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016-1997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中标分类号:>>>>C59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4526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5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8-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7-10-06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天津市传染病医院
归口单位:卫生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卫生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流行性腮腺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机构对流行性腮腺炎的诊断、报告和处理。 GB 17016-1997 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17016-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GB170161997
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前言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呈世界性分布,在我国归属于法定内类传染病,全年均可发病,以冬春季为高峰,多发于儿童,呈散发或流行,在集体儿童机构中可形成暴发流行。临床以睡液腺急性非化脓性肿胀为特征,常伴发脑膜炎、胰腺炎及睾丸炎等。为更好地指导防治工作,特制定本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准由天津市传染病医院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曹武奎、邹焕文。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流行性腮腺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机构对流行性腮腺炎的诊断、报告和处理。
2诊断原则
主要依靠流行病学史、腮腺和/或其他唾液腺肿大等特征作出临床诊断,确诊须通过血清学及病原学检查。
3诊断标准
31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2~3周有与流行性腮腺炎患者接触史或当地有本病流行。3.2症状体征
3.2.1腮腺或其他睡液腺非化脓性肿胀。含食酸性食物胀痛加剧。3:2、2剧烈头痛、嗜睡、呕叶、脑膜刺激征阳性。脑脊液呈非化脓性改变(与其他病毒性脑炎相似)。
3.2.3恶心呕吐、伴中上腹部疼痛与压痛,局部肌紧张。3.2.4睾丸肿痛(常为单侧)。
3.3实验室检测
3.3.11个月内未接种过腮腺炎减毒活疫苗,血清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3.3.2双份血清(间隔2~4周)IgG抗体效价呈4倍或4倍以上增高。3.3.3睡唾液、尿、脑脊液、血中分离到腮腺炎病毒。3.4病例分类wwW.bzxz.Net
3.4.1疑似病例:
a)具备3.2.1或伴3.2.2或3.2.3或3.2.4;b)具备3.2.2或3.2.3或3.2.4项加3.1。3.4.2临床诊断病例:3.4.1-1加3.1。3.4.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加3.3.1或3.3.2或3.3.3。4处理原则
4.1一般治疗与对症处理
4.1。1注意口腔清洁,清淡饮食,忌酸性食物,多饮水保证入量2对高热、头痛、呕吐者给予解热止痛、脱水剂等对症治疗。4.1.2
4.2中药治疗
4.2.1清热解毒,软坚消痛中药制剂口服4.2.2局部用药消肿止痛。
4、3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主要用于重症或同时伴有脑膜炎或睾丸炎者。4.4预防
4.4.1及早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接触者一般不需检疫,可疑患者应暂时隔离。4.4.2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或麻疹一风疹一腮腺炎联合疫苗可对易感人群实行接种。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病毒分离
标本的收集与处理
从发病早期患者口腔采取睡液(亦可从血及尿中,有脑膜炎者可由脑脊液中分离病毒),为增加睡液量,采取时用压舌板轻轻按腮腺管口或轻抚耳前下部肿胀处。直接吐入小平碟内加睡液量1/2的hanks液离心,取上清液加青、链霉素5001000u放冰箱2h。A2鸡胚培养分离法
采用鸡胚羊膜腔接种法,取孵育7~9天鸡胚,每份标本接种4~6个,每个鸡胚接种0.15~0.2mL,随即放入36~37℃孵箱培养5~7天。死亡者废弃。将活鸡胚4℃过夜,使血液凝固数日,收获羊水做血凝试验阳性,并能为特异性流腮免疫血清所抑制即可做确诊报告。如为阴性,可再做补结试验或继续传代二次,如第三次仍为阴性,则以阴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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