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轻工行业标准(QB) > QB/T 1947.1—1994 民族气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
QB/T 1947.1—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947.1—1994

中文名称:民族气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117697

相关标签: 乐器 通用 技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1947.1—19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1947.1规定了民族气鸣乐器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吹孔型、哨嘴型、箦管型等民族气鸣乐器。
2引用标准
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 3451
标准调音频率
QB/T 1207民族弦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
3产品分类
3.1吹孔型气鸣乐页,如笛、箫.塌等。
3.2哨嘴型气鸣乐器,如竖笛、牧笛等。
3.3簧管型气鸣乐器,如管、唢呐等。
3.4自由簧管型气鸣乐器,如笙、芦笙、巴乌等。
3.5杯口型气鸣乐器,如筒钦等。.
4技术要求
4.1声学品质
4.1.1律制
应采用十二平均律,允许采用纯律、五度相生律。凡属具有地方特点的专业产品必须在产品说明中注明音律特征。
4.1.2标准音
小字一组a音为440 Hz,应符合GB/T 3451的要求。
4.1.3音准要求
4.1.3.1吹孔型气鸣乐器高级品的简音的音准误差应不大于士15音分。
4.1.3.2可调整管长的气鸣乐器,其管长处于最短时,标准音最大上偏差应不超过+50音分。
4.1.3.3 自由簧管型气鸣乐器完全四度、完全五度、完全八度应合谐。
4.1.4音质
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4.2演奏性能
4.2.1发音灵敏,富有表现力。
4.2.2吹赉省力,手感舒适,便于演奏。
4.2.3 有键乐器音键起落自如,无明显晃动。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民族气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1947.1—1994
本标准规定了民族气鸣乐器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吹孔型、哨嘴型、赞管型等民族气鸣乐器。2引用标准
GB/T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T3451标准调音频率
QB/T1207民族弦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3产品分类
3.1吹孔型气鸣乐器,如笛、箫、坝等。3.2哨嘴型气鸣乐器,如竖笛、牧笛等。3.3簧管型气鸣乐器,如管、唢呐等。3.4自由簧管型气鸣乐器,如笙、芦笙、巴乌等。3.5杯口型气鸣乐器,如简钦等。4技术要求
4.1声学品质
4.1.1律制
应采用十二平均律,允许采用纯律、五度相生律。凡属具有地方特点的专业产品必须在产品说明中注明音律特征。
4.1.2标准音
小字一组a音为440Hz,应符合GB/T3451的要求。4.1.3音谁要求
4.1.3.1吹孔型气鸣乐器高级品的简音的音准误差应不大于士15音分。4.1.3.2可调整管长的气鸣乐器,其管长处于最短时,标准音最大上偏差应不超过+50音分。4.1.3.3自由簧管型气鸣乐器完全四度、完全五度、完全八度应合谐。4.1.4音质
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4.2演奏性能
4.2.1发音灵敏,富有表现力。
4.2.2吹奏省力,手感舒适,便于演奏4.2.3有键乐器音键起落自如,无明显晃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4-04-23批准42
1994~12-01实施
QB/T1947.1—1994
4.2.4孔位准确,高级品、中级品孔壁向内倾斜。4.2.5各部位衔接严密,无明显漏气现象。4.3外观工艺
4.3.1管体表面光滑、圆润,无劈裂、虫蛀、伤皮。4.3.2外观涂饰光亮,色泽均匀一致。4.3.3胶合部位应牢固,无开裂。4.3.4与人体接触部位不得有锐利边角及毛刺。5试验方法
5.1音准误差及音质感官评价试验环境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大气压强,kPa
T\ KADNT KAc
5.2当对测试结果有异议,需要进行仲裁时,可由试验双方协商,选择表2规定的仲裁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之一进行试验。在表2规定的标推大气条件下试验的结果为最终结果。表2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大气压强,kPa
86~106
5.3音准误差
,5.3.1由演奏员吹奏(可调整管长的乐器应预先将管长调整到音程关系处于最佳位置)。试验时演奏员不得了解试验数据。
5.3.2从标准音开始,按先上行一组,后下行一组进行试验。5.3.3在试验中,以音准仪的读数为准,并做出记录。以一人演奏两次或每人各演奏次的方法,取各次试验数据的平均值。
5.4演奏性能
感官检查。
5.5外观工艺
感官检查。
5.6音质感官评价
5.6.1根据产品标准中的具体要求进行音质评价,应在型式检验时进行。5.6.2音质评价必须在透声幕后进行。在进行实物样品对比时应统一编出顺序号。5.6.3音质评价应采用评分判定的方法,一般不采用文字判定法。5.6.4’感官判定时,对每件产品的评分不得少于两次…5.6.5每组评价人员评定后的平均分为该产品的一次得分,两次或两次以上得分的平均值为该产品的实得分数。
5.7演奏性能评价的人员要求
5.7.1产品在进行例行检验时,应根据产品的等级,组织相应级别的演奏员对其演奏性能进行感官评价。
5.7.2参加评价的人员不得少于三人。QB/T 1947. 1--1994
5.7.3每次评定时,样品的序号应重新进行组合。5.8演奏性能评价
5.8.1按本标准的规定,结合产品标准中的具体要求进行评价。5.8.2应由演奏人员通过不同速度、不同情感、不同强度的乐曲进行演奏后做出感官评价。5.8.3演奏性能评价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高级品
中级品
普及品
演奏性能
吹奏省力,发音灵敏,手感舒适,能充分表现强、弱音吹奏省力,发音灵敏,手感舒适,能充分表现强音发音较灵敏,手感较舒适,有表现方5.8.4演奏性能评价前,应向演奏人员说明样品等级。6检验规则
6.1产品应由收购部门验收或委托生产厂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产品应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6.2当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根据合同协商具体的检验项目。6.3产品检验分为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6.3.1交收检验
6.3.1.1交收检验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T2828中关于正常检查一次抽样的规定。6. 3. 1. 2
交收检验的项目、检查水平、合格质量水平(AQL)应符合表4的要求。表4
不合格类型
A类不合格
B类不合格
检验项目
试验方法
检查水平
一般检查水平
合格质水平(AQL)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6.3.2例行检验
6.3.2.1产品的例行检验般每两年进行一次。在更改结构、制造工艺及主要原材料,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亦需进行。
例行检验的样品应从当前生产的,经交收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6.3.2.2
6.3.2.3例行检验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T2829中判别水平1的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例行检验所抽取的全部样品应先按交收检验项目检验,若有不合格品,应以合格品换取,同时6.3.2.4
分析原因,但不做为例行检验结果的依据。6.3.2.5例行检验按全部技术指标进行,判别水平为I,判定组数为(1,2),不合格质量水平(RQIL)为50。
检验合格则本周期生产的产品可以提交交收检验。6.3.2.6
QB/T1947.1—1994
6.3.2.7经例行检验的产品,经过整理并得到订货方允许,才能做为合格品出厂,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应符合QB/T1207中第8章的要求。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推由北京乐器研究所、北京民族乐器厂、上海民族乐器一厂、苏州民族乐器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路琛、王伟、王殿宝、李伯寿、方荣林。45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