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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41287.2-202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Z 41287.2-2022

中文名称:通信用建筑物引入光缆 第2部分:自承式架空用引入光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Optical fibre telecommunication cables for use in premises cabling—Part 2:Optical fibre cables for self-supporting aerial applic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3-09

实施日期:2022-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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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建筑物 引入 光缆 自承式 架空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光纤通信>>33.180.10光纤和光缆

中标分类号:通信、广播>>通信设备>>M33光通信设备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黄堃、彭媛、薛梦驰、刘泰、吕捷、许江波、宋志佗、时彬、罗毅、熊壮、刘湘荣、王耀明、陈晓红、王则民、袁凡、李吉超、高华、黄正欧、郭志宏

起草单位: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成都泰瑞通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俊知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自承式架空敷设的通信用建筑物引入光缆的分类、结构和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从用户引入点到用户端节点(例如园区配线架、建筑物配线架等)或用户光节点的自承式架空用室外引入光缆。本标准不适用于高电压环境的ADSS等光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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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33.180.10
CCSM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41287.2—2022
通信用建筑物引入光缆
第2部分:自承式架空用引入光缆Optical fibre telecommunication cables for use in premises cabling-Part 2:Optical fibre cables for self-supporting aerial application2022-03-09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07-01实施
GB/Z41287.2—202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结构和材料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Z41287.2—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Z41287《通信用建筑物引人光缆》的第2部分。GB/Z4128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管道和直埋用引入光缆;第2部分:自承式架空用引人光缆。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成都泰瑞通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俊知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南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垫、彭媛、薛梦驰、刘泰、吕捷、许江波、宋志佗、时彬、罗毅、熊壮、刘湘荣、王耀明、陈晓红、王则民、袁凡、李吉超、高华、黄正欧、郭志宏。I
GB/Z41287.2—2022
建筑物引人光缆是接入网从用户引人点到用户端接点(例如园区配线架、建筑物配线架等)或用户光节点之间的一段光缆,通常引自室外,终止于室内。目前,建筑物引人光缆不同敷设方式下存在不同的结构及性能要求。GB/Z41287《通信用建筑物引人光缆》依据光缆的敷设方式,拟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1部分:管道和直埋用引人光缆。目的在于规范采用管道和直埋方式敷设的通信用建筑物引人光缆的结构和性能要求。
第2部分:自承式架空用引人光缆。目的在于规范采用自承架空方式敷设的通信用建筑物引入光缆的结构和性能要求。
1范围
通信用建筑物引入光缆
第2部分:自承式架空用引入光缆GB/Z41287.2—2022
本文件规定了自承式架空敷设的通信用建筑物引入光缆的分类、结构和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从用户引入点到用户端节点(例如园区配线架、建筑物配线架等)或用户光节点的自承式架空用室外引入光缆。
本文件不适用于高电压环境的ADSS等光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995.2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第2部分:标准颜色GB/T7424.2-一2008光缆总规范·第2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GB/T9771(所有部分)通信用单模光纤GB/T12357.1一2015通信用多模光纤第1部分:A1类多模光纤特性GB/T15065电线电缆用黑色聚乙烯塑料GB/T15972(所有部分)光纤试验方法规范GB/T15972.22一2008光纤试验方法规范第22部分:尺寸参数的测量方法和试验程序长度GB/T18380.12一2008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12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1kW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GB/T18380.35—2008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验第35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C类
GB/T29233—2012
2管道、直埋和非自承式架空敷设用单模通信室外光缆GB/Z41287.1一2022通信用建筑物引入光缆第1部分:管道和直埋用引入光缆YD/T629.1光纤传输衰减变化的监测方法传输功率监测法2光纤传输衰减变化的监测方法后向散射监测法YD/T629.2
YD/T837.2—1996
试验方法
YD/T837.3—1996
性能试验方法
铜芯聚烯烃绝缘铝塑综合护套市内通信电缆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气性能铜芯聚烯烃绝缘铝塑综合护套市内通信电缆试验方法第3部分:机械物理YD/T837.4-1996
6铜芯聚烯烃绝缘铝塑综合护套市内通信电缆试验方法第4部分:环境性能试验方法
YD/T908光缆型号命名方法
YD/T979光纤带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YD/T1113通信电缆光缆用无卤低烟阻燃材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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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1258.12015室内光缆系列第1部分:总则YD/T1997.2一2015通信用引人光缆第2部分:圆形光缆YD/T2965弯曲损耗不敏感多模光纤特性IEC/TR62691:2016光缆光缆安装规范(Opticalfibrecables—Guidetotheinstallationofop-ticalfibrecables)(Edition2.0)3术语和定义
GB/Z41287.1一202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分类
4.1总则
本文件按照YD/T908的规定划分型式、规格和编制型号。4.2型式
光缆结构型式、分类及代号应符合YD/T908的规定。4.3规格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4.3.1光缆中的光纤应是符合GB/T9771(所有部分)规定的B1.1、B1.3和B6类单模光纤,或GB/T12357.1一2015规定的A1a.1a、A1a.2a和A1a.3a和A1b类多模光纤,或YD/T2965规定的Ala.1b、Ala.2b和Ala.3b弯曲损耗不敏感多模光纤。注:B1.1类为“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B1.3类为“波长段扩展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B6类为“接人网用弯曲损耗不敏感单模光纤”,分为B6.al、B6.a2、B6.b2和B6.b3四个子类;A1a类为“50/125μm渐变型多模光纤”,按带宽等级分为Ala.1、Ala.2和Ala.3三个子类,按宏弯损耗等级,Ala.1细分为Ala.1a和Ala.1b,Ala.2细分为Ala.2a和Ala.2b,Ala.3细分为Ala.3a和Ala.3b,其中,Ala.la、Ala.2a和Ala.3a为普通多模光纤,Ala.1b、A1a.2b和A1a.3b为弯曲损耗不敏感多模光纤;A1b类为“62.5/125μm渐变型多模光纤”。4.3.2光缆中光纤的芯数宜为:1、2、4、6、8、12、16、24、36、48。也可为供需双方商定的其他芯数。5结构和材料
5.1总则
5.1.1光缆结构主要分为“8”字形自承式和圆形自承式,也允许采用其他合适的结构、5.1.2光缆结构在光缆的运输、贮存、安装和运行过程中对光纤提供可靠的保护,在光缆的整个寿命周期内保持规定的光纤光学和传输性能。5.2光单元
5.2.1光缆可采用分立光纤、光纤束、光纤带或其他合适的光纤单元构成。5.2.2分立光纤可采用紧套结构或松套结构组成光单元;光纤束、光纤带宜采用松套结构;也可采用其他合适的方式组成光单元。
5.2.3采用松套管、骨架结构的光单元归为松结构光单元。不采用松套管、骨架结构的光单元归为紧结构光单元。光单元可以采用松结构,也可以采用紧结构。注:松结构是指光纤在光单元内有足够的活动空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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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光缆中光单元的识别应符合GB/T29233一2012中6.3.3和6.3.4的规定,颜色应符合GB/T6995.2的规定。
5.2.5光纤紧套材料宜选用聚酰胺、聚氯乙烯、聚酯弹性体、阻燃聚烯烃、紫外固化树脂等。5.2.6松套管宜采用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丙烯(PP)、聚碳酸酯(PC)等热塑性材料制成,可使用复合材料,也可采用其他合适的材料。管中可填充触变型复合物或其他合适的阻水材料。5.3缆芯
5.3.1缆芯可采用中心管式、层绞式、束状式、骨架式或其他适当的结构型式。5.3.2松套管光单元宜采用中心管式、层绞式结构组成光缆缆芯;骨架式光单元宜采用单个或多个骨架光单元绞合的结构组成光缆缆芯。5.3.3紧套光纤、涂覆光纤(束)、光纤带、分立光纤等紧结构光单元可采用与可能有的加强件以及可能有的阻水材料组成光缆缆芯。
5.3.4骨架式中的骨架单元宜采用中心加强构件和聚烯烃塑料制成带槽圆柱体。5.3.5缆芯可采用填充复合物、遇水膨胀材料(如阻水纱、阻水带等)或其他合适的材料以合适的方式阻水。阻水材料应无嗅味、无毒、对健康无害,并与其相接触的光缆材料相容。5.4加强构件
5.4.1光缆中的加强构件可分为缆芯加强构件和自承增强构件。应根据光缆应用环境,选用适当的缆芯加强构件和自承增强构件,以达到光缆安装、运行时的抗张强度。注:缆芯加强构件是为保护光缆所设置的基本加强元件。自承增强构件是为承担自承式架空敷设的载荷而额外增加的抗张元件。
缆芯加强构件根据应用环境,可以是金属加强构件,也可以是非金属加强构件。5.4.3自承增强构件可以是“8”字形光缆的吊线增强构件,也可以是置于缆芯(或缆芯内护套)外围的周向增强构件。吊线增强构件可以是金属增强件也可以是非金属增强件,金属吊线增强件宜采用高强度、高模量的单根镀锌钢丝或钢丝绳,非金属吊线增强件宜采用非金属纤维制成的圆杆;缆芯(或缆芯内护套)外围的周向增强构件宜为芳纶纱或其他合适的非金属材料。5.4.4加强构件和自承增强构件应符合GB/T29233一2012中6.4的规定。5.5护层
5.5.1光缆护层包括护套和可能有的外护层。5.5.2护套和可能有的外护层的表面应光滑,任何横断面上均应无目力可见的气泡、砂眼和裂纹。5.5.3缆芯护套可包含金属挡潮层和塑料套。金属挡潮层应符合GB/T29233一2012中6.7的规定。塑料套可为聚乙烯套、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阻燃聚乙烯套等。聚乙烯护套材料应符合GB/T15065的规定;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护套材料应符合YD/T1113的规定;阻燃聚乙烯护套应符合YD/T1997.2—2015附录C的规定。当用户有要求时,也可使用其他合适的护套材料,其性能应满足本文件的产品性能要求。
5.5.4光缆可能有的外护层可采用金属或非金属铠装聚乙烯套。5.5.5“8”字形自承式架空光缆的吊线护套和吊带应采用与光缆缆芯护套相同的塑料护套材料。吊线护套和吊带的尺寸应由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注:“8”字形自承式架空光缆由缆芯护层单元、平行的吊线单元和连接二者之间的吊带三大部分构成。5.5.6光缆可能有的内护套厚度的最小值应不小于0.2mm。5.5.7光缆护套厚度的最小值应不小于0.5mm。5.5.8光缆外护套宜为黑色。当用户有要求时,护套可为其他颜色,或在护套表面附加色条,颜色由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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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9当有防鼠、防蚁等要求时,护层结构和材料由供需双方自行协商确定。5.5.9
5.6阻燃结构
阻燃光缆的外套宜采用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或阻燃聚乙烯等护套料,也可采用其他合适的材料。其他构件如加强构件、阻水填充物、填充件、包带等可采用不燃或阻燃的材料,以保证光缆的阻燃性能。5.7标准制造长度
光缆标准制造长度的标称值宜为500m、1000m、2000m和3000m,容差为0%~+5%。交货长度宜为标准制造长度,也可是供需双方商定的长度。6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6.1光纤特性和试验方法
6.1.1单模光纤特性
单模光纤的特性应符合GB/Z41287.1一2022中6.1.1的规定。6.1.2多模光纤特性
多模光纤的特性应符合GB/Z41287.1--2022中6.1.2的规定。6.1.3光纤性能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规定,光纤性能试验按照GB/T15972(所有部分)中的规定进行。6.2紧套光纤的特性和试验方法
紧套光纤的特性
除外径容差不做要求外,光缆中的紧套光纤的结构、机械性能和环境性能应符合YD/T1258.1-一2015附录A的规定。
6.2.2紧套光纤性能试验方法
紧套光纤性能按照YD/T1258.1一2015附录A中规定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验证。6.3光纤带的特性和试验方法
光纤带的特性
光缆中光纤带的结构、尺寸、机械性能和环境性能应符合YD/T979的规定。6.3.2光纤带性能试验方法
光纤带性能按照YD/T979中规定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验证。6.4护层性能和试验方法
6.4.1护层性能
6.4.1.1挡潮层铝带、钢带和可能有的金属铠装层应在光缆纵向分别保持电气导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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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粘结护套的金属带与聚乙烯套之间剥离强度和金属带搭接重叠处金属带间的剥离强度都应不6.4.1.2
小于1.4N/mm,但在金属带下采用膏状填充或涂覆复合物阻水时,金属带搭接重叠处金属带间的剥离强度不做数值要求。
护套的机械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护套的机械物理性能
伸长率
热老化处理前(最小值)
热老化前后变化率,ITSI(最大值)热老化处理温度
热老化处理时间
热老化处理前(最小值)
热老化处理后(最小值)
热老化前后变化率,EBI(最大值)热老化处理温度
热老化处理时间
热收缩率 (最大值)
热处理温度
热处理时间
耐环境应力开裂(50℃,96h)(失效数/试样数)单位
100±2
100±2
24×10
100±2
24×10
115±2
阻燃聚乙烯
100±2
注:LLDPE、MDPE、HDPE、LSZH分别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中密度聚乙烯、高密度聚乙烯、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
护层性能试验方法
金属挡潮层和可能有的金属铠装层的电气导通性按照YD/T837.2一1996中4.9规定的相关6.4.2.1
试验方法进行验证。
粘结护套剥离强度按照YD/T837.3一1996中4.9规定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验证。护套机械物理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规定。表2护套的机械物理性能试验方法项目
热老化前后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率热收缩率
耐环境应力开裂
性能要求
表1序号1和序号2
表1序号3
表1序号4
试验方法
YD/T837.3—1996中4.10和4.11
YD/T837.3—1996中4.12
YD/T837.4—1996中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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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机械性能和试验方法
6.5.1拉伸
6.5.1.1光缆应能通过GB/T7424.2一2008方法E1的试验,对于“8”字形或非圆形光缆,应以光缆短轴方向将光缆绕在卡盘上。光缆最大允许使用张力(MAT)由敷设条件(跨距、弧垂、风力、覆冰、安装张力)进行设计和确定。光缆的允许拉伸力应符合表3规定。注:最大允许使用张力(MAT)是在设计气象条件下,理论计算总负载时光缆允许承受的最大张力。6.5.1.2光缆受到拉伸时,光纤的应变、衰减变化和光缆应变应符合表4规定。表3光缆的允许拉伸力和压扁力
光缆类型
自承式架空引人
紧结构光缆
松结构光缆
允许拉伸力(最小值)
50%XMAT
允许压扁力(最小值)
Fsc/(N/100 mm)
2200/1000*
FLc/(N/100mm)
1000/300*
注1:允许最小值Fsr为短期拉伸力,FLr为长期拉伸力,Fsc为短期压扁力,Ftc为长期压扁力。注2:紧结构光缆是光缆缆芯由紧结构光单元构成的光缆。注3:松结构光缆是光缆缆芯由松结构光单元构成的光缆,注4:MAT为光缆最大允许使用张力。:当光缆护套为无内护套或无钢带挡潮层的单护套时,采用较小允许压扁力值。4光缆拉伸的允许变化
光纤应变
受力情况
短期拉力
长期拉力
卸载后
6.5.2压扁
光缆类型
自承式架空
引人光缆
自承式架空
引入光缆
紧结构光缆
松结构光缆
紧结构光缆
松结构光缆
分立光纤
光纤带中光纤
光纤衰减变化
单模光纤
分立光纤
≤0.15dB
光纤带中光纤
≤0.20dB
无明显附加衰减
无明显附加衰减
多模光纤
分立光纤
紧结构光缆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松结构光缆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无明显残余应变,无明显残余缆应变。
6.5.2.1光缆应能通过GB/T7424.2一2008方法E3的试验。对于“8”字形光缆和非圆形光缆,应在光缆短轴方向进行,且在缆芯轴线上施加压扁力。光缆的允许压扁力应符合表3规定。6.5.2.2光纤在允许的长期压扁力下应无明显附加衰减;光纤在允许的短期压扁力下光纤应不断裂,护套应不开裂,短期压扁力去除后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6
6.5.3弯曲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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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1光缆最小弯曲半径以D或H的倍数表示。其中D为缆芯处圆形护套的外径,H为缆芯处护套短轴的高度。光缆的静态最小弯曲半径为光缆直径的12.5倍,但不小于30mm;动态弯曲半径为光缆直径的25倍但不小于60mm。有特殊结构时,应由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6.5.3.2光缆在受到动态弯曲时光纤应不断裂,护套应不开裂,动态弯曲消除后光纤应无残余附加衰减;光缆在受到静态弯曲时光纤应无明显附加衰减,护套应不开裂。6.5.4冲击
6.5.4.1光缆应能通过GB/T7424.2一2008方法E4的试验。对于“8”字形和非圆形光缆,应在光缆短轴方向进行,且在缆芯轴线上施加冲击力。光缆的冲击试验应符合表5规定。表5光缆的冲击试验条件
光缆类型
自承式架空
引人光缆
紧结构光缆
松结构光缆
冲锤质量
冲锤落高
冲锤直径
冲击面半径
≥300
冲击点
冲击点间距
≥1 000
冲击次数
(每点次数)
光缆经冲击试验后,光缆护套应不开裂。松结构光缆中的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紧结构光缆中的单模光纤残余附加衰减应不超过0.4dB,多模光纤残余附加衰减应不超过0.6dB。6.5.5反复弯曲
6.5.5.1光缆应能通过GB/T7424.2一2008方法E6的试验。光缆的反复弯曲试验应符合表6规定。“8”字形光缆可在试验前移除吊线。表6光缆的反复弯曲试验条件
光缆类型
自承式架空
引入光缆
紧结构光缆
松结构光缆
弯曲半径
25D或25H
(但不小于60mm)
25D或25H
注:D为光缆外径,H为非圆形光缆的短轴高度。弯曲次数
轴向负载
6.5.5.2光缆经反复弯曲试验后,光缆护套应不开裂。松结构光缆中的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紧结构光缆中的单模光纤残余附加衰减应不超过0.4dB,多模光纤残余附加衰减应不超过0.6dB。6.5.6扭转
6.5.6.1光缆应能通过GB/T7424.2一2008方法E7的试验。光缆的扭转试验应符合表7规定。“8”字形光缆可在试验前移除吊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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