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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463-202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4463-2022

中文名称:粘胶短纤维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Viscose staple fibe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4-15

实施日期:2022-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315120

相关标签: 粘胶 短纤维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纤维>>59.060.20人造纤维

中标分类号:纺织>>化学纤维>>W52化学纤维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4463-2008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2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马君志、李昌垒、张东斌、范宗芳、王琦、贺敏、李振峰、张贺雨、许信权、王丽莉、张子昕

起草单位: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丝丽雅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烟台新旺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等

归口单位:全国化学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86)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粘胶短纤维的分类和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棉浆粕、木浆粕为原料生产的线密度为0.66 dtex~6.67 dtex的本色有光粘胶短纤维。其他原料和规格的粘胶短纤维参照使用。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_ 59. 060. 20
cCs w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463—2022
代替GB/T
粘胶短纤维
Viscose staple fiber
2022-04-15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4463—2008
2022-11-01 实施
14463—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4463一2008《粘胶短纤维》,与GB/T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14463一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一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8年版的第2章):一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更改了分类和标识(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4章):一删除了产品分等中的等外品(见2008年版的5.1);-增加了细旦型粘胶短纤维的性能项目和指标(见5.2.1);一更改了断裂强度、残硫量、疵点项目的指标和白度项目的中心值(见5.2.2、5.2.3和5.2.4,2008年版的5.2.1、5.2.2和5.2.3)。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化学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宜宾丝丽雅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吉藻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烟台新旺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君志、李昌垒、张东斌、范宗芳、王琦、贺敏、李振峰、张贺雨、许信权、王丽莉、张子昕。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93年首次发布为GB/T14463一1993,2008年第一次修订;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1范围
粘胶短纤维
GB/T14463—2022
本文件规定了粘胶短纤维的分类和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棉浆粕、木浆粕为原料生产的线密度为0.66dtex~6.67dtex的本色有光粘胶短纤维。其他原料和规格的粘胶短纤维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146(所有部分)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GB/T14334—2006
14335—2008
GB/T14336
纺织品化学纤维
回潮率试验方法
含油率试验方法
化学纤维短纤维取样方法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14339—2008
术语和定义
短纤维线密度试验方法
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
短纤维疵点试验方法
化学纤维
纤维素化学纤维白度试验方法蓝光漫反射因数法纤维素化学纤维残硫量测定方法直接碘量法
4146(所有部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粘胶短纤维viscosestaplefiber采用粘胶工艺生产的、切段的纤维素纤维。4分类和标识
4.1按粘胶短纤维的名义线密度范围,产品可分为五类,见表1。4.2产品规格以纤维的名义线密度、名义切断长度表示。线密度单位为分特(dtex),毫米(mm)。
示例:1.67dtex×38
mm,其中1.67dtex表示线密度,38mm表示切断长度。4.3产品标识应包含产品规格、产品名称、批号等信息。切断长度单位为
14463—2022
细旦型粘胶短纤维
棉型粘胶短纤维
中长型粘胶短纤维
产品名称
毛型和卷曲”毛型粘胶短纤维
卷曲是指经过卷曲加工。
技术要求
5.1产品分等
粘胶短纤维的分类和命名
0.66 dtex~1.11 dtex
名义线密度
>1.11 dtex~<2.22 dtex
2.22 dtex~<3.33 dtex
3.33 dtex~6.67 dtex
产品分为优等品、
一等品、合格品。
性能项目和指标
细旦型粘胶短纤维的性能项目和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干断裂强度/(cN/dtex)
湿断裂强度/(cN/dtex)
干断裂伸长率/%
线密度偏差率/%
长度偏差率/%
超长纤维率/%
倍长纤维含量/(mg/100g)
残硫量/(mg/100g)
疵点含量/(mg/100g)
油污黄纤维含量/(mg/100g)
干断裂强力变异系数/%
白度/%
细旦型粘胶短纤维性能项目和指标优等品
M2’±3.0
M为干断裂伸长率中心值,不得低于19%。”M2为白度中心值,不得低于80%。一等品
合格品
棉型粘胶短纤维性能项目和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棉型粘胶短纤维性能项目和指标表3
干断裂强度/(cN/dtex)
湿断裂强度/(cN/dtex)
干断裂伸长率/%
线密度偏差率/%
长度偏差率/%
超长纤维率/%
倍长纤维含量/(mg/100g)
残硫量/(mg/100g)
疵点含量/(mg/100g)
油污黄纤维含量/(mg/100g)
干断裂强力变异系数/%
白度/%
M,为干断裂伸长率中心值,不得低于19%。bM2为白度中心值,不得低于80%,5.2.3
优等品
M“±2.0
M2’±3.0
中长型粘胶短纤维性能项目和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一等品
中长型粘胶短纤维性能项目和指标项目
干断裂强度/(cN/dtex)
湿断裂强度/(cN/dtex)
干断裂伸长率/%
线密度偏差率/%
长度偏差率/%
超长纤维率/%
倍长纤维含量/(mg/100g)
残硫量/(mg/100g)
疵点含量/(mg/100g)
油污黄纤维含量/(mg/100g)
干断裂强力变异系数/%
白度/%
M,为干断裂伸长率中心值,不得低于19%。bM2为白度中心值,不得低于70%优等品
M2'±3. 0
一等品
≤≤10.0
14463—2022
合格品
Mi ±4. 0
合格品
14463—2022
毛型和卷曲毛型粘胶短纤维性能项目和指标,应符合表5规定。表5毛型和卷曲毛型粘胶短纤维性能项目和指标项目
干断裂强度/(cN/dtex)
湿断裂强度/(cN/dtex)
干断裂伸长率/%
线密度偏差率/%
长度偏差率/%
倍长纤维含量/(mg/100g)
残硫量/(mg/100g)
疵点含量/(mg/100g)
油污黄纤维含量/(mg/100g)
干断裂强力变异系数/%
白度/%
卷曲数/(个/25mm)
M为干断裂伸长率中心值,不得低于18%。”M2为白度中心值,不得低于60%。优等品
一等品
M3为卷曲数中心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卷曲数只考核卷曲毛型粘胶短纤维。5.3含油率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指标。
5.4回潮率
合格品
公定回潮率为13%,产品回潮率应控制在8%~13%之间,平均值超过14%的该批或单个试样超过15%的该部分不得出厂。回潮率低于8%的产品应征得用户同意后方能出厂。6试验方法
6.1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断裂强力变异系数按GB/T14337
6.2线密度偏差率
按GB/T
根数。
规定执行。
14335一2008规定执行,仲裁时采用束纤维中段称量法。细旦型纤维,可适当增加取样6.3长度偏差率、超长纤维率、倍长纤维含量按GB/T
14336规定执行。
6.4残硫量
50014规定执行。
按FZ/T
6.5症点含量
按GB/T
14339一2008规定执行,仲裁时采用方法B(手栋法)。油污黄纤维含量
按GB/T
6.7白度
按FZ/T
卷曲数
14339—2008规定执行。
50013规定执行。
按GB/T14338
6.9含油率
按GB/T
回潮率
按GB/T
检验规则
规定执行。
6504规定执行。
6503规定执行。
检验类型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验收检验7.2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5.2、5.3、5.4,其中5.3、5.4不作为等级评定的项目。7.2.2
组批规则
在一定范围内采用周期性取样组成检验批。7.2.3
3取样
各性能项目取样按GB/T
7.2.4等级评定
14463—2022
一个生产批可由一个检验批或由若干个检验批组成。14334一2006中下机产品取样方法规定进行。性能项目(见5.2)的测定值或计算值与表2~表5中的极限值比较,逐项判定等级,以各项质量指标中最低的等级判定为该批产品的等级。5
GB/T14463—2022
7.3验收检验
7.3.1通则
需方应及时检查批产品包装件的外包装、件数、质量与货单是否相符。一批产品到需方一个月内:对产品品质有异议时可提交复验。复验可在双方同意的任何一方进行,必要时可请仲裁检验机构按本文件要求取样、检验、仲裁。
7.3.2检验项目
同7.2.1规定。
7.3.3组批规则
按原生产批组批。
7.3.4取样
性能项目试验按GB/T14334一20067.3.4.1
中包装件取样方法规定抽样检验,不得抽取在运输途中意外受潮、污染、擦伤或包装已经打开的包装件。7.3.4.2倍长纤维含量、疵点含量的试样量增加一倍。5等级评定
按7.2.4评定,高于或等于原等级判为符合,低于原等级则判为不符合。7.3.6公定质量验收
按GB/T14334一2006规定称取和计算批产品包装件净质量,并按式(1)计算公定质量1+R
m=m×1+R
式中:
m——批产品包装件公定质量,单位为千克(kg);m1——批产品包装件净质量,单位为千克(kg);R。一一粘胶纤维的公定回潮率,其值为13%;R实测回潮率,%。
验收时公定质量差额在土1.0%以内时,发货质量不需修正。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1
8.1.1包装件上应按规定的分类和命名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等级、批号、净质量、生产日期、商标、产品标准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产品防护、搬运的警示标志。8.1.2产品印刷标志应明显且不褪色,防止油、色渗入包内污染纤维。8.2包装
8.2.1产品包装应保持完整,纤维不外露。包装的质量应保证包装在运输、存中不易损坏。8.2.2不同规格、批号、等级的产品应分别包装。8.2.3产品包装应用塑料带或其他具有一定强度的打包带紧固,8.3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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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和装卸时应按产品警示标志规定执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产品受潮、曝晒、污染和受损严禁抛掷。
8.4贮存
包装件按批堆放,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内,不应靠近火源、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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