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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512.2-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512.2-1998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 Erythrosine aluminum lak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8-10-19

实施日期:1999-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4592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2合成食品添加剂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9, 字数:13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8-10-19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上海市染料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赤藓红铝色淀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赤藓红与氢氧化铝作用生成的颜料色淀,本品可添加于食品中,作着色剂用。 GB 17512.2-1998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GB17512.2-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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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17512.2—1998
本标准等效采用“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1992年)第六版》,根据书中“食用红色3号铝色淀(赤藓红铝色淀)”标准进行制定。
本标准同日本标准主要差异如下:1本标准中氯化物(以NaCI计)及硫酸盐(以NazSO.计)的测定方法为化学滴定法,日本标准采用离子色谱法。
2本标准中副染料含量测定采用WHO/FAO中测定方法,指标为≤1.5%。3砷含量测定采用GB/T8450-1987《食品添加物中砷的测定方法》,指标为≤0.0003%(As),日本指标为≤0.0004%(As20)。本标推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推由原化学工业部染料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监督检验所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市染料研究所、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起草。本标主要起草人:邱玉美、刘静、丁德毅、施怀炯、钱凯、周艳琴。本标准委托原化工部染料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解释。52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Food additive
Erythrosine aluminum lake
GB 17512. 2 -1998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赤藓红铝色淀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赤藓红与氢氧化铝作用生成的颜料色淀,本品可添加于食品中,作着色剂用。
分子式:C2H.I,Os
相对分子质量:835.90(按199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推溶液的制备GB/T 601—1988
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 602--1988
GB/T 603--1988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6682—199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及试验方法(neqISO3696:1987)GB17512.1—1998食品添加剂赤藓红3要求
3.1外观:红色粉末。
3.2食品添加剂赤藓红铝色淀应符合表1要求。表1要求
含量(以色酸计)
于燥减量
盐酸和氨水中不溶物
氯化物(以NaCI计)
及硫酸盐(以Na,SO,计)
副染料
砷(As)
重金属(以Pb计)
钡(Ba)
碘化钠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10-19批准指
1999-04-01实施
4试验方法
GB 17512. 2—1998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需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规定时,均按GB/T601、GB/T602GB/T603之规定配制。
4.1外观
用目视测定。
4.2鉴别
4.2.1试剂和材料
a)硫酸:
b)氢氧化钠湾液:90g/L;
)乙酸铵溶液:1.5g/L;
d)盐酸溶液:1+3。
4.2.2仪器、设备
分光光度计。
4.2.3试验方法
4.2.3.1称取约0.1g试样,加硫酸5mL,在水浴中不时地摇动加热,约5min后显淡褐橙色,冷却后,取上层澄清液2~3滴,加水5mL,产生橙红色沉淀。4.2.3.2称取约0.1B试样,加氢氧化钠溶液5mI,在水浴上加热溶解,加乙酸铵溶液配至100ml.,再吸取2mL.用乙酸铵溶液配至100mL,该溶液的最大吸收波长应为526nm土2nm处。4.2.3.3称取0.1g试样,加入10mL盐酸溶液,在水浴中加热5min,摇动溶解,加活性炭0.5g.充分摇匀后过滤。溶液澄清,呈红色溶液,冷却,用氢氧化钠中和至逐渐有红色胶状沉淀形成。4.3赤藓红铝色淀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比色法4.3.1方法提要
试样经处理后,以分光光度计在最大吸收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然后计算出试样的含量。4.3.2试剂和材料
a)氢氧化钠溶液:4 g/L;
b)乙酸铵溶液:1.5g/L
4.3.3仪器、设备
a)分光光度计;
b)比色Ⅲ:10 mm。
4.3.4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赤藓红铝色淀0.1g,放入100mL烧杯中,加氢氧化钠溶液50ml溶解,移至500mL容量瓶中。接着用乙酸铵溶液洗涤烧杯,将洗液并入容量瓶,加乙酸铵溶液,准确配至500mL作为试样液。然后准确量取试样液10~20mL,加乙酸铵溶液,准确配至200mL,作为检测液。在526nm±2nm波长处,用10mm比色血,在分光光度计上测量吸光度A。4.3.5分析结果的表述
赤藓红铝色淀的质量百分含量X,按式(1)计算:A X 500 X 200 X 0. 931
0. 111 × m. V × 1 000
式中:A-—吸光度;
试样量.mg:
V——配制检测液所用的试样液,mL:X 100
0.111——分光光度法的换算因子;GB 17512. 2- 1998
0.931一一赤藓红色酸与色素(钠盐的一水化合物的换算因子)。4.4干燥减量的测定
按GB17512.1—1998中4.4.1。
4.5盐酸和氨水中不溶物含量的测定4.5.1试剂和材料
a)盐酸:
b)盐酸溶液:1+3;
c)氨水溶液:4+96;
d)硝酸银溶液:c(AgNO,)=0.1mol/L4.5.2分析步骤
称取2g试样,精确至0.01g,置于600mL烧杯中,加入水20mL和浓盐酸20mL,充分搅拌后加入热水300mL搅匀,盖上表面血,在70~~80℃的水浴中加热30min,放冷。用已在135℃士2C烘至恒重的G4玻璃砂过滤,用水将烧杯中的不溶物冲洗到增埚中,至洗液无色后,先用氨水溶液100mL洗涤,后用盐酸溶液10mL洗涤,再用水洗涤到用硝酸银溶液检测无白色沉淀,然后放入135C:土2C恒温烘箱中烘至恒重。
4.5.3分析结果的表述
盐酸和氨水中不溶物质量百分含量X.按式(2)计算:m×100
式中:ml干燥后不溶物质量+g,m试料质量;g。
4.5.4允许差
二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05%,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4.6氯化物(以NaCl计)及硫酸盐(以Na,SO,计)含量的测定按GB17512.1-—1998中4.4.2~4.4.3。氯化物及硫酸盐的质量百分含量总和不得大于2.0%。4.7副染料含量的测定
4.7.1方法提要
用纸上层析法将各组分分离,洗脱,然后用分光光度法定量。4.7.2试剂和材料
a)正丁醇;
b)乙醇;
c)氨水溶液:4十+96;
d)氢氧化钠溶液:100g/L;
e)碳酸氢钠溶液:4g/L;
f)丙酮溶液;1+1。
:4.7.3仪器、设备
a)分光光度计:
b)层析滤纸:1号中速,150mm×250mm;c)层析缸:$240mm×300mm
d)微量进样器:100uL,
e)纳氏比色管:50mL,具磨口塞。·(2)
4.7.4分析步骤
4.7.4.1纸上层析条件
GB 17512. 2- 1998
展开剂:正丁醇十乙醇+氨水溶液=6+2十3;温度:20~25C。
4.7.4.2试样洗出液的制备
称取1g试样,精确至0.01g,置于烧杯中,加人适量水和氢氧化钠溶液50mL,加热至80~90℃C,搅拌使其溶解。
移入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用微量进样器吸取200μL,均匀地点在离滤纸底边25mm的-条基线上,成一直线,使其溶液在滤纸上的宽度不超过5mm,长度为130mm,用吹风机吹干。将滤纸放入层析缸中展开,滤纸底边浸入展开剂液面下10mm,待展开剂前沿线上升至150mrn或直到副染料分离满意为止。取出层析滤纸,用吹风机以冷风吹干。同时用空白滤纸在相同条件下展开【该空白滤纸必须和试验溶液展开用的滤纸在同一张(600mmX600 mm)的滤纸上相部位裁取】。将各个副染料和在空白滤纸上与各副染料相对应的部位的滤纸,按同样大小剪下,并剪成约5mmX15mm的细条,分别置于50mL的纳氏比色管中,各准确加入丙酮溶液5mL,摇动3~5min后,再准确加入碳酸氢钠溶液20mL充分摇动。将萃取液分别在3号玻璃砂芯漏斗中自然过滤,滤液必须澄清,无悬浮物。在各自副染料的最大吸收波长处,用50mm比色皿,在分光光度计上测定吸光度。以丙酮溶液5mL和碳酸氢钠溶液20mL混合液作参比液。4.7.4.3标样洗出液的制备
准确吸取上述1%试样溶液6mL,移入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勾。用微量进样器吸取200μl.,均匀地点在离滤纸底边25mm的一条基线上,用冷风吹干。将滤纸放人层析缸中展开,待展开剂前沿线仅上升40mm,取出后吹干。剪下所有染料部分,萃取操作同前。用厚度为100mm比色Ⅲ在最大吸收波长处测吸光度。
同时用空白滤纸在相同的条件下展开,按相同方法操作后测萃取液的吸光度。4.7.4.4分析结果的表述
副染料的质量百分含量X,按式(3)计算:(A, - b)) + + (A, - b.)
×6×s
式中:A,,*.A.各副染料萃取液以50mm光径长度计算的吸光度:by.....,b..
各副染料对照空白萃取液以50mm光径长度计算的吸光度:A标准萃取液以10mm光径长度计算的吸光度;标准对照空白采取液以10mm光径长度计算的吸光度;b,
折算成10mm光径长度的比数;
6—以1%试样溶液作基准的标准萃取液的参比浓度,%S——试样的总含量。
4.7.4.5允许差
二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2%,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4.8砷含量的测定wwW.bzxz.Net
按GB17512.1—1998中4.7。
4.9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4.9.1试剂和材料
a)硫酸;
*++++++++( 3 )
b)盐酸;
c)硝酸;
d)盐酸溶液:1+3;
e)乙酸铵溶液:1+9;
f)硫化钠溶液:100g/L
GB 17512. 2 -1998
g)铅标准溶液:0.01mgPb/mL。取含0.1mgPb/mL的铅标准溶液10mL于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
4.9.2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5g,精确至0.01g。放入石英或瓷制埚中,加入少许硫酸润湿,徐徐灼烧,在低温下尽量使之灰化后,放冷,加硫酸1mL慢慢加热至硫酸蒸汽几乎不再发生,放入电炉中在450~55a℃灼烧3h后,放冷。再加盐酸5mL及硝酸1mL,充分粉碎研细,在水浴上蒸发于凋。再加盐酸5mL,将块充分粉碎研细,在水浴上蒸发干酒。加盐酸溶液10mL,加热溶解,冷却后,用定量分析滤纸(5号C)过滤。用盐酸溶液5mL和少量水洗涤容器及滤纸上残渣,将洗液和滤液合并,加水配至50mL作为试样液。不用试样进行同样操作,作为空白试验液。量取试样液20mL,加乙酸铵溶液,调至pH值约4,加水配至50mL作为试验液。另外量取空白试验液20mL及铅标准液2.0mL,与试样一样操作,配成比较液。经两液中各加硫化钠试液2滴后,摇匀,放置5min,试验液颜色不应深于比较液。4.10锁含量的测定
4.10.1试剂和材料
a)硫酸;
b)硫酸溶液:1+19;
c)盐酸溶液:1+3。
4.10.2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约1g·精确至0.01g,放于白金制(右英制或瓷制)中,加少量硫酸润湿,徐徐加热,尽量在低温下使之几乎全部灰化后,放冷,再加硫酸1mL,慢慢加热至几乎不发生硫酸蒸汽为止,放入电炉中,于450550℃灼烧3h。冷却后,加5多无水碳酸钠充分混合,加盖加热熔化。再继续加热10min,冷却后,加水20mL,在水浴上加热,将熔融物溶解。冷却后,过滤,用水洗涤滤纸上的残渣至洗液不呈硫酸盐反应为止。然后将纸上的残渣与滤纸一起移至烧杯中,加盐酸溶液30mL,充分摇混后煮沸。冷却后,过滤,用水10mL洗涤滤纸上的残渣,将洗液与滤液合并,在水浴上蒸发干润。加5mL水使残渣溶解,必要时过滤,再加水配至10mL,加盐酸溶液0.1mL,充分混合后,加硫酸溶液1mL混合,放置10 min,不得混浊。
4.11碘化钠含量的测定
4.11.1试剂和材料
硝酸银标准溶液:c(AgNO.)=0.001mol/L。4.11.2仪器、设备
a)数字毫伏计:
b)碘离子选择电极:
c)参比电极;
d)电磁搅拌器。
4.11.3试验溶液的制备
称取2.0g试样,精确至0.0002g,置于烧杯中,加入准确量取的水75ml,约30min用电磁搅拌器搅拌后,用干燥滤纸填于玻璃砂埚漏斗过滤,滤液作为试验液。测试方法按GB17512.1--1998中4.9.4。557
4.11.4分析结果的表述
GB17512.2—1998
碘化钠质量的百分含量X。按式(4)计算:X = V×0:001 5 × 100
式中:m——试料的质量,g,
V-—滴定试样耗用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4)
0.0015—与1.00mol/L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c(AgNO.)=1.000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碘化钠质量。
5检验规则
5.1食品添加剂赤藓红铝色淀,应由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单位应保证所有出广的食品添加剂赤藓红铝色淀质量均符合本标推的要求,并有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5.2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食品添加剂赤藓红铝色淀的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其质量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5.3食品添加剂赤藓红铝色淀以一个生产批号产品为一批。5.4采样应从每批产品包装箱(每箱为10×0.15kg)总数中选取10%箱,再从选出的箱中选取10%瓶,从选出的瓶中,在每瓶的中心处取出不少于50名的样品。取样时应小心,不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将所取样品迅速混勾后从中取约100g,分别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磨口玻璃瓶中,并用石蜡密封,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一瓶供检验,一瓶保存。5.5如果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选取样品进行复验,复验的结果如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内容包括:“食品添加剂\字样、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名、生产广地址、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码、瓶数。6.2每一瓶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净含量、使用方法、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及标准编号。6.3食品添加剂赤藓红铝色淀装于聚乙烯塑料瓶中,每瓶为0.15kg装,每10瓶外套纸箱固封。6.4运输时必须防雨、防潮,防晒,应贮存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6.5本品在储运中不得与有毒、有害等其他物质混装、混运、一起堆放。6.6本产品从生产日期计,保质期为五年。逾期重新检验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合格仍可使用。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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