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501-199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5海洋学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5575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30, 字数:54千字
标准价格:16.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5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8-10-12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归口单位:国家海洋局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
标准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基本内容与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海洋工程地形测量1∶500~1∶50 000比例尺图。 GB 17501-1998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GB17501-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GB17501—1998
我国拥有辽阔的海域和漫长的海岸线,海洋资源丰富。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越来越重视,随之而来的各种海洋工程大量增加。为海洋工程提供基础图件和资料的海洋工程测量也迅速发展。
为了适应现代海洋工程测量发展的需要,使海洋工程测量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是十分必要的。本规范就是为了对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进行技术监督和科学管理而制定的,它是全国和各地方开展海洋工程测量的技术标准。本标准与国家有关法律和标准协调一致。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标准计量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申宪忠、周兴华、张卫红、仲德林、徐胜。802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arine engineeringtopographic surveying
本规范规定了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基本内容与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海洋工程地形测量1:500~1:50000比例尺图。2引用标准
GB 17501—1998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5791—1993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
GB 12317—1990
GB 12898—1991
GB 50026—1993
CH 2001—1992
3定义
海图图式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
f marine engineering topographic surveying海岸、离岸及岛礁工程所需海底地形地貌测量及海底表面障碍物的探测。4总则
4.1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任务
对实施海洋工程的海域(含岸线、岛礁)进行海底地形地貌测量及障碍物的探测,其目的是为海洋工程设计及施工提供海底地形基础图件与微地貌资料。4.2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主要内容建立平面和高程控制基础,
水位观测,确定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理论深度基准面与当地平均海面的关系,计算水深测量时的水位改正值;
海底地形测绘;
海底微地貌测绘;
海底表面障碍物探测;
一海岸、岛礁地形测绘。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10-12批准1999-04-01实施
4.3测量基准
GB17501-1998
4.3.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国家坐标系统,根据工程需要可采用其他坐标系统;高程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在远离大陆的岛、礁,其高程基准可采用当地平均海面。4.3.2海洋工程测量的深度基准面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或根据需要采用其他基准面,此时应给出所采用的基准面与理论深度基准面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关系。4.3.3海岸线以平均大潮高潮所形成的实际界限进行测绘。4.4测量精度
4.4.1测图比例尺及平面控制测量精度4.4.1.1当测图比例尺小于1/500时,平面控制网最弱点相对于起始点的中误差小于等于土10cm;4.4.1.2当测图比例尺为1/500时,平面控制网最弱点相对于起始点的中误差小于等于士5cm。4.4.2验潮站的工作水准点、水尺零点和海岸地形测量的高程控制精度不低于四等水准测量精度。4.4.3深度测量中,当测图比例尺为1/500时,定位中误差为图上士2.0mm;当比例尺小于等于1/1000且大于等于1/5000时,定位中误差为图上士1.0mm;当比例尺小于等于1/10000且大于等于1/50000时,定位中误差为图上士0.5mm;对非比例尺的海上定位测量,应视工程的设计要求确定定位精度。
4.4.4在深度测量中,当水深小于等于20m时,深度测量中误差小于等于土0.2m;当水深大于20m时,深度测量中误差为所测深度的士1%。4.5制图精度
4.5.1图廊边长度误差小于等于图上士0.1mm;对角线、方里网格线长度误差小于等于图上士0.3mm;格网交点的直角坐标位移小于等于图上±0.6mm。4.5.2控制点展点精度,以控制点间的距离来检查,每一控制点检查边数不得少于二条,且检查边交角应在30°~150°之间,边长度误差小于等于图上士0.3mm。4.6投影、分幅
4.6.1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6°带或3°带投影,也可采用其他需要的投影;当测图比例尺小于等于1/2000时,可采用高斯-克吕格1.5°带投影。4.6.2分幅采用国际统一分幅或自由分幅。:4.7图式符号
海域采用GB12317;
陆域采用GB/T7929和GB5791。
4.8仪器检定
进行海洋工程测量的各种仪器,都应定期送法定检定单位检定,只有在检定合格时,才允许使用。5技术设计
5.1技术设计的依据
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书、合同,技术装备情况以及有关的法规和技术标准。5.2项目设计
确定测区范围、测绘比例尺和划分图幅,制定测量工作中的主要技术措施,编写项目设计书和绘制有关图件。
5.3专业设计
全面收集和分析测区有关资料,进行初步设计,在此基础上进行实地勘察,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并制订技术设计书。
5.3.1测区资料收集和分析
一最新出版的陆域及海域地形图;804
GB 17501—1998bzxz.net
平面及高程控制成果资料及其说明;潮汐资料;
一气象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
对所收集的资料,对其可靠性和精度进行分析,并对资料能否采用作出结论。5.3.2专业设计的内容
5.3.2.1平面控制。根据测区已知点情况及测图比例尺,选择平面控制测量的方法及所要达到的精度。5.3.2.2高程控制。确定由已知高程点至待测高程控制点或验潮站的施测路线及测量精度。5.3.2.3水深测量
1)根据测图比例尺确定测线间隔、测线数量及布设方向。2)根据不同定位方法和手段,确定岸台(或基准台)的位置,估算测区定位中误差。3)确定验潮站、水文点的位置及水位改正方案。4)确定定位系统及测深仪器的检验与测定方法。5.3.2.4海岸及岛礁地形测量
1)依据实际情况,划分图幅。
2)布设平面及高程控制。
3)依据测区情况,确定测图方法。5.3.2.5微地貌测量和障碍物探测1)确定测量范围。
2)根据测量海区水深及覆盖率的要求,确定测线布设方案。5.3.3实地勘察
5.3.3.1测区的社会情况、自然地理、水文气象、交通运输、通讯、用船及避风锚泊等条件。5.3.3.2测区已知控制点及验潮站实地情况。5.3.3.3测区内工作条件。
5.3.4.根据实地勘察,完成专业设计,提交技术设计书。5.4外业实施计划
在确定外业实施计划时应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外业工作时间;
技术人员选定及分工;
一主要仪器装备配备;
一用船计划及船只解决方法;
一按技术设计书要求,进行技术准备工作;外业工作期间通讯方案。
6平面控制测量
6. 1般规定
在控制测量前,要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点成果资料,凡符合本规范精度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均可作为同等级点使用。
6.1.1平面控制点应在国家大地控制点上发展,如在没有国家大地控制点的区域,可建立独立的控制网。
6.1.2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设的原则,也可同级扩展或越级布设。
6.1.3平面控制点按其精度,可分为一级控制点、二级控制点和图根控制点。805
GB 17501—1998
6.1.4平面控制测量可选用导线测量、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和GPS测量等方法。6.1.5本规范导线测量指光电测距导线测量,导线测量按GB50026--1993中2.1.5、2.1.6和2.1.7的要求进行。
6.1.6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按GB50026-1993中2.1.3和2.1.4进行。6.1.7三边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按GB50026—1993中2.1.8、2.1.10和2.1.11进行。6.1.8GPS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6.1.8.1用GPS测量布测平面控制点,一般采用GPS静态或快速静态相对定位测量方法;当满足本标准的精度要求时,也可采用GPS实时相位差分法。6.1.8.2GPS相对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表1GPS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控制点
控制点
卫星高度角!
平均边长,km
GPS接收机
单/双频
单/双频
单/双频
观测量
载波相位
载波相位
载波相位
表2GPS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有效观测
卫星总数
同步观测
接收机数量
数据采样间隔
15~60
观测时段数
接收机标称精度优于
10 mm±3×10-°m
10 mm±3×10-° m
10 mm±3×10-m
点位几何图形强度因子
(PDOP)
6.1.8.3GPS网应布设成三角网形或导线网形,或构成其他独立检核条件可以检核的图形。6.2选点与埋石
6.2、1在设计和选点时,应充分利用已有点位,并使之构成良好图形。6.2.2相邻控制点之间应尽量通视良好,视线超越(或旁离)障碍物的高度(或距离)大于等于0.5m,当采用GPS定位测量布测控制点时,允许部分相邻点不通视。6.2.3主要控制点应埋设标石,也可选用不易破坏的固定地物凿设标志和点号代替埋石。6.3水平角观测按GB50026—1993中2.3的要求进行。6.4距离测量按GB50026—1993中2.4的要求进行。6.5平面控制测量成果的记录、整理和平差计算6.5.1手簿中记载项目和原始观测数据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填写齐全。外业原始记录不得擦,不准转抄。使用电子簿或便携式微机记录时,所用程序必须经过鉴定和审核批准,必须保留原始记录数据并存档。
6.5.2水平角观测、距离测量,GPS测量等外业测量资料,整理时要加入各项必要的改正,检查合格后方可计算。
6.5.3三角测量的检验
6.5.3.1三角网的测角中误差按(1)式计算:mg=±^
式中:W—一三角形闭合差,(\);n
三角形个数。
6.5.3.2三角网极条件,边条件和方位角条件自由项的限值,分别按(2)、(3)、(4)式计算。806
......(1)
式中:mgi
ma, ,ma,
GB 17501-1998
W概充
W斑允=士2。
Zctg\p
1'setgβ+( +()
W方允 =± 2 Vnm + ma, + m2,
相应等级的测角中误差,(\);传距角;
起算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起算方位角中误差,(\);
方位角推算路线的测站数。
6.5.4三边测量的检验
用光电测距仪往返观测时,距离测量的单位权中误差按(5)式计算:6.5.4.1
根据μ及p:估算任一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按(6)式计算:mp,=±
式中:d-
往返测距离的较差,m;
测距边数;
p;———距离测量的先验权,p;=μ距离测量的单位权中误差。
,为测距的先验中误差,可按测距仪的标称精度计算;6.5.4.2三边网中观测一个角度的观测值与由测距边计算的角值较差的检核:根据各边的平均测距相对中误差检核,按(7)式计算限差:W\ =±2 N
(ctg\αa +ctg\β + ctga · ctgβ)+ m’式中:α、β一一三角形中观测角以外的另二个角度;mg
相应等级的测角中误差,(\);各边的平均测距相对中误差。
6.5.4.3三边网角条件,包括圆周角条件与组合角条件自由项的检核按(8)式计算限差:W\用充 =± 2mp √aa]
式中:mp-
观测边的平均测距中误差,mm;一圆周角条件或组合角条件方程式的系数。6.5.5导线测量的检核
其测角中误差按(9)式计算。
式中:fs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环的方位角闭合差,\);n—计算 f 的测站数;
N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环的个数。·(2)
·(3)
(4)
(5)
·(6)
++(7)
(8)
(9)
GB175011998
6.5.6GPS静态相对测量成果的检核,按CH2001—1992中的11.1.5和11.1.6进行。6.5.7一、二级平面控制和图根控制测量结果都应按最小二乘原理进行严密平差计算。6.5.8内业计算数字取位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内业计算数字取位
水平角观测方向值各项改正数
高程控制测量
7.1一般规定
边长观测值及各项改正数
边长与坐标
方位角
7.1.1测区的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在已有高程控制网的地区,可沿用原高程系统;当边远测区联测困难时,也可采用假定高程系统,或通过验潮、水位观测等方法确定高程基准。7.1.2高程控制测量等级划分为四等和等外两级,各等级视需要,均可作为测区的首级高程控制。7.1.3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GPS水准测量。7.1.4首级网应布设成环形网。当布网要求加密时,宜布设成附合路线或结点网。只有在特殊困难情况下,才允许布设支线。
7.2水准测量
7.2.1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每干米高差中数中误差,mm
偶然中误差
全中误差
观测次数
与已知
点联测
往返各次
往返各次
附合或环线
往一次
往一次
不符值、闭合差限差
区段、测段往返
测高差不符值
±20VR
±30/R
附合路线或
环线闭合差
±20/
注:R为区段或测段长度,L为附合路线或环线的长度,K为已测测段的长度,均以km计7.2.2水准测量所使用的水准仪和水准尺,应符合下列规定。7.2.2.1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小于等于20\。7.2.2.2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小于等于0.5mm。7.2.2.3采用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其补偿误差小于等于0.2\。检测已测线
段高差之差
7.2.3每个测区应根据范围大小及工程需要埋设水准点,也可利用稳定建筑物或天然地物凿设标志代替水准点。水准点应设于最高潮位线以上,点位应便于寻找、保存和引测。一个测区及其周围应有2~3个水准点。新埋设的水准点需经过一天以上的稳定时间,方可进行观测。各等级水准点,应绘制点之记,必要时设置指示桩。
7.2.4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的规定。808
仪器类型及
视线长度
DS,≤150
DS;≤100
DS:≤100
视距差
前后视
累积差
GB17501—1998
水准观测的技术要求
基辅(红黑)
分划常数差
基辅(红黑)
分划高差之差
左右路线
转点差
间歇点
高差之差
两次观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重测。当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分别比较,其较差均不超过限值时,应7. 2.5
取三次结果的平均数。
7.2.6水准测量的内业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7.2.6.1每条水准路线若分测段进行施测时,应按水准路线往返测段高差较差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的高差偶然中误差,按(10)式计算:ma
式中:ma
高差偶然中误差,mm;
△一水准路线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L水准测段长度,km;
n往返测的水准路线测段数
(10)
7.2.6.2每条水准路线应按附合路线和环形闭合差计算,每干米水准测量高差全中误差,应按(11)式计算:
式中:mw-
高差全中误差,mm;;
W—一闭合差,mm;
L一计算各W时,相应的路线长度,km;N—附合路线或闭合路线环的个数。7.2.6.3应按最小二乘原理,对水准网进行严密平差计算,并计算每于米高差全中误差。7.2.7水准观测计算取位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水准观测计算取位规定
测站读数
7.3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7.3.1布设原则
往返测深差总和
往返测高差中数
正高、尺长改正数
(11)
7.3.1.1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控制,宜在高级点间布设成附合路线或高程导线网。四等应起迄于不低于三等水准的高程点上;等外应起迄于不低于四等的高程点上。个别困难地区也可采用支线布测等外高程控制点。
7.3.1.2高程路线中边长不应超过1km,边数不应超过6条,支导线边数不应超过3条。当边长不超过0.5km或单纯作高程控制时,边数可增加1倍。809
GB17501-1998
7.3.1.3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可与同等水准测量混合使用,但在同一测段中只能使用一种方法。7.3.2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
测回数
中丝法
注:D为电磁波测距边长度,km
三丝法
指标差较差
垂直角较差
对向观测高差较差附合或环形闭合差mm
7.3.3光电测距三角高程应采用对向观测,对向观测宜在较短时间内进行。计算时,应考虑地球曲率和折光差的影响。
7.3.4三角高程的边长测定,应采用不低于1级精度的测距仪。四等应采用往返各一一测回;等外应采用测回。
7.3.5仪器高度、反射镜高度或靓牌高度,应用钢尺量取两次,精确至1mm,两次较差小于等于4mm时取用中数。
7.3.6当内业计算时,垂直角度的取值,应精确至0.1\,高程的取值,应精确至1mm。7.3.7光电测测距三角高程控制的平差计算规定,按7.2.6进行。7.4跨海高程测量
7.4.1本标准的跨海高程测量,指利用平均海面特性进行高程传递的海面水准联测。采用光学仪器的跨海水准测量按GB12898一1991中7章的规定执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按7.3进行。7.4.2跨海高程测量的精度,应与工程部门协商,满足工程需要设计的精度要求为原则。一般不做等级划分,但要有检核条件,并对测量结果作精度评估。7.4.3应充分收集分析测区及邻近海区的潮汐、气象、验潮站等资料和测区所在地区的陆上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对高程测量提出精度要求,并用技术文件予以确定。7.4.4海面水准联测可根据精度要求和工程性质,设立短期验潮站或临时验潮站进行联测。7.4.5验潮站的设立、验潮站与水准点的联测和水位观测的要求应按9.1执行。7.4.6海面水准测量的内业计算。7.4.7应收集邻近海区一个以上长期验潮站,与联测期间的水位观测资料作相关检验,当其相关系数大于0.75时,参与计算并作为校核条件。7.4.8应采用回归分析法来计算海上未知验潮站水尺零点高程。采用一元回归分析法时,应计算相关系数;采用二元回归分析法时应进行精度分析和显著性检验按附录A1进行。7.5 GPS 水准
7.5.1可用GPS水准测量四等和等外高程控制点。7.5.2GPS水准点应布设成网状、环线或附合路线。7.5.3GPS水准测量时应按CH2001—1992中的D级测量的规定执行。7.5.4应视测区大小和高程起伏,一般应联测至少4个或不少于1/5GPS点总数的高等级已知高程控制点;在高程起伏较大时应增加联测点数,联测点应均匀控制整个测区。7.5.5GPS水准应提交下列成果:GPS测量的整体平差结果;
—测区的高程异常图;
测量点的正常高程及精度评定。810
8导航定位
8.1般规定
GB 17501 --1998
8.1.1在海洋工程测量中,视设备和工作海区的情况,主要选用如下的导航定位方法:微波测距定位法;
GPS定位法;
其他定位方法。
8.1.2定位精度的要求按4.4.3进行。8.1.3选用或布测二级点以上的控制点作为岸基准台点或测站点。8.1.4导航定位的坐标系统和投影选择的要求按4.3.1和4.6.1进行。8.1.5仪器照准中心或天线中心与定位中心重合,其偏心距不得超过定位精度的1/3,否则应作偏心改正。
8.2微波测距定位系统定位
微波测距定位系统至少设立两个岸台,岸台与船台间微波视线距离按(12)式计算:S=4.12( VH,+VH,1
式中:S微波视线距离,km;
分别为岸台和船台应答器高程,m。8.2.2岸台和船台天线架设时,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信号的正常发射和接收。(12)
8.2.3每次架设岸台和工作中改变仪器高度均应量取仪器高,并注明时间。仪器高应量取两次,互差不得超过2cm,取中数使用。
8.2.4船台仪器高是指船的吃水线至天线接收中心间的垂直距离,应量取两次,互差不得超过2cm,取中数使用。
8.2.5为避免微波测距系统的“零效应”(或称“测距盲区”),在系统频率、船台高度确定后,可适当调整岸台高度或使用防零装置。当船台和岸台之间的距离S满足(13)式时,船台将出现“零效应”。S=2HH=/X
式中:H船、H岸一
一为船台、岸台天线高程,m;
一微波波长,m。
·(13)
8.2.6定位测量前在测区附近选用两个以上已知三角点,校正微波测距定位系统的测距因子。校正后的测距误差,应符合仪器标称的精度。8.2.7微波测距定位系统所测斜距S化算到高斯平面上,长度D按(14)式计算:_H][1+ 2R(
式中:S'= VS2-AH\,m;
S—经过各种改正后的斜距,m;
AH=H±-H,m;
(H期+Hμ),m;
R=6356863/(1-e2sin2Bo),m;
-高程异常,m;
e20.0066943216;
B。——测区的中心纬度,(°);Y.-
(Y+Y=),m;
(14)
△YY—Y,m。
GB 17501—1998
8.2.8在测区附近选用三个以上已知三角点,将测距因子校正后的微波测距定位系统架设在已知三角点上进行定位比测。定位比测中误差应不大于(15)式计算的定位中误差。M。=± CSCw m.2+ m.
式中:M。-定位中误差,m;
ms,vm.--一分别为观测两个距离的测距中误差,m;位置线交角,()。
8.3GPS定位
·(15)
8.3.1用GPS进行海洋工程测量定位时,可采用伪距、实时差分、相位差分方法定位。当定位精度符合工程要求时,可采用后处理差分定位技术。8.3.2定位工作前应做静态或动态实时定位精度试验,试验情况和结果应附在技术工作报告中。8.3.3基准台GPS天线中心与已知坐标点的对中误差应小于2.5cm。8.3.4
基准台 GPS观测的基本参数设置要求见表8。表8GPS基准台观测的基本参数设置观测卫星数
差分数据输出间隔
8.3.5船台GPS天线应架设在高处,尽可能减少多路径效应的影响,无SA
8.3.6在导航定位中,可对WGS-84坐标系视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作相应的转换。9水深测量
9.1水位控制
9.1.1验潮站的类型
长期验潮站,应有一年或一年以上连续观测资料;一短期验潮站,最少连续观测三十天;临时验潮站,在水深测量时设置;卫星仰角
≥5°
一海上定点验潮站,至少应在大潮期间(良好日期)与相关长期站或短期站同步观测一次或三次24h或连续观测15d水位资料,良好日期的选择按附录B进行。9.1.2验潮站的布设密度
验潮站布设的密度应能控制全测区的潮汐变化。相邻验潮站之间的距离应满足最大潮高差小于等于0.4m,最大潮时差不大于1h,且潮汐性质应基本相同。9.1.3利用有关单位观测的潮汐资料,应重点了解以下内容:验潮仪器的型号、观测方法和精度;水准点设立的位置、稳定性,与水尺零点、验潮站零点(即水位零点)的关系;采用的深度基准面;记时钟表校正情况;设站期间有否中断观测。9.1.4验潮站的选址原则
9.1.4.1水尺前方应无浅滩阻隔,海水可自由流通,低潮不干出,能充分反映当地海区潮波传播情况的地方。
9.1.4.2海上定点验潮站应选在海底平坦、泥沙底质、风浪和海流较小的地方。9.1.5水尺设立的要求
设立的水尺要牢固、垂直于水面、高潮不淹没、低潮不干出;两水尺相衔接部分至少有0.3m重叠。9.1.6验潮站的水准测量
GB 17501-1998
9.1.6.1每个验潮站附近应在地质坚固稳定的地方埋设工作水准点一个。9.1.6.2工作水准点可在岩石、固定码头、混凝土面、石壁上凿标志,再以油漆记号。不具备上述条件时,亦可埋设牢固的木桩。
9.1.6.3工作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与国家水准点联测。9.1.6.4在验潮站附近的水准点和三角点,经检查合格,可作为工作水准点。9.1.6.5水尺零点可按图根水准测量要求与工作水准点联测。9.1.6.6水位观测过程中,如发现或怀疑水尺零点有变化时,应进行高差联测。当水尺零点变动超过3cm,应重新确定其相互关系,并另编尺号。9.1.6.7海上定点验潮站的水尺零点无法进行水准联测时,其高程测量方法可按7.3、7.4和7.5进行。
9.1.6.8验潮站不同水尺零点应归化到统一的验潮站水位零点。9.1.7水位观测的时间要求
测深期间,观测时间间隔小于等于30min。在高低潮前后适当增加水位观测次数,其时间间隔以不遗漏潮位极值水位值为原则。
9.1.8气象观测
水位观测期间,应在1h、7h、13h、19 h进行气象观测(风向、风力、气压),并记载天气状况(阴、雨、晴、雪)。
9.1.9验潮用的钟表校对
验潮用的钟表,每天至少与北京标准时间校对一次。9.1.10水位观测读数要求
水位观测读数读到厘米,其误差小于等于1cm;当风浪较大、水尺读数误差大于5cm时,应当停止工作。
9.2水深测量
9.2.1测深线的布设
主测深线方向,当用单波束测声仪测声时,应垂直等深线的总方向;当用多波束测声仪测声时,原则上应平行等深线的总方向;对狭窄航道,测深线方向可与等深线成45°角。在下列情况下,布设测深线的要求如下。
9.2.1.1沙嘴角、石陂延伸处,般应布设辐射线,如布设辐射线还难以查明其延伸范围时,则应适当布设平行其轮廓线的测深线。9.2.1.2重要海区的礁石与小岛周围应布设螺旋形测深线。9.2.1.3锯齿形海岸,测深线应与岸线总方向成45°角。9.2.1.4应从码头壁外1~2m开始,图上每隔2mm平行码头壁布设2~3条测深线。9.2.1.5使用多波束测声系统全覆盖测深时,应根据水深、仪器性能,保证测线间有10%的重叠来布设测线。
9.2.1.6其他海洋工程根据实际的需要可采用其他布设方式。9.2.2测深线间隔
测深线间隔的确定应顾及海区的重要性、海底地形特征和海水的深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主测深线间隔图上为1cm~2cm。螺旋形测深线间隔一般图上为0.25cm。辐射线的间隔最大图上为1cm,最小图上为0.25 cm。
9.2.3测点间距
测点间距一一般图上为1cm。海底地形变化显著地段应适当加密,海底平坦或水深超过20m的水域可适当放宽。
9.2.4检查线的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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