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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5148一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5148一2017

中文名称:家具用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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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家具 超细 纤维 聚氨酯 合成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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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T 5148一2017.Polyurethane synthetic leather made by figured islands-in-sea microfiber for
furniture.
1范围
QB/T 5148规定了家具用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QB/T 5148适用于以定岛型海岛复合纤维制成的非织造布为底基,经聚氨酯树脂浸渍、湿法凝固、减量萃取及后整理等工艺制成的家具用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1539—2007纸板﹑耐破度的测定
GB/T 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Ⅰ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918-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 3920-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GB 17927.1一2011软体家具﹑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第1部分:阴燃的香烟HG/T 2580—2008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
QB/T 2714-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折牢度的测定
QB/T 2726-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测定QB/T 2888—2007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
QB/T 4043-2010汽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QB/T 4045-2010聚氨酯家居用合成革安全技术条件QB/T 4671-2014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耐水解的测定QB/T 4672—2014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耐黄变的测定QB/T 5157—2017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颜色迁移性的测定QB/T 5070-2017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耐污染性的测定
3分类
产品按表面状态分为光面革和绒面革两类。
4要求
4.1外观
外观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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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080.40
分类号:Y47
备案号:59709-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5148-2017
家具用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Polyurethane synthetic leather made by figured islands-in-sea microfiber forfurniture
2017-07-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8-0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QB/T5148-2017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繁盛超纤制品有限公司、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梅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万华超纤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禾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天守(福建)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梅、刘连伟、尉雷、刘安秦、王伟、李革、王贺玲、徐一刻、张凤、蔡裕泰。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家具用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QB/T51482017
本标准规定了家具用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定岛型海岛复合纤维制成的非织造布为底基,经聚氨酯树脂浸渍、湿法凝固、减量萃取及后整理等工艺制成的家具用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50一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1539-2007纸板耐破度的测定: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计划
GB/T2918—1998
GB/T3920—2008
GB17927.1—2011
HG/T2580-2008
QB/T2714—2005
QB/T2726-2005
QB/T2888—2007
QB/T4043-2010
QB/T4045-2010
QB/T46712014
QB/T4672-2014
QB/T5157—2017
QB/T5070-2017
3分类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软体家具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第1部分:阴燃的香烟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折牢度的测定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测定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
汽车用聚氯乙烯人造革
聚氨酯家居用合成革安全技术条件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耐水解的测定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耐黄变的测定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颜色迁移性的测定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耐污染性的测定产品按表面状态分为光面革和绒面革两类。4要求
4.1外观
外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外观
光面革
绒面革
压纹产品花纹应清晰
QB/T5148-2017
4.2规格
脱层、凹点、气泡、浮贴
表1(续)
光面革
不应存在
色差不明显
绒面革
卷长<30m时,面积不大于20mm2的缺陷不应多于3处,且间隔≥5m;卷长30m~50m时,面积不大于20mm2破洞、脏污、色斑、皱褶、色道、磨痕4.2.1厚度及极限偏差
的缺陷不应多于5处,且间隔≥5m:卷长>50m时,面积不大于20mm2的缺陷不应多于8处,且间隔≥5m:不应有面积大于20mm2的缺陷
厚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极限偏差为10。2宽度及偏差
宽度及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
宽度及偏差
宽度/mm
注:其他宽度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4.2.3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
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
长度/(m/卷)
注:每增加一段应加0.1m。
4.2.4长度
不应有负偏差。
4.3物理化学性能
物理化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2
每卷段数/段
不应有负偏差
最小段长/m
拉伸负荷/N
断裂伸长率/%
撕裂负荷/N
耐折牢度/级
4产品物理化学性能
光面革
23℃下10万次
-10℃下2.5万次
剥离负荷/N
胀破强度/MPa
干摩擦
表面色牢度/级
湿摩擦
汗液摩擦
颜色迁移性/级
抗粘连性/级
耐水解性(70℃、95%RH、168h)耐磨性
耐黄变性“/级
接缝强度/N
耐污染性/级
香烟阴燃性
“耐黄变性只考核白色和浅色产品。4.4安全
表面无裂口
表面无裂口
QB/T5148—2017
绒面革
表面不开裂、不粉化、不褪色
表面不破损
应符合QB/T4045一2010中安全等级II级中1、2、3、4、5、6和8的要求。5试验方法
试样的裁取
样品横向两端各除去宽50mm后制备试样,试样尺寸及数量见表5。表5
试验项目
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
撕裂负荷
耐折牢度
试样尺寸、数量
试样尺寸(长×宽)/(mm×mm)200×30
200×30
150×30
150x30
70×45
70×45
数量/(片)
QB/T5148—2017
剥离负荷
胀破强度
表面色牢度
试验项目
颜色迁移性
抗粘连性
耐水解性
耐磨性
耐黄变性
干摩擦
湿摩擦
汗液摩擦
接缝强度(缝制后尺寸)wwW.bzxz.Net
耐污染性
香烟阴燃性
5.2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
表5(续)
试样尺寸(长×宽)/(mm×mm)200×30
100×100
220×60
220×60
220×60
90×60
60×60
200×150
外圆(106±1),内孔@(7.0±0.5)(62±2)×(12±2)
180×100
200×200
数量/(片)
试样按GB/T2918一1998规定的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土10)%的标准环境与一般偏差范围进行,试样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5.3外观
在自然光下或D65光源下目测,缺陷采用相应量具测量。5.4厚度
5.4.1仪器
百分表测厚仪,应符合下列规定a)测力:1.5N2.4N;
b)测头直径:7mm~10mm;
c)分度值:0.01mm。
5.4.2试验步骤
用百分表测厚仪沿产品宽度方向,分别在距离边缘20cm处的左、右两边和中间位置进行测量,测量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到0.01mm。5.5宽度
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沿长度方向任意测量3处,取3处测量结果的最小值,精确至10mm。5.6长度
用合适的量具或仪表测量,结果精确至10mm。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
拉伸试验机应符合HG/T2580一2008中第5章的规定。样品的纵横向各取3片试样,尺寸为长200mm×宽30mm,按HG/T2580一2008中7.2的规定进行试验,夹具间距设定为(100土1)mm,试验速度为(200土20)mm/min,试验结果取3片试样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5.8撕裂负荷
样品的纵横向各取3片试样,尺寸为长200mm×宽30mm,在试样宽度的中心线处沿平行于长度方向切开75mm,将切开的两端成相反方向夹在符合5.7规定的拉伸试验机夹具上,以(200土20)mm/min4
QB/T51482017
的速度进行试验,记录试样最大撕裂负荷,试验结果取纵、横向各3片试样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N。
5.9耐折牢度
按QB/T2714一2005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方式为干态。5.10剥离负荷
5.10.1仪器
5.10.1.1拉力试验机,应符合HG/T2580一2008中第5章的规定。5.10.1.2带鼓风装置的恒温烘箱。5.10.2试剂
黏合剂:合成革用聚氨酯树脂胶黏剂原浆,模量2.5MPa~3.5MPa,25℃下黏度80Pa-s~160Pa\S。
5.10.3试验步骤
将6片试样(尺寸为长200mm×宽30mm)按2片为一组用黏合剂黏贴好,置于温度(135土5)℃的恒温烘箱中,恒温30min后取出冷却至室温,将处理后的试样用手剥离,试样涂层与基布分开至50mm,再将分开的两端分别夹于拉力试验机的上下夹具中,以(200土20)mm/min的速度进行剥离,记录试样剥离的最大负荷,取3组试样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N。5.11胀破强度
胀破强度试验机应符合GB/T1539一2007第5章的规定。将试样涂层面朝下,用环形夹具夹紧,缓慢加压至试样被胀破为止。胀破强度采用试样被胀破时的压强表示,试验结果取3片试样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o.1MPa。
5.12表面色牢度
5.12.1干摩擦
按GB/T3920一2008中6.2的规定进行试验,以2片试样试验结果的较差值表示。5.12.2湿摩擦
按GB/T3920一2008中6.3的规定进行试验,以2片试样试验结果的较差值表示。5.12.3耐汗渍
按QB/T2888一2007中5.11.4的规定进行试验,以2片试样试验结果的较差值表示。5.13颜色迁移性
按QB/T5157一2017B法的规定进行试验,受色膜为白色的同类型合成革,以2片试样试验结果的较差值表示。
5.14抗粘连性
5.14.1仪器
带鼓风装置的恒温烘箱。
5.14.2试验步骤
取6片边长为60mm的正方形试样,任意2片的涂层与涂层对合共3组。将3组试样分别夹在2块60mmx60mmx3mm的玻璃夹片中,并在夹片上压10N载荷的重物,放入温度为(80土2)℃的带鼓风装置的恒温烘箱中,恒温3h后取出试样,置于室温下冷却30min,然后用手揭开对合的试样。5.14.3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按照下面方法评定:
-5级:能轻轻剥开:
4级:稍用力剥开:
-3级:用一定的力才能剥开,表面未破坏;5
QB/T5148—2017
2级:在重力下剥离,并出现不完整剥离:-1级:不能剥离。
取3组试样的最差结果作为试验结果。5.15耐水解性
按QB/T4671一2014中A法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湿热处理时间为168h。试验结果以2片试样中的较差结果表示。
5.16耐磨性
按QB/T2726—2005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荷重为1kg,选用H-18磨头,旋转次数设定为300r,转速设定为60r/min。试验结果以3块试样的最差结果表示。5.17耐黄变性
按QB/T4672一2014中B法的规定进行,照射时间为4h。取出试样,按照GB/T250一2008直接目测进行判定,精确至半级,试验结果以2片试样的较差结果表示。5.18接缝强度
按QB/T4043
3一2010的6.9规定进行。
5.19耐污染性
按QB/T5070一2017的规定进行,污染剂:速溶咖啡。5.20香烟阴燃性
按GB17927.1一2011的规定进行。5.21安全
按QB/T40452010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批量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类别、同一规格、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不应超过500卷。
6.2抽样方法
采取随机抽样方法。
6.3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6.3.1规格和外观的检验按照GB/T2828.1一2012中的一般检验水平【、接收质量限AQL为6.5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执行,并按表6判定该批产品是否合格。表6抽样方案
单位为卷
91~150
151~280
281~500
样本量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QB/T5148-2017
6.3.2在规格和外观合格的样本中随机抽取一卷用于物理化学性能和安全要求的检验。检验结果中若有不合格项,应再从该批中抽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仍有不合格,则判该批不合格。6.4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4.1、4.2和表4中的1、2、3、5项。6.5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第4章的全部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鉴定:a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原料、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
正常生产12个月时:
停产6个月及以上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较大差异时。e)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每卷产品包装物上至少应有下列标志:生产厂家、地址:
产品名称、类别及本标准编号:产品规格(厚度、宽度:单位为mm:长度:单位为m):颜色、花纹;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检验员代号和合格证。
7.2包装
产品宜采用卷芯卷成整齐的圆卷,并用塑料包装袋、编织袋包装。7.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放,防潮、防晒、防损伤:应保持包装完整。7.4贮存
产品应防潮、防挤压、防霉,并远离热源。产品自生产之日起,贮存期不宜超过18个月。超过贮存期的产品,应重新进行型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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