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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502-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502-1998

中文名称: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submarine cable and pipeline route investigation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submarine cable and pipeline route investigation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8-10-12

实施日期:1999-04-01

作废日期:2010-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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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5海洋学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7502-2009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5573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8, 字数:30千字

标准价格:13.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5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8-10-12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归口单位:国家海洋局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

标准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海底电缆管道路由预选和勘察技术。管道施工期和施工后勘察技术不包含在本规范范围内。 GB 17502-1998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 GB17502-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规范规定了海底电缆管道路由预选和勘察技术。管道施工期和施工后勘察技术不包含在本规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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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 17502—1998
根据国务院《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和国家海洋局《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要求,为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保护海洋资源与环境,协调海洋开发活动,保证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海洋局以前曾发布过一些海洋调查规范,这些规范不是针对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的技术要求,但其中部分操作程序尚可被采用,在本规范中引用的部分便构成了本规范的内容。部分国外公司的技术要求或规范没有直接引用,只将其中适用于我国的要求吸收进本规范。本规范包括海底电缆管道路由预选及路由勘察两部分内容,可作为进行海底电缆管道路由预选和勘察阶段工作的技术依据。
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全兴、叶银灿、潘国富、李起彤、李晓明、陈锡土、陈小玲。829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海底申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submarinecable and pipeline route investigationGB17502—1998
本规范规定了海底电缆管道路由预选和勘察技术。管道施工期和施工后勘察技术不包含在本规范范围内。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J11—89建筑抗霆设计规范
GBJ123—88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12327-90海道测量规范
GB/T1276391海洋调查规范
GB/T13909-92海洋调查规范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GB/T14914—94海滨观测规范
GB17501—1998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50021—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HY003.5—1991海洋监测规范
YD5018-1996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海底电缆管道submarine cable and pipeline位于大潮高潮位以下的军用和民用的海底通信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缆及输水(含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等)、输气、输油和输送其他物质的管状设施。4路由预选
4.1路由预选的任务是根据电缆管道的总布局选择两端部(含登陆点)及海域路由位置。预选路由一般应确定一个方案,在情况较复杂区域,也可选择2~3个比较方案,待路由调查后确定。4.2路由选择的原则是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路由区的海洋环境和开发活动能满足电缆管道安全施工及运行。光缆路由选择要求可参照YD5018。4.3路由预选时要尽可能搜集路由区已有的自然环境资料,包括水深,海底地形、地貌、地质、沉积物分布、地霞、水文、气象等,尤其要收集不良工程地质现象资料,如基岩分布区、冲刷沟、古河谷、浅层气、浊流沉积区、强底层流、砂波及其运移特征、海底冲淤动态等,预选路由应尽可能避开这些不良工程地质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10-12批准830
1999-04-01实施
象分布区。
GB17502 1998
4.4路由预选时要尽可能搜集路由区的海洋开发活动及其规划,主要有:渔业:包括路由区渔船数量、主要捕捞方式(特别注意是否有帆张网捕捞)捕捞作业季节、浅海和滩涂养殖区等;
矿产资源开发:包括海洋油气田和砂矿区的分布,资源开采状况及规划,输油气管线的位置:交通运输:包括主要航线及船只类型(所使用的锚型)、密度、锚地、航道(包括航道疏浚及抛泥);通信:海底通信电缆分布;wwW.bzxz.Net
电力:海底输电电缆分布;
农业:堤坝分布;
市政:排污管道分布;
军事军事特别区分布;
其他:其他海洋开发活动,如旅游区、倾废区、海洋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试验区等。预选路由时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开发活动交叉。无法避免时,应详细说明,以便为路由协调及设计、施工提供依据
4.5路由预选时要注意收集路由区人为废弃物,如沉船、集装箱、锚等,预选路由应避开这些人为废弃物。
4.6路由预选时应进行登陆点现场踏勘,对登陆点附近的村镇分布,土地利用,海岸性质及利用状况,海滩(潮滩)地形与沉积特征,登陆点至登陆站的距离,登陆点附近海洋开发活动,如渔业、码头、围堤等进行调查,选择利于电缆管道登陆且离登陆站较近的区段作为登陆点。4.7收集路由区已建电缆管道资料,如与预选路由交越,则应详细计算交越点。同时收集已建电缆管道故障史,分析故障原因,为新建电缆管道设计、施工及维护提供有益经验。4.8路由预选后应编写预选路由报告,该报告除包括4.3~4.7有关内容的详细分析外,还应包括预选路由位置表,表中包括转向点序号、位置(经纬度)、方位角、各转向点间距离、累计距离、概略水深等。5导航定位
5.1基本技术要求
5.1.1导航定位工作内容
a)陆上平面与高程控制测量,建立控制网,测定导航定位岸台位置;b)海上勘察船只导航定位;
c)定位资料整理。
5.1.2导航定位精度
a)平面与高程控制测量精度分别按GB17501一19984.4.1及4.4.2执行;b)当测图比例尺大于1:2000时,海上定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2.0mm,当比例尺间于1:2000和1:10000时,海上定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1.0mm,当比例尺小于(或等于)1:10000时,海上定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5mm。
5.1.3坐标系与投影
平面坐标采用国家坐标系,也可按任务委托者要求采用WGS一84大地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也可按任务委托者要求采用墨卡托投影。5.2平面与高程控制测量
按GB17501一1998第6、7章执行。5.3勘察船只的导航定位
5.3.1导航定位要求
5.3.1.1走航式地球物理探测导航定位应满足:831
GB 17502—1998
a)在各项地球物理探测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下,勘察船只提前10min进入测线的延伸线,并以地球物理探测规定的航速正常航行;b)航迹与设计测线偏离距不得大于测线间距的20%。大于该数值时,导航人员应及时通知地球物:理部门安排重新测量;
c)遇船只或水中障碍物,为保证勘察船只安全,应避让。绕过障碍物后,再导航至原设计测线继续工作;
d)定位点的图上间距不大于1cm;e)值班记录应详细记载测线的首、尾点号及工作过程中导航定位信号干扰、中断情况及处理意见等,每隔20个点与有关调查人员核对点号;f)勘察船只定位仪器的照准中心或天线中心与地球物理探测定位中心应尽量重合,二者水平距离不得超过图面上1mm,否则应进行点位偏心改正。5.3.1.2定点式调查导航定位应满足:a)调查仪器到达海底时,记录定位数据。实际调查站位与设计站位的偏离在成果图上不大于2cm;b)导航人员尽可能将取样仪器操作的船炫调置在上风位一侧。5.3.2导航定位方法
勘察船只导航定位方法主要有微波测距定位法、GPS定位法、水声定位方法等。5.3.2.1微波测距定位按GB17501-1998中8.2执行。5.3.2.2GPS动态定位,可用实时单点定位和差分定位二种。实时单点定位只适用于无法进行差分定位的远海区小于(或等于)1:100000比例尺的勘察;差分定位适用于所有比例尺的勘察,按GB17501—1998中8.3执行。
5.3.2.3水声定位系统有长基线、短基线、超短基线水声定位系统。长基线水声定位系统适用于局部海域测量定位,按GB12327一90中6.6.7.2执行。短基线水声定位系统适用于距水中目标上方很近时的测量定位,按GB12327一90中6.6.7.3执行。超短基线水声定位系统一般用于建立海洋联测点的导航定位和水下地球物理换能器(如侧扫声纳拖鱼)的定位,用于建立海洋联测点的导航定位时,按GB12327一90中6.6.7.4执行,用于水下地球物理换能器定位时,水下声标按装在换能器中,结合调查船的定位信息,进行换能器的三维定位。5.3.3定位资料整理
5.3.3.1外业资料整理与检查按GB17501—1998中9.4.2执行。5.3.3.2根据定位资料编制走航式探测航迹图和定点式调查作业位置图,可合编或分开编,用计算机辅助制图,也可人工记入工作图版绘制;计算机辅助制图时,要求按GB17501一1998中9.8.2执行,人工绘制时要求按GB17501—1998中9.5.2执行。6工程地球物理探测
工程地球物理探测包括水深测量、侧扫声纳探测、地层面探测和磁法探测,以查明海底地形地貌、海底面状况、海底障碍物、海底浅部地质特征与不良地质现象等。磁法探测可根据需要进行。6.1测图比例尺和测网布设
6.1.1测图比例尺
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测图比例尺根据实际需要和海底浅部地质地貌的复杂程度确定,一般规定为:a)近海、岛屿区域以大于(或等于)1:5000比例尺施测;b)大陆架区域,以1:5000~1:50000比例尺施测;c)大陆坡及深海盆区域,以1:25000~1:100000比例尺施测。也可按委托者要求选择测图比例尺。
6.1.2测图分幅
GB 17502—1998
测图分幅采用自由分幅,以较少图幅覆盖整个测区为原则。相邻图幅之间和路由转折点区域应有一定重叠。
6.1.3图幅尺寸
标准图幅尺寸为:50cm×70cm;70cm×100cm;80cm×110cm。6.1.4测线布设
主测线应平行预选路由布设,总数不少于3条,其中一条测线应沿预选路由,其他测线布置在中心线两侧,测线间距一般为100m~300m。检测线应垂直于主测线,其间距在水深小于20m时为1km~2km,大于20m时为5km~10km。在近岸段及海底复杂区,测线间距应适当减小,在深海盆区域,测线间距可适当增大。
6.2水深测量
6.2.1技术要求
6.2.1.1水深测量准确度以主测线与检测线相交点水深测量值的差值来衡量,其均方根差,在水深小于20m时应不大于0.20m,在水深大于(或等于)20m时应不大于实际水深的1%。6.2.1.2测线布设按6.1.4执行。使用多波束测深系统进行全覆盖水深测量时,应根据水深和仪器性能,选择合理的测线间距,保证相邻测线间有不少于10%的重复覆盖。若测区缺乏声速或水文资料,应布设适当数量的声速或水文观测点,以获取声速剖面资料用于测深资料的声速改正。6.2.1.3水深图的基准面为\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可按勘察任务委托方的要求采用其他基准面。6.2.2水深测量实施
按GB17501—1998中9.2.6、9.2.7、9.2.8执行。6.2.3资料整理
6.2.3.1深度量取按GB17501—1998中9.5.4执行。6.2.3.2深度改正按GB17501—1998中9.5.5执行。6.2.3.3水深测量的成果图应包括水深图与水深剖面图,用计算机根据数据文件制图,也可根据水深数据打印报表人工成图。水深图应以航迹图作底图,等深线间隔-一般为0.5m,1m,2m,5m,10m,20m,50m,100m或200m,以成图比例尺与地形坡度而定。等深线分为首曲线和计曲线。图例应标注测深仪型号与深度基准面等内容。水深剖面图的水平比例尺一般为1:5000,1:10000,1:100000,垂直比例尺一般为1:100,1:200,1:500,1:1000或1:5000。6.3侧扫声纳探测
6.3.1技术要求
6.3.1.1根据测线间距选择合理的声纳扫描量程,在路由勘察走廊带内要求100%覆盖,相邻测线要有20%~30%的重复覆盖,当水深太小时可适当降低重复覆盖率。6.3.1.2侧扫声纳工作频率为50kHz~~500kHz,水平波束角小于(或等于)1°脉冲长度小于(或等于)0.2ms,作用距离大于(或等于)200m;具有水体移去,航速校正、倾斜距校正等功能。6.3.1.3对下列情况应进行补充探测:测线段漏测、航迹偏离设计测线大于测线间距20%、记录图谱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进行正确判读。6.3.2海上探测实施
6.3.2.1探测开始前,应在测区或附近选择有代表性的海域进行仪器调试,确定最佳工作参数。6.3.2.2声纳拖鱼入水后,勘察船不得停船或倒车,应尽可能保持航向稳定,不得使用大舵角修正航向;换测线转向应使用小舵角大旋回圈。6.3.2.3声纳拖鱼离海底高度应是扫描量程的10%20%。海底起伏较大的水域,可适当加大拖鱼离海底高度。
6.3.2.4声纳图谱记录为经水体移去、航速校正与倾斜距校正的图谱记录时,应同时用电子媒体记录未经校正的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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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5用水声定位设备对声纳拖鱼进行自动定位,也可采用人工计算进行声纳拖鱼位置改正。6.3.2.6现场进行声纳图谱记录的初步判读,对可疑目标应在其周围布设不同方向的补充测线作进一步探测。
6.3.3探测资料解释
结合海底取样和浅地层剖面探测成果,进行海底面状况判读;辩别声纳图谱记录上的干扰信号、噪声及不具有工程意义的回声信号;识别海底沉积物类型,确定各类沉积物与海底裸露基岩分布范围;分析海底微地貌;进行海底障碍物识别和定位。对识别出的海底面特征和海底障碍物,应进行航速,倾斜距和换能器位置校正,确定它们的真实位置、分布范围、大小形状,并标绘于航迹图上。具垂向起伏的海底面特征,应根据声纳记录图谱上声学阴影长度确定其近视高度和深度。判读出的海底面明显凹凸不规则地形形态应补充进水深图中。6.3.4成果图件
根据侧扫声纳探测结果绘制海底面状况图,该图以航迹图作底图,并容入海底取样等方面的地质资料和岸线、周围陆域与主要地物标志等。按任务委托者的要求,根据声纳探测资料完成测区声纳镶嵌图,采用计算机自动数字镶嵌或人工镶嵌。
6.4地层面探测
6.4.1技术要求
6.4.1.1浅地层剖面探测获得海底以下30m深度内的地层变化情况和不良地质现象,地层分辨率不差于30cm。管道路由勘察时,根据需要同时进行中地层剖面探测,以获得海底面以下100m深度内的声学剖面记录,查明地层分布特征与灾害性地质现象,地层分辨率不差于1m。6.4.1.2记录面图像清晰,没有强噪声干扰与图像模糊、空白、间断等现象。6.4.2海上探测实施
6.4.2.1浅地层剖面探测使用浅穿透地层剖面仪,换能器入水深度应不小于0.5m。中地层剖面探测使用中穿透地层面仪,其霆源和水听器阵必须拖曳在船尾涡流区以外,并等浮在一定深度。6.4.2.2海上探测开始前在测区内进行试验,确定仪器工作参数,以获得最佳的地层穿透深度和分辨率,并将噪声和干扰压制到最低程度。6.4.2.3海上探测中对勘察船航行的要求同6.3.2.2。6.4.2.4记录剖面图像应完整,中间漏测或缺失部分不大于250m,累计漏测段小于2%的测线总长度。否则,应补测。
6.4.2.5初步分析记录剖面图像,发现可疑目标应布设补充测线以确定其性质。6.4.3地层部面资料解释
用复制地层面记录进行资料解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识别剖面记录上的干扰波,去除地质假象;b)进行剖面地震(声)层序划分,并与测区的地质钻孔分层资料相对比;分析各层序的空间形态及各层序间的接触关系,确定各层序的地质特征与工程特性;主测线与检测线交汇处各层必须闭合;c)根据剖面记录的反射结构、振幅、连续性、频率等地震(声)参数进行地震相分析,推测沉积环境、沉积相、沉积物类型及其工程特性等;d)识别下列不良地质现象:浅层气、古河谷、滑坡、塌陷、断层、泥丘、基岩、浊流沉积、盐丘、海底软土夹层、侵蚀沟槽等,确定它们的性质、大小、形态及分布范围。6.4.4成果图件
根据地层面探测结果和测区地质资料编制地层剖面图和浅部地质特征图。6.4.4.1地层剖面图一般应选择路由中心线编制;其水平比例尺与6.1.1的规定相同,合理选择垂直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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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尺,一般纵横比例尺之比不大于10:1。图中包括海底界面、地层界面、各层岩性、浅层气分布界面、断层等重要特征,并标有所经过的主要地物标志、海底取样与钻孔位置及海底沉积柱状或岩芯的分层描述与测试结果。
6.4.4.2浅部地质特征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重要地层层次的厚度等值线或顶面埋深等值线;b)重要的地形、地貌及浅部地质现象;c)主要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及其形态、性质、规模、成因等。浅层气区要标出含气地层顶部埋深与可能的分布范围;
d)测区内主要地物标志,海底取样站位和钻孔位置及岩芯测试结果。浅部地质特征图内容较少时可与海底面状况图合编。6.4.4.3绘制地层剖面图时,需作时-深转换,进行时-深转换应根据测区内和测区附近海域的声速测井资料或其他声速资料。没有实际声速资料时,可采用1500m/s的假设声速进行时-深转换,时-深转换所用声速资料必须在图例栏注明。6.5海洋磁法探测
6.5.1技术要求
6.5.1.1磁法探测均方差应不大于2nT,均方差计算按GB/T13909-92中36.2.5执行。6.5.1.2测线布设与其他地球物理测线一致,对探测资料判断可能为磁性物体引起的异常区增加补充测线;对历史资料标明为磁性物体(管道、电缆、井口、炸弹、沉船等)的区域增加补充测线。6.5.1.3探测资料用于测区地质条件分析时,应在海上探测的同时设立地磁日变观测站,地磁日变观测要求按GB/T13909—92中的35.3执行。6.5.2海上探测实施
6.5.2.1当水深大于100m时,传感器应采用深拖方式。6.5.2.2海洋磁法探测中对勘察船航行的要求同6.3.2.2。6.5.2.3探测开始前应在测区进行船磁方位影响试验,按GB/T13909—92中的34.2进行。6.5.3探测资料解释
6.5.3.1根据磁异常识别海底磁性物体,计算确定这些物体的性质、平面位置、形状、大小、产状、埋深。解释中应结合侧扫声纳、地层剖面探测的成果。6.5.3.2对测得的地磁数据进行地磁正常场、日变与船磁校正,计算地磁异常;对其进行地质解释,获得路由区基岩岩性与形态、基底断裂特征、火成岩活动等地质信息。地磁异常计算按GB/T13909一92中36.2执行,地质解释按GB/T13909--92中37.3执行。6.5.4成果图件
探测到的海底含铁磁性物体应标于海底面状况图,并根据需要对其中一些较重要的部位单独成图说明。
地磁异常地质解释成果标于地质特征图上。7底质取样与土工试验
7.1底质取样与土工试验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区底质的平面和垂向分布特征及其工程性质。底质采样站位应布设在工程物探资料解释初步确定的不同底质部位。沿路由底质采样间距水深小于20m时为2km,20200m时为5km,大于200m时为20km,非埋设区可以减少或不采样。在潜在的海底工程地质灾害区,如断层、滑坡、沙波、浅层气(含气沉积物)、埋藏古河道、不规则基岩面等处,应布设采样站位。
7.2海底采样一般采用重力式取样器,分表层取样和柱状取样,柱状取样深度泥质海底应大于2m,砂质海底应大于0.3m。柱状取样困难时,可改用表层取样。835
GB 17502-—1998
7.3实施海底沉积物柱状取样时,取样管内应有衬管。获得样品后应编号并妥善保管,进行现场分析试验后应尽快送实验室,在贮运过程中应预防、避免承受动或冲击性荷载导致土样结构的扰动和失水。7.4详细记录取样位置、水深、样品、长度。对样品应做详细描述,并保存土样或土样照片。描述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颜色;
b)气味;
c)土的分类名称;
d)粒度组成;
e)土的状态及扰动程度;
f)土层结构与构造;
g)生物含量。
7.5重要的管道项目,增加泥温测试。在国内尚无地温探针的情况下,可在沉积物取到船上时立即测定泥温。或同时测定底层水温和泥温,建立两者的关系,然后收集底层水温资料再推算泥温。7.6土工试验项目应包括:
a)含水量(ui);
b)天然重度(7);
c)比重(Gs);
d)液限(WL);
e)塑限(Wp);
f)颗粒分析;
g)不排水抗剪强度(小型贯入试验,小型十字板剪切试验)。有条件时可进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或直剪试验,或三轴不排水剪切试验:h)重要的管道工程,根据砂土液化判别的要求,增加动三轴剪切试验。7.7土工分析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按GBJ123—88中3.4.5.6.7章执行。7.8土工试验资料整理,土的分类方法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国内项目也可按有关行业标准或规范执行。
7.9底质调查的结果应表示在地质特征图及综合剖面图上。8工程地质钻探
对于重要的管道工程,在路由勘察中需进行工程地质钻探。8.1孔位布设
工程地质钻孔一般在地球物理探测资料解释后确定。在不同的地貌、地质单元和不良地质现象分布区均要布设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钻孔。沿管道路由的钻孔间距一般在水深小于20m时为5km,水深20~~200m时为20km。对管道非埋设区可以减少或不进行工程地质钻探。8.2钻探技术要求
8.2.1实际钻探孔位与设计孔位的距离必须小于30m,否则应重新就位。8.2.2钻孔孔深根据管道的埋深而不同,一般为8~10m或是管道埋深的5倍。8.2.3岩芯直径不小于69mm。
8.2.4粘性土用薄壁取芯器液压的方法取芯,砂性土用锤击法取芯。8.2.5钻探前先进行水深测量,并用钻杆读数校正。取得第一个岩芯样品后再测一次水深,作进一步校对。
8.2.6岩芯采取率:粘性土不低于80%;基岩不低于70%(用金刚石钻头),砂性土不低于60%,风化破碎带与卵石层不低于50%(用生物胶取样)。836
GB 17502—1998
8.2.7粘性土无岩芯间隔不得超过1m,其他土不得超过2m。8.2.8一般土层原状样取样间隔小于2m,土层厚度大于3m时,取样间隔最大不得超过3m。8.3钻孔编录
8.3.1钻孔编录随海上钻探作业同时进行。编录内容:a)岩性描述;
b)彩色照相;
c)取样记录;
d)现场试验记录;
e)钻孔结构;
)施工作业情况。
8.3.2样品现场处理包括:
a)钻探取得的样品按序及时存放到特制的岩芯箱内。每一回次用岩芯牌与下一回次岩芯分开。岩芯牌上用油漆标明钻进开始和终止深度。岩芯缺失处需标明并用填料填齐;b)所有样品均用保鲜纸、锡箔纸包装;c)原状样用保鲜纸和锡箔纸包装,放至塑料筒中用蜡封存,标明深度、上下、编号后垂直放置装箱,并保温。
8.4钻孔成果资料与完并报告
8.4.1钻孔完井后应交资料包括:a)钻孔完井报告;
b)编录手簿;
c)样品分配、送样清单;
d)钻孔工程地质综合柱状图,
e)现场测试图表;
f)岩芯移交保管表。
8.4.2钻孔完井报告主要内容:
a)钻探目的、任务;
b)钻孔坐标、标高、水深;
c)施工时间;
d)钻进与取芯方法,
e)钻进中的异常情况,
f)钻孔质量验收。
8.5样品室内测试
测试项目及方法按照本标准7.5~7.7执行。9登陆段调查
9.1电缆管道登陆点指电缆管道路由海陆接口点,一般在略高于大潮高潮位的砂堤或人工堤坝的向陆侧。登陆段调查的范围应包括登陆点附近、路由跨越的潮间带及邻近浅海(通常至水深5m左右的水域)。
9.2登陆段调查比例尺不小于1:5000。9.3登陆点调查的要求包括:
a)精确测定登陆点的地理坐标及高程,地理坐标測定精度应达到三等三角点要求;高程测定精度应达到四等水准要求;
b)登陆点两侧各0.5km岸线应实測,其余部分可从大比例尺图件转绘;837
GB17502—1998
c)登陆点两侧各0.5km范围的地物或人工建筑物(如堤坝、房屋、电线杆、水闸等)应实测,对地物及建筑物应照相。
9.4潮间带调查内容包括:
a)潮间带地形测绘,采用滩地及水域测量方法相互拼接:b)潮间带底质调查,可用滩地取样(表层、柱状或手摇钻)和水域取样方法,详细描述底质分布;c)潮间带地貌观测,分析潮间带岸滩动态。9.5登陆点及潮间带地形测量按GB17501-1998中10执行。9.6近岸水域指潮间带至水深5m左右的浅海,由于路由调查船只不能进入而用浅吃水船进行调查,调查要求参照本规范5、6、7、8章。柱状取样有困难时可进行表层取样。10海洋水文气象要素观测
海洋水文气象要素包括气象、波浪、潮位、海流、水温、海冰等项目。10.1海洋气象
10.1.1收集整理路由区的气象条件,指出全年中最好的气候窗,为电缆管道施工期选择提供依据,10.1.2气象资料来源:路由勘察期间在船上进行气象观测;收集路由区附近气象站资料;路由区历年船舶测报资料。
10.1.3收集整理的气象参数有:a)风,包括多年各月各向风频率,平均风速和最大风速(海面以上10m处)及多年各月大风日数;b)气温,包括多年各月极端最高,最低及平均气温;c)湿度,指多年各月平均相对湿度;d)雾,指多年各月平均雾日。
10.1.4管道路由勘察可增加重现期最大风速计算,一般要求计算1年、10年、50年、100年的3s,1 min,10 min,l h 的重现期最大风速。10.1.5气象观测方法按GB/T12763.3--1991中18~25执行。10.2波浪
10.2.1收集路由区波浪资料,指出全年中较好的海况期,为电缆管道施工期选择提供依据。10.2.2波浪资料主要收集路由区附近的水文气象站资料,以及历年船舶报资料,必要时可根据气象资料推算。
10.2.3波浪资料整理要求包括多年、各月、各向波浪出现频率、最大波高、平均波高及相应周期;多年各月平均波高、最大波高、主波向。10.2.4管道路由调查可增加重现期波高及周期的计算,一般要求计算重现期为1年、10年、50年、100年的最大波高(Hmax)有效波高(H.)及平均跨零(T2)周期。10.3潮汐
10.3.1分析路由区的潮汐性质和各类潮水位的关系。10.3.2近岸或岛屿区可设潮位观测站,远岸区则收集潮位资料,或用预报潮位。10.3.3基面与各潮面关系包括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面、理论深度基准面、当地惯用基面、当地平均海平面、理论最高潮面和最低潮面等。10.3.4管道路由勘察可增加重现期极端潮位,即50年、100年一一遇最高、最低潮位。10.3.5潮位站观测要求按GB/T14914--1994中7~10执行。10.4海流
10.4.1海流资料来源:收集路由区以往实测资料,或用预报海流资料。管道路由勘察应在路由区根据地形条件布设足够的实测站位及一个月周期的浮标站,获取海流资料。10.4.2海流资料应包括表、中、底三层,分析项目主要为路由区的流况,实测最大涨落潮流速,平均大838
GB 17502---1998
潮流速,平均小潮流速,最大可能潮流速和主流向,必要时进行数值模拟。管道路由勘察可增加重现期(1年、10年、50年、100年)最大潮流速计算。作为选项,统计流速3节以下的连续时间间隔。10.4.3海流观测要求按GB/T12763.2-1991中2124执行。10.5水温
10.5.1水温观测与海流观测同时进行,也应收集路由区已有的水温观测资料。10.5.2水温参数主要描述水温的空间分布和水温的时间变化。10.5.3水温观测要求按GB/T12763.2—1991中13~16执行。10.6海冰
10.6.1收集路由区已有的海冰观测资料,必要时可设站观测。10.6.2海冰资料收集及观测要求按GB/T12763.2—1991中32~35执行。11海底电缆管道腐蚀环境参数测定腐蚀环境参数包括底层水化学、沉积物化学、沉积物电阻率、沉积物中硫酸盐还原菌、污损生物等。11.1底层水化学
11.1.1底层水化学样站位一般与底质取样站位相同,采集海底面以上1m的水样。11.1.2底层水化学测试不少于下列参数:pH、Eh、溶解氧和氧饱和度。11.1.3底层水化学测定技术要求按GB/T12763.4—1991中9~~20执行。11.2沉积物化学
11.2.1沉积物化学取样站位一般与底质取样站位相同。柱状样中沉积物化学取样层次可分表,中、底三层。
11.2.2沉积物化学测试不少于下列参数:pH、Eh、Fe3十/Fe2+、盐度、碳酸盐、有机质。电缆路由勘察应增加硫化物的测定。
11.2.3沉积物化学测定技术要求按GB/T13909--1992中18执行,硫化物的测定技术按HY003.5-1991中14执行。
11.3沉积物电阻率
11.3.1沉积物电阻率测定主要应用于海底管道路由勘察。测定站位与底质取样站位一致。测定层次可分表、中、底三层。
11.3.2电阻率测定可使用微机激电仪,观测误差应小于1m·2。11.4沉积物中硫酸盐还原菌
用无菌压舌板在柱状样品中分表、中、底采集沉积样,进行硫酸盐还原菌数量检测。硫酸盐还原菌检测技术要求按GB/T12763.6--1991中15~18执行。11.5污损生物
11.5.1一般应包括附着生物和钻孔生物。11.5.2调查技术要求按GB/T12763.6--1991中31~34执行。12地震危险性分析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的地震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动参数估计、砂土液化判别、滑坡和塌陷评估。
12.1地麓危险性分析
地危险性的概率分析要求给出工程场址将来遭遇到超过地震动给定值的概率,或称超越概率P,常用地震超越概率曲线表示。
地囊危险性分析的概率方法,考虑了影响工程场址的地震发生时间、地点和传播途径等方面的不确定性,给出的地展动参数具有概率含义,可使抗设计在经济投入和风险水平之间进行优化选择。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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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危险性分析包括区域(路由两侧200km)和近场(路由两侧25km)地震构造、地震活动性、潜在震源区划分和地震危险性的概率计算。最终给出工程场址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值和基岩地震动水平峰值加速度值。
在近场主要隐伏断裂活动性评定时,要充分收集和分析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工程地球物理探测和工程地质钻探等有关资料。
12.2砂土液化判别
当路由区有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分布时,应判别液化的可能性,并应评价液化危害程度和提出抗液化措施的建议。6度时,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地震液化。大于6度时,可按照GBJ11-89中3.3的规定进行判别。
12.3滑坡和塌陷评估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或大于7度的地区定为强震区。强震区场址应考虑潜在滑坡和塌陷评估。对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工程强震区场址作潜在滑坡和塌陷评估时,建议按照GB50021--94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滑坡是斜坡上不稳定土体(或岩体)在地震力或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滑动面(滑动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在海底深水槽陡坡地段,在地震力或重力作用下更易发生水下滑坡。滑坡勘察应做到:a)应查明滑坡的范围、规模、地质背景、性质及其危害程度。分析滑坡产生的主次条件和滑坡原因,并判定稳定程度,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预防与治理方案建议;b)滑坡地区勘察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其范围应包括滑坡区及其邻近稳定地段,比例尺可根据滑坡规模选用1:200~1:2000。12.3.2地质地球化学过程和(或)人类活动形成的地下特征,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工程场址安全的塌陷条件。进行塌陷评估应遵循:
a)对具有潜在塌陷危害的场址,当其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k或平均剪切波速Usm大于表1所列数值时,可不考虑塌陷影响;
表1临界承载力标准值与平均剪切波速值抗展设防烈度
承载力标准值fk,kPa
平均剪切波速值Usm
b)当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工程需要考虑塌陷影响时,可结合工程性质和地基条件,采取适当抗震措施。
13路由条件评价及报告编写
13.1路由评价
13.1.1工程地质条件
归纳整个路由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背景、海底面状况、底质及其土工性质等工程地质条件,特别要注意路由是否避开了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如冲刷沟、浅层气、海底塌陷、滑坡、浊流、基岩、古河谷、活动沙波、泥丘、盐丘、软土夹层等),如无法回避,则应描述清楚,以便设计和施工中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13.1.2海洋水文气象环境
分析路由各区段的气象、波浪、潮汐、海流、水温、海冰及其特征值,建议适宜电缆管道施工的气候窗,并对可能影响电缆管道施工、运行及维护的海洋环境(如强底流)进行详细分析。13.1.3工程地霆条件
分析路由区区域地震构造及地震活动性,计算各潜在源区的地霞活动性参数,包括50年超越概率为10%的地烈度值及基岩地囊动水平峰值加速度值:估算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在地震和波浪作用下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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