润2 min。
7.3.2用镊子取出纤维,用符合6.3.1中预张力值的张力夹夹持纤维一端(用镊子夹取及张力夹夹持纤维时,不能接触纤维的测试部分,同时避免意外拉伸或者损伤纤维),将纤维置于仪器的上夹持器内,保证纤维沿着轴向伸长,对试样再次润湿10S,移开水杯,然后关闭下夹持器。推上水杯使纤维在浸没状态下进行拉伸试验(纤维浸没时,水液面不能与上夹持器接触,但离上夹持器下端面的距离应不大于1 mm)。
7.3.3若试样断裂异常,按7.2.2规定进行处理。7.4钩接断裂强力的测定
从已调湿的待测试样中,用镊子随机取出两根纤维。将二根纤维以如图1所示形状相互钩接,其上端用镊子夹持,下端用符合6.3.1中预张力值的张力夹夹持(用镊子夹取及张力夹夹持纤维时,不能接触纤维的测试部分,同时避免意外拉伸或者损伤纤维),将已钩接好的纤维置于夹持器中,钩接处为夹持长度的二分之一处,纤维两端的距离约2mm。然后按7.2.1和7.2.2规定进行拉伸试验,得出试样断裂时的强力值。在钩接处以外断裂者不计。HHF
图1钩接示意图
7.5打结断裂强力的测定
用镊子从已调湿的待测试样中随机取出一根纤维,打成如图2所示的小结,将纤维上端置于夹持器中,小结应在夹持长度的二分之一处,下端用符合6.3.1中预张力值的张力夹夹持(用镊子夹取及张力夹夹持纤维时,不能接触纤维的测试部分,同时避免意外拉伸或者损伤纤维),然后按7.2.1和7.2.2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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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进行拉伸试,得出试样断裂时的强力值。在打结处以外断裂者不计。图2打结示意图
7.6数据收集
根据要求,收集每次试验的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率、定伸长率强力、模量、初始模量等数据。8结果计算
断裂伸长率
断裂伸长率按公式(2)计算:
式中:
单根纤维的断裂伸长率,%;
×100%
单根纤维从起始长度拉伸至断裂时的伸长值,单位为毫米(mm):起始长度,单位为毫米(mm)。8.2断裂强度
干断裂强度、湿断裂强度、定伸长率强度、打结断裂强度按公式(3)计算:F
式中,
(2)
(3)
单根纤维的干断裂强度/湿断裂强度/定伸长率强度/打结断裂强度,单位为厘牛每分特(cN/dtex);
F,一单根纤维的干断裂强力/湿断裂强力/定伸长率强力/打结断裂强力,单位为厘牛(cN);Pt:——同一实验室样品测得的平均线密度或者单根纤维的线密度,单位为分特(dtex)。当计算单根纤维的钩接断裂强度时,其结果为采用公式(3)计算结果的一半。8.3模量
模量按公式(4)计算:
(4)
式中:
单根纤维模量,单位为厘牛每分特(cN/dtex);GB/T14337—2022
—单根纤维应力的增量,即断裂强度增量,单位为厘牛每分特(cN/dtex);单根纤维应变的增量,即断裂伸长与隔距长度比值的增量计算湿模量时,通常应力的增量△。为固定伸长率时的断裂强度,黏胶纤维采用5%。应变的增量Asd为相应的断裂伸长率。
注:湿模量也可直接由定伸长率强度表示,但需注明定伸长率数值,如:表示为0.62cN/dtex/5%。8.4初始模量
在拉伸曲线的原点附近,取强力变化随伸长率变化最大点,求出该点切线的斜率,即此切线上任意两点的强力之差与伸长率之差的比值。初始模量按公式(5)计算:CMm=
式中:
CMin,-
单根纤维的初始模量,单位为厘牛每分特(cN/dtex);k:
(5)
单根纤维拉伸曲线上强力变化随伸长率变化最大点切线的斜率,单位为厘牛(cN);一同一实验室样品测得的平均线密度或者单根纤维的线密度,单位为分特(dtex)。8.5结果表达
各项试验结果均以有效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8.6统计值的计算
算术平均值、标准偏差、变异系数等统计值的计算按附录B规定8.7数值修约
断裂强力、断裂强度、定伸长强度、模量和初始模量保留两位小数。断裂伸长率和变异系数保留一位小数。9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
样品的名称和规格;
被选作批量样品包装件的号码标识;采用的试验方法及所有的试验参数;采用的线密度测量方法;
实验室样品的各项性能测试结果,如果计算标准偏差和变异系数,则要写入报告;经协商后对试验步骤的修改提示及其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部分;观察到的异常现象;
试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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