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053-202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2053-2022
中文名称:船舶与海洋技术 船用起重机 使用与维护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Marine cranes—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requiremen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10-12
实施日期:2022-10-12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891570
相关标签:
船舶
海洋
技术
船用
起重机
使用
维护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40起重设备和货物搬运设备
中标分类号:船舶>>舾装设备>>U24船用装置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2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杨龙霞、胡发国、王硕、江辉、胡方珍、胡茂、刘丽红、陈琳、张晓群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7)
提出单位: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7)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油缸变幅电动液压起重机、钢丝绳变幅电动液压起重机、钢丝绳变幅电动起重机等船用起重机使用与维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在港口或遮蔽水域条件中作业的船用起重机类型:
-- 安装在船上用于港口或遮蔽水域条件下装卸设备、货物或集装箱的甲板起重机;
-- 安装在驳船或浮筒上用于港口或遮蔽水域条件下装卸荷载的浮式起重机;
-- 安装在船上、驳船或浮筒上用于港口或遮蔽水域条件下作业的抓斗起重机;
-- 安装在船上用于港口或遮蔽水域条件下的吊运设备和物料的机舱起重机、物料起重机等。
对于上述未涵盖或其它环境条件下的船用起重机,也可参考本文件。
标准内容
ICS47.020.40
CCSU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2053—2022/ISO21132:2019船舶与海洋技术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船用起重机
使用与维护要求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Marine cranes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requirements
(ISO211322019.IDT)
2022-10-12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10-12实施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GB/T42053—2022/IS021132:2019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文件等同采用ISO21132:2019《船舶与海洋技术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船用起重机
3.3增加了注释,解释对应的蒲氏风级限制(见3.3)。使用与维护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7)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龙霞、胡发国、王硕、江辉、胡方珍、胡茂、刘丽红、陈琳、张晓群。I
1范围
GB/T42053—2022/ISO21132:2019船舶与海洋技术船用起重机
使用与维护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油缸变幅电动液压起重机、钢丝绳变幅电动液压起重机、钢丝绳变幅电动起重机等船用起重机使用与维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在港口或遮蔽水域条件中作业的船用起重机类型:安装在船上用于港口或遮蔽水域条件下装卸设备、货物或集装箱的甲板起重机;安装在驳船或浮筒上用于港口或遮蔽水域条件下装卸荷载的浮式起重机;一安装在船上、驳船或浮筒上用于港口或遮蔽水域条件下作业的抓斗起重机;一安装在船上用于港口或遮蔽水域条件下的吊运设备和物料的机舱起重机、物料起重机等。对于上述未涵盖或其他环境条件下的船用起重机,也可参考本文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3828造船及海上结构物甲板机械术语和符号(Shipbuildingandmarinestructures-DeckmachineryVocabularyandsymbols)注:GB/T3893—2008造船及海上结构物甲板机械术语和符号(ISO/FDIS3828:2007.IDT)ISO4306-1船用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CranesVocabularyPart1:General)注:GB/T6974.1—2008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ISO4306-1:2007,IDT)ILOC1521979年职业安全与健康(码头工作)公约,国际劳工组织[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DockWork)Convention,1979]3术语和定义
ISO3828和ISO430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船用起重机制造商证书
manufacturercertificate
由船用起重机制造商签发,用于认证船用起重机已按照设计标准和买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和试验的证书。
注:还宜确认已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相应的质量管控。3.2
主管机构
competentorganisatior
负责船用起重机的审批、检验、试验和认证的机构,例如船级社。3.3
港口或遮蔽水域条件
harbourorshelteredwaterconditions船舶在波浪作用下不发生显著运动,且有义波高不大于0.6m的水域条件。1
GB/T42053—2022/IS021132:2019注:对应蒲氏风力等级不超过2级。3.4
主管部门
Jadministration
船舶在其管辖范围内注册、授权主管机构(见3.2)的船旗国或主管当局3.5
inspection
船用起重机作业员在船用起重机作业之前和/或之后进行的有效维护,用以确保船用起重机处于船用起重机制造商使用说明要求的正确工作状态。4
基本要求
4.1文件
在船用起重机全寿命周期内应始终保存下列文件:船用起重机制造商证书;
使用说明;
维护和检修记录;
根据ILOC152第25(2)条要求的模板表格和证书:船用起重设备和货物装卸设备登记注册(如果有);
根据ILOC152第25(2)条要求的模板表格和证书:船舶起重设备、可拆卸零部件和钢丝绳的试验及全面检测证书(如果有);与ILOC152要求不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认证证书(如果有)。使用说明应至少包含下列信息:安装和调试说明;
总布置图及电气、液压、气动原理图;安全作业说明;
作业前后的检查说明:
船用起重机非工作状态说明;
人员安全升降说明(如适用);一作业限制;
船用起重机安全工作载荷(SWL)和承载能力图表信息;一定期检查说明;
部件标识;
维护说明;
备件清单;
故障排除说明。
4.2工具和附件
船用起重机日常作业和维护所需的备件、工具和附件应易于获取。5作业
作业前注意事项
作业者在作业船用起重机之前,应依据船用起重机制造商的使用说明完成使用前检查。2
使用前的检查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GB/T42053—2022/ISO21132:2019检查船用起重机的所有部件(例如组件、可拆卸零部件等)以及在起重作业中涉及的任何其他承载部件(例如待起升载荷上的眼板)是否适合使用;一检查所有所需的维护工作是否已完成:一检查安全/限制装置、船用起重机控制装置和指示器的功能和状态是否正确;一至少检查以下标志及标记是否完整:船用起重机制造商标牌;
船用起重机和可拆卸零部件的一般标记(例如安全工作载荷、工作半径等);·使用说明中定义的危险、警告和警示标志;·安全工作载荷与工作半径图表(包括环境条件和作业限制)。船用起重机作业人员应确保环境条件和实际起重作业需求不超过船用起重机制造商规定的船用起重机作业限制和承载能力。
应至少考虑下列方面内容:
船用起重机的承载能力与实际起重任务的匹配(例如船用起重机配置、安全工作载荷、工作半径、可拆卸零部件承载能力及应用等);一一环境条件不超过作业限制(如风速、有义波高、限于港口或遮蔽水域的起升位置、温度、冰雪、能见度等);
一容纳起升载荷的放置区域:
作业区域和载荷视野任何时候清晰无遮挡(否则应通过实施技术解决方案保障起升作业的安全性)。
5.2操作作业
船用起重机的使用作业应遵守船用起重机制造商在使用说明中的规定。为确保不超过作业限制,起升作业全程应至少考虑以下方面内容:环境条件的变化:
一起升过程中的实际起升条件和潜在条件变化(如可用空间、路线上的其他移动物、重心可能的改变和操控限制边界的临近等):一起升载荷或船用起重机与其他结构物碰触的风险;一作业的启动和停止(如载荷摆动等);一应急预案(如安全工作载荷、停止可用空间等):一多台船用起重机的组合作业(如果主管部门批准)和单台船用起重机可能的运动组合5.3作业后事项
船用起重机使用完毕后船用起重机作业人员或维护人员应遵守并执行使用说明中的相关要求船用起重机使用完毕后,如有损坏,应记录并修复;如需特殊维护,应记录并实施。船用起重机应关闭电源、锁定并在存放位置正确系固。开阔水域条件航行船舶的船用起重机的准备要求应由船用起重机制造商确定并在使用说明中声明(例如通风口的关闭等)。
可拆卸零部件(例如吊钩、抓斗、吊梁等)也应安全系固。如果与船用起重机分开存放,需要预先规划。
应检查确认船用起重机和可拆卸零部件是否处于安全存放状态如果船用起重机或可拆卸零部件损坏,但仍需随船出航的,应采取其他存放措施。3
GB/T42053—2022/ISO21132:20196维护
6.1通则
维护计划应由船用起重机制造商在使用说明或单独文件中规定。维护计划应说明船用起重机或可拆卸零部件的正确安全功能,将损坏的风险降至最低,确保作业运行的安全可靠。以下方面内容应特别说明:
结构(例如耐腐蚀、耐磨损、损坏限制、部件及零部件更换限制等);一机械(例如耐磨损、润滑系统、制动等);一电气(例如电缆故障等);
液压性能或气动性能(例如管路故障、液压阀或油缸泄漏损坏等);一一安全、防护、限位、显示及控制设备及系统(例如设备正常功能等)。船用起重机部分非全寿命周期零部件(例如钢丝绳、刹车片、轴承等)在维护计划中应由船用起重机制造商特别规定。为确保船用起重机安全可靠运行,应对上述非全寿命周期零部件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更换。报废标准和腐蚀许用值均应由船用起重机制造商和主管部门按要求规定(例如钢丝绳报废标准、销轴腐蚀许用值等)。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下按最严规定要求执行。6.2维护周期
船用起重机制造商应为需要日常维护的零部件规定维护周期。所有维护作业记录应存档船用起重机制造商进行的检查
如果船员根据船用起重机制造商的使用说明进行维护、作业前检查和后续检查,发现使用说明规定内容以外的任何问题,应咨询船用起重机制造商以寻求帮助。这一点对于避免影响关键部件和系统安全尤为重要。
故障排除
8.1常见故障排除
船用起重机的常见故障包括失效、错误显示、系统警报及其他不正常情况,由船用起重机制造商预估并在使用说明中列出的、授权给船上有资质并经过授权的人员处理,8.2其余故障排除
其余故障排除是指船用起重机制造商在使用说明中未提及、未授权船上人员进行处理的问题,此类故障的排除应由船用起重机制造商或经船用起重机制造商授权的有资质人员执行,损坏或功能不正常的船用起重机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要善存放,以确保船用起重机不会对船舶安全构成威胁
有缺陷或损坏的船用起重机不应降低安全工作载荷继续作业4
参考文献
GB/T42053—2022/ISO21132:2019ISO 4301-4,Cranes and related equipment-ClassificationPart 4:Jib cranesISO4310,Cranes-Testcodeand proceduresISO9927-lCranesInspections—Partl:GeneralISO9928-1,CranesCrane operating manual-Part 1:GeneralISO 12100, Safety of machineryGeneral principles for design-Risk assessment and risk reducISO12478-1,CranesMaintenance manual-Partl:GeneralISO19354,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Marine cranesGeneral requirementsISO19355,Ships andmarine technologyMarine cranesStructural requirementsISO19356Shipsand marine technologyMarinecranesTestspecifications and proceduresISO19360,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Marine cranes-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igging applications
EN12644-1,Cranes—-Information foruse and testing-Partl:InstructionsILOR160.Occupational safetyandhealth indockwork recommendationILOCo32.Protection against accidents(dockers)convention (Revised)中国船级社。船舶及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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