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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743-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743-1999

中文名称: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al lighting and similar equipmen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9-04-26

实施日期:2000-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932847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00电磁兼容性(EMC)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L06电磁兼容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17743-2007代替

采标情况:idt CISPR15:1996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6053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38, 字数:70千字

标准价格:18.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5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9-04-26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设备发射(辐射和传导)的射频骚扰:——计划用于照明,具有产生和/或分配光的基本功能,并打算连接到低压电源上或者用电池工作的所有照明设备;——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部分;——仅仅用于照明设备的独立的辅助设备;——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设备;——霓虹广告标志牌;——计划在室外使用的道路/泛光照明;——运输照明(安装在汽车、火车上等)。不适用本标准的是:——飞机上和飞机场使用的照明设备;——射频范围内的电磁兼容要求在其他IEC或CISPR标准内有明确规定的器具。 GB 17743-1999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7743-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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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17743-1999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15:1996《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及其1997年第1号修改件进行制定的。在技术内容和编写格式上与其等同。
这样,通过使我国的照明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的限值和测量方法与国际标准等同,以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以及国际质量认证开展的需要。本标推为首次制定。
对适用于舞台、电视、娱乐场所等便用,控制对象为白灯的电子调光设备无线电骚扰电压限值按GB15734《电子调光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F分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超中、施晓红、汪永锡、姚志尚。本标准委托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F分会负责解释。157
GB 17743-1999
CISPR 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一个由各国电工委员会(IEC国际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国际标准化组织。IEC的宗旨是促进有关在电器和电子领域内的所有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IEC除组织其他活动外,还出版国际标准。把国际标准委托给技术委员会制定,任何对所讨论的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这个制定工作。与IEC建立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一制定工作。IEC按照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达成的协议规定与其保持密切的合作。2)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感兴趣的国际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表达了国际上尽可能接近的一致意见。3)这些决议和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以推荐的方式供各国使用,在这个意义上已为各国委员会所接受。
4)为了促进国际的统一,IEC国家委员会最大程度地采用IEC国际标准作为其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
5)IEC没有提供表明其认可的标识程序,且对任何声称符合某一标准的产品,IEC不负贵任。本国际标准是由CISPR-F分会“有关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照明设备和类似器具干扰”制定。本国际标准的文本以下列文件为基础。国际标准草案
最终国际标准草案
CISPR/F/186/DIS
CISPR/F/211/FDIS
主要技术内容的变化如下:
表决报告
DIS/F/195/RVD
CISPR/F/222/RVD
仅电磁骚扰的范翻限定。照明设备的抗扰度要求由IECTC34技术委员会制定。一灯泡、灯具和附件等所有类型的照明设备的限值应用。——照明设备工作条件介绍。
一插人损耗测量方法的变更。
附录A和附录B是本标准的组成部分。附录C仅是信息。
1范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
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方法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radio disturbance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al lighting and similar equipment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设备发射(辐射和传导)的射频骚扰:GB 17743-1999
idt CISPR 15:1996
计划用于照明,具有产生和/或分配光的基本功能,并打算连接到低压电源上或者用电池工作的所有照明设备;
一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部分;一仅仅用于照明设备的独立的辅助设备:一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设备;
——冤虹广告标志牌;
一一计划在室外使用的道路/泛光照明;一一运输照明(安装在汽车、火车上等)。不适用本标准的是:
-飞机上和飞机场使用的照明设备;射频范围内的电磁兼容要求在其他IEC或CISPR标准内有明确规定的器具。注:实例是:
1)在其他设备内装有的照明装罩,例如标尺照明或觅虹装置;2)照相复印机,
3)幻灯放映机;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4)道路机动车辆的照明设备。
覆盖的频率范围为 9kHz~400 GHz。同时符合本标准不同条款和/或其他标准的多功能设备,应满足每个条款/标准对工作中有关功能的各个规定。
本标准中的限值是在概率基础上确定的,在经济合理的范围内保证骚扰抑制而仍能达到充分的无线电保护和电磁兼容。在例外的情况下可能提出附加的要求。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4365-1995电磁兼容术语(idtIEC50(161):1990)CISPR16-1:1993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GB7000.1--1996灯具-般安全要求与试验(idtIEC598-1:199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4-26批准2000-05-01实施
QB 2276-—1996
CISPR 11:1990
3定义
GB 17743--1999
荧光灯用启动器(idtIEC155:1993)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和限值本标推采用GB/T4365所述的定义。连续骚扰既可能是宽带的,例如由开关操作或在灯电极区不稳定时气体的放电引起的:也可能是窄带的,例如在指定频率处工作的电子控制装置引起的。注:代之以“宽带”和“窄带的概念,本标准中以所用的检波器的类型来规定两种相关类型骚扰的区别。因此,已根据准峰值检波器和平均值检波器的测量来规定限值。使用这种办法,同样可以评定宽带和窄带扰的组合。4限值
4.1频率范围
在4.2,4.3和4.4中,给出了随频率范围变化的限值。没有规定限值的频率处,不需进行测量。注:世界无线电通讯管理联合会(WARC)于1979年降低了1kHz~148.5kHz内较低频率限值;对落在本标准适用范圈中的频率,在150kHz处试验是足够的,因为148.5kHz落在接收机频带宽度内。4.2插入损耗
频率范围为150kHz~1605kHz的插入损耗的最小值如表1。表1插入损耗最小值
频率范图,kHz
150~160
160~1400
1400~1605
*随者频率的对数增加而线性递减。4.3骚扰电压
4.3.1电源端子
频率范围为9kHz~30MHz的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如表2a)。表2a)电源端子扰电压限值
频率范閣
9 kHz~50 kHz*
50 kHz~150 kHz*
150 kHz~0.5 MHz
0. 5 MHz~ 2. 51 MHz
2. 51 MHz~3. 0 MHz
3. 0 MHz~~5. 0 MHz
5 MHz~~30 MHz
在转换频率处,应用较低限值。准峰值
最小值,dB
限值,dBμV
平均值
* *在 9 kHz~150 kHz 频率范圈内,限值为暂定值,在积累了几年经验后再作修改。***在 50 kHz~150 kHz 和 150 kHz~0.5 MHz范围内,限值随着频率的对数增加而线性递减。注;在日本,频率范围为9kHz~150kHz的限值不适用,而频率在2.51MHz~3MHz之间的准峰值限值56dBμV和平均值限值 46 dBμV 适用。4.3.2负载和控制端子
频率范围为150kHz~30MHz的负载和控制端子的骚扰电压限值见表2b)。160
频率范围,MHz
0.15~0.50
表2b)
*在转换频率处,应用较低限值,辐射电磁骚扰
GB 17743—1999
负载和接线端子骚扰电压限值
限值,dBuV
准峰值
平均值
在9kHz~30MHz频率范围内,照明设备周围用直径为2m,3m或4m的环形天线测得的辐射骚扰场强的磁场分量的电流准峰值限值见表3。环形天线直径为2m的限值适用于长度不超过1.6m的设备,环形天线直径为3m的限值适用于长度为 1.6 m~2. 6 m之间的设备,环形天线直径为 4m的限值适用于长度为 2. 6m~3. 6m之间的设备。
表3辐射电磁骚扰限值
频率范围
9kHz~70 kHz
70 kHz~150 kHz
150 kHz~2. 2 MHz
2. 2 MHz~3. 0 MHz
3. 0 MHz~30 MHz
在转换频率处,应用较低限值。*
8858**
58~~26* *
随誉频率的对数增加而线性递减。随著频率的对数增加而线性递增。***
不同直径环形天线的限值”,dBμA3m
51~22*
15 ~16***
注:在日本,频率范围为9kHz~150kHz的限值不适用。4.5在指定频率处的限值
75~~45**
45~16**
912”
由国际电信联盟(ITU)指定的某些频率用作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的基波频率(ITU规程的第63号决议(1979))。这些频率和有关场强限值列人表4中。表4ISM设备使用的指定频率处的骚扰场强限值中心频率
24 125
122500
245000
6.765~6.795
13.553~~13.567
26.957~27.283
40. 660~~ 40. 700
433.050~434.790
902~928
2400~2500
5 725~~5 875
24 000~~24 250
61 000~~61 500
122 000~123 000
244 000~246 000
在10m距离上测量扰场强限值
dB(μV/m)
100(磁场分量)
100(磁场分量)
100(磁场分量)
100(电场分量)
100(电场分量)
100(电场分量)
100(电场分量)
100(电场分量)
100(电场分量)
100(电场分量)
100(电场分量)
100(电场分量)
与ITU无线电规程的频率
分配表相应的角注号
661,662
(只有区域1)
707(只有区域2)
*这些频带的使用应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特别授权,并得到可能受影响的其他无线电通讯机构管理部门的意。161
GB17743-1999
频带为6.765MHz~6.795MHz,13.553MHz~13.567MHz和26.957MHz~27.283MHz的接线端子的骚扰电压限值在考虑中。注:在个别国家,不同的或加的颇率可由ISM设备指定使用。5限值的应用
5.1总则 
本标准适用范围内提到的各种照明设备的限值的应用在5.3~5.9中给出。除自镇流灯以外,辐射要求不适用于灯泡,也不适用于装在灯具、自镇流灯泡或半灯具内的附件(参见5.4.1的注2)。
由连接或断开电源的手动或自动控制开关(设备内或设备外)引起的骚扰应忽略不计。它包括手动通/断开关,或例如,由传感器或脉冲控制接收机驱动的开关。但是,反复动作的开关(例如,广告信号灯开关)不属此例。
5.2指定频率
4.5中描述的指定频率下运行的各种照明设备,应符合:表4中给出的场强限值;
除了表4中列出的指定频带的限值正在考虑之中以外,骚扰电压限值在4.3给出;在4.5规定的频带以外的辐射骚扰限值在表3中给出。5.3室内灯具
5.3.1总则
下列情况适用于所有不考虑使用环境的室内灯具。5.3.2白炽灯灯具
在交流电或直流电下工作,或未装有调光装置或电子开关的白炽灯灯具,是不产生电磁骚扰的。因此,认为它们满足本标准中所有有关要求,而不需作进一步试验。注,本标准提到的术语“白炽灯泡”是包括卤素灯在内的所有种类的白炽灯泡。5.3.3荧光灯灯具
当荧光灯灯具是启动器开关工作型的,并且设计成用下述之一的灯管类型时,其插人损耗最小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一标称直径15mm,25mm或38mm的直管荧光灯;一标称直径28mm或32mm的环形荧光灯;一标称直径15mm,25mm或38mm的U形荧光灯;一标称直径15mm,没有整体式启动器的单端荧光灯;一标称直径12mm,带整体式启动器,双管或四边形的直管型单管荧光灯。5.3.4其他灯具
除5.3.2或5.3.3中描述的灯具以外的室内灯具应符合表2a)中电源端子电压限值的规定。灯泡电流工作频率超过100Hz的灯具,应符合表3中规定的场强限值。当灯具的光输出是由外部装置调节时,控制端子的骚扰电压不能超过表2b)中的限值规定。5.4照明设备专用的独立附件
5.4.1总则
独立附件是在灯具外部用于调节气体放电灯或白炽灯电流或电压的电气或电子装置。例如灯泡用的调光器、变压器和变换器、放电灯(包括荧光灯)用的镇流器以及装紧凑型荧光灯和白炽灯的半灯具。注
15.4中规定的要求是单独检验附件本身的电磁发射特性。由于线路是多样化的,不可能描述安装的要求。在这方面,建议制造商提供正确使用附件的指南。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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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的要求可用于测试打算装在灯具内部的附件。但是,上述试验并不是必需的。况且,即使附件符合本款的要求,该灯具也总是要进行试验的。5.4.2独立的调光装置
5.4.2.1装置类型
有两类调光装置,一一种类似调光器是直接调节电压的,另一种是具有遥控功能并借助镇流器或变换器来调节光输出的装置。
5.4.2.2独立的直接调光装置
装有半导体的装置,应符合表2a)和表2b)中的端子电压限值的要求。否则没有限值规定。5.4.2.3独立的遥控装置
产生直流或低频(<500Hz)控制信号的独立遥控装置,无限值要求。对射频或红外线操纵的装置,本标准不适用。其他的独立的遥控装置应符合表2a)和表2b)中的端子电压限值。5.4.3白炽灯泡独立的变压器和变换器5.4.3.1总则
用于白炽灯泡的变压器只改变电压而不改变电源频率,而变换器还改变频率,这两种装置都含有调节灯泡光输出的作用。
5.4.3.2·独立的变压器
不通过有源电子元件调节电压的白炽灯变压器,应用5.3.2的规定。其他白炽灯泡的独立变压器应符合表2a)和表2b)中的端子电压限值。5.4.3.3独立的变换器
白炽灯用的独立的电子变换器应该:a)符合表2a)和表2b)中的端子电压限值的要求;或者b)如果变换器有一根不可拆卸的负载电源电缆,或制造商对接到灯泡的电缆的位置、型号和最大长度给出了严格的安装说明,则变换器应符合表2a)中规定的电源端子电压限值和表3中规定的场强限值。
5.4.4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的独立镇流器5.4.4.1设计成5.3.3中提到的一种的荧光灯用的,并且用启动器工作的独立的镇流器应符合表1中规定的插人损耗的最小值。
5.4.4.2其他独立的镇流器应符合表2a)中的电源端子电压限值。对于给灯泡提供工作频率超过100Hz电流的镇流器,应符合表3中的场强限值。如果灯光是通过外部装置调节的,在镇流器控制端子的电压限值应不超过表2b)中给出的限值。5.4.5半灯具
用紧凑型荧光灯或白炽灯的半灯具(有时也叫接合器)是这样的装置:其一边是螺口或插口灯头,用以固定到一个标准的白炽灯灯座上;另一边是灯座,用于一个可调换的光源的插人。半灯具应符合表2a)中规定的电源蝴子电压限值。光源的工作频率超过100Hz的半灯具应符合表3中规定的场强限值。5.5自镇流灯泡
自镇流灯泡的镇流和启动装置与灯泡一起封装在一个单元内。这些自镇流灯泡配有螺口或插口灯头,可以直接插人适当的灯座内。自镇流灯泡应符合表2a)中的电源端子电压限值。如果光源的工作频率超过100Hz,则自镇流灯泡应符合表3中的场强限值规定。5.6室外照明器具
5.6.1总则
本标准提到的术语“室外照明”是用于公共区域的一般照明,诸如街道、散步廊、环行小径、公路、隧163
GB 177431999
道、泊车场、服务站、室外运动和娱乐场所,以及用于大楼等的安全照明和泛光照明。此外,5.6所述要求也适用于私人场所,工业区和类似场所的室外照明器具。然而,上述照明设备可能要加上特殊的辐射要求,这些要求不包括在本标准内,例如飞机场的照明设备。
5.6不适用于霓虹灯和其他广告标志灯。5.6.2安装系统
一般而言,一套室外照明器具包括一个支承件和一个或多个灯具。支承件可以是:
—·——管子(托架)或类似物件;一杆(柱)臂;
-—杆子顶盖
一跨线或悬挂线;
墙或天花板。
除非另有规定,5.6中规定的辐射要求适用于灯具(包括灯泡),而不适用于灯具的支承件。5.6.3整体式开关装置
整体式开关装置(如脉冲控制接收机)操作产生的扰应忽略不计。5.6.4白炽灯灯具
应用5.3.2的规定。
5.6.5荧光灯灯具
使用5.3.3中提到的一种荧光灯并且配用启动器工作的荧光灯具,应符合表1规定的插人损耗最小值。
5.6.6其他灯具
除了在5.6.4或5.6.5中提到的室外灯具以外,其他室外灯具应符合表2a)中的电源端子电压限值。
当灯具中的灯泡的供电频率大于100Hz时,灯具中应装有电子镇流器,灯具应符合表3中的场强限值。
骚扰场强电场分的其他限值正在考虑中。当灯具的光输出是通过外部装置调节时,控制端子的骚扰电压不能超过表2b)的限值。5.7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器具
5.7.1总则
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器具是医疗和美发、美肤护理用器具,工业用器具和紧急区域用的加热器具。5.7适用于主要在居住环境使用的器具。其他器具应按CISPR11的规定。5.7.2红外线辐射器具
对于不含任何有源电子元件,只装有电源频率下工作的白炽辐射光源(红外线发射器)的器具,应用5.3.2的规定。
5.7.3紫外线荧光灯器具
使用的紫外线灯管与5.3.3提到的荧光灯管类型相同,且用可替换启动器工作的紫外线器具,应符合表1的插人损耗最小值。
5.7.4其他紫外线和/或红外线器具除5.7.2或5.7.3描述的以外的其他红外线和紫外线辐射器具应符合表2a)的电源端子电压限值。
用超过100Hz(调制)频率的电流的辐射源的器具应符合表3给出的场强限值。当器具的辐射由外部装置调节时,控制端子的骚扰电压应不超过表2b)给出的端子电压限值。164
5.8运输照明
5.8.1总则
光源用于运输设备是为了:
外部照明和信号;
运输工具上仪表的照明,
——-驾驶室和房间内的照明。
GB 17743-1999
5.8规定了船舶和铁路车辆照明设备的要求。飞机上或飞机内使用的照明设备要满足特殊的要求不包括在本标准适用的范围内。注:道路车辆用照明设备由CISPRD分委会涉及。5.8.2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如果供照明或传送信号的装置装有白炽灯,则认为它们满足本标准的有关要求而毋需另外做试验。如果用了气体放电灯,则灯泡及其镇流器应装在一个单元体内,并应符合表2a)中给出的电源端子电压限值和表3中给出的场强限值。
5.8.3运输工具上仪表的照明
运输工具上仪表的照明应考虑符合仪表的要求。5.8.4驾驶室和房间内的照明
船舶和载客列车的内部照明设备被看作是室内照明设备,应用5.3的有关要求。5.9冤红灯和其他广告标志灯
限值和测量方法正在考虑之中。6照明设备工作条件
6.1总则
在进行照明设备的骚扰和插人损耗测量时,设备都应按照6.2~6.6规定的条件工作。另外,要遵守在第7章、第8章、第9章中对不同测量方法给出的特殊条件。6.2照明设备
由制造商提供的照明设备应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试验。例如,灯具按GB7000.1给出的正常工作条件。
6.3电源电压和频率
电源电压应在额定电压的土2%范围内。电源标称频率应等于设备的额定频率。6.4环境条件
测量应在常规实验室条件下进行,环境温度应在15℃~25℃范围内。6.5灯泡
6.5.1使用的灯泡类型
端子骚扰电压和辐射场的测量应对照明设备设计用的灯泡进行。测量时要用照明设备容许的最大额定功率的灯炮。
6.5.2灯泡的老化时间
测量应在至少已工作了下列时间的灯泡上进行:白炽灯泡2h
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100h。6.5.3灯泡的稳定时间
测量之前,灯泡应达到稳定状态。除本标准另有说明或制造商有规定外,应保持下列稳定时间:一白炽灯泡5 min;
—荧光灯 15 min;
其他放电灯30min。
6.6可替换启动器
GB 17743—1999
当使用QB2276辉光启动器时,其电容器用一个5000(1土10%)PF的电容器替换。除非另有规定,启动器应保持在启动器座上。在整个测量所覆盖的频率范围内,应注意维持其特性。如果制造商在启动器外配了个电容器,灯具应按正规生产的(包括这个启动电容器)进行测量。7插入损耗的测量方法
7.1插人摄耗的测量方法
7.1.1对5.3.3和5.6.5中描述的灯具,插人损耗按下列图示进行:一图1,直管形和U形荧光灯具;
一图2,环形荧光灯具;
图3,带整体式启动器的单端荧光灯具。模拟灯详见7.2.4中的说明。
当标称直径为25mm的荧光灯具有灯管可与标称直径为38mm的灯管互换时,插人损耗应用标称直径为38mm的模拟灯测量,除非制造厂说明书中规定只能使用直径为25mm的灯管。7.1.2对于5.4.4提到的独立的镇流器,插人损耗应在被测镇流器有关的电路上测量。镇流器应与模拟灯和启动器一起安装在一块厚12mm士土2mm的绝缘材料上。应把这种布局视作为一个灯具并且应用第7章的有关条件。
7.1.35.7.3中描述的紫外线辐射器具被视作为灯具,并且应用第7章的有关条件。7.2测量布置和测量过程
测量布置包括下列几个部分。
7.2.1射频发生器
这是一个正弦波发生器,输出阻抗502,并适合此测量所覆盖的频率范围。7.2.2平衡/不平衡转换器
低电容平衡/不平衡转换器用来得到一个从射频发生器来的对称电压。电气和结构上的要求在附录A中给出。
7.2.3测量接收机和网络
应使用CISPR16-1所规定的测量接收机和网络,即一个50Q/50μH+5Q(或50Q/50uH)的人工电源网络连带个测量接收机。
7.2.4模拟灯
在图1、图2和图3的电路中使用的模拟灯,模拟了荧光灯管的射频特性,如图4a)、图4b)、图4c)、图4d)、图4e)和图4f)所示。
把模拟灯装入灯具时,应使模拟灯平行于灯具的金属件,为此而必须的任何支撑件不能显著地改变模拟灯和灯具间的电容量。
模拟灯的长度应等于所设计灯具的荧光灯管长度,金属管的长度应按本标准有关模拟灯数据表中的要求。
7.2.5测量布置
在转换器和模拟灯输人端子之间无屏蔽连接导线的长度应尽可能短,长度不超过0.1m。在灯具和测量网络之间的同轴连接导线的长度不应超过0.5m。为了避免寄生电流,在测量网络中应只有一个接地点,所有接地端子应连接到该点上。7.3灯真
除6.6中指出的可能的调整和调换灯管外,测量应使用正规生产的灯具。当灯具中装有一根以上灯管时,每根灯管依次用模拟灯代替。多根灯管并接的灯具插入损耗应对每166
GB 17743-—1999
根灯管进行测量,并用测得的插入损耗最小值与相关的限值进行比较。当测量串接工作的灯具时,两根灯管均用模拟灯代替,根模拟灯的输人端子连接到平衡/不平衡转换器上,而剩下的一根模拟灯的输入端子接1502电阻(高频型)。如灯具有一个绝缘材料框架,灯具的背面应放在一块金属板上,用以连接测量网络的基准接地。7.4测量过程
7.4.1插人损耗通过比较电压U.和电压U2来得到,电压U,由转换器的输出端子连接到测量网络的端子之间得到,电压U2是将转换器连接到网络通过灯具测量得到的。7.4.2电压U
转换器的输出电压U(在2mV和1V之间)用测量接收机来测得。为此,转换器与测量网络的输人端子之间作直接连接。电压U1是在网络两个输人端子中的任何一个与接地之间进行测量的,且两者的数值应大体相同,就是说与测网络的布置无关。检验平衡/不平衡转换器的特性和磁性饱和效应,见附录A。
7.4.3电压U2
把灯具连接到转换器和测量网络之间测得的电压U,可能有不同的数值,因而U可能取决于测量网络开关的两个位置。取较高的电压读数记录为U2。7.4.4插人损耗由公式20lg元
dB给出。
注:用此测量方法,在同样灯具上用模拟灯和实际灯管时测得的插人损耗值有良好的相关性。7.4.5按图1或图2,或按7.3串联工作的荧光灯测量插人损耗时,如果已知对某给定方向的模拟灯测得的插人损耗是最小值,那么测量只在这个方向进行。(例如:对带有单个镇流器的灯具,插人模拟灯时,使有关的输人端子直接接到灯具的中性电源端子上)。假如对这一点有任何疑问,则应对模拟灯所有可能的方向进行测量。
8骚扰电压的测量方法
8.1测量布置和过程
8.1.1电源端子电压测量
骚扰电压的测量应按相关设备用图5和图6的布在照明设备的电源端子测量。人工电源网络(V型网络)的输出端子与a-b端子应相距约0.8(1士20%)m,并用一根0.8m长的三芯软缆中的两根动力线连接。8.1.2负载和控制端子电压测量
在负载端子或控制端子上测量时应使用一个电压探头(见图5)。它包括一个与电容串联的阻值至少为1500Q电阻,电容的电抗值相对于该电阻的阻值(150kHz~30MHz范围内)可忽略不计。(见CISPR16-1第12条)
测量结果应根据探头和测量装置之间的电压分配进行修正。修正时应只考阻抗的电阻部分。8.1.3调光器
如果照明设备含有一个调光控制器或由一个外部装置调光,那么测量骚扰电压时应用下列方法。8.1.3.1在电源端
应在充分发光输出时,在9kHz~30MHz的整个频率范圈内进行初步测量或搜寻。另外,在下列频率和整个频率范围内初步测量时发现最大骚扰的频率处,应调节控制器的设置,以达到最大负载时的最大骚扰。
9 kHz、50 kHz、100 kHz、160 kHz、240 kHz、550 kHz、1 MHz、1.4 MHz、2 MHz、3.5 MHz、6 MHz、10 MHz、22 MHz、30 MHz。
8.1.3.2在负载和/或控制端
GB 17743-1999
应在充分发光输出时,在150kHz~30MHz的整个频率范围内进行初步测量或搜寻。另外,在下列频率和在整个频率范围内初步测量发现最大扰的频率处,应调节控制器的设置,以达到保持最大负载时的最大骚扰。
160 kHz、240 kHz、550 kHz、1 MHz、1.4 MHz、2 MHz、3.5 MHz、6 MHz、10 MHz、22 MHz、30MHz。
8.1.4用平均值检波器的测量
当用准峰值检波器的接收机测量的限值符合用平均值检波器测量的限值时,就认为试验装置符合了两个限值,且不必用平均值检波器进行测量。8.2室内和室外灯具
测量布置见图 6a)。
当灯具中装有多盏灯泡时,所有的灯泡应同时工作。如果使用者可能以不同方位把灯插人到照明设备中,则应对灯具的所有情形进行测量,并以最大值与有关的限值比较。荧光灯灯具中装有一个可替换启动器的,连接启动器的同一接线端子采取两种可能的测量位置进行连接如果灯具是金属的,并带有一个接地端子,则端子应连接到V型网络的基准接地上。如果灯具中具有一个接地端子,但是制造厂说明该设备不接地,则它应测量两次:一次和接地端子连接,一次不连接,在两种情况下照明设备都应满足要求。如果灯具是金属的或塑料的(或两者的组合体),而且不打算接地,则它应对称地安装在一块尺寸至少为2m×2m金属板的上方0.4m处。该板应连接到V型网络的基准接地上。如果测量在一个屏蔽室内进行,0.4m可以是指与屏蔽室某一内壁之间的距离,则照明设备的基座应与屏蔽室的基准壁平行放置,并与屏蔽室各外表面间的距离至少为0.8m。对于室外灯具,如果镇流器是安装在灯具外的(在灯杆内),则电源端子骚扰电压在镇流器电源输人端子处测量。
8.3独立的调光装置
8.3.1直接操作装置
调节装置布置如图5所示,如果负载和控制端子有连接导线,其长度应是0.5m1m。除非制造者另有规定,调节装置应对包括制造者规定的白炽灯在内的最大允许负载进行测量。首先,调节装置应根据8.1.3.1的规定进行测量,然后,如果负载和控制端子处有骚扰电压,则应根据8.1.3.2的规定测量。
8.3.2有遥控功能的装置
这种装暨应与包括制造者规定的一个电阻,电容和/或电感组成的测量线路连接。测量布置如图5所示。电源端子和各控制端子处的端子电压应根据8.1.3相应的规定进行测量。8.4白炽灯独立的变压器和变换器8.4.1独立的变压器的测量应用8.3.1有关条款。8.4.2具有不可拆卸的电缆或制造者提供严格安装说明的独立的电子变换器,必须与最大负载灯泡一起安装在一块厚12mm土2mm的绝缘材料上。变换器与灯泡之间的电源线应是不可拆卸的,或应是安装说明书上规定的型号和最大长度。装置应安装在一块比绝缘材料略大的金属平板上,金属平板应连接到V型网络的基准接地上。
8.5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的独立的镇流器骚扰电压应在与被测装置有关的线路中(如图6b)所示)测量。装置应与装上的灯泡一起放在--块厚12mm土2mm的绝缘材料上,然后放在块直径比绝缘板略大的金属平板上,平板应连接到V型网络的基准接地上。如果装置提供接地端子,则该接地端子间样要连接到那个基准接地上。如果启动灯泡时必须用启动器或触发器的话,那么启动器或触发器应该适合于镇流器和灯泡。应用6.6给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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