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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2047-202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2047-2022

中文名称:载人航天器密封舱内材料和部组件出气产物测定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Determination of offgassed products from materials and assembled articles in a pressurized cabin of manned spacecraf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10-12

实施日期:2022-10-12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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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航天器 材料 组件 产物 测定方法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49.025航空航天制造用材料

中标分类号:航空、航天>>航天器及其附件>>V71航天器总体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SO 14624-3:200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4页

标准价格:43.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沈自才、尹玉梅、冒鑫、左平兵、刘悦、韩海鹰、张兰涛、季启政、李振宇、张庆、贾瑞金、彭锦、李高峰

起草单位:北京卫星环境工程研究所、北京空间科技信息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北京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部、上海瀚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计量测试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载人航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0)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载人航天器密封舱内部材料和部组件出气产物的成分及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载人航天器密封舱内材料和部组件的筛选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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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49.025
CCSV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2047—2022
载人航天器密封舱内材料和部组件出气产物测定方法
Determination of offgassed products from materials and assembled articles in apressurized cabin of manned spacecraft(Iso14624-3:2005,Space systems—Safetyand compatibilityof materials-Part 3: Determination of offgassed products from materials and assembledarticles,MoD)
2022-10-12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10-12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试验操作人员健康和安全
试验条件
仪器和材料
试验样品
试验准备
试验程序
测量精度
试验报告
附录A(资料性)
本文件与ISO14624-3:2005对应的结构编号对照一览表附录B(资料性)
本文件与ISO14624-3:2005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附录C(资料性)
附录D(资料性)
参考文献
试验设施的资格和认证
载人航天器密封舱化合物最大允许浓度一览表GB/T42047—2022
GB/T42047—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修改采用ISO14624-3:2005《航天系统材料安全性和兼容性第3部分:材料和部组件中出气产物的测定》。
本文件与ISO14624-3:2005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两个文件之间的结构编号变化对照一览表见附录A。
本文件与ISO14624-3:2005相比,存在较多技术差异,在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用垂直单线(1)进行了标示。这些技术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见附录B。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一为与我国技术标准体系一致,将本文件名称改为《载人航天器密封舱内材料和部组件出气产物测定方法》;
将ISO14624-3:2005全文中“有管辖权的当局”修改为“用户”;删除了ISO14624-3:2005术语和定义中3.4的注(见3.4);删除了ISO14624-3:2005中的“附录C评估指南”;将ISO14624-3:2005中认证要依据ISO/IEC17025、ISO/IEC指南43-1修改为采用了对应国际标准的国家标准GB/T27025和GB/T27043(见C.1);删除了ISO14624-3:2005中国际实验室认证组织(ILAC)相关内容,以及将引用ISO/IEC17011修改为对应的国家标准GB/T27011(见C.2);将ISO14624-3:2005附录B中给出的23种有毒有害气体的7d最大容许浓度,修改为39种/类有毒有害气体7d、30d、180d的有毒有害气体最大容许浓度(见表D.1);增加了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毒理小组给出的JSC-20584:2020中56种有毒有害气体1h、24h、7d、30d、180d和1000d的载人航天器密封舱化合物最大允许浓度(见表D.2);调整了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载人航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0)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卫星环境工程研究所、北京空间科技信息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北京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部、上海瀚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计量测试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自才、尹玉梅、冒鑫、左平兵、刘悦、韩海鹰、张兰涛、季启政、李振宇、张庆、贾瑞金、彭锦、李高峰。
GB/T42047—2022
利用本文件规定的测定方法获得的数据可以用于对人的毒理学风险评估,也可用来获得其他信息,如在等间隔采样,可以获得密封舱内材料和部组件的出气速率信息。1范围
载人航天器密封舱内材料和部组件出气产物测定方法
GB/T42047—2022
本文件规定了载人航天器密封舱内部材料和部组件出气产物的成分及浓度的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载人航天器密封舱内材料和部组件的筛选测试。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部组件
assembledarticle
元件或元件的组合。
出气产物offgassedproducts
从材料或部组件释放产生的有机或无机气体。3.3
出气offgassing
气态产物从液体或固体材料中释放进入周围大气的过程。3.4
spacecraftmaximumallowableconcentration;SMAC航天器最大允许浓度
航天器最大容许浓度
对特定飞行任务,在航天器的可居住或工作区域所允许的出气产物的最大浓度。3.5
比对试验roundrobintesting
在不同试验设施中对相同材料进行试验以对其试验结果进行比较的试验。3.6
相对标准差平均百分比
taveragepercentrelative standard deviation标准材料的重复抽样样品中每种出气成分的标准差与出气成分总浓度的比值。注:对于实际样品,出气产物浓度的预期试验结果和平均相对标准偏差接近50%。标准差s和相对标准差平均百分比A,分别由公式(1)和公式(2)确定。(:—元)2
(1)
式中:
标准差;
单个出气成分的平均浓度;
GB/T 42047—2022
单个出气成分的平均浓度;
式中:
抽样总次数。
相对标准差平均百分比;
每种出气成分标准偏差总和;
标准材料的出气成分总浓度。
samplecontainer
样品容器
放置试验样品的容器。
testchamber
试验箱
在热处理过程中放置样品容器的装置,3.9
roomtemperature
试验室温度(一般取值为25℃土2℃)。试验操作人员健康和安全
.(2)
本文件所涉及的测定试验可能会产生气态或凝聚态的有毒物质。应采取措施来保护试验操作员不会受到此类物质的危害。
5试验条件
5.1试验气体
5.1.1试验气体中,氧的体积百分比不宜小于(20.9士2.0)%,其余气体应为氮气或氩气。5.1.2试验气体压力不宜高于采样容器周围环境压力,可比采样容器周围环境压力至少低15kPa,也可根据实际环境压力来确定。
5.1.3试验气体中杂质气体的最大体积比限值见表1。表1试验气体中杂质气体的最大体积比限值杂质气体种类
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
烃类(如甲烷)
卤化物
除另有规定,试验样品应在(50士2)℃下热暴露(72士1)h。5.3
其他要求
最大体积比限值
在一种氧浓度下测试的试验样品不必在不同的氧浓度下重新测试。GB/T42047—2022
5.3.2试验应在经认证的试验设施中进行,试验设施资格和认证要求具体见附录C。5.3.3试验气体应满足专用技术文件要求。6仪器和材料
6.1样品容器
6.1.1样品容器应易于清洁与组装。6.1.2样品容器应具备气体采集接口以便于收集气体样品。6.1.3样品容器材料不会对试验样品出气产物的浓度产生明显影响。6.1.4样品容器的密封性能不会对试验样品出气产物的浓度产生明显影响。6.2试验箱
6.2.1在试验期间,试验箱控温精度在士2℃范围内。6.2.2试验箱应具备能连续记录温度的能力。6.2.3试验箱的密封性能不应对样品容器及试验样品出气产物的浓度产生明显影响。6.3分析仪器
6.3.1分析仪器一般不特别规定。当在试验样品质量与容器体积比为(5.0士0.25)g/L的条件下进行试验时,能够分离、识别和量化附录D表D.1中浓度不大于相应SMAC的化合物。如需测试表D.1中没有的化合物时,可参考表D.2给出的化合物及其SMAC。6.3.2若分析仪器不能满足6.3.1的要求,则应给出所有出气产物的最低检测限值。6.3.3分析仪器宜使用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和红外分光光度计。对于一些较难测定和分析的化合物,可采用特殊方法进行鉴别和定量分析。6.3.4定量分析仪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定量分析仪器通过定期对重复抽样样品进行分析,保证其测定结果的质量;使用相对标准差平均百分比来确定定量分析仪器的精度。至少每三个月对表2中的标准气体混合物进行分析,测定其浓度至规定浓度的25%以内。表2标准气体混合物及推荐浓度
混合物
1-丁烯
二氯乙烯
异丙醇
四氯乙烯
四氯甲烷
三氯乙烯
氯乙烯
体积比
GB/T42047—2022
混合物
表2标准气体混合物及推荐浓度(续)成分
丙烯醛
丙烯腈
1,4-二氧六环
甲基乙基酮
甲基异丁基酮
溴甲烷
四氯化碳
氯甲烷
顺-1,3-二氯丙烯
顺-1,2-二氯乙烯
1,2-二溴乙烷
1,2-二氯苯
1,3-二氯苯
1,4-二氯苯
1,1-二氯乙烷
1,2-二氯乙烷
1,1-二氯乙烯
1,2-二氯丙烷
氯乙烷
三氯一氟甲烷Freon11bzxz.net
三氯三氟乙烷Freon113
三氯四氟乙烷Freon114
二氯二氟甲烷Freon12
六氯-1,3-丁二烯
二氯甲烷
苯乙烯
1,1,2,2-四氯乙烷
四氯乙烯
反-1,3-二氯丙烯
三氯乙烷
1,1,2-三氯乙烷
三氯乙烯
体积比
混合物
试验材料和部组件
表2标准气体混合物及推荐浓度(续)成分
1,2,4-三氯苯
1,2,4-三甲苯
1,3,5-三甲苯
氯乙烯
间二甲苯
邻二甲苯
对二甲苯
6.4.1试验材料和部组件由用户或试验委托方应提供。GB/T42047—2022
体积比
6.4.2试验材料还应附有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化学品安全说明书(进口材料提供材料安全数据表),符合国家职业安全或健康相关部门规定的材料运输要求。用户或试验委托方应明确对人体有危害或对试验设施有严重影响的相关信息。
6.4.3试验材料和部组件性能可能会受到污染源的严重损害,如暴露于溶剂、清洁剂、异常温度、湿度变化、环境污染物等。应充分控制试验材料和部组件暴露于上述污染源和其他污染源,尽量减少污染对测试结果的影响。
7试验样品
处理/接收
1试验样品的处理原则为在不增加污染物的情况下保持样品表面的完整性。7.1.1
试验样品应从试验材料或部组件中采样。试验样品的准备涉及以下方面:接收并检查试验材料或部组件;a)
如有需要,将试验样品制备成可放人样品容器的试验件;清洁试验样品(当试验委托方明确提出时);c)
d)检查试验样品。
7.2准备
收到试验材料后,应附上正确的标识,包括材料化学品安全说明书。标记材料缺陷和残留的污7.2.1
染。将试验材料制备为试验样品,使试验样品质量与试验箱体积比应满足(5.0士0.25)g/L。记录试验样品总表面积。基于重量的试验样品制备应符合7.2.2~7.2.4的规定。7.2.2应按工艺要求,将涂层、底漆、油墨、油漆、粘合剂、薄膜润滑剂等需涂覆在基底上的试验材料,涂覆在洁净铝基片或实际使用的基材上。涂覆厚度为材料实际使用厚度,且涂覆在铝基片或基材的两面。用涂覆后的试验材料制备足够数量的试验样品,使试验样品质量与试验箱体积比满足(5.0士0.25)g/L。记录试验样品总表面积。
7.2.3不涂覆于基底上的织物、塑料薄膜、弹性计、非粘结剂胶带等试验材料,应切割成便于试验的尺寸。制备足够数量的试验样品,使试验样品质量与试验箱体积比满足(5.0士0.25)g/L。5
GB/T42047—2022
7.2.4对于不符合7.2.17.2.3要求的某些特殊物品和材料,应进行特殊处理,这些材料通常是非均质材料。按照用户或试验委托方指定的方法测试。记录测试方法和试验样品制备方法。试验材料质量与试验箱体积比满足(5.0士0.25)g/L。7.2.5如果试验样品是部组件,应在测试前将不用于飞行的零部件(如防尘罩、胶带或测试引线等)移除。记录在飞行中使用但在试验材料中并没有出现的物品,如电池等。试验样品体积与样品容器体积比宜为1:3。
7.3清洁
7.3.1试验样品的清洁由用户或试验委托方负责。在将试验样品放人试验箱前,用户或试验委托方应按最终使用要求对试验样品进行清洁和干燥。7.3.2试验样品的制备和清洁应符合用户或试验委托方的要求。若需测试方进行清洁,试验委托方应明确清洁要求并对结果进行确认。7.3.3试验样品表面的微粒宜使用清洁氮气去除。7.3.4如果试验样品明显受到污染,则由用户或试验委托方确定是否可继续试验。7.4检查
检查试验样品并记录可能存在的缺陷。如果缺陷是由试验样品制备引起的,则需制备新的试验样品。
7.4.2对试验样品分别进行称重和标识。8试验准备
8.1试验准备包括样品容器的清洁、样品容器清洁度的确认和定量分析仪器的校准。8.2推荐使用加热的方法清洁样品容器,去除样品容器的残留污染物,并在每次使用前用清洁空气或氮气对其进行吹除。避免使用溶剂清洗,8.3试验样品放人样品容器前,向样品容器中注人试验气体,并在(50士2)℃条件下,至少保持(72士1)h;或在(70士2)℃条件下,至少保持24h。分析样品容器中的残余污染气体,确保其浓度满足使用要求。9试验程序
9.1将试验样品称重并放入样品容器。利用置换或抽空两种方式,将样品容器中的气体置换为试验气体。试验前,试验委托方应说明试验样品能否承受真空环境,任何试验样品暴露在真空中的时间应小于3min。当达到试验温度时,样品容器内的试验气体应满足试验压力的要求。9.2将样品容器放在试验箱中,并加热至(50士2)℃,除非另有规定,将此温度保持(72士1)h。9.3将样品容器冷却至室温,记录压力,并在24h内对出气产物进行取样和分析。如果环境温度不是室温,应在试验箱冷却至环境温度,记录温度,并在24h内对出气产物进行取样和分析。测定并记录每种出气产物种类和浓度,并重点关注表D.1中的化合物。9.4试验样品的总有机物筛选试验可用于确定是否需对总有机物所有成分进行全面分析。应使用SMAC为0.1的最恶劣情况来对总有机物进行定量分析。总有机物筛选试验程序可包括检测目标清单中的关键成分如甲醛、一氧化碳和氮的具体方法。当试验样品总有机物浓度超出要求,应对有机物成分进一步定性定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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