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410-199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厨房设备>>97.040.20炉灶、工作台、烤箱和类似器具
中标分类号:建材>>公用与市政建设器材设备>>Q82供气器材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3160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22, 字数:39千字
标准价格:14.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0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归口单位:cas 中国标准化协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用燃气灶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城市燃气的家用燃气灶具。 GB 16410-1996 家用燃气灶具 GB16410-199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燃气灶具
Domestic gas appliances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用燃气灶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城市燃气的家用燃气灶具,其中包括:单个燃烧器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5.23kW(4500kcal/h)的灶。a.
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5.82kW(5000kcal/h)的烤箱和烘烤器。b.
标准额定热流量符合a、b规定的烤箱灶。GB 16410-1996
每次焖饭的最大稻米量在4L以下,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4.19kW(3600kcal/h)的饭锅。d.
使用非城市燃气的家用燃气灶具可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
GB 1497
GB 2828
GB 2829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周期检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 12202
燃气沸水器
GB/T 13611
城市燃气分类
GB/T16411家用燃气用具的通用试验方法3术语
用本身带的支架支撑烹调器Ⅲ(锅等),并用火直接加热烹调器皿的燃烧器具。3.2烘烤器
用火直接烘烤鱼、肉等食品的散开式燃烧器具。3.3烤箱
食品放在固定容积的箱内(加热室),以对流热和辐射热对食品进行半直接或间接加热的燃烧器具。3.4烤箱灶
将灶、烘烤器、烤箱组装在-起的燃烧器具。3.5燃气饭锅(简称饭锅)
自动检测饭的生熟程度,并能自动关断主燃烧器的燃烧器具。3.6使用状态
指灶具维持使用时的状态,如灶上放锅,烤箱内放烤盘等。3.7烤箱温度控制器
保证烤箱内设定温度恒定的自控装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5-23批准730
1997-03-01实施
4产品分类
4.1家用燃气灶具的类型
GB164101996
4.1.1按燃气的种类可分为:人工燃气灶、天然气灶和液化石油气灶。4.1.2按火眼数可分为,单眼灶、双眼灶和多眼灶。4.1.3按功能可分为:灶、烘烤器、烤箱、烤箱灶和饭锅。4.1.4按结构形式可分为:台式、落地式。4.1.5按烘烤方式可分为:直接式、半直接式和间接式。4.2家用燃气灶的型号编制应包括下列内容:4.2.1家用燃气灶的型号编制
家用燃气灶具用汉语拼音字母代号JZ(灶)、JH(烘烤器)、JK(烤箱)、JKZ(烤箱灶)和JF(饭锅)表示。
城市燃气类别用GB/T13611中的类别代号表示。灶的眼数用阿拉伯数字1、2、3·表示,饭锅每次能加热的最大稻米量用1L、1.5L、2L、2.5L、3L、4L表示。
型号表示
5技术要求
[ER·2]-
设计号(第一次改型)
灶眼数或最大稻米量(稻米量)
燃气类别(5R)
产品名称(燃气饭锅)
5.1家用燃气灶具的基本设计参数5.1.1灶具前的燃气额定压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灶具前的燃气额定压力
5R、6R.7R.4T、6T
10T,12T、13T
19Y.20Y.22Y
灶前燃气额定压力
5.1.2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灶具应有-个主火,其额定热流量不宜小于2.91kW(2500kcal/h)。5.1.3在高原地区使用的家用燃气灶具,应考虑海拔高度对热流量的影响。5.2家用燃气灶具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kPa
燃气通路
汽密性
燃气消耗
(热流量)
超大型锅
使用状态(灶)
烤箱门
并闭附
烤箱流度控
制器作时
有风状态(无熄
火保护的器真)
小火性能(无熄
火保护的器具)
·般温升
GB 16410--1996
表2家用燃气灶具性能
从燃气入口到燃烧器阀门
自动控制阀门
从燃气入口到火孔
总额定热流量精度
每个燃烧器额定热流量精度
总热流量与每个燃烧器热流
量总和之比
火焰传递
火焰均匀性
燃烧噪声
熄火噪声
4.2kPa,漏气量应小于0.071./h4.2kPa,漏气量应小于0.551./h1.5P点燃,不向外泄漏
85%以上
4s着火,无爆燃
<65dB(A)
<85dB(A)
干烟气中C浓度(α=1,
点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
燃烧稳定性
主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
点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
燃烧稳定性
火焰传递
主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
点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
燃烧稳定性
操作时手触及部位(旋钮等)
的表面温度
操作时手触及部位(旋钮等)
的周围部位的表面温度
汗电池外壳
软管接头表面温度
<0.05(基准气)
电极不应经常接触黄焰
无熄火和同火
无火焰晃动和可见烟
无熄火和回火
无熄火和回火
无熄火和回火
易于点燃、无爆燃
无熄火和回火
无熄火和回火
无熄火和回火
金属部位:室温+25C以下
非金属部位:室温+35C以下
室温+105C以下
室温+20C以下
室温+20℃以下
试验方法
烘烧器
“全装
电花部件(使州市电)
般温升
使用超大
型锅湿升
耐热冲话
电点火器
熄火保护装罩
温控装罩(饭锅)
绝缘性能
电动机
耗电话
交流电源异常
阀门外壳表面温度
GB 16410--1996
续表2
室温+50℃以下
电点火器外壳及导线表面温
燃气调压器外壳表面温度
室温+50C以下
室温+35C以下
灶具侧面、后面的木壁,灶具
室温+100以下
“下面的木台面表面温度
灶具侧面、后面的木壁、灶具
下面的木台面表面温度
烤箱门玻璃
着火率及性能
开阀时间
闭阀时间
闭阀温度
绝缘电阻
耐电压
电压变化
额定功率精度
电压低落
电源下扰(适用于有电子控制装罩的灶具)电
直流电源昇带
燃气旋寨
电点火装管
熄火保护装罩
电磁阁
电压低落(额定电压的
70%)
电压低落到零伏
6000次
6000次
1000次
30000次
室温+100C以下
无异常
点10次有8次以上点燃,不得连
续2次失效、无爆燃
45s以内
6os以内
试验处水沸点.5℃以内
1M2以上
1.5kV不击穿
在额定电压的85%的情况下,应Www.bzxZ.net
能起动
在额定电压变化土10%情况下
仍能继续无故障运转
额定功率的±15%
A级绝缘:80C以下
F级绝缘:95C以下
1级绝缘:105C以下
F级绝缘:130以下
H级绝缘:155C以下
根据GB 149779
不妨碍安全性
不妨碍安全性
不妨碍安全性
不妨碍使用
不妨碍使用
气密性合格,不妨碍使用
点火性能合格,不妨碍使用
气密性及开、闭阀时间合格
气密性合格,不妨碍使用
试验方法
机械定时器
(电子式除外)
耐烤箱温度控制器
(电子控制或比
例控制方式除
饭锅控温器
烤箱门
2000次
电磁阀
直接动作
阀方式
1000次
500次
耐振动性能
烘烤器
5.3结构
热效率
烘烤性能
30000次
GB 16410—1996
续表2
气密性合格,定时范围的变化在10%以内,不妨碍使用
箱内温度合格,不妨碍使用
带旁通的1000次
气密性及箱内温度合格,不妨碍不带旁通的6000
气密性合格,做米饭性能不变
不碍使用
气密性合格
55%以上
表面无大面积焦痕,内部无夹生烘烤性能
温度分布
升温时间
最高温度
表面无大面积焦痕
与烤箱几何中心点的温差应小于20℃
烤箱几何中心点的温度达到
200℃C的时间应小于20min
250℃以上
温度控制器精度,控制温度的士.20℃以内烤箱内温度
指示温度的士25℃以内
温度指示器精度
焖饭性能
不夹生不烧焦
具有保温燃烧器的饭米饭中心温度在80C以上,无明保温
电子保温饭锅
热效率
显焦疤
米饭中心温度在71±6℃以内,
无明显异味和褐色
55%以上
试验方法
5.3.1般结构
5.3.1.1灶具的岑部件应安全耐用,在正常操作使用中不得发生破坏和影响使用的变形。楼
5.3.1.2灶具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得产生滑动或倾倒现象。5.3.1.3灶具整体结构向任何方向倾斜15°时不得翻倒,零部件不得脱落。并按GB/T16411规定进行倾斜翻转试验。
燃气灶的燃烧器必须设置燃气阀门。5.3.1.4
每个燃烧器应能用火柴和点火棒点燃。5.3.1.5
5. 3. 1. 6
燃烧器的燃烧状态应便于观察。在使用和清扫时手有可能触及的零部件端部应光滑。5. 3. 1. 7
5.3.1.8灶具零部件的连接应采用标准紧固件,连接应牢固可靠,便于检修。5.3.1.9
岑部件清扫检修时,利用常用工具应能方便地拆装。5.3.1.10燃气导管应符合下列要求:CB16410-1996
燃气导管(包括点火燃烧器燃气导管)应设在不过热和不受腐蚀的位置。a.
b.点火燃烧器的燃气导管内径不应小于2mm。c.燃气导管用焊接、法兰、螺纹等方式连接时,其结构应保证其密封性能。d,连接形式:灶的硬管连接接管口径应为G一,灶的软管连接接头,应采用图1的两种结构形式(9.5mm或13mm)。
当采用软管连接时,燃气导管不得因装拆软管而松动和漏气。软管和软管接头应设在易于观察和检修的位置。
(1)9.5mm橡胶管用
(2)13mm橡胶管用
图1软管接头的形状及尺寸
注:(1)应取(a)角(锐角);
2)()部分应为槽状,且在槽部涂以红色。5.3.1.11灶具应考虑运输中的振动,并按GB/T16411规定进行振动试验。5.3、1.12使用市电的灶具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安全接地装置。5.3.1.13当灶具设熄火保护装臂时,其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5.3.2灶结构
5.3.2.1双眼灶和多眼灶灶眼中心距应按锅形尺寸确定。5.3.2.2锅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使用不阅类型的常用锅时,锅支架应稳固牢靠,其中应有一个火能够适应100mm直径的平底锅。当使用活动(翻转)支架时,调节应方便、灵活和便于更换。用本地区的尖底锅时,应不影响火焰的正常燃烧。
锅支架应具有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强度,锅支架上放置98.1N(10kgf)净荷载时不得产生变形或b.
摄坏。
5.3.2.3承液盘应有适当的容积承受煮溢液。5.3.2.4灶面荷载检验时,灶面中心部位的挠度应小于5mm。单眼灶无此要求。5.3.3烘烤器的结构
5.3.3.1烤盘和篦子进出应方便并不得自行滑落。5.3.3.2烘烤器排气口上放置容器时,不得影响烟气排出。当不能放置容器时,应在易见处用文字标。
5.3.3.3烘烤器的门开闭应灵活。5.3.4烤箱结构
5.3.4.1烤箱门荷载检验时应稳定,不得产生影响使用的变形和损坏现象。5.3.4.2烤箱宜设熄火保护装臂。735
GB 16410-1996
5.3.4.3烤箱的点火装置应符含下列要求:a,不带点火装置的烤箱,应为只有打开烤箱门才能露出火孔并点燃的结构。h.电点火的烤箱、应为只有打开烤箱门才能点燃的结构,但对装有熄火保护装置并能安全点火的除外。
烤箱门开闭应灵活,并有良好的密封性能。5.3.4.4
5.3.4.5烤箱内璧,在通常使用时不应产生影响机能的翘曲。5.3.4.6烤箱用烤盘、篦子等进出应方便,并不得自行滑落。5.3.4.7烤箱用笔“千的形状,在使用过程中,不应被烤物压弯和漏下烤物。5.3.4.8烤箱用烤盘的深浅应能充分盛溢液。5.3.4.9烤箱内燃烧器火孔应便于清扫,并不得为溢液所灭火。5.3.4.10烤箱温度指示器应能显示出烤箱内的实际温度,且动作灵敏、可靠。5.3.4.11烤箱温度控制器应灵敏、可靠,并应标示出相当于150C200℃及250℃以上的温度值。也可标山溉度代码。
5.3.4.12烤箱应选用对食品不产生污染的保温材料。烤箱的保温材料应均匀一致,不得产生游离及脱落现象。
3烤箱的烤盘拉出2/3时不得产生滑脱现象,具有锁定装置的应在锁定位置上。5.3.4.13
5.3.4.14烤箱的排气口不应设在箱体的背面。烤箱内装有热风循环风机,且当打开箱门时,风机应停止运转;并应保证在放入和取出烤物5. 3. 4. 15
时不会产生危险:风机应装有保护框和保护网。5.3.4.16烤箱内的照明设施应装有保护罩。5.3.5饭锅结构
5.3.5.1从外部应能观察到主燃烧器和保温燃烧器的燃烧状态,但对装有熄火保护装置的饭锅除外。5.3.5.2煮沸的水等不能浇到饭锅的自动熄火装置上。自动熄火装置不得产生过热现象。5.3.6冬部件结构
5.3.6.1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燃气灶具的阀门及旋钮在案温或最高温度下开、关时,应灵活自如。旋钮”开”“关”位臀应有明显的标志和方向,并应有限位和自锁装置(开关主体外露者不加自锁装)。
5.3.6.2喷嘴应符合下列要求:
使用-般江具应能方便地拆卸、安装。a.
b。应设在不易被外界尘士异物堵塞的位置,或采用不易被堵,易清扫的喷嘴。5.3.6.3燃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a、
铆焊接部位及其他部位应无影响使用的缺陷。火孔加.I精确,不应出现影响燃烧的缺陷或变形。出两个以头部组成的燃烧器,相互间位臂要准确。c,
与喷嘴、电点火装谨、安全装臂等其他有关部件的相互位置要准确,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移动或d.
说脱落。
火焰不应使无关部分过热或损坏。燃烧器应易于清扫和装卸。
5.3.6.4调风装置应符含下列要求:a“应易于调节,调节后位置不得自行滑动。b.设有调节旋钮或手柄的,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位置。5.3.6.5爆火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736
GB16410--1996
a。燃烧器(主火或长明小火)未点燃、中途熄火或火焰检测器(热电偶)损坏时,应能关闭燃烧器的燃气通路,
b.火焰检测器(热电偶)与燃烧器的相对位臂,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应保持不变。5.3.6.6电点火装臀应符合下列要求:电极与点火火焰之间的关系位置及电极的间隙,必须正确适当,并加以固定。a.
h.离!配线的带电部分应采取有效的绝缘措施,绝缘电阻应大于1M2。C.对于其他手可能触及的高压配线,应进行有效的绝缘。d.
采用干电池作为电源时,电池应易于更换5.3.6.7电气部件应采取有效的绝缘、隔热和防魔措施5.3.7零部件耐热性能
5.3.7.1旋寒及其他阀门
在:90C的温度下,按GB/T16411规定试验后,气密性应符合要求并不妨碍使用。5.3.7.2电点火装置
在90的温度下,按GB/T16411规定试验后,点火性能应符合要求并不妨碍使用。5.4材料
5.4.1对材料的-般要求
5.4.1.1应能承受正常使用下的温度。2金属部件(耐腐蚀的材料除外)应电镀、喷漆、糖瓷或其他合适的防锈表面处理。5. 4. 1. 2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部件及有可能接触的部件,应采用对人体不产生有害化学变化的材料或进5. 4. 1. 3
行过适当表面处理的材料制成,并不得产生有害物质。5.4.1.4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经材料试验后应符合下列要求:a.
耐热性能:应符合规定要求。
耐腐蚀性能:表面应无腐蚀,镀层和漆膜应无起泡、脱落和生锈现象。b.
耐燃气性能:符合本标准5.4.2的规定。塘瓷耐钢球冲击性能:糖瓷无脱离现象。d.
难燃性能:应是不燃或在1min内自然熄火的材料。耐热冲击性能:无破损,不影响使用。耐油性能:不变形,不影响使用。5.4.2密封材料
接触燃气的密封材料和旋塞用润滑脂应与使用燃气的特性相适应。5.4.2.1
严禁使用铅油(油灰)、麻作密封材料。5. 4. 2. 2
作密封填料用的垫圈、垫片等,经耐燃气性能检验后的质量变化率应小于20%,而显不应有5. 4. 2. 3
影响使用的软化及脆化现象。对橡胶制品,正成烷试验后其渗漏量应小于0.005g/h。5.4.2.4旋塞用润滑脂经耐燃气性能检验后的质量变化率,在20℃时应小于10%,在4℃时应小于25%。检验后的密封性能应良好不漏气。5.4.3保温材料
对接触面无魔蚀、在使用中不得产生臭味的材料。5.4.4导电材料
寻电材料应采用铜、铜合金或具有同等以上电气性能、热稳定性能和机械稳定性能的材料,其中用了需要弹性的部位及其他部件上必须的材料,在不发生危险时可不受此限制。5.4.5燃气导管及点火燃烧器导管燃汽导管采用熔点人于350℃,点火燃烧器导管采用熔点大子500℃的金属材料。5.4.6旋塞
应采用熔点大于350C的金属材料。5.4.7喷嘴
使用熔点大于500℃的金属材料。5.4.8喷嘴座
使用熔点人于500(的金属材料。5.4.9空气调节器(风门)
GB 16410—1996
使用熔点大于500C,其壁厚在0.3mm以上的金属材料。5.4.10燃烧器
5.4.10.1使用熔点大700C的金属材料。5.4.10.2厚度及表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铸造制品的壁厚不得小于3mm,不得有明显的铸造气孔等缺陷。a.
铸制品的壁厚不得小于1.5mm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缺陷。c.
不锈钢制品的壁厚不得小于0.3mm。热浸镀铝钢材制品的壁厚不得小于0.3mm。d.
普通钢材制品,其钢材的壁厚不得小于0.5mm,并对表面做防腐蚀处理。用糖瓷进行表面处理时,应做钢球冲击试验,塘瓷不得有脱落。f.铜及铜含金材料制品的壁厚不得小于1mm。5.4.11锅支架
使用熔点大于700℃的金属材料。5.4.12承液盘
使用济点大于500C.的金属材料。5.4.13烤箱内壁、烤盘、篦子及烘烤器辐射板使用熔点大了500C的金属材料。在使用中不能出现因热分解而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5.4.14烤箱门玻璃
经耐热冲击检验后不得出现破损。5.4.15灶腿(台式灶具)
5.4.15.1与桌面接触部位,宜采用橡胶等不宜滑动的材料。5.4.15.2与桌面接触的橡胶制品或其他非金属制品,应采用经耐油试验后不得影响使用的材料。5.4.15.3与桌面接触的橡胶制品,其硬度HS(邵尔A)应达到50~90。5.4.16饭锅内锅应使用熔点大于500℃的金属材料制做。5.5外观
5.5.1外观应美观大方。灶具表面经处理后色调匀称,不应有其他有损外观的缺陷。5.5.2灶具灶面的翘曲度应在5mm以下。6试验方法
6.1实验室条件
实验案条件应符合(B/T16411的规定要求。6.2试验用仪表
试验用仪表应符合GB/T16411的规定要求。6.3试验用燃气
6.3.1试验用燃气的燃烧特性应符合GB/T13611的规定要求。6.3.2试验用燃气的种类及压力应符合GB/T16411的规定要求。6.4灶具安装状态
GB 16410—1996
当(GB/T16411和本标准中没做特别规定时,灶具应按制造厂指定状态(安装说明书规定的状态)安装。
6.5灶具使用状态
灶具应按使用状态试验(座锅加烤盘等),并应符合下列要求:燃烧器的空气量,应采用0-2型试验气调节到燃烧器火焰最佳状态,然后将风门固定,各项性a.
能试验时不得再调风门。
灶具应使用按表3所选定的铝锅(下限锅),锅中水深度应为锅深度的一半以上,试验中,如果b.
水少时,应及时补水。
对具有承液盘的烘烤器,承液盘中应加水,在试验中如水没有时、应及时补水。烤箱试验中,在烤箱中部应放一个烤盘。d.
饭锅试验中,水位应按饭锅最大饭量注入,在试验中水位低于1/2水量时应及时补水。6.6燃气通路气密性试验
按GB/T16411的规定进行。
6.7燃气消耗量(热流量)试验
按GB/T16411的规定进行。
6.8燃烧状态试验
6.8.1基本燃烧状态试验
按GB/T16-11规定进行。
烟气取样应在灶具点燃15min后在排烟口处均匀抽取。抽取的烟气样中,氧含量不得超过14%(烤箱烟气样中的氧含量不得超过16%)。灶应采用图2的环形取样器,在试验用锅(按表3确定)的周圈取样。AAM2:1
沿圆周均布
图2环形烟气取样器
12×1紫铜管
注:Ⅱ)为距锅底20~40mm处的锅直径。烘烤器和烤箱应采用GB12202中6.10.2和9.3条规定的十字形烟气取样器,在排烟口处均匀取样。
GB16410—1996
饭锅可采用环形烟气取样器.取样器可参照图2加工.。当有困难时,也可采用单管取样器,但取样点不得少于4个。
6.8.2超大型锅使用状态试验
使用比表3的试验用锅(下限锅)直径大4cm的锅,采用1-1型试验气,点燃灶具的各个燃烧器,检查燃烧状态是否稳定。
6.8.3烤箱门开闭时的试验
烤箱门在正常的开、关状态下,燃烧器都应稳定燃烧,并用下述方法进行检验。a.主燃烧器火焰的稳定性
采用3-3型的试验气,点燃点火燃烧器(长明火)及烤箱用主燃烧器,并调节燃气量使烤箱内中心部位的温度保持在:150(左右,用通常的操作速度开闭烤箱门5次,检查主燃烧器有无熄火及回火现象。b.点火燃烧器(长明火)火焰的稳定性采用3-2型的试验气,只点燃点火燃烧器(长明火),待燃烧状态稳定后,或燃烧5min之后,用通常速度开闭烤箱门5次、检查点火燃烧器有无熄火及回火现象。6.8.4烤箱温度控制器:T.作时的试验6.8.4.1温度控制器工作时不熄火的烤箱燃烧器温度控制器的温度应设置于相当200C的温度位置上,采用3-3型的试验气,将点火燃烧器及烤箱燃烧器点燃后,查温度控制器工作状态时,烤箱燃烧器是否有熄火及回火现象。6.8.4.2温度控制器1.作时熄火的烤箱燃烧器在1述条件下点燃燃烧器,检查温度控制器在工作状态时,火焰传递及有无爆燃现象。6.8.5有风使用状态下试验
用家用变速风扇或低…-个稳定的风源吹风,保证燃烧器放置在均匀的风速场内。采用3-2型的试验气,燃烧器的火焰在与灶面平行的流速为1~1.2m/s的风作用下测定其稳定性。6.8.6小火性能试验
采用基准试验气.在30、80、120Pa压力下试验有无回火或熄火现象。6.9温升试验
6.9.1设置状态;把灶具装在GB/T16411规定的测温板上,灶具与测温板的距离按图3确定。0
a.加热部位散开(灶)
6.9.2般温升试验
6.9.2.1使用状态
b.加热部位隐蔽(烤箱)
图3灶具与测温板的距离
.饭锅
GB16410—1996
使用0-1型试验气,将燃气旋塞开至最大,点燃全部燃烧器。a
h。带温度控制器的烤箱,应将温度控制器调至最高温度的标示位置上。c.不带温度控制器的烤箱,应调节燃气量,使烤箱中心部位的温度保持在300左右的状态,达不到300(温度的烤箱.应将燃气旋塞调节到最大使用状态。6.9.2.2测温时间:指测温部位升温恒定后的时间。燃烧器全部点燃后,升温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h。6.9.3使用超大型锅的温升试验
6.9.3.1使用状态
a.使用0-1型试验气,将灶具的旋塞开至最大,并点燃燃烧器,座上比表3的试验用锅(下限锅)直径大4cm的锅。需用36cm以.上的锅时可用桶代替。b.烘烤器及烤箱不点火。
6.9.3.2测温时间:应符合本标准6.9.2.2的规定。6.9.4耐热冲击试验(烤箱门玻璃)在般温升试验后,(烤箱内温度为300C左右),立刻在原试验状态下,用5ml和10ml.,温度为5(的水向烤箱门玻璃的中间部位浇去,分别做2次。6.10电点火性能试验
按GB/T16411规定进行。
6.11安全装置试验
6.11.1熄火保护装试验:按GB/T16411规定进行。6.11.2饭锅温控装(控温器)试验饭锅控温器应能正常动作切断主燃烧器气路。根据不同型号的饭锅,向内锅加入不同量的米(稻米)和水.把水银温度计放在内锅底部中心直径50mm范围内、使温度计水银球与内锅底部保持接触,在温控元件切断主燃烧器气路后5s内读取温度计读数,同时关闭保温燃烧器,然后加入约50ml、80~90(的热水,约10min后重新进行第二次试验,重复测试3次。取温度计的三次读数平均值作为限温温度、其值应符含本标准表2安全装置中温控装置的闭阀温度要求。6.12电汽部件试验
按(GB/T16411规定进行试验。
6.13耐用性能试验
6.13.1燃气旋塞、电点火装置、熄火保护装置、电磁阀、机械定时器均按GB/T16411规定进行试验。6.13.2烤箱温度控制器
用温度控制器控制烤箱中心部位的温度在200C状态,用热风和冷风交替送到温度控制器的感温部位(热传感器),每次时间为1min,并按GB/T16411规定的方法试验温度控制器的动作特性。6.13.3饭锅温控装罩(控温器)饭锅处丁空烧状态·按本标准表2规定的次数,以一定的周期反复使控温器动作,可靠地切断主燃烧器路,然后按本标准表2规定的闭阀温度进行试验。6.13.4烤箱门
以5~10次/min速度对门及连动机构反复操作后试验,应无破损和使用故障。6.14使用性能
6.14.1灶热效率试验
6.14.1.1试验条件:应采用0-2型试验气。6.14.1.2试验状态
a.试验用灶按图4所示的方法连接,搅拌器按图5加.I.。b.试验用锅应采用日用铝锅中的高锅,锅的直径和加热水量应按表3选择。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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