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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379-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379-1998

中文名称:散装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General rules for storage of bulk petroleum and liquid chemical products in por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8-05-18

实施日期:1999-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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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87584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03.220.40水路运输

中标分类号:公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运输综合>>R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24, 字数:43千字

标准价格:15.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8-05-1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

归口单位:交通部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交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存放在储罐中的散装石油和散装液体化工产品在港口储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港口。 GB 17379-1998 散装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 GB17379-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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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17379-1998
本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涉及散装石油、散装液体化工产品在港口的储存,从储存场所、储存安排商品的养护与储罐区管理、出入库管理、防雷防静电、污染物控制、应急措施和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规范性要求。
本标准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附录B为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安监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交通部公安局、化工部标准所、宁波港务局、南京港务局、山东岚山港务局、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亮、朱水林、李立贤、封和庆、梅建、付兰先、夏宗让。29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散装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General rule for terminals storage of petroleum in bulkand liquid chemicals in bulkGB 17379—1998
本标准规定了存放在储罐中的散装石油和散装液体化工产品(以下简称散装液货)在港口储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港口。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65一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74-8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190—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防静电鞋、导电鞋
技术要求
GB 4385—1995
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014--89
GB 12158—90
GB 1334892
防静电工作服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GB/T 15626—1995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 169941997
GB 50052--1995
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1--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92
GB50196--93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HGJ233—87炼油化工企业施工安全规程JT230-95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散装液体化工产品liquid chemicals in bulk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05-18批准30
1999-02-01实施
GB 17379--1998
能用储罐储存和化学品船运输的在温度为37.8℃时,蒸汽压力不超过2.8kPa/cm2的易燃液体、部分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3.2散装石油petroleum inbulk
能用储罐储存的原油和从原油炼成的、常温常压下为液体的各种液态烃产品的统称。例如:汽油、柴油、煤油等。
4基本要求
4.1储存散装液货的港口应建立专用储罐式罐区。4.2港口储存散装液货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4.3设置储存散装液货的罐区港口单位必须填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及港监审核合格后,分别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4.4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工人。罐区及储罐应设专人管理,有关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散装液货按其产品所具有的火灾危险性、腐蚀性可作相应的分类。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见表1,腐蚀性分类及举例见表2。
易燃可燃液体储存分类及举例
储存类别
闪点<28℃的液体
28℃≤闪点≤45℃的液体
45℃<闪点<60℃的液体
60℃≤闪点≤120℃的液体
闪点>120℃的液体
汽油、石脑油、苯、甲苯、对二甲苯、邻三甲苯、丙酮、甲醇、乙酸乙酯、醋酸丁酯、丙烯腈等
煤油、苯乙烯、丙醋酸、喷气燃料等一35号轻柴油、环戊烷、硅酸乙酯轻柴油、重柴油、苯胺、乙二醇、辛醇、丙二醇、二甲基甲酰胺等蜡油、润滑油、甘油、100重油等表2腐蚀性液体储存分类及举例
储存分类
无机酸性腐蚀品
有机酸性腐蚀品
碱性腐蚀物品
其他腐蚀物品
硝酸、发烟硫酸、三氯化磷等
乙酰氟、乙酰溴、冰醋酸等
环乙胺、聚乙烯胺、氨溶液、液碱等甲醛、焦油酸等
4.6标志,存储散装液货危险品的储罐宜在其醒目处注明所储危险品的联合国编号并标打危险货物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要求。当在同一区域内存有~般货物和危险品的应按危险品的等级标志,当存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危险品时,应按高危险品级别标志。4.7储存散装液货的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当需要施工动火时,应遵循规定的施工及动火程序要求,取证施工。
4.8根据所储存散装液货的理化性质不间应分区、分类储存,对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散装腋货不得在同一库区内存储。4.9罐区每的存储量应根据散装液货的品种及储縫类型等因素作相应的安排,不允许超过安全容积和容量。
5储存场所要求
GB 17379—1998
5.1存储甲、乙、丙类散装液货储罐的布置、防火间距应按GB5016092中5.2的有关规定执行。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防火间距见表3。表3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防火间距储罐型式
液体类别
甲、乙类
芮A类
丙B类
固定顶罐
0.6D(固定式消防冷却)
0.75D(移动式消防冷却)
0.4D,且≤15
1表中D为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1 000 m2
0. 6D,且≤20
浮顶罐、内浮顶罐
0.4D,且≤20
2储存不同类别液体的或不同型式的相邻储罐的防火间距,应采用本表规定的较大值。3高架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0.6m。4现有浅盘式内浮顶罐的防火间距同固定顶罐。卧
5.2储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5.3临近江河、海岸布置的散装液货的储罐区,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5.4装卸的设施和输送管线
5.4.1港口装卸散装液货产品应符合GB15626的要求。5.4.2铁路装卸油品设施、装御油品码头和热力管线,应符合GB16994—1997中5.7的要求。5.4.3油类装车应按GB16994—1997中5.8的要求。5.5储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5.5.1油品及易燃易爆液体储存场所应按GB50058的规定,正确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并据此配备适宜的电力设备或设施。
5.5.2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二级负荷供电,丙类储罐区应按三极负荷供电,当储罐区兼有甲,乙、丙三类物质时,应按最高负荷供电。具体要求见GB50052-1995第二章的要求。5.5.3在储罐上设置夜间照明设施时,应使照明器表面的高温部位远离储罐上的挥发气体溢出处,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或使用防爆照明灯真。5.5.4储存场所的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够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其输配电线路、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GBJ16一87第十章第二节的相应要求。其中甲、乙类液体储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髓不应小于1.2倍。6储罐与储存安排
6.1对于不同性质的散装液货应配有相应材质的储。散装液货与体材质的相容性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6.2苯类、醇类、醚类及其他易挥发、有毒的散装液货宜采用钢质浮顶罐或拱顶縫。拱顶罐宜设有气体回收装置或氮气封顶设施。
6.3液碱、冰醋酸、炼焦油、硫酸等宜采用钢质拱顶罐。6.4储存散装液货的储罐应采用地上立式或卧式金属罐。6.5散装液货的储罐应配备液位检测、温度检测、液位报警、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仪表设备。32
GB17379--1998
6.6根据气候条件,部分散装液货储罐应设有冷却喷淋装置。6.7对性质相抵触的散装液货,在换装时必须对上一次储存的罐体进行内部彻底清洗、惰性气体置换后,由专门的人员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储存另一种液货。6.8港口常用散装液体化工产品的理化性质及储存要求、应急措施参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7散装液货的养护和储罐区管理
7.1散装液货养护
7.1.1必须有一套完整的散装液货保管和养护制度。7.1.2散装液货的保管应采取与所保管散装液货理化性质相适应的方法。7.1.3必须具备完善的检测计量手段,并防止散装液货由于异常原因而短少。7.1.4必须有一套严格的散装液货控温制度和办法,必须使散装液货在港保管期间处于安全温度之内。
7.1.5散装液货储存必须保持在安全液位之内:a)浮顶罐必须对其最高液位和最低液位作出限制。b)拱顶罐和其他形式储罐的散装液货储存量,必须保持在与该散装液货理化性质相适应的安全系数之内。
7.1.6必须对所保管散装液货定期进行巡检和养护,并记录相关数据。7.1.7散装液货进出罐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做到单证齐全。7.2储罐区管理
7.2.1港口散装液货储罐区应在进出口醒目位置设置储罐分布图,以利指导安全生产和应急反应。7.2.2散装液货储罐区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进入储罐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备经公安消防部门检验的尾气火花熄灭装置,遵守罐区限定的车速,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罐区的人员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入内。7.2.3必须制定严格的散装液货进出縫操作运行工艺规程。7.2.4必须制定相应的散装液货罐区安全技术及管理规定。7.2.5必须制定健全的散装液货罐区巡回检查制度,对巡回检查的范围和检查内容及检查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值班人员巡回检查设备和管线时,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汇报,并做好原始记录。7.2.6必须建立严格的储罐区值班制度和储罐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内容在现场对口进行交接。
7.2.7必须建立严格的防冻、防凝和保(恒)温管理措施。7.2.8散装液货更换产品品种进出罐时应采用惰性气体或其他安全介质将罐区管线内散装液货扫尽,扫线介质应控制在一定的流速和设计规定的压力之内。7.2.9必须有完善的计量技术手段和建立严格的计量管理制度。7.2.10储罐区应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制定储区灭火预案,并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与组织消防演练。
8出人库管理
8.1储存散装液货的储罐区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8.2散装液货出入库前必须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和登记。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商品性质不明时不准入库。
8.3作业前港口有关部门应根据装卸商品的性质和作业环境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向作业部门下达安全注意事项通知书,在未落实之前,不得安排作业。8.4进入油品和易燃液体储存区的铁路罐(槽)车和铁路钢轨,应连接成电气通路并采取静电接地措33wwW.bzxz.Net
GB 17379--1998
施;汽车罐(槽)车车体应设有连接端板,端板和罐(槽)体应连接成电气通路,并采用符合JT230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予以静电接地。8.5装卸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防护用品。作业必须符合HGJ233--87第十三章的要求。
8.6对于有毒物品在装卸时,应注意保持通风和避免呼吸蒸汽,并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如通风条件有困难或含有大量溢出的封闭空间,应使用压缩空气呼吸面罩。8.7在各储罐区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消除栓,进入库区前必须进行人体静电消除。8.8进入装卸现场的人员必须穿符合GB4385和GB12014的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作业时禁止穿脱衣服、帽子或其他类似物品。8.9在装卸表1中甲、乙类散装液货的作业现场,禁止使用无防爆装置的无线电话机及其他通讯器材。9防雷、防静电和消防措施
9.1储存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设施9.1.1港口散装液货储存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设计见GB50057。9.1.2储存场所的防雷接地、防雷设计、防静电接地应符合GBJ74一84第十一章第二、第三节的规定以及GB12158的要求。
9.1.3电力装置的接地见GBI65。当防雷与防静电电气保护接地系统可以共用时,可不再单独采用防雷接地装置。
9.1.4散装液体石油产品的储存及装卸静电安全要求应符合GB13348的有关规定。9.1.5油品和易燃液体管线法兰为非金属垫片连接的,应进行静电挠性跨接。9.2储存场所的消防设施
9.2.1储存场所的消防设施应符合GBJ74-84第九章的要求。9.2.2储存场所的消防给水,油罐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应符合GBJ74一84第九章第二三节的要求。9.2.3消防设施的设置种类和数量应根据场所、储罐型式、火灾危险性、油库等级以及邻近单位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9.2.4库区火灾宜采用中、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见GB50151和GB50196。9.2.5库区各种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灭火器具,其种类和数量可根据场所的性质、火灾危险性、面积等因素确定,见GBJ140。
10污染控制和应急措施
10.1防污染设施、设备
10.1.1储存散装液货的港口应配备足够的污水、残留液货、废弃物等的回收、处理设施和器材,并按有关操作规定安放防污染设施、设备。选用的防污染设施、设备应满足其技术要求。10.1.2必须有确保人员自身安全和安全执行工作任务的设备,配备油类、化学品溢漏事故应急措施及相应设备。
10.2储存散装液货的港口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防止水域污染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我国缔约参如或承认的国际有关防止海洋污染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10.3散装液货库区的污水(包括接收油、散化船上的压舱水和洗舱水)必须经过回收处理,达到地方规定的污染排放标准或GB8978规定的排放要求时才允许排放。10.4酸、碱溶液漏洒在作业、储存场地上时,应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或用稀碱溶液或酸溶液中和。10.5散装液货库区应定期对大气、水质进行监控、测试。10.6各库区装卸、储运应控制跑、冒、滴、漏等,防止意外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和保护环境10.7港口码头应根据本港实际情况制定应急计划,建立散装液货溢漏事故反应体系,确保防污染和应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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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反应程序。组织应急反应队伍,明确应急岗位人员的职责和通信联络方式,配备足够的清污器材和物品。并经严格训练,定期演习,以便届时作出及时而有效的反应。11人员培训
11.1港口散装液货罐区管理人员和装卸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1.2各类人员除进行专业培训外均须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熟悉各类消防器材和应急消防措施。11.3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定,相应专业管理知识,散装液货储罐系统运行操作规程等。
11.4装御作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内容。11.5管理人员及装卸人员还应熟知所储各类散装液货的理化性质及相应的应急自救措施,并根据所储液货品种的变动及时进行新品种理化知识培训。35
三硫化碳
石油原油
(原油)
石脑油
(溶剂油)
重质苯
异丙醇
乙酸乙酯
乙酸丁酯
二甲胺溶液
三甲莱
苯乙烯
(乙烯苯)
异丁醇
过氧化氢
氧化钠溶液
三氯甲醛
(氯油)
丙酮氰醇
(丙酮合氰
化氢)
20~60
GB 17379-1998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液体危险货物与罐体材质的相容性液体危险货物与罐体材质的相容性表A1
危规编号
(GB12268)
80~100
联合国
碳钢温度
不锈钢(奥氏体)
温度,℃
25508010025
铝温度
玻璃钢温度1)
150180
发烟硫酸
废硫酸
氯磺酸
三氯化磷
危规编号
联合国
(GB 12268)
100~~102 81006
175~100
三氯化铝溶液
[(冰醋酸)
30~60
70~100
氢氧化钠溶液<30
130~~40
氢氧化钠
(高纯度)
硫化钠溶液
甲醛溶液
次氯酸钠
(漂白水)
30~50
GB 17379—1998
表A1(完)
碳钢温度
不锈钢(奥氏体)
温度,℃
铝温度
玻璃钢温度1)
(UN)/25
50|80|1002550|80|1002550|801002550180100
1832X×
1)玻璃钢材质,是指环氧树酯及玻璃纤维为基料的材质。x
—《—
表A2表A1符号说明
—非金属部分
优良,<0.05
说明(耐蚀情况、腐蚀率、mm/年)度好,0.05~~0,5
可用但腐蚀较重,0.5~1. 5
不适用,腐蚀严重,>1.5
良好,腐蚀轻或无
可用,但有明显腐蚀
不适用,腐蚀严重
同类材料由于配方等的不同,耐蚀性有差异,选用时要慎重x
品名:氟仿
GB 17379—1998
附录B
(提示的附录)
常用散装液体化工产品储存要求举例脏和肾脏。
2)吞入:吞入本品有毒。吸食导致胃的刺别 名:Trichloromethane、Methyl trichloride、Formyltrichloride
信号词:谨慎
分子式CHCI
分子量:119.4
说明:无色液体、愉悦气味、沉于水物理性质
1.冰点:—63℃
2.沸点61℃
3.相对密度(比重):1.49(20℃)4.运动粘度:0.37mm2/s(cSt)(25℃)5.比热容:0.9791J/(g·K)
6.热膨胀系数:0.00140/℃
7.蒸汽压:21197.8Pa(20℃)
10 392. 2 Pa(7C)
17 198. 2 Pa(17C)
75 859. 0 Pa(54℃)
8.在水中的溶解度,%:0.8
9.水在本品中的溶解度,%:0.06危险性参数
1.闪点:无数据
2.在空气中的燃烧极限,体积%:无3.自燃温度:
4.阀限值(TLV):50X10-s(任何时刻都不得超出)
5.短期吸入极限:30min吸入400~600×10-6可致命
6.气味阀:(200~300)×10-67.危险品分类:易燃性
危险性
1.火灾:不可燃,氯仿受热或接触活火便分解成极毒光气,用水冷却暴露的容器。2.人体接触危害:
1)吸入:蒸汽刺激鼻子、咽喉和眼睛。如果长时间吸入或吸入高浓度的蒸汽则导致头痛、恶心、麻醉、失去知觉。可能有后期反应,可能损伤肝38
激并有如同吸入的症状。2汤匙的量便可致死。3)皮肤接触:轻微刺激皮肤。
4)溅入眼睛:刺激眼睛。
装卸时的保护措施
保持足够的通风;
避免呼吸蒸汽;
避免长时间与皮肤接触;
容器保持封闭并且远离热源;
戴护目镜或面罩及抗渗手套;
如果进入不通风的储罐或含有大量溢出的封闭空间,应使用压缩空气呼吸面罩。溢出和应急反应步骤
关闭所有有关管线;
通知生产助理;
用水雾喷枪抑制蒸汽;
必要时通知当地消防及环保部门。溢出处理要求
将溢出的油品抽至分离器中;
用蛭石或其他固态吸收剂吸收残液,装入封闭容器,最后运走排放。
和材料的相容性
1.和材料的相容性
钢—相容
铝——相容
黄铜——相容
不锈钢一
一相容
2.最佳使用材料
储罐—钢
管线钢
全铁或青铜装配
软管—
聚乙烯交联;氟橡胶
垫片—
包特氟隆或同等物
相容表号:5
储存注意事项
通风:固定罐顶标准压力-真空通风标签要求
无要求
清洗方法
排空储罐,吹空气蒸发并排除蒸汽。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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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呼吸面罩以及橡胶外套、手套;用水、酒精泡沫、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用水冷却暴露的容器。
2.人体接触危害
气味阀比TI.V高,因此,在气味探测之前能出现潜在危险蒸汽浓度。
品名:苯酚
别 名: Carbolic acid, Phenic acid; Hydroxyben-zene ; Benzaphenol ; Phenyl hydroxide分子式:C.H.OH
分子量:94.11
信号词:危险
说明:愉悦柏油样气味,固体晶体或水状粉红色液体,吸湿可能浮或沉于水与水慢慢混溶。物理性质
1.冰点:41℃关于工业及USP等级见其他2.沸点:180~186℃
3.相对密度(比重):1.049(50℃)4.运动粘度:4.2mm2/s(cSt)(40℃)3. 3 mm*/s(cSt)(49℃)
5.比热容:2.3446J/(g·K)
6.热膨胀系数:一/℃
7.蒸汽压:66.6Pa(20℃)
666. 6 Pa(54℃)
17 198. 2 Pa(
75 859. 0 Pa(
8.在水中的溶解度,%:6.7(16℃);全部溶解(66℃)
9.水在本品中的溶解度,%8~18,全部溶解(>66℃)
危险性参数
1.闪点:75℃CC,85℃OC
2.在空气中的燃烧极限,体积%:1.7~~8.63.自燃温度:715℃
4.阀限值(TLV):5×10-
5.短时吸入极限:一
6.气味阀:0.047×10-6
7.危险性分类:易燃性
危险性
可燃,在火中产生有毒气体;穿戴护目镜、1)吸入:吸入高浓度蒸汽有毒;引起虚脱、头痛、视线模糊、呼吸困难、思维混乱;身体接触数分钟则可能发生栽倒并死亡。
2)吞入:吞入本品有毒,会引起口腔、咽喉和胃的严重腐蚀,甚至穿孔,也有如同吸入的症状;约1茶匙的量便可致死。
3)皮肤接触:引起严重烧伤;不产生立即疼痛,仅使皮肤发白然后灼痛;通过皮肤迅速吸收,产生如同吸入的症状;可能致死。4)溅入眼睛:严重烧伤眼睛并且可能使之失明。
装卸时的保护措施
保持适当通风;
避免呼吸蒸汽;
避免与皮肤接触,饮食或吸烟前要洗手;容器保持封闭并且远离热源、火花及明火;穿戴保护服(护目镜或面罩、抗渗手套及抗渗外套等);
如果进入不通风的储罐或含有大量溢出的封闭空间,应使用压缩空气呼吸面罩。溢出和应急步骤
关闭所有有关管线;
通知生产助理;
必要时通知当地消防及环保部门。溢出处理要求
可能的话用泵抽至污水槽中,如果固化则机械清除;用蛭石、干沙或其他吸收剂吸收残液,装入封闭容器中,最后运走排放;浓度低于10×10-6的含苯酚的水对水产类有毒并且可能紊乱下水道工程;如果这样的水抽入下水道,则通知下水道工程。
和材料的相容性
1.和材料的相容性
钢—相容
铝——条件相容
黄铜——条件相容
不锈钢——相容
2.最佳使用材料
储-不锈钢,钢
不锈钢
泵——全铁
软管———聚乙烯交联,丁橡胶,氟橡胶垫片JM-60
相容表号:15
GB 17379-1998
9.水在本品中的溶解度,%:全部比例危险性参数
CC, 43℃ OC
1.闪点:40℃(
2.在空气中的燃烧极限,体积%:5.4~16.03.自燃温度:427℃
铁可能引起褪色,与橡胶反应。存储温度下可能与铝和黄铜反应。
储存注意事项
通风:固定罐顶必须标准压力-真空通风。处理液态:工业及USP等级在约43~49℃下;纯苯酚在60~~70℃下。
储罐要求安装加热盘管和/或保温,而管线和泵则要求伴热。
标签要求
清洗方法
排空储罐,用苛性苏打溶液洗涤并风干。其他
工业等级为82%~92%的苯酚,含甲酚。MP6-16℃USP等级为82%~92%的苯酚,含水。MP30-36C。
品名:冰醋酸
别名:Glacial acelic acid; Ethanoic acid, Vinegaracid
信号词:危险
分子式:CHCOOH
分子量:60.05
说明:无色水状液体;浓烈醋酸气味,沉于水且与水混溶。
物理性质
1.冰点:17℃
2.沸点:118℃
3.相对密度(比重):1.051(20℃)4.运动粘度:12.7mm/s(cSt)(15℃)5.比热容:2.0390J/(g-K)
6.热膨胀系数:0.00105/℃
7.蒸汽压:1599.8Pa(20℃)
10 372. 2 Pa(57C)
17 198.2 Pa( ℃)
75 859.0 Pa( C)
8.在水中的溶解度,%:全部比例40
4.阀限值(TLV):10×10-6
5.短时吸入极限:40×10-6/5min6.气味阀:10×10-6
7.危险品分类:易燃性
危险性
可燃;蒸汽若在封闭空间点燃则可能爆炸;穿戴护目镜、橡胶外套及手套;在封闭空间灭火时还要使用压缩空气呼吸面罩;用水、二氧化碳、干粉或酒精泡沫灭火;用水冷却暴露的容器。2.人体接触危害
1)吸入:蒸汽非常刺激鼻子、咽喉和眼晴;会引起流泪、咳嗽、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浓度极高时甚至不能呼吸。
2)吞入:吞入本品有毒;会引起嘴部、食道及胃的严重烧伤;1至2益司之间的量便可致死。3)皮肤接触:引起严重烧伤。
4)溅入眼睛:会严重烧伤眼晴(哪怕是少量)。
装卸时的保护措施
1.保持足够通风;
2.避免呼吸蒸汽;
3.避免与皮肤接触;
4.容器保持封闭,并且远离热源、火花及明火:
5.穿戴保护服(护目镜或面罩、抗渗手套及抗渗外套等),
6.如果进入不通风的储罐或含有大量溢出的封闭空间,应使用压缩空气呼吸面罩。溢出和应急步骤
关闭所有有关管线;
通知生产助理;
用水雾喷枪抑制蒸汽;
必要时通知当地消防及环保部门。溢出处理要求
用泡沫或水雾抑制蒸汽形成;
将溢出的本品抽至分离器中;
用大量的水清除残液,排放前中和或稀释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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