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149-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5149-2017
中文名称:聚氨酯/聚氯乙烯复合人造革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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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聚氨酯
聚氯乙烯
复合
人造革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5149-2017.Polyurethane/polyvinyl chloride composite artificial leather.
5.2试样状态调节及试验的环境
按GB/T 2918—1998中规定的温度(23±2)℃、相对湿度(50士10)%的标准环境与正常偏差范围进行,试样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 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
5.3 外观
在自然光下或D65光源下目测和用相应量具测量。
5.4规格
5.4.1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5.4.1.1仪器
百分表测厚仪,应符合下列规定:
a)测力:1.5N一2.4 N;
b)测头直径:7 mm~10 mm;
c)分度值: 0.01 mm。
5.4.1.2试验步骤
用百分表测厚仪沿产品宽度方向,分别在距离边缘20 cm处的左、右两边和中间位置进行测量,测量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到0.01 mm.
5.4.2宽度
用分度值为1 mm的钢直尺沿长度方向任意测量3处,取3处测量结果的最小值,精确至1 mm.
5.4.3长度和最小段长
用合适的量具或仪表测量,结果精确至10 mm.
5.5 拉伸负荷和断裂伸长率
拉力试验机应符合HG/T 2580一2008中第5章的规定。样品的经纬向各取3片试样,尺寸为长200 mm×宽 30 mm,按HG/T 2580一2008中 7.2的规定进行试验,夹具间距设定为(100士1) mm,试验速度为(200±20)mm/min,试验结果取经、纬向各3片试样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5.6撕裂负荷
样品的经纬向各取3片试样,尺寸为长200 mm×宽 30 mm,在试样宽度的中心线处沿平行于长度方向切开75 mm,将切开的两端成相反方向夹在符合5.5规定的拉力试验机夹具上,以(200±20)mm/min的速度进行试验,记录试样最大撕裂负荷,试验结果取经、纬向各3片试样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N。
标准内容
ICS59.080.40
分类号:Y47
备案号:59710-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5149—2017
聚氨酯/聚氯乙烯复合人造革
Polyurethane/polyvinyl chloride composite artificial leather2017-07-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8-0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福建宝利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QB/T5149-2017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申腾涂层织物有限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限公司、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科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禾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华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阳超纤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深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伦皮塑(苏州)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炳琪、陈尚泰、陈金章、林芙蓉、陈瑞来、贾义松、张凤、徐一刻、金梅、沈友林、张哲、高金岗。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聚氨酯/聚氯乙烯复合人造革
QB/T5149-2017
本标准规定了聚氨酯/聚氯乙烯复合人造革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氨酯为面层,以添加了增塑剂和其他助剂的聚氯乙烯为中间层,以针织布或机织布为底基,在离型纸上依次涂覆转移一次成型再经后整理工艺而制成的复合人造革。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918—1998
GB/T3920—2008
GB/T3922—2013
GB/T8948-200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汗渍色牢度聚氯乙烯人造革
GB/T19089—2012
HG/T2580—2008
QB/T2714-2005
QB/T4045-2010
QB/T4671-2014
QB/T4672-2014
QB/T5157-2017
SN/T24462010
3分类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耐磨性的测定马丁代尔法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折牢度的测定聚氨酯家居用合成革安全技术条件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耐水解的测定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耐黄变的测定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颜色迁移性的测定皮革及其制品中富马酸二甲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产品按基布分类,见表1。
表1分类
4要求
4.1外观
外观应符合表2规定。
基布类别
针织布基
机织布基
QB/T5149—2017
4.2规格
脱层、针孔、凹点、气泡
伤痕、布折、色道
脏污、色渍等分散性缺陷
布基透油
厚度、
厚度极限偏差及宽度
表2外观
基本一致
色差不明显
不应存在
不应存在
面积不大于50mm2以下的缺陷每8m不应多于1处,面积大于50mm2的缺陷不应存在
不应存在
厚度、厚度极限偏差及宽度应符合表3规定。厚度、厚度极限偏差及宽度
单位为毫米
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
注:其他规格及偏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4.2.2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
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应符合表4规定,厚度极限偏差
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
每卷长度/m
每增加一段长度应增加0.1m。
一段以上,
4.2.3长度
不应出现负偏差。
4.3理化性能
应符合表5规定。
每卷段数/段
≥1370
最小段长/m
拉伸负荷/N
断裂伸长率/%
撕裂负荷/N
剥离负荷/N
表面颜色牢度/级
耐折牢度
耐水解
耐磨性/级
抗粘连性/级
表面颜色迁移性/级
耐黄变性%/级
“耐黄变性只考核白色和浅色产品。4.4
表5理化性能
干摩擦
湿摩擦
耐汗渍
常温23℃,20000次
-10℃,5000次bzxz.net
70℃,95%RH,168h
12800r
表面无裂纹
QB/T5149—2017
表面不开裂,不粉化,不脱层
应符合QB/T4045一2010中安全等级ⅡI级中1、2、3、4、5、6和8的要求。4.5阻燃性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5试验方法
5.1试样的裁取
沿产品经向裁取1.0m作为试验样品,在样品纬向两端各除去50mm后制备试样,试样尺寸及数量见表7。
试样的尺寸及数量
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
撕裂负荷
耐折牢度
试样尺寸/(长mm×宽mm)
200×30
150×30
70×45
数量/片
QB/T5149-2017
表面颜色牢度
剥离负荷
耐水解
耐磨性
抗粘连性
表面颜色迁移性
耐黄变性
5.2试样状态调节及试验的环境
表7(续)
试样尺寸/(长mm×宽mm)
220×60
200×30
220×150
直径p44
90×60
30×30
62×12
数量/片
按GB/T2918-1998中规定的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士10)%的标准环境与正常偏差范围进行,试样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5.3外观
在自然光下或D65光源下目测和用相应量具测量。5.4规格
5.4.1厚度及厚度极限偏差
5.4.1.1仪器
百分表测厚仪,应符合下列规定:a)测力:1.5N~2.4N:
b)测头直径:7mm~10mm;
c)分度值:0.01mm。
5.4.1.2试验步骤
用百分表测厚仪沿产品宽度方向,分别在距离边缘20cm处的左、右两边和中间位置进行测量,测量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到0.01mm。5.4.2宽度
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沿长度方向任意测量3处,取3处测量结果的最小值,精确至1mm5.4.3长度和最小段长
用合适的量具或仪表测量,结果精确至10mm。5.5拉伸负荷和断裂伸长率
拉力试验机应符合HG/T2580一2008中第5章的规定。样品的经纬向各取3片试样,尺寸为长200mm×宽30mm,按HG/T2580一2008中7.2的规定进行试验,夹具间距设定为(100±1)mm,试验速度为(200土20)mm/min,试验结果取经、纬向各3片试样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5.6撕裂负荷
样品的经纬向各取3片试样,尺寸为长200mm×宽30mm,在试样宽度的中心线处沿平行于长度方向切开75mm,将切开的两端成相反方向夹在符合5.5规定的拉力试验机夹具上,以(200土20)mm/min的速度进行试验,记录试样最大撕裂负荷,试验结果取经、纬向各3片试样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N。
5.7剥离负荷
QB/T5149—2017
按GB/T8948一2008中第5.9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取3片试样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IN。
5.8表面颜色牢度
5.8.1干摩擦
按GB/T3920一2008规定进行试验,以2片试样的较差结果为试验结果。5.8.2湿摩擦
按GB/T3920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以2片试样的较差结果为试验结果。5.8.3耐汗渍
按GB/T3922一2013的规定进行试验,以2片试样的较差结果为试验结果。5.9耐折牢度
按QB/T2714一2005中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试验方式为干式,常温(23土2)℃测试20000次,(-10土2)℃测5000次,观察正反两面耐曲挠部分有无裂口,取3片试样的较差结果为试验结果。5.10耐水解
按QB/T4671一2014中A法的规定进行,其中湿热处理时间为168h,观察试样表面有无开裂、粉化、脱层等现象,以2片试样的较差结果为试验结果。5.11耐磨性
按GB/T19089一2012中方法1的规定进行试验。测试干式试样两块,选用羊毛磨料织物持续摩擦12800I,按GB/T19089一2012中第8章评估试样的损坏程度等级,以2片试样的较差结果为试验结果。
5.12抗粘连性
按GB/T8948一2008中第5.19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按照下面方法评定:
-5级:能轻轻剥开;
4级:稍用力剥开:
—3级:用一定的力才能剥开,表面未破坏:—2级:在重力下剥离,并出现不完整剥离;1级:不能剥离。
取2组试样的较差结果为试验结果。5.13表面颜色迁移性
按QB/T5157一2017中A法的规定进行,以2片试样的较差结果为试验结果5.14耐黄变性
按QB/T4672一2014中的A法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照射时间为24h。以2片试样试验结果的较差值表示,以2片试样的较差结果为试验结果5.15安全
按QB/T4045一2010的规定进行试验。6检验规则
6.1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类别、同一规格、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为1批,每批数量不应超过500卷。5
QB/T5149-2017
6.2抽样方法
采取随机抽样方法
6.3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6.3.1外观和规格检验的抽样采用GB/T2828.1一2012中的一般检验水平I,接收质量限AQL为6.5的正常一次抽样方案执行,并按表8判定该批产品是否合格。表8抽样表
单位为卷
样本量
91~150
151~280
281~500
接收质量限AQL=6.5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6.3.2在外观和规格合格的样本中随机抽取一卷用于产品理化性能和安全要求检验,若有不合格项,应在原批中重新双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若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为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6.4出厂检验
对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4.1、4.2和4.3中表5的1、2、3、4项。6.5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的试制鉴定:a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正常生产12个月以上时:
停产6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每卷产品包装物上应有下列标志:a)
制造厂名称、地址;
产品名称、类别及本标准编号:产品规格(厚度、宽度mm:长度m)、颜色、花纹等;c)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e)合格证及检验员代号。
7.2包装
产品用纸管卷取,用包装纸或塑料薄膜包装。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6
7.3运输
QB/T5149-2017
产品运输中应防止碰撞或接触锐利的物体,轻装轻卸,不应重压,切勿日晒雨淋,保持包装完整,7.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仓库库房内,防潮、防晒、防挤压、远离热源。产品自生产之日起,贮存期为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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