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382-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6382-2024
中文名称:精梳毛织品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Worsted fabric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3-15
实施日期:202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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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612528
相关标签:
精梳
毛织品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30纺织物
中标分类号:纺织>>毛纺织>>W23毛坯布及制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荣 周新祥 李文全 陆卫国 薛惊理 刘炜卿 庄伟华 陈太明 谭小毅 华新忠 金光 寻丽梅 何良 刘丹 钱逍敏 徐秋萍 乔丹倩 沈君怡 陈思唯
起草单位:江苏丹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嵊州雅戈尔毛纺织有限公司、兰州三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康赛妮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浙江汇明提花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华欣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9)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精梳毛织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鉴定各类机织服用精梳纯毛、绵羊毛及其他动物毛纤维含量不低于30%的毛混纺及交织品的品质。
标准内容
ICS 59.080.30
CCS W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382—2024
代替GB/T26382—2011
精梳毛织品
Worsted fabric
2024-03-15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10-01实施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
GB/T26382—2024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文件代替GB/T26382一2011《精梳毛织品》,与GB/T26382一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一更改了技术要求(见第4章,2011年版的第3章);一更改了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的项目名称和计算公式(见表1、5.2.2.3,2011年版的表2、4.2.2);增加了干洗尺寸变化率的指标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5.2.2.11);一增加了可手洗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5.2.2.12);更改了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贴衬的要求(见表1,2011年版的表2);一更改了耐热压色牢度的项目名称和试验参数(见表1、5.2.2.17,2011年版的表2、4.2.14);增加了耐干洗色牢度贴衬的要求,删除了溶剂变化的要求(见表1,2011年版的表2);一增加了烷基酚及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含量的参考指标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5.2.2.20);更改了实物质量的评定(见4.4.1,2011年版的3.3);更改了散布性外观疵点的降等要求(见4.4.2.4、表22011年版的表4);更改了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见5.2.2.1,2011年版的4.2.4);更改了落水变形的试验方法(见5.2.2.9,2011年版的4.2.8);更改了内在质量的判定(见6.1.1,2011年版的4.1.1);一更改了标志中吊牌纸卡的规定(见7.2.3,2011年版的6.2.3);删除了幅宽偏差计算方法、落水变形试验方法(见2011年版的附录A、附录B)。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9)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丹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嵊州雅戈尔毛纺织有限公司、兰州三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康赛妮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浙江汇明提花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华欣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荣、周新祥、李文全、陆卫国、薛惊理、刘炜卿、庄伟华、陈太明、谭小毅、华新忠、金光、寻丽梅、何良、刘丹、钱逍敏、徐秋萍、养丹倩、沈君怡、陈思唯。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1年首次发布为GB/T26382—2011;—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
精梳毛织品
GB/T 26382—2024
本文件规定了精梳毛织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鉴定各类机织服用精梳纯毛、绵羊毛及其他动物毛纤维含量不低于30%的毛混纺及交织品的品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910(所有部分)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GB/T 3917.2
GB/T3920
GB/T3922
GB/T3923.1
GB/T4666
织物撕破性能第2部分:裤形试样(单缝)撕破强力的测定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耐汗渍色牢度
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纺织品
纺织品
GB/T4802.1-
GB/T 4841.3
GB/T5296.4
GB/T5711
GB/T5713
GB/T6152
GB/T8170
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圆轨迹法纺织品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2
2/1、1/3、1/6、1/12、1/25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色牢度试验
色牢度试验
耐四氯乙烯干洗色牢度
耐水色牢度
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色牢度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427—2019
纺织品
GB/T8629
GB/T12490-
GB/T16988
GB18401
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纺织品子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家庭和商业洗涤色牢度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3322
纺织品表面活性剂的测定烷基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GB/T29862
GB31701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毛织品落水变形试验方法
GB/T33270
FZ/T01026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多组分纤维混合物FZ/T01057(所有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01112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蚕丝与羊毛或/和羊绒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FZ/T20008
毛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26382—2024
FZ/T20009
FZ/T20019
FZ/T20021
FZ/T 70009
毛织物尺寸变化的测定静态浸水法毛机织物脱缝程度试验方法
织物经汽蒸后尺寸变化试验方法毛纺织产品经洗涤后松弛尺寸变化率和毡化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FZ/T80007.3Www.bzxZ.net
GSB16-2924
GSB16-2925
GSB 16-2926
术语和定义
使用粘合衬服装耐于洗测试方法精梳毛织品(光面)起球标准样照精梳毛织品(绒面)起球标准样照落水变形评级标准样照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技术要求
安全性要求
精梳毛织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18401的规定,用于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还应符合GB31701的规定。
4.2分等规定
精梳毛织品的品质等级以批为单位,按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检验结果综合评定,应以其中最低一项定等,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3内在质量的评定等级
精梳毛织品的内在质量等级应按表1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定。表1
纤维含量/%
幅宽偏差/cm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
静态尺寸变化率/%
起球/级
断裂强力/N
撕破强力/N
汽蒸尺寸变化率/%
落水变形/级
内在质量指标要求
优等品
4.0~+4.0
≥3-4
80Nm/2×80Nm/2及单纬纱高
于或等于40Nm/1
一等品
按GB/T29862执行
—5.0~+7.0
≥3-4
≥147
≥196
合格品
5.0~+7.0
≥3-4
2.0~+1.0
脱缝程度/mm
干洗尺寸变化率\/%
水洗尺寸变化率/%
耐光色牢度/级
耐水色牢度/级
耐汗渍色牢度/级
耐热压色牢度/级
耐摩擦色牢度/级
耐干洗色牢度*/级
耐洗色牢度/级
烷基酚(AP)和烷基酚
聚氧乙烯醚(AP.EO)/
(mg/kg)
松弛尺寸变化率
总尺寸变化率
边沿尺寸变化率差
干摩擦
湿摩擦
内在质量指标要求(续)
优等品
2.0~+1.0
≥3-4
壬基酚(NP)十辛基酚(OP)
王基酚((NP)+辛基酚(OP)+王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辛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
按照GB/T4841.3的规定,>1/12标准深度为深色,≤1/12标准深度为浅色一等品
GB/T26382—2024
合格品
2.0~+2.0
≥3-4
≥3-4
≥3-4
≥3-4
<10mg/kg
<100mg/kg
2.0~+2.0
≥3-4
≥3(深色2-3)
≥3-4
≥3-4
注:特殊产品,如松结构产品的静态尺寸变化率、汽蒸尺寸变化率、断裂强力、脱缝程度,敏感色的耐光色牢度等必要时按合约规定执行。
干洗尺寸变化率、耐干洗色牢度不考核不可干洗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耐洗色牢度不考核不可水洗产品烷基酚(AP)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为参考指标。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中,n=2~16。4.4
外观质量的评定等级
实物质量
实物质量指呢面、手感、色泽、颜色。检验时逐批比照封样进行评定,符合封样者为合格产品。封样3
GB/T26382—2024
以合同约定为准
同批同色号匹与匹之间色差不低于4级;同一匹面料头与尾色差不低于4级,边与中央色差不低于4-5级;封样与大货的色差宜在合约中规定。4.4.2外观症点
外观疵点按其对服用的影响程度与出现状态不同,分局部性外观疵点和散布性外观疵点两种,分别予以结辫和评等。
4.4.2.2局部性外观疵点,按其规定范围结辩,每辫放尺10cm。在经向10cm范围内不论疵点多少仅结辫1只。每百米漏辫超过2只时,每只漏辫放尺20cm。4.4.2.3局部性外观疵点基本上不开剪,但大于2cm的破洞、严重的磨损和破损性轧梭、严重影响服用的纬档、大于10cm的严重斑疵、净长5m的连续性疵点和1m内结辩5只者,应在工厂内剪除。织品净长每匹不短于12m,净长17m及以上的可由两段组成,但最短一段不短于6m。拼匹时,两段织物应品等相同,色泽一致。平均净长2m结辫1只时,按散布性外观疵点规定降等。4.4.2.4散布性外观疵点根据散布情况,降为等外品4.4.2.5
外观疵点结辫、评等应按表2规定,外观疵点说明及量计方法按附录A规定。表2外观疵点结辫、评等规定
疵点名称
粗纱、细纱、双纱、松纱、紧纱、错纱、呢面局部狭窄
油纱、污纱、异色纱、磨白纱、边撑痕、剪毛痕
缺经、死折痕
经档(包括绞经档)、折痕(包括横折痕)、条痕水印(水花)、经向换纱印、边深浅”、呢匹两端深浅
条花、色花
刺毛痕
边上破洞、破边
刺毛边、边上磨损、边字发毛、边字残缺、边字严重沾色、漂白织品的边上针锈、自边缘深人1.5cm以上的针眼、针锈、荷叶边、边上稀密
疵点程度
明显1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5cm~50cm2
大于50cm,每50cm
散布全匹
明显经向5cm~20cm
大于20cm,每2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经向4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经向2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显散布全四
明显经向20cm及以内
大于20cm,每20cm
明显散布全匹
2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严重散布全匹
明显2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散布全匹
局部性结辫
散布性降等
疵点名称
表2外观疵点结辫、评等规定(续)症点程度
粗纱、细纱、双纱、紧纱、错纱、换纱印、松纱
缺纱、油纱、污纱、异色纱、小辫子纱、稀缝
厚段、纬影、严重搭头印、严重电压印、条干不匀
薄段、纬档、织纹错误、蛛网、织稀、斑症疵、补洞痕、轧梭痕、大肚纱、吊经条破洞、严重磨损
毛粒、小粗节、草屑、死毛、小跳花、稀隙
呢面歪斜d
明显10cm到全幅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5cm到全幅
散布全匹
明显经向20cm以内
大于20cm,每2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经向10cm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明显散布全匹
2cm以内(包括2cm)
散布全匹
明显散布全匹
素色织物4cm起,格子织物
2.5cm起,4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素色织物:
大于4cm散布全匹
格子织物:
大于2.5cm散布全匹
GB/T 26382—2024
局部性结辩
散布性降等
自边缘起1.5cm以内的疵点(有边线的指边线内缘深入布面0.5cm以内的边上疵点)在鉴别品等时不予考核,但边上破洞、破边、刺毛边、边上磨损、漂白织品的针锈及边字疵点都应考核。若疵点长度延伸到边内时,应连边内部分一起量计。
严重小跳花和不到结辫起点的小缺纱、小弓纱(包括纬停弓纱)、小辫子纱、小粗节、稀缝、接头洞和0.5cm以内的小斑疵明显影响外观者,在经向20cm范围内综合达4只,结辫1只。小缺纱、小弓纱、接头洞严重散布全匹的,降为等外品。优等品不应有1cm及以上的破洞、蛛网、轧梭,不应有严重纬档。注1:明显程度指不影响总体效果,但能明显感觉到疵点的存在。严重程度指明显影响总体效果,注2:外观疵点中,如遇超出上述规定的特殊情况,如反面疵点等,按其对服用的影响程度参考类似疵点的结辫评等规定酌情处理。
a边深浅的色差不低于4-5级。
b不到结辫起点的边上破洞、破边1cm以内累计超过5cm者仍结辫1只。大肚纱起点为1cm。
d优等品素色织物3cm起,格子织物2cm起。5
GB/T26382—2024
5试验方法
5.1取样要求
5.1.1物理指标试验以同一品种、原料、织纹组织和工艺生产的总匹数中按表3规定随机取出相应的匹数。凡采样在两匹以上者,应逐匹检验。试样应在距大匹两端5m以上部位(或5m以上开匹处)裁取。裁取时不应歪斜,不应有分等规定中所列举的严重疵点。表3取样数量
-批或一次交货的匹数
9及以下
50~300
300以上(不足100匹以100匹计)取样数量
总匹数的1%
色牢度试样以同一原料、品种、同一加工过程、染色工艺配方及色号为一批,或按每一品种每10000m抽一次(包括全部色号),不到10000m也抽一次,每份试样裁取0.2m全幅。5.1.3实物质量、外观疵点的抽样数量按同品种交货匹数的4%进行检验,但不应少于3匹。批量在300匹以上时,每增加50匹,加抽1匹(不足50匹的按50匹计)5.1.4每份试样应加注标签,并记录厂名、品名、匹号、色号、批号、取样日期、取样者等,必要时还需记录试样长度等信息。
5.2各单项试验方法
5.2.1安全性要求检验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按GB18401、GB31701执行。5.2.2内在质量检验
5.2.2.1纤维含量试验按FZ/T01057(所有部分)、GB/T2910(所有部分)、GB/T16988、FZ/T01026、FZ/T01112等执行。
5.2.2.2幅宽试验按GB/T4666执行。幅宽偏差按公式(1)计算,结果按GB/T8170精确到小数点后位。织物的幅宽也可由工厂在检验机上直接测量,在检验机上应逐匹量计幅宽,每匹不应少于3处。仲裁试验时,应按GB/T4666执行。L=L1-La
式中:
幅宽偏差,单位为厘米(cm);L
实际测量的幅宽值,单位为厘米(cm);L
幅宽设定值,单位为厘米(cm)。(1)
5.2.2.3单位面积质量试验按FZ/T20008执行。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按公式(2)计算,结果按GB/T8170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式中: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
A =g1=8%×100%
实际测量的单位面积质量值,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单位面积质量设定值,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g.
静态尺寸变化率试验按FZ/T20009执行。5.2.2.4
GB/T26382—2024
起球试验按GB/T4802.1一2008中E法执行,其中精梳毛织品(绒面)起球次数为400次。按GSB16-2924精梳毛织品(光面)起球标准样照、GSB16-2925精梳毛织品(绒面)起球标准样照评级断裂强力试验按GB/T3923.1执行。5.2.2.6
撕破强力试验按GB/T3917.2执行。汽蒸尺寸变化率试验按FZ/T20021执行。5.2.2.8
落水变形试验按GB/T33270执行,按GSB16-2926落水变形评级标准样照评级,5.2.2.9
脱缝程度试验按FZ/T20019执行。5.2.2.11
干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按FZ/T80007.3执行,采用缓和干洗法5.2.2.12
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按FZ/T70009执行,其中洗涤程序按GB/T8629执行。松弛尺寸变化试验洗涤程序按4G,毡化尺寸变化试验中,明示手洗的产品洗涤程序按4H,明示可机洗产品中,用于西服、裤子、服装外套、大衣、连衣裙、上衣、裙子的产品洗涤程序按3×4N,用于衬衣、晚装的产品洗涤程序按5×4N。
3耐光色牢度试验按GB/T8427—2019中的方法3执行。5.2.2.13
耐水色牢度试验按GB/T5713执行。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按GB/T3922执行,: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按GB/T3920执行。5.2.2.16
耐热压色牢度试验按GB/T6152执行。潮压,试验中对于混纺和交织物的规定试验温度采用其中温度较低的一种(混纺比例低于10%不作考虑),纤维的试验温度应符合以下规定,麻:(200±2)℃。
动物毛、粘纤、聚酯纤维、丝:(180士2)℃。—晴纶、棉:(150±2)℃。
锦纶、维纶:(120士2)℃。
5.2.2.18耐洗色牢度试验按GB/T12490一2014执行,明示手洗的产品试验条件为A1S,不加钢珠,明示可机洗的产品试验条件为B1S,不加钢珠。5.2.2.19耐干洗色牢度试验按GB/T5711执行。5.2.2.20烷基酚(AP)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含量试验按GB/T23322执行。5.2.3
外观质量检验
检验织品外观疵点时,应将其正面放在与垂直线成15°角的检验机台面上。在背光下,检验者5.2.3.1
在检验机的前方进行检验,织品应穿过检验机的下导辊,以保证检验幅面和角度,也可在6001x及以上的等效光源下进行。每台检验机上检验员为2人5.2.3.2检验机应满足以下规格要求车速:14m/min~18m/min。
一大滚筒轴心至地面的距离:210cm。斜面板长度:1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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