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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59.2—200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759.2—2003

中文名称: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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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 2759.2—2003.
1范围
GB 2759.2规定了碳酸饮料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
GB 2759.2适用于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的饮料。本标准不适用于充入二氧化碳的茶饮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碳酸饮料
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制品。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气的饮料。成品中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
8标识
定型包装的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9贮存及运输
9.1贮存
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9.2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10检验方法
10.1感官指标
10.1.1色泽﹑透明浊度及杂质
取50 ml.混合均匀的被测试样于洁净的样品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测其色泽、透明浊度﹐检查其有无可见杂质。结果应符合4.2的要求。
10.1.2香气及滋味
被测试样容器开启后,倒入洁净的样品杯中,立即用嗅觉仔细鉴别被测样品的气味﹐用味觉品尝其滋味,检查有无异味。结果应符合4.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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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59.2—2003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GB 2759.2—2003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GB 2759.2—2003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GB 2759.2—2003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GB 2759.2—2003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标准内容

ICS67.16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759.2—2003
代替GB2759.2—1996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Hygienic standard for carbonated drinks2003-09-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4-05-01实施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代替GB2759.21996《碳酸饮料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2759.2—1996相比主要修改如下:按照GB/T1.1—2000对标准文本格式进行了修改:GB2759.2—2003
一对原标准结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本标准中参照GB10789《软饮料分类》修改了产品的定义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2759.2—1996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武汉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四川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山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天津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辽宁省卫生监督所、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继康、张秋平、廖华淳、朱育根、崔春明、王旭太、余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本标准于1977年首次发布,1981年第一次修订,1996年为第二次修订。I
1范围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GB2759.2—2003
本标准规定了碳酸饮料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一定条件下充人二氧化碳的饮料。本标准不适用于充人二氧化碳的茶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手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009.11
GB/T5009.12
GB/T5009.1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碳酸饮料
在一定条件下充人二氧化碳气的制品。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气的饮料。成品中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4指标要求
4.1原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感官指标
产品应具有主要成分的纯净色泽、滋味,不得有异味、异臭和外来杂物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理化指标
铅(Pb)/(mg/L))
总砷(以As计)/(mg/L)
铜(Cu)/(mg/L)
GB2759.2—2003
微生物指标Www.bzxZ.net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菌落总数/(elu/ml)
大肠菌群/(MPN/100mL)
霉菌/(efu/mL)
酵母/(efu/mL)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5食品添加剂
微生物指标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6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2695的要求。
7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8标识
定型包装的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9存及运输
9.1购存
不得检出
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9.2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10检验方法
感官指标
色泽,透明浊度及杂质
取50mL混合均勾的被测试样于洁净的样品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测其色泽,透明浊度,检查其有无可见杂质。结果应符合4.2的要求。10.1.2香气及滋味
被测试样容器开启后,倒人洁净的样品杯中,立即用膜觉仔细鉴别被测样品的气味,用味觉品尝其滋味,检查有无异味。结果应符合4.2的要求。2
理化指标
10.2.1铅
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10.2.3
按GB/T5009.13规定的方法测定
10.3微生物指标
按GB/T4789.21规定的方法检验,GB2759.2—2003
GB2759.2-2003
中华人民
国家标准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GB2759.22003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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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第一版2004年12月电子版制作书号:155066·1-2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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