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T 802-2017
中文名称:渝小吃 腊肉白蜂糕烹饪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09-15
实施日期:2017-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66.39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20.10
中标分类号:X22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英、张正雄、蔡雄、姜伟、肖春兰、尹孟。
起草单位:重庆市餐饮行业协会。
归口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部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腊肉白蜂糕的烹饪。本标准规定了腊肉白蜂糕的术语和定义、主辅调料要求、制作工艺、质量要求、操作要领、最佳食用温度和时间,适用于腊肉白蜂糕的烹饪。
部分标准内容
DB50/T802—2017 渝小吃腊肉白蜂糕烹饪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重庆市餐饮行业协会起草,主要起草人包括刘英、张正雄、蔡雄、姜伟、肖春兰、尹孟。根据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腊肉白蜂糕的术语和定义、主辅调料要求、制作工艺、质量要求、操作要领、最佳食用温度和时间。适用于腊肉白蜂糕的烹饪。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B/T317 白砂糖
- CB/T1354 大米
- B27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腊肉制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10]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第395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腊肉白蜂糕:以大米浸泡后磨浆,加入酵面浆、小苏打、腊肉颗粒蒸制,呈蜂孔状的一道渝点。
4 主辅调料要求
4.1 大米:应符合CB/T1354的要求。
4.2 白砂糖:应符合B/T317的要求。
4.3 腊肉:应符合GB2730的要求。
4.4 其它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
5 烹饪器具
5.1 炉灶:燃气蒸灶或电蒸柜。
5.2 炊具:不锈钢蒸笼或蒸糕箱。
5.3 计量器具: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
6 制作工艺
6.1 主辅调料配比
6.1.1 主料:大米500g。
6.1.2 辅料:瘦腊肉50g、小苏打3g、酵面浆30g。
6.1.3 调料:白砂糖100g。
6.2 初加工
腊肉蒸熟后切成细粒。
6.3 米浆制作
大米用清水浸泡10小时后洗净,加入100g清水磨成米浆,装入纱布袋中沥去部分水分,得到稠米浆。
6.4 发酵
稠米浆加入酵面浆搅拌均匀,静置醒发12小时,使其发酵。
6.5 烹制
稠米浆中加入白砂糖、小苏打搅拌均匀,倒入糕盒中,撒上腊肉颗粒,入笼用大火蒸30分钟,取出后取掉糕盒,切成长5cm、宽4cm的块。
7 装盘
7.1 盛装器具:长30cm宽20cm的长形盘。
7.2 盛装方法:将成品蜂糕放入盛装器具中。
8 质量要求
8.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 色泽:糕体浅白
- 气味及口味:香甜
- 形态:大小均匀,切面呈蜂孔状
- 质感:细软
8.2 制作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9 最佳食用温度及时间
最佳食用温度:70℃~75℃。
最佳食用时间:装盘到食用,不超过5分钟为宜。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