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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4489-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489-2013

中文名称:半音阶口琴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Chromatic harmonica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07-22

实施日期:2013-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37990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文娱活动设备>>97.200.20乐器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文教、体育、娱乐用品>>Y58乐器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3-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红梅 等

起草单位:江苏天鹅乐器有限公司 等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气鸣乐器半音阶口琴产品的术语、分类、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铜制音簧为发音体并带有升、降音装置的C调、#C调等调别的半音阶口琴。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 97.200.20
分类号:Y58
备案号:41633-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89-2013
半音阶口琴
Chromatic harmonica
2013-07-22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12-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1)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天鹅乐器有限公司、北京乐器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红梅、左美华、王伟。QB/T4489—2013
1范围
半音阶口琴
QB/T4489-2013
本标准规定了气鸣乐器半音阶口琴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主要原材料、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铜制音簧为发音体,并带有升、降音装置的C调、C调等调别的半音阶口琴。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2859-1:1999,IDT)
GB/T2829一2002周期检查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3451标准调音频率(GB/T3451-1982,ISO16:1975,NEQ)GB/T10567.1一1997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硝酸亚汞试验法GB/T28489-2012乐器有害物质限量QB/T3814—1999(2009)车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外观质量测试方法QB/T3826—1999(2009)
(NSS)法免费标准bzxz.net
QB/T3832-1999(2009)
QB/T1299-2011口琴
3术语和定义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1299一2011中界定的部分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半音阶chromatic scale
将一个八度音程划分为十二个相同的半音。3.2
变音按键soundkey
控制音高(频率)变换的部件。3.3
音簧板tonespringplate
固定音簧的板。
4分类
4.1根据演奏需要,分为10孔40音、12孔48音、14孔56音、16孔64音4种半音阶口琴。4.2根据变音按键系统,分为交错式和直列式两种。4.3根据声学品质、演奏性能和外观工艺的不同,分为高级品和普及品。5要求
5.1声学品质
QB/T 4489-2013
5.1.1律制
应采用十二卒均律。
5.1.2标准音
小字一组a音的频率应在440 Hz~444Hz的范围之内确定。5.1.3音准
小字一组c至小字三组c各音音准允许误差和相邻两音允许误差之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高级品
普及品
5.1.4谐和性
各音音准允许误差
全音域内的同度音和八度音应谐和。5.1.5音质
应符合表2的规定。
高级品
普及品
5.2演奏性能
5.2.1发音灵敏性
相邻两音允许误差之差
应清脆、柔和、圆润、响亮,应无沙、哑、音应柔和、响亮,应无沙、、杂音单位为音分
高级品应在147Pa(15mmH20)的气压之内发音;普及品应在196Pa20mmH20)的气压之内发音。
变音按键
控制音高变换应准确、有效,运动应灵活;快速演奏时应无阻滞现象和明显机械噪音;当除去外力时应能迅速复位。
5.2.3变音按键行程
交错式系统应在6.5mm~10.0mm;直列式系统应在4.3mm~5.0mm。
5.2.4变音按键负荷
启动负荷不应小于1.50'N;到底负荷不应大于7.0N。5.3外观工艺及装配
5.3.1盖板
5.3.1.1表面应光亮、图案、字迹应清晰,镀层应完整、-牢固,色泽应一致,不应有明显加工痕迹、划痕、裂纹、变色、脱落现象。5.3.1.2镀层耐腐蚀等级,高级品不应低于8级,普及品不应低于6-级。2
5.3.2变音按键、欧口板
QB/T 4489-2013
5.3.2.1表面应光亮,完整、牢固,色泽应一致,不应有明显加工痕迹、划痕、裂纹、镀层脱落现象。吹口板表面不应有毛刺,边缘不应有斜薄边。5.3.2.2变音按键镀层耐腐蚀等级高级品不应低于6级,普及品不应低于5级;吹口板镀层耐腐蚀等级,高级品不应低于8级,普及品不应低于6级。5.3.3琴格
琴格表面应光滑洁净,应无毛刺、裂纹、缩变,不应出现因浸水膨胀而造成使用及外观上的缺陷。5.3.4音簧板
应与琴格对应一致,不应错位;不应有裂纹、破损,边缘应光滑、无毛刺。5.3.5音簧
应牢固地固定在音簧板上,不应开裂和破损,音簧与音孔间的间隙应均匀。5.3.6覆盖膜
5.3.6.1安装应平整、准确、有效,不应漏气,不应有毛边、裂纹和破损。5.3.6.2浸水前小字十组a音的覆盖膜应在176.4Pa(18mimH20)~的气压之内打开;浸水10min后,小字一组a音的覆盖膜应在196Pa(20.mmH20)的气压之内打开。5.4有害物质限量
5.4.1盖板、吹口板
可迁移无素限量应符合GB/T28489一2012表2中A类规定的要求。5.4.2琴格
木质、塑料琴格中的邻苯三甲酸酯类限量应符合GB/T28489一2012表1中A类规定的要求;金属、木质琴格表面防水涂层的可迁移元素限量应符合GB/T28489一2012表2中A类规定的要求。主要原材料
6.1盖板
一2011中5.3.1规定的要求。
应符合QB/T1299
6.2琴格
应使用符合健康、环保要求的工程塑料:也可使用经过干燥处理的、含水率控制在8%~15%的优质枫木、山毛榉、桦木、檀木、桃木,或符合使用性能要求的金属材料。6.3音簧板
音簧板应使用硬度不低于HVX75的专用铜材。6.4音簧
音簧应使用硬度不低于HV200的专用铜材。7试验方法
7.1测试条件
除另有要求的试验项目外,全部试验应在下述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温度:(23±2)℃;
相对湿度:45%~75%。
7.2声学品质
7.2.1律制、标准音
用符合GB/T3451要求的音准仪进行检查。3
QB/T4489-2013
7.2.2音准
7.2.2.1测试前,应将受试样品在7.1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放置不少于1h。7.2.2.2以686Pa(70mmH20)~784Pa(80mmH20)的气压,用气压装置和符合GB/T3451规定的音准仪进行检查。
7.2.3谐和性
感官检查。
7.2.4音质
感官检查。
7.3演奏性能
7.3.1发音灵敏性
用气压调控装置将气压从零开始逐渐提高,用压力计测定小字一组a音开始发音时的气压值。7.3.2变音按键
感官检查。
7.3.3变音按键行程
用长度量具进行检查。
7.3.4变音按键负荷
用码或克力计进行检查。
7.4外观工艺及装配
7.4.1盖板、变音按键、吹口板
7.4.1.1表面按QB/T3814一1999(2009)第2章、第4章的规定,其他感官检查。7.4.1.2镀层耐腐蚀按QB/T3826一1999(2009)的规定进行检查,喷雾周期为6h。7.4.1.3镀层腐蚀结果的评价按QB/T3832一1999(2009)第2章~第4章的规定。7.4.2琴格
将琴格置于37℃~43℃的水中浸泡10min后取出,感官检查有无使用及外观上的缺陷。7.4.3音簧板、音簧
将音簧板、音簧作为个整体,按GB/T10567.1一1997第4章、第5章、第7章的规定检查有无开裂和破损,其他感官检查。
7.4.4覆盖膜
用气压调控装置分别检查覆盖膜浸水前和浸水后打开时的气压值,其他感官检查。7.5有害物质限量
7.5.1盖板、吹口板
按GB/T28489-2012中6.3的规定进行测试。7.5.2琴格
塑料琴格按GB/T28489一2012中6.2的规定进行测试,木质琴格按GB/T28489一2012中6.2、6.3的规定进行测试。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2出厂检验
8.2.1产品应由收购部门验收或委托生产厂质量管理部门检验,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当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根据合同协商具体的检验项目。4
OB/T4489-2013
8.2.2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T2828.1一2012中关于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8.2.3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水平、接受质量限(AQL)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检验项目
发音灵敏性
吹口板表面
覆盖膜
试验方法
检验水平
接收质量限(AQL)
8.2.4出厂检验不合格,该批产品退回生产厂,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产品可再次提交检验。不合格批的再提交按GB/T2828.1一2012中7.6的规定进行。8.3型式检验
8.3.1本标准5.1~5.3项目的型式检验每年进行1次,有害物质项目的型式检验按GB/T28489一2012中7.2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在更改结构、制造工艺及主要原材料时;b)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8.3.2本标准4.1~4.4项目的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当前生产的、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有害物质项目检验的抽样按GB/T28489一2012中6.1的规定。8.3.3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T2829一2002中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型式检验所抽取的样品应先按出厂检验的项目检验,若有不合格品,应以合格品换取,同时分8.3.4
析原因,但不作为型式检验结果的依据。8.3.5型式检验按全部技术指标进行,判别水平I,不合格质量水平(RQL)为40,判定数组为(08.3.6型式检验合格,则本周期生产的产品为合格品。8.3.7经型式检验的样品,不应作为合格品出厂。9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按QB/T1299一2011第8章的规定,但不包含8.1.2中的“注”5
QB/T4489-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半音阶口琴
QB/T4489-2013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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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19·4061
印数:1-20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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