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119.1-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119.1-2017
中文名称:城乡道路客运应急处置规范第1部分:驾驶员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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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1119.1-2017 Emergency disposal specifications for urban-rural road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Part 1:Driver.
1范围
JT/T 1119.1规定了城乡道路客运途中的不安全因素分类、突发事件分类、应急处置原则及随车物品配备,以及驾驶员应对不安全因素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求。
JT/T 1119.1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城际客运、农村客运等城乡道路客运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 术条件
GB 19151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不安全因素unsafe factors
可能导致城乡道路客运中断人员伤亡的因素。
3.2突发事件emergencies
突然发生并造成城乡道路客运中断、人员伤亡的事件。
3.3应急处置emergency disposal
针对城乡道路客运途中的不安全因素和突发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处置等措施。
标准内容
ICS 03.220.2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119.1—2017
城乡道路客运应急处置规范
第1部分:驾驶员
Emergency disposal specifications for urban-rural road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Part1:Driver
2017-04-12发布
中华人民和国交通运输都
2017-08-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不安全因素分类
突发事件分类
应急处置原则及随车物品配备
不安全因素的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JT/T1119.1—2017
JT/T1119《城乡道路客运应急处置规范》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驾驶员;
一第2部分:企业。
本部分为JT/T1119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提出本部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1)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JT/T1119.1—2017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国胜、唐歌腾、曹兴举、张学文、任春晓、李强、张会娜、师颖、韩立波、巩建强孟兴凯、吴初娜、叶松、黄李原。Ⅲ
1范围
城乡道路客运应急处置规范
第1部分:驾驶员
JT/T1119.1—2017
JT/T111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乡道路客运途中的不安全因素分类、突发事件分类、应急处置原则及随车物品配备,以及驾驶员应对不安全因素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城际客运、农村客运等城乡道路客运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C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9151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不安全因素unsafefactors
可能导致城乡道路客运中断、人员伤亡的因素。3.2
突发事件emergencies
突然发生并造成城乡道路客运中断、人员伤亡的事件。3.3
应急处置emergencydisposal
针对城乡道路客运途中的不安全因素和突发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处置等措施。4不安全因素分类
4.1不安全因素可分为人员的不安全因素、车辆的不安全因素、道路的不安全因素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4.2人员的不安全因素包括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突然闯人,及车内人员的突发疾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状态和行为。
4.3车辆的不安全因素包括转向故障、制动故障、轮胎故障,及车辆打滑、风窗玻璃破碎等其他故障。4.4道路的不安全因素包括道路中断堵塞,或突遇障碍物等。4.5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包括暴雨、大雪、浓雾、雷暴、沙尘暴、台风、冰等气象灾害,地面玥塌、地裂、路面沉降、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及森林草原火灾、洪水、海啸等其他灾害。1
JT/T1119.1—2017
突发事件分类
5.1突发事件可分为道路交通事故、特殊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5.2道路交通事故包括车辆追尾、擦碰等事故。5.3特殊事故包括车辆起火、爆炸等事故。5.4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等事件。5.5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暴力行凶、持械劫持等事件。应急处置原则及随车物品配备
应急处置原则
应以人为本,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6.1.1
应保持良好心态,沉着冷静,及时做出清醒的分析与判断,6.1.3
应控稳方向,迅速果断采取正确的避险措施。6.2
随车物品配备
应随车配有符合GB7258规定的灭火器、应急锤。6.2.2
应随车装备符合GB19151规定的三角警告牌等警示标志6.2.3应随车配有手机、备用电池等必要的通信设备和设施,并携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等需要联系的人员的电话号码。7不安全因素的应急处置
7.1人员不安全因素的应急处置
7.1.1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突然闯人等不安全因素导致紧急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减速,不宜急转转向盘,视情选择避让方向。
7.1.2驾驶员突感身体不适时,应视情立即减速,安全停车,将身体状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情况紧急时拨打“120\或向车内旅客请求援助7.1.3当旅客突发疾病时,应安全停车,询问旅客疾病情况,并初步救护或处理,视情拨打“120”或送往医疗机构,同时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做好其他旅客的解释工作。7.1.4车厢内发现易燃易爆物品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安全停车,疏散旅客至安全地带,迅速报警和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并维持现场秩序。7.2车辆不安全因素的应急处置
7.2.1转向故障应急处置
7.2.1.1转向不良时,应及时安全停车,查明隐患,并视情请求援助7.2.1.2转向失效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鸣长笛,并抢挂低速挡,车速降低后,轻踩制动踏板,安全停车,并报告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或负责人。7.2.2制动故障应急处置
7.2.2.1缓速器或行车制动器不良时,应控稳方向,抢挂低速挡,缓慢制动减速,安全停车,查明隐惠2
并视情请求援助,
JT/T1119.1—2017
7.2.2.2缓速器或行车制动器失效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鸣长笛,并控稳方向,抢挂低速挡;车速降低后,采用驻车制动器制动;路况复杂、情况紧急时,还应迅速告知车内人员扶稳坐好,控稳方向,利用紧急避险车道或障碍物减速、停车,并报告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或负责人。7.2.3轮胎故障应急处置
爆胎时,应控稳方向,抢挂低速挡,车速降低后,间歇轻踩制动踏板,安全停车,视情请求援助。7.2.4其他车辆不安全因素应急处置7.2.4.1因制动引起侧滑时,应立即松抬制动踏板,迅速向侧滑同方向转动转向盘,停车或修正方向后继续行驶;因转向或擦撞引起侧滑时,应控稳方向,抢挂低速挡,缓慢制动减速,安全停车。7.2.4.2突遇风窗玻璃破碎时,应视道路状况立即减速,安全停车,请求援助。7.3道路不安全因素的应急处置
7.3.1突遇道路中断或堵塞时,应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遵照企业指令改道或组织旅客换乘;若停驶于长桥、堤坝、隧道等危险路段,应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或疏散旅客至安全地带。7.3.2行驶时突遇障碍物,应立即减速,不宜急转转向盘,并视道路状况选择避让方式,7.4环境不安全因素的应急处置
7.4.1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突遇暴雨、大雪、浓雾、雷暴、沙尘暴、台风、冰苞等气象灾害,车辆不宜继续安全行驶时,应关闭车窗,安全停车,及时疏散旅客至安全地带,并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7.4.2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7.4.2.1突遇地面塌、地裂、路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时,应视情减速、慢行或安全停车,并及时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7.4.2.2遇地震时,应立即停靠至安全地带,并尽量避开长桥、堤坝、隧道等危险路段,同时将旅客疏散至空旷地带等待。
7.4.2.3遇泥石流、山体滑坡时,应迅速驶离危险地带,或将旅客引导至高处躲避7.4.3其他灾害应急处置
7.4.3.1遇森林、草原火灾时,应立即关闭车窗和通风装备,避开浓烟地带,迅速驶离危险地带,并拨打“119”。
7.4.3.2遇洪水、海啸时,应迅速驶离低洼路段,或将旅客引导至高处躲避,并报警和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
8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8.1现场处置
8.1.1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车辆追尾、擦碰等道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安全停车,有序疏散旅客至安全地带,对伤者进行初步救护,并视情拨打“120”。
JT/T1119.1—2017
8.1.2特殊事故应急处置
8.1.2.1发生车辆起火时,应立即停车,迅速疏散旅客,视情远离加油站,建筑物、高压电线等危险地带,关闭车辆总电源、燃油(燃气)开关,并查找起火部位,视情扑救,同时拨打“119。8.1.2.2发生车辆爆炸时,应立即停车,迅速疏散旅客,抢救伤员,视情扑救火灾,并拨打“119”和“110”。
8.1.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及时安全停车,拨打“120”,或将疑似传染病患者就近送往医疗机构,同时做好其余旅客的安抚工作,并登记旅客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8.1.4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暴力行凶或持械劫持等社会安全事件时,应在确保旅客和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伺机发出求救信号,并留意劫持者的体貌特征。8.2现场报告
8.2.1对于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或重伤、或3人及以上轻伤、或涉及公共卫生、或跨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拨打“122”,报告公安交管部门,并拨打“120”,通知医疗机构进行人员急救或疫情防控,同时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请求派员处理;对于涉及社会安全的突发事件,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8.2.2对于造成3人以下轻伤的突发事件,应视情拨打“122”,报告公安交管部门,并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请求派员处理。8.3现场保护
8.3.1不应破坏、伪造现场,同时应制止他人破环、伪造现场8.3.2事件现场确需变动时,应标记被移动的伤亡人员、车辆、物品等的原始位置,并拍照留存证据,8.3.3当遇到大雨、大雪或刮风等可能对现场造成破坏的情况时,应有效保护事件现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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