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085.11-202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2085.11-2022
中文名称: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长霉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Optics and photonics—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Part 11:Mould growth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10-12
实施日期:2023-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563416
相关标签:
光学
光子
环境
试验
方法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成像技术>>37.020光学设备
中标分类号:仪器、仪表>>光学仪器>>N30光学仪器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洪宜萍、李星、李弥高、张薇、姜冠祥、干林超、韩森、张韬、杨泽声、王蔚生、王国瑞、胡森虎、崔志英、姚晨、华越、冯琼辉、孔燕波
起草单位:南京东利来光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粤显光学仪器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理工大学、上海雄博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湛京光学仪器有限公司、苏州慧利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奥卡光学仪器有限公司、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3)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描述了光学和光子学长霉试验的环境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光学和光子学仪器,包括来自其他领域的组件(如机械、化学和电子设备)的长霉试验。
本文件不适用于常规生产检查。
标准内容
ICS37.020
CCS N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085.11—2022
代替GB/T12085.11—2010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 11部分:长霉
Optics and photonics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Part 11:Mould growth
(IS09022-11:2015,M0D)
2022-10-12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5-01实施
GB/T12085.11—20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试验条件
条件试验
试验程序
环境试验标记
附录A(资料性)
参考文献
霉菌及杀菌剂的选用bzxz.net
GB/T12085.11—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12085《光学和光子学环境试验方法》的第11部分。GB/T1208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术语、试验范围;
第2部分:低温、高温、湿热;
一第3部分:机械作用力;
一第4部分:盐雾;
一第6部分:砂尘;
—第7部分:滴水、淋雨;
一第8部分:高内压、低内压、浸没;一第9部分:太阳辐射与风化;
第11部分:长霉;
—第12部分:污染;
第14部分:露、霜、冰;
一第17部分:污染、太阳辐射综合试验;—一第20部分:含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湿空气;第22部分:低温、高温或温度变化与碰撞或随机振动综合试验;第23部分:低压与低温、大气温度、高温或湿热综合试验本文件代替GB/T12085.11一2010《光学和光学仪器环境试验方法第11部分:长霉》。与GB/T12085.11一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全文中的“光学仪器”更改为“光学和光子学仪器”;一更改了“范围”的适用界限(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更改了环境试验标记内容(见第7章,2010年版的第6章)。本文件修改采用ISO9022-11:2015《光学和光子学环境试验方法第11部分:长霉》。本文件与ISO9022-11:2015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4.3.1和4.3.2对应了ISO9022-11:2015中的3.3。本文件与ISO9022-11:2015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一将全文中的“光学仪器”更改为“光学和光子学仪器”,以符合光学行业应用领域的要求;一用规范性引用的GB/T12085.1替换了ISO9022-1(见6.1、第7章),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提高可操作性。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第7章中用资料性引用的GB/T12085(所有部分)替换了ISO9022。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3)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东利来光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粤显光学I
GB/T12085.11—2022
仪器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理工大学、上海雄博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湛京光学仪器有限公司、苏州慧利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奥卡光学仪器有限公司、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唯视锐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市教学仪器有限公司、宁波舜宇仪器有限公司、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上海千欣仪器有限公司、上海光学仪器研究所、宁波华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洪宜萍、李星、李弥高、张薇、姜冠祥、干林超、韩森、张韬、杨泽声、王蔚生、王国瑞、胡森虎、崔志英、姚晨、华越、冯琼辉、孔燕波。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89年首次发布为GB12085.11一1989,2010年第一次修订;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GB/T12085.11—2022
光学和光子学仪器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及国际科技各个领域,由于其使用及运输环境条件非常复杂,有来自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气候的以及电气的等各种环境条件的影响,都会使光学和光子学仪器的性能发生变化而不能正常发挥功能。鉴于上述原因,为了保证光学和光子学仪器产品的质量,需要模拟各种复杂的环境条件变化,对光学和光子学仪器产品进行试验,考核其经受严酷环境条件的能力,因而GB/T12085包含了试验条件、条件试验、试验程序、环境试验标记等条款。同时由于环境条件内容较多且分属不同的类型,为了便于标准的贯彻,GB/T12085根据环境条件的类型拟分为15个部分。第1部分:术语、试验范围。目的在于统一环境试验方法的术语和定义、试验程序及环境试验标记。
第2部分:低温、高温、湿热。目的在于研究试样的光学、气候、机械、化学和电气(包括静电)等特性受到温度和湿度影响的变化程度。第3部分:机械作用力。目的在于研究试样的光学、气候、机械、化学和电气(包括静电)等特性在受到机械作用力影响的变化程度第4部分:盐雾。目的在于对仪器表面和保护涂(镀)层抵抗盐雾的能力进行评估。第6部分:砂尘。目的在于研究试样的光学、气候、机械、化学和电气(包括静电)等特性受到砂尘影响的变化程度。
一第7部分:滴水、淋雨。目的在于研究试样的光学、气候、机械、化学和电气(包括静电)等特性受到滴水、淋雨影响的变化程度。一第8部分:高内压、低内压、浸没。目的在于研究试样的光学、气候、机械、化学和电气(包括静电)等特性受到环境气体高压、低压或浸没影响的变化程度第9部分:太阳辐射与风化。目的在于研究试样的光学、气候、机械、化学和电气(包括静电)等特性受到太阳辐射或风能(太阳照射、湿热)影响的变化程度。第11部分:长霉。目的在于研究试样的光学、气候、机械、化学和电气(包括静电)等特性受到长霉的影响程度,以及评估霉菌代谢产物(比如酶或酸性物质)导致对零件的腐蚀程度或引起线路板的短路等严重程度。
第12部分:污染。目的在于研究仪器,尤其是仪器的表面、涂层或合成材料短时间内暴露在试剂中的抵抗能力。
第14部分:露、霜、冰。目的在于研究试样的光学、气候、机械、化学和电气(包括静电)等特性受露、霜、冰的影响的程度。
第17部分:污染、太阳辐射综合试验。目的在于研究仪器,尤其是仪器的表面、涂层或合成材料短时间内受试剂腐蚀及太阳辐射的抵御能力。一一第20部分:含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湿空气。目的在于研究试样的光学、气候、机械、化学和电气(包括静电)等特性受二氧化硫或硫化氢的影响。第22部分:低温、高温或温度变化与碰撞或随机振动综合试验。目的在于研究试样的光学、气候、机械、化学和电气(包括静电)等特性受到综合低温、高温或温度变化与碰撞或随机振动的影响的变化程度
第23部分:低压与低温、大气温度、高温或湿热综合试验。目的在于研究试样的光学、气候、机械、化学和电气(包括静电)等性能特性受到综合低压和低温、常温或高温的影响程度。Ⅲ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长霉
本文件描述了光学和光子学长霉试验的环境试验方法,GB/T12085.11—2022
本文件适用于光学和光子学仪器,包括来自其他领域的组件(如机械、化学和电子设备)的长霉试验。
本文件不适用于常规生产检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085.1
光学和光子学
2022,ISO9022-1:2016,MOD)
术语和定义
环境试验方法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试验条件
试验菌种
第1部分:术语、试验范围(GB/T12085.1-光学镜片表面常见的菌种见表1,其中有水藻真菌、中间藻真菌和旱生真菌表1
黑曲霉
黄曲霉
杂色曲霉
绿色木霉
索青霉
桔青霉
拟青霉
球毛壳霉
GB/T12085.11—2022
表1(续)
败菌散囊霉
青霉状曲霉
由于菌种随时间的推移会出现变性,所以,本文件仅规定了试验用菌的种类,试验报告或相关规范中应具体写出试验时所用菌种的具体名称和菌号。4.2霉菌孢子悬浮液
4.2.1霉菌培养
制备混合孢子悬浮液用菌种(4.1)应单独地分别培养在适当的琼脂介质上(如:麦芽琼脂),培养期为14d~21d。
每次制备孢子悬浮液都应使用新培养的菌种,每打开一支(只)菌种只能制备一次孢子悬浮液。4.2.2
孢子悬浮液的制备
分别将含有0.05%无毒湿润剂二辛基琥珀酸钠或十二烷基硫酸钠的无菌蒸馏水(或经软化处理过的水)10mL倒人按4.2.1培养的各个菌种的培养皿中,用无菌的珀环或其他合适的工具仔细地将孢子从菌丝体面层上刮下来。剔除不小心碰刮下来的琼脂团,然后将抱子倒装有45mL水溶液的无菌三角烧瓶中,再加人几颗无菌的固体玻璃球,剧烈摇晃,使孢子从结实的菌丝体上脱离出来并捣碎孢子团。用无菌的玻璃纤维物过滤,以除去菌丝体的碎片,再离心分离滤液并废弃上层的清液,将剩余物再悬浮在50mL水溶液中并再次分离,每个菌种如此重复清洗三遍按表2规定的无机盐溶液稀释上述清洗好的孢子悬浮液,使每一种孢子悬浮液达到每毫升悬浮液中含有孢子数为1000000士200000个,孢子数用计数室测定。表2
正磷酸二氢钾
正磷酸氢二钾
七水合硫酸镁
硝酸铵
氯化钠
七水合硫酸亚铁
七水合硫酸锌
水合硫酸亚锰
蒸馏水
化学分子式
KH2PO4
K2HPO4
MgSO·7H20
NHANO3
FeSO4·7H20
ZnSO。·7H20
MnSO·H20
无机盐溶液使用前先置于120℃的高压容器中杀菌20min,杀菌后用浓度c(NaOH)为0.01mol/L的氢氧化钠溶液调整其pH值。使pH值为6.0~6.5,化学试剂的百分比纯度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2
GB/T12085.11—2022
制备好的孢子悬浮液分别检验其成活性。检验方法:分别将10种孢子悬浮液的每一种单独接种到盛有适当的琼脂介质的皮氏培养皿中,并立即放人用于暴露试样的培养箱内进行培育,如果培养箱中试验的试样是用杀菌剂处理过的,则将皮氏培养血放到气候条件与之完全相同的另一只培养箱中培育。培育7d后,如果各菌种都没有生长,则认为用这些孢子所做的试验无效。应用重新培养的孢子制备新的混合孢子悬浮液进行试验。
4.2.3混合孢子悬浮液的制备
在提取了检验孢子成活性的接种物以后,将等量的10种孢子悬浮液掺合在一起,即获得混合孢子悬浮液。
无论是纯净的孢子悬浮液还是混合孢子悬浮液都应在制备的当天使用,不应存放到以后再用。4.3对照条
4.3.1总则
感染过混合孢子悬浮液的试样在培养箱或气候室中暴露期间,至少有三条对照条与试样一起安放在能获得最佳气候条件的位置上,杀菌剂处理过的试样试验时,可不用对照条而将分开单独培养的检验孢子成活性的皮氏培养皿中霉菌生长情况用作对照。4.3.2对照条的制备
对照条用大小与4.4的试样相同的无菌白色纸制作,试验前应先置于表3所列的营养液中浸透,并悬挂在空气中晾干。
营养液应在制备对照条时配制,现配现用,保持新鲜。对照条应在使用的当天制备。浸泡对照纸条用的营养液按表3所列成分配制
用盐酸或氢氧化钠水溶液将营养液的pH值调整到5.3。表3
正磷酸二氢钾
硝酸铵
七水合硫酸镁
酵母萃
蒸馏水
4.4试样
化学分子式
MgSO4·7H20
C:H,(OH)3
除相关规范对整台仪器的试验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试验应采用代表性样品作试样。试样的大小尺寸要求见图1,非金属涂层或润滑剂试验用的试样至少大于1mm的厚度。试样长度为140mm士2mm或280mm士2mm可以在相关规范中注明。3
GB/T12085.11—2022
标引序号说明:
1—标记区(背面);
a———210±2(280±2);
6———95±5(140±2);
一试样厚度。
图1试样
试样的涂层的结构(如:清漆)应与仪器或部件所用的涂层的结构相同。7.5
单位为毫米
施加涂层前,试样的表面要加工到与仪器施加涂层前的表面一样。涂层应将试样表面完全覆盖住,尤其是试样边缘、角落或孔的边缘等地方。试样的识别标记或穿孔等应在施加涂层前制作好,以免其破坏涂层。
仅在一个面上涂敷润滑剂薄膜的试样,涂敷前先在180℃~200℃温度下灭菌处理。用玻璃钩或聚酰胺纤维线把试样在暴露箱中悬挂起来。4.5培养箱和气候室
试样经感染混合孢子悬浮液后,应放人符合第4章规定的气候条件的培养箱或气候室里培育。培养箱或气候室的温度应能调节到29℃士1℃,温度的波动范围为士0.5K/h。培养箱或气候室应防潮,并应设有防止在暴露期内箱(室)内产生增压的装置。培养箱或气候室内不应有辅助的空气流通,如果相关规范要求有空气流通,则空气流动的速度不应大于0.5m/s。
用有大量固体析出的硫酸钾饱和溶液布满试验箱底部的办法使培养箱或气候室内相对湿度保持在96%以上。配制硫酸钾饱和溶液的水用蒸留水、去离子水或经软化处理过的水。为防止试样表面的孢子悬浮液被冲掉,培养箱或气候室壁上的凝结水不应滴落到试样上,也不应让潮气在试样上凝结成水珠。
支撑试样的夹具与试样的接触面积尽量得小。试样在培养箱或气候室内应获得相同的环境负荷和透气条件。如果需要在暴露期间连续记录试验室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则应在相关规范中规定一种方法。5条件试验
条件试验方法85:长霉的严酷等级见表4。4
严醋等级
暴露时间/d
温度/℃
相对湿度/%
试样表面的孢子数/(个/cm2)
工作状态
6试验程序
6.1通则
试验应符合相关规范和GB/T12085.1的规定。6.2预处理
15000±3000
GB/T12085.11—2022
除相关规范另有规定外,试样应用4.2.2所述的无菌蒸馏水洗净并挂起来晾干,清洗后不应在试样上留有任何清洗材料的残屑(如布头或棉纱等),处置试样时不得在试样上留下手指印或其他任何方式的污染。可在暴露前直接将润滑剂涂到试样上(见4.4)。然后,用喷雾器将混合孢子悬浮液(4.2.3)喷射到试样和对照条(见4.3)上进行接种,要确保试样表面的孢子数达到每平方厘米范围内有15000士3000个,并且均匀分布。试样和对照条应在接种后15min内放入培养箱或气候室内培育,试样箱应在试样开始培育前根据气候条件运转不少于4h。
如果试验的目的不仅要求评价长霉的结果,而且要求评价长霉可能造成的腐蚀和测量仪器的性能,则应同时用一组与试样数量相等、类型相同的不接种孢子的试样放在另一个气候条件完全相同的培养箱或气候室里暴露,以区分造成试样损害的原因。霉菌及杀菌剂的选用参见附录A。6.3条件试验期间的活力
按照第4章规定的条件试验至第7d,检查对照条和皮氏培养皿。如果所有对照条和(或)皮氏培养血上都不长霉或长得很少,则试验无效,应重新进行试验。试验期间,每7d打开一次培养箱或气候室的门,持续几秒钟,以更新空气,暴露结束时,对照条上的霉菌应比试验至第7d时长得更茂盛,否则试验无效,应重新进行试验。6.4恢复
除非相关规范另有规定,否则在试验期结束时对试样进行评估,不要先干燥。试样在评价长霉程度前不应进行清洗,如果要进行腐蚀程度的比较,则在评价长霉程度后用水和软布轻轻除去菌丝体。6.5评价
试样长霉程度的评价一般应在试验结束,试样表面还未开始干凋前进行。按照表5评定长霉程度和等级。如要评价长霉造成的腐蚀损害,则在除菌丝体后同未接种过孢子的试样进行比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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