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115-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115-2017
中文名称:综合客运枢纽公共区域总体设计要求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相关标签:
综合
客运
枢纽
公共
区域
总体设计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1115-2017 Requirements for general design of public space in multimodal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hub.
1范围
JT/T 1115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公共区域总体设计的基本要求、总平面布局.道路交通组织、综合客运枢纽建筑主体内公共区域的布局要求人行步道、标识及引导等内容。
JT/T 1115适用于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B/T 15566. 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 部分:总则
GB 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CB 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CJJ 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69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 152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CJJ/T 1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JT/T 200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T 1065综合客运枢纽术语
JT/T 1067综合客运枢纽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JI/T 10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公共区域public space
综合客运枢纽用地红线范围内,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安检界限以外的空间。
标准内容
ICS03.220.01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IT/T1115-2017
综合客运枢纽公共区域总体设计要求Requirements for general design of public space in multimodal passengertransportationhuh
2017-04-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交通运输都
2017-08-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总平面布局
道路交通组织
综合客运枢纽建筑主体室内公共区域的布局要求绿化布置及人行步道
标识及引导
参考文献
JT/T1115—2017
JT/T1115-—2017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焦力、王兆雄、杨权、杨光、王显光、李忠奎、孙小年、王哲、赵若希、王婧。Ⅱ
1范围
综合客运枢纽公共区域总体设计要求JT/T1115—2017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公共区域总体设计的基本要求、总平面布局、道路交通组织、综合客运枢纽建筑主体内公共区域的布局要求、人行步道、标识及引导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50189
GB50763
CJJ152
CJJ/T15
JT/T200
JT/T1065
JT/T1067
3术语和定义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综合客运枢纽术语
综合客运枢纽通用要求
JT/T10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公共区域publicspace
综合客运枢纽用地红线范围内,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安检界限以外的空间。3.2
高峰小时换乘量peakhourtransfervolume综合客运枢纽内换乘量最大的月份中,日均高峰小时换乘的旅客数量。[JT/T1066—2016,定义3.1]
滞留区areaforstrandedpassenger由于气候、节假日或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综合客运枢纽内为旅客提供的临时滞留的区域。3.4
建筑基地constructionsite
根据用地性质和使用权属确定的建筑工程项目的使用场地。[GB50352—2005,定义2.0.6]
JT/T1115-—2017
4基本要求
4.1综合客运枢纽(以下简称枢纽)应符合城镇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的要求,与周边建筑、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相协调,多种运输方式应复合布置。4.2总平面布局应结合地形条件,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留有远期发展的余地。4.3以最优先的几种交通方式作为主导因素,其他交通方式与其协调布局4.4枢纽宜与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一体化设计。出入口设置宜与周边物业开发、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相结合。4.5枢纽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应符合GB50763的规定。4.6枢纽的节能设计应符合CB50189的规定。5总平面布局
5.1枢纽包含建筑主体、对外交通通道(站前区)、交通工具运行区(场地区)、配套用房、道路、广场、绿化区等。
5.2枢纽的布局应符合以下原则:a)
依据关联程度进行合理的功能衔接;b)交通组织合理;
c)空间布局紧凑;
d)保障安全;
e)考虑建设时序。
5.3根据用地形式及规划条件,枢纽中涵盖三种以上的对外运输方式接入时,宜选择一体化的布局方式,缩短换乘距离。
6道路交通组织
6.1道路交通组织构成
枢纽的道路交通组织包括:
外部交通组织:枢纽到城市外道路网之间的城市内道路,并结合周围道路设施配备,满足基地a)
内各种交通方式集散的组织方式;b)内部交通组织:枢纽内各种交通运输方式间的交通组织方式及旅客进行换乘过程的交通组织方式。
6.2外部交通组织
6.2.1枢纽周边路网规划、车流组织及交通设施配置应符合枢纽建设等级及发送量的要求6.2.2枢纽的外部交通组织应符合所在城市交通路网规划。6.2.3枢纽的外部交通组织应符合城市规划中对枢纽出人口数量、宽度及位置的要求,6.2.4枢纽的机动车辆出入口与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出入口应分别设置,且出人口道路边缘线间距离应不小于5.0m
6.2.5枢纽机动车辆出入口设置应符合GB50352的要求。6.2.6枢纽集疏运道路应考虑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保证枢纽内部道路与枢纽周边道路系统的连贯性和便捷性。
6.3内部交通组织
JT/T1115—2017
6.3.1应根据枢纽建设等级及发送量合理确定汽车客运站建设规模。汽车客运站符合下列要求:汽车客运站的建设应符合JT/T200的要求;a)
b)汽车客运站的进、出站口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换乘距离应符合JT/T1067的要求;汽车客运站车辆和旅客换乘交通流线顺畅,避免与枢纽内其他运输方式的行人、车辆的流线c
产生交叉,减少绕行;
d)汽车客运站落客区宜在换乘设施区域内单独设置且与汽车客运站停车场区连接紧密。6.3.2应根据枢纽建设等级及发送量合理确定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建设规模。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交通站、场的建设符合CJJ/T15的要求:a)
公共交通站、场的进、出站口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换乘距离符合JT/T1067的要求;c)
客运车辆交通流线和旅客换乘交通流线要顺畅,避免与枢纽内其他运输方式的行人、车辆的交通流线产生交叉,减少绕行;d)
公共交通站、场内人车分流。上车、落客点方便旅客换乘且不影响其他运输方式的旅客换乘6.3.3应根据枢纽建设等级及发送量合理确定出租车站、场建设规模。出租车站、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出租汽车营业站建设符合CJJ/T15的要求:b)bZxz.net
出租汽车营业站及蓄车场靠近主导运输方式的到达区。6.3.4
应根据枢纽建设等级及发送量合理确定社会车辆站、场的建设规模。社会车辆站、场符合下列要求:
集中设置,不影响枢纽中其他运输方式的交通运营;b)
社会车辆停车场与出租车蓄车场共用时,避免人流与车流交叉;宜与主导运输方式的出站层同层设置,同时应设有与其他运输方式方便换乘的设施设备,c)
6.3.5应根据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等级及发送量合理确定非机动车停车场建设规模。非机动停车场符合下列要求
宜设置在距枢纽人行及非机动车辆主出入口100m范围区域内:b)
应与枢纽换乘设施的主要步行换乘通道相连接。6.3.6旅客进出站应符合下列要求:a)
枢纽内旅客交通流线组织遵循分散出发、集中到达、大厅等候、集中换乘、通道疏解;b)
枢组的进站旅客交通流线与出站旅客交通流线应分开设置,旅客进站候车厅与出站厅分开设置;
旅客进、出站通道与快速公交车站场(点)连接方便;c)
枢纽内部人行通道需要穿行机动车流量较大的车行道路时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人行通道;e)
枢纽内部人行通道需要穿行机动车流量较小的车行道路,宜设置中央安全岛隔离车流,保障行人安全。
6.3.7枢纽内部公共换乘区域应设置与枢纽内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相连通的换乘设施设备7综合客运枢纽建筑主体室内公共区域的布局要求7.1公共区域的构成、规模及布置原则7.1.1枢纽室内的公共区域,应包含换乘大厅、换乘通道、自助/人工票务区、汇合点、管理办公用房附属商业及旅客滞留区等。
JT/T1115—2017
7.1.2采用高峰小时换乘量对公共区域的规模进行测算。7.2布局要求
7.2.1枢纽主体内公共区域的出发旅客、到达旅客、接送站人员、行李和包裹流线应明确清晰,避免交叉。
7.2.2换乘大厅应由最高聚集人数来确定其使用面积,且宜不小于0.2m/人。换乘大厅内,贴近各类交通方式的出口处,应适当设置旅客等候区域,方便乘客出行。7.2.3厕所宜分散布置,服务半径宜不大于80m。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枢纽,厕所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门厅、换乘厅、电梯厅等主要公共空间。7.2.4厕位隔间应适当放大,宜采取不小于1100mm(宽)×1500mm(进深)的尺寸,可内置小的行李架。
7.2.5男女厕所应分设盟洗间,数量宜按最高聚集人数确定。7.2.6在枢纽中宜均勾地设置易于辨认和接近的汇合点,这些汇合点应从形态、色彩、亮度等方面增强可识别性。
7.2.7管理办公用房应根据需要设置办公室、监控室、调度室、广播室、公安用房等。7.2.8附属商业及服务用房的配置应符合JT/T1067的有关规定7.2.9枢纽内应设置滞留区。滞留区的布置应满足如下要求:a)
布置灵活,不影响客流通行;
随时可清出场地,具有良好的疏散条件;c)
配备必需的功能,如卫生间、饮用水及基本的生活保障供给等:d)
按滞留乘客人数计算时,其面积宜不小于0.5m/人。绿化布置及人行步道
8.1绿化布置应满足园林绿化的相关规范要求,提供舒适的换乘环境。8.2枢纽内部应设置贯通枢纽空间的连通道,确保枢纽各部分间的贯通以及城市慢行系统的连续性。风井出地面的位置做好隐藏,多作绿化8.3枢纽内人行步道应接人周边城市道路慢行系统,9标识及引导
枢纽内公共区域的导向标识设计应符合GB/T15566.1的规定。4
[[1]C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GB50226—2007
[3]GB50352—2005
[41JT/T1066—2016
参考文献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JT/T11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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